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MWi3 (在那叫什麼)標題 [新聞] 法界:街上放炸彈算不算間接故意 免死?時間 Sun Sep 22 18:24:22 2024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922000382-260118?chdtv
法界:街上放炸彈算不算間接故意 免死?
04:10 2024/09/22 中國時報 賴佩璇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作出合憲判決,但判決提到,如沒直接故意,不得判死刑,即便直接故意
,仍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情節最嚴重罪行規定。法界人士21日表示,間接故意的惡行並不
亞於直接故意,大法官把間接故意排除於死刑外,「很可笑」。如果有人在街上放一顆炸彈
,造成重大死傷,算不算是間接故意?不得判死嗎?
法界實務人士指出,美國為保障死刑犯所設計的各種程序保障,包括選任陪審員時不附理由
的排除權名額增加、禁止訴之主觀合併和客觀合併、量刑時必須調查被告的成長過程,不勝
枚舉,但就是沒有把間接故意排除。
法界人士說,
街頭開槍掃射殺人,街頭放置炸藥引爆,都是間接殺人故意。所以,在廢除死
刑前,把間接故意殺人排除在死刑範圍之外,等於「在判司法死刑,讓人民嘲笑司法」。
舉例來講,湯景華2014年4月到新北三重小吃店用餐,他嫌店家服務態度不佳,引起老闆的
友人翁男不滿與他發生口角、拉扯,湯景華告翁男傷害,但法院判翁男無罪。湯景華因此懷
恨在心,2016年間買汽油到翁家外放火,翁男父母、胞姊、叔叔、嫂嫂與堂妹等共6人葬身
火海,至於翁男因當時正在軍中服役,逃過一劫。全案歷審從一審到更二審,都認定湯景華
犯案手段凶殘,奪走6條無辜人命,犯後未見悔意,4度判處死刑。
上訴後,最高法院2021年7月1日自為判決,認定湯景華在騎樓放火燒機車時,並未打算要把
人燒死,但可預見火會延燒至屋內燒死人,即使如此也不在乎,屬「間接故意」,而非直接
故意,不符人權兩公約的「須直接故意殺人」才可判死刑的要件,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引發
各界批判是為不判死找理由,罔顧司法正義。
備註:
太棒了!
以後性侵時不小心把人弄死了,
騎樓放火燒死住宅一堆人
在街上放一顆炸彈引爆造成重大死傷,
街頭開槍隨機掃射殺人,
都算是間接殺人故意,
不得判死通通判無期
,稅金養25年後假釋出來回歸社會
,說不定像32刀砍死女友服刑8年的劉北元律師一樣成為司改委員
台灣要跟墨西哥一樣先進了!
反觀美國死刑定罪沒有把間接故意排除,
這禮拜五美國南卡羅萊納州執行藥物注射死刑,
31州還保有死刑制度
,未成年也可判終身監禁!
刑法上什麼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
,以下這篇應該解釋的很清楚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gUhZSm6T8eraGSJv/?mibextid=oFDknk
https://i.imgur.com/HsCprv0.jpeg
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你的看法是?
[問卦] Yahoo民調82.8%不同意死刑釋憲結果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941221.A.859.html
中華民國憲法原旨有說投票表決時可以一票否決反民主嗎?
在另一批大法官變更違憲解釋前,
台灣會有許多模範計程車填補公理正義
,不會墨西哥化黑邦到處殺人對吧?
https://youtu.be/PhSD8QPQP7E?si=yB00KJp2CdFkC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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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qPGzYp2.jpeg
https://i.imgur.com/Xzj6NZm.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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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39.69 (臺灣)
※ 作者: BMWi3 2024-09-22 18:24:22
※ 文章代碼(AID): #1cx_1OJ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000664.A.4FA.html
→ justice2008: 正確啊 這個真的免死
釋憲講得很清楚了吧?1F 114.32.14.43 台灣 09/22 18:24
噓 elec1141: 法界人士(X) 記者本人(O)3F 223.140.230.202 台灣 09/22 18:25
→ kasim15: 美國是多屌4F 123.50.45.70 台灣 09/22 18:29
→ nikewang: 白米炸彈客楊儒門表示:
大法官還做出免死標準 只要你審判中 審判後 伏法期間 若被驗出精神病 即使死刑定讞都能免死
詹森林說死刑是魔鬼 但詹森林卻是披著法律皮的另一個大魔鬼5F 207.65.204.208 日本 09/22 18:30
→ tom77588: 賣股票不小心造成崩盤,害人自殺算不算11F 223.140.46.75 台灣 09/22 18:34
推 Thorvs: 別太苛責,已經比酒駕致死的刑責重了12F 114.36.234.211 台灣 09/22 18:37
→ berryc: 先不管間接故意還直接啦..精神病就無敵了13F 1.171.173.124 台灣 09/22 18:38
推 H23324216: 司法官真的要有開除外部機制15F 111.71.119.232 台灣 09/22 18:44
推 linbsing: 有印象 要燒的沒死 燒死好幾個都算間接16F 106.64.113.162 台灣 09/22 18:49
推 super10000: 毫不在意跟對不特定人故意要怎麼分?17F 114.36.43.11 台灣 09/22 18:52
推 sdamel: 我曬日光浴被看到,那個人回家說不舒服鬧18F 220.135.41.12 台灣 09/22 18:52
推 wate5566: 死人又不會投票19F 39.12.65.47 台灣 09/22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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