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ibu (難過)
標題 [新聞] 打手遊結識少女相約嘿咻 男子賠11萬判緩
時間 Sun Jul 21 12:26:28 202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打手遊結識少女相約嘿咻 男子賠11萬判緩刑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7/21 11:39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朱姓男子在網路遊戲「傳說對決」認識A女,明知她未成
年,卻到A女住處,在未違反意願下與她口交及性交;事後A女與父親報警提告,雙方經調
解,朱男需賠償A女11萬元,案經檢方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以簡易判決處刑,依對14
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應支付賠償金。


法院判決書指出,朱男與A女在網路遊戲認識,朱男明知A女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卻
在去年9月29日凌晨1點50分及4點,在A女嘉義市住處,未違反A女意願,與A女口交及性交
各一次。


法官根據A女及A女父親證述、朱男自白及醫院驗傷診斷書及對話紀錄截圖等證據,依對14
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
朱男需自今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每月給付損害賠償金5000元給A女。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43414
打手遊結識少女相約嘿咻 男子賠11萬判緩刑2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嘉義朱姓男子在網路遊戲「傳說對決」認識A女,明知她未成年,卻到A女住處,在未違反意願下與她口交及性交;事後A女與父親報警提告,雙方經調解,朱男需賠償A女11萬元,案經檢方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以簡易判決處刑,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應支付賠償金。法院判 ...

 


6.備註:

口交一次,性交一次,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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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eibu 2024-07-21 1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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