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knavarra (阿姆羅)
標題 Re: [新聞] 鋼琴家墜樓亡!生前「最後直播」遭嘲諷霸
時間 Thu Aug 22 18:03:15 2024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前三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如果家屬提告

警察要抓那些直播中開嘲諷的人,根據法條去抓人起訴

能不能定罪那是檢察官跟法官的事情

收到傳票跑警局備案說明,讓大家看看搞網路霸凌的人是誰

倒想知道這些人到時候會不會也被霸凌到跑去跳樓自殺???


當初怎麼對待他人,就用同樣方式還報在他們身上,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很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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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acknavarra 2024-08-22 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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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鋼琴家墜樓亡!生前「最後直播」遭嘲諷霸
08-22 18:03 jacknavarra
vickyshan: 一般人光是看到傳票心情就很差,何況還要做筆錄、請假和花車錢去開庭
上網要盡量管住嘴,不要自找麻煩啦1F 122.254.21.160 台灣 08/22 18:04
dereklin0: 基本上就是跑來跑去很煩而已4F 123.195.113.228 台灣 08/22 18:05
annahuangtw: 想看傷害他的兩邊互咬
媽媽和酸民5F 101.10.11.117 台灣 08/22 18:07
leon36272835: 坐等開告7F 114.41.4.178 台灣 08/2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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