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標題 Re: [新聞] 反廢死不是重大政策?「師鐸獎女師」先
時間 Thu May 29 00:55:55 2025


其實這釋憲本來就有些疑慮

按理說

大法官只能判定該法是否合憲

譬如民法沒有同性結婚的規定

大法官認定違憲

要不然設專法處理

要不然直接適用民法

並沒有直接讓大法官定出新規定出來

也沒有直接作出新法

最多也只是適用既有的法律而已



但是死刑釋憲卻不同

按理說應該只能定義死刑是否合憲

但這次卻加了一致決的限制

這就等於大法官立了新法新規定

但是這在三、五權分立

本該是立法權責

然後現在又說

因為釋憲位階等同憲法

那就造成一致決的規定

不能用公投複決

也沒有辦法用立法進行任何修改

根本憑空冒出來要所有人遵守

須知,同婚專法立院還能進行修改

但是這一致決卻不行

豈有此理



且內容還語焉不詳

到底是歷審一致決?

還是終審一致決?

根本也沒有具體說明

只有一個回覆公視的新聞而已

完全沒有法律效力

而司法院甚至也不想亡羊補牢

作出有約束力的统一見解

完全直接擺爛

若有一個法官引用此釋憲

否定掉另外的多數法官死刑判決

受害者家屬能拿公視新聞要求法官重判嗎?

不可能

只能再釋憲




如果釋憲結果是

要求立院在一定時間內

加嚴死刑判決的要件

具體辦法由立法院定之

這可以

以後也能改

但是大法官直接立法

根本就沒有道理




如果哪天釋憲政黨法

大法官直接規定

除了民進黨之外的政黨都必須解散

理由甚至不用寫

我國居然沒有任何可能的合法防堵辦法

修憲也沒用

因為解釋權在大法官手中

你就知道大法官立法有多荒謬了




最後

這次事件合乎現行法規的方式

應該由中選會針對公投題目提釋憲

因為除了大法官有解釋權外

沒人可以說任何事物違憲

但是我想,他們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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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75.216 (臺灣)
※ 作者: hamasakiayu 2025-05-29 00:55:55
※ 文章代碼(AID): #1eDq0TJ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8451357.A.4D8.html
jkhz: 所以立委要修公投法針對釋憲判決也能提案1F 1.165.75.88 台灣 05/29 00:57

其實不用

而是修憲訴法

具體要求大法官不能立規定

只能解釋合不合憲和暫停處份

我想以前也沒人想到大法官會幹出這種事
PSptt: 犬法官 不聽話的黨就封殺2F 122.117.133.96 台灣 05/29 00:59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5/29/2025 01:00:57
marke18: 真的很誇張 不改掉太危險了3F 118.168.164.159 台灣 05/29 01:02

另外一提

終審一致決也有很大問題

今天死刑多是更X審

如果更一審宣判死刑

但有一個法官不同意

請問法務部長能簽死刑令嗎?

不行

因為簽了

更一審就變成終審了

直接違憲

那麼更一審的死刑判決有何意義?

結果說是終審才需要一致決

但是邏輯上

更X審的死刑判決

只要沒有一致

全部不作數啊
nikewang: 大法官自己也違憲 怎麼可以自己造法4F 119.207.240.203 南韓 05/29 01:07
pauljet: 這是40%的業障5F 49.218.138.117 台灣 05/29 01:09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5/29/2025 01:11:25
away612101: https://i.meee.com.tw/28gcKGa.jpg6F 61.224.57.4 台灣 05/29 01:14
[圖]
whitenoise: 台灣現在就整個荒腔走板,算了吧7F 223.139.13.251 台灣 05/29 01:57
kaky: 大法官憲判出來以後死刑一定是一致決,因為沒一致決就不是死刑,只要一個法官堅持就沒法死然後有問題的是已經判過非一致決死刑的是不是就免死了...因為下過的判決回不去了8F 114.47.11.168 台灣 05/29 03:01
xylinum: 大法官直接立法?對岸也是這樣做的12F 114.25.30.215 台灣 05/29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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