作者 good123456 (網軍吃屎)
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挑戰司法!播放偵訊朱亞虎「示範帶
時間 Fri Jun 20 12:28:35 2025


笑死真的一堆法盲,黃國昌從頭到尾沒犯法,是要告什麼?


音檔是在院內質詢時播的,所以擁有言論免責權,且言論免責權屬於制度性保障不得自願放



且示範帶只有一小段,都是不正詢問相關內容,內容只提及「朱將軍」,也沒指名道姓、沒
訊問細節,是要洩漏什麼個資?妨礙什麼偵查?


而且示範帶音檔是女檢,我估計原音檔是男檢啦,改女檢是為了進一步降低與原音檔真實性
之連結


所有東西都不清不楚,音檔也是自製,然後要說妨害秘密、偽造文書、妨礙偵查秘密,你他
媽是能通靈?你要拿這個說是妨礙偵查不公開?


你如果要確定洩漏偵查秘密,就要證明此音檔與原檔內容一致,到時原檔就要被拿來在法庭
上勘驗


這就是為什麼是他字案不是偵字案,党檢像條乖狗不敢辦啦


你垃圾黨檢先去把三立馬記者跟林俊顏抓去關,
檢察官是主要正犯、馬記者是共同犯、共犯、從犯


柯文哲被起訴時偵查內容鉅細靡遺的被爆出來,USB內容事後比對也完全一致


USB可是還正在被扣押保全的證物,資訊來源完全非法,這他媽才叫洩漏偵查、妨害秘密


當然前提是臺灣還是法治國家,但看現在的雙標司法,我看臺灣也沒什麼法治啦,法院就是
執政黨開的,黨即法律


北檢調查官就繼續秀下限,像賴的乖狗,晚上應該都在幫主子吹喇叭,我話放在這,北檢有
種來辦我,看你要用哪條法起訴,廢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9.156 (臺灣)
※ 作者: good123456 2025-06-20 12:28:35
※ 文章代碼(AID): #1eLEDr35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393717.A.0C5.html
※ 同主題文章:
06-20 12:24 tn00270144
… ×6
06-20 12:27 jax2013
06-20 12:28 Mopack22926
06-20 12:28 WuSam
06-20 12:28 good123456
06-20 12:28 CHB1980
06-20 12:29 linchen1121
06-20 12:41 kkk1234
SeaForest: 敢問您是法官還是檢調? 怎麼知道黃沒1F 42.77.100.71 台灣 06/20 12:30
Ben40: 其實現在都起訴了 還在談偵查不公開的本來2F 42.76.122.125 台灣 06/20 12:30
SeaForest: 犯法3F 42.77.100.71 台灣 06/20 12:30
littrabble: 哇靠   你真有種4F 36.227.113.121 台灣 06/20 12:31
Ben40: 就是笑話 「偵結起訴」四個字不難懂吧
法務部長都說「可能」違反個資法而已啦
但示範帶根本沒指名道姓怎麼違反個資法5F 42.76.122.125 台灣 06/20 12:31
joke3547: 一樓請看內文,不是文盲應該看得懂8F 42.72.35.90 台灣 06/20 12:33
biggest1983: 要查的是洩漏光碟的律師啦==9F 218.35.1.247 台灣 06/20 12:33
Martiz: 大便都端上桌了 還再問為何端上來是大便10F 42.79.51.42 台灣 06/20 12:33
adk147852: 講法治是這樣的 但是現在想玩成人治11F 220.142.5.140 台灣 06/20 12:33
joke3547: 原po不說我都忘了鏡檢跟馬記者了,國昌真的很會釣魚XD12F 42.72.35.90 台灣 06/20 12:34
loserfatotak: 扯東扯西就是不敢公開14F 39.12.113.60 台灣 06/20 12:36
hhnhhnhhn: AI變造偵訊錄音檔犯.刑法211變造公文書15F 210.240.156.114 台灣 06/20 12:36
gator: 放個腳尾飯2.0犯什麼法?16F 111.249.145.59 台灣 06/20 12:37
small049: 變造的是幫加title的吧...XD17F 1.175.211.171 台灣 06/20 12:37
RealGarden: 青鳥就法盲啊 北檢洩漏給媒體更嚴重怎不繼續查 傻鳥說啊18F 223.136.129.98 台灣 06/20 12:39
jax2013: 陳董不確定是誰 但是小沈絕對是沈慶京 綠能你不能 這個朱將軍綠共賴世太保絕對一口咬定是朱亞虎20F 114.136.100.189 台灣 06/20 12:39
peterturtle: 說實話吼,別釣魚釣到吃人的鯊魚被連餌帶人吃掉了,食人鯊沒在管規矩的。23F 27.51.48.236 台灣 06/20 12:39
joke3547: 鯊魚出來也好啊,讓所有人民知道海中有隻畜牲鯊魚,嘻嘻25F 42.72.35.90 台灣 06/20 12:41
Chengzer: 無罪的人都可以硬關11個月了。現在司法已經被玩壞。綠共的法,是黨覺得你有罪27F 42.72.100.171 台灣 06/20 12:41
cnick: 準備兵分80路搜索黨部 外加扣押國昌的手機硬碟了 這劇情大家都熟悉吧29F 101.12.152.71 台灣 06/20 12:41
pttabs: 沒看政黑板那些傻鳥說的活靈活現的 XD31F 178.212.32.39 荷蘭 06/20 12:48
NaOH268: 把未公開的證據內容透過綠媒發送呢?32F 27.242.161.235 台灣 06/20 12:50
kenash: 只要是人都知道沒沒違法,2011年民進党不33F 49.216.46.142 台灣 06/20 12:51
luninyou: 讚34F 101.12.98.39 台灣 06/20 12:51
kenash: 是示範過了?還是現在是綠共執政所以不一35F 49.216.46.142 台灣 06/20 12:51
asters: 笑死 推這篇37F 101.14.11.208 台灣 06/20 12:51
kenash: 都起訴還在偵察不公開,憨鳥真的憨鳥耶38F 49.216.46.142 台灣 06/20 12:51
bingreen: 問題是法綠就是党說你有罪就有罪…39F 111.184.234.172 台灣 06/20 12:52
repuslin: https://youtu.be/uUEGma8fpD440F 101.10.246.51 台灣 06/20 12:52
star1023: 傻鳥急了41F 27.51.33.76 台灣 06/20 12:54
gn01693664: 這篇戰力不錯42F 42.74.97.132 台灣 06/20 13:00
tinuo: 智障會信綠共喔43F 59.115.203.224 台灣 06/20 13:03

--
作者 good123456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