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標題 Re: [新聞] 試用期薪資不低於8成「是保障員工」時間 Sun May 12 01:21:35 2024
※ 引述《citrus0117 (囧~~)》之銘言:
: 有人陳情所以牛委員才要立法不得低於八成
: https://reurl.cc/9vR6pv
: 「對此,牛煦庭宣稱,因為接獲很多勞資陳情案,如勞工應聘新台幣4萬5000元的薪水,結果
: 試用期卻是領基本工資,他們認為試用期應該要以「職訓考核為主」,也為了避免部分企業
: 以遠低於全薪的薪資約定試用期的待遇,所以有「試用期的8成薪樓地板」入法的概念。
基本上 薪水是比較得來的
同行業別 會互相比較競爭
如果A公司 開45k B公司開的低 就會搶輸人
問題是新鮮人 公司怎麼知道你適合此工作?
這種行業就會有試用期的慣例
然後
請問試用期內不任用,可以免付資遣費嗎?
不行吧,所以薪資開少點也是為了避免資遣費要給的多
那B公司 不會在徵人廣告上寫
本公司無試用期 依表現實力給薪水
那這樣還有,試用期的8折的問題嗎?
那些傳統上 有試用期的行業 只要宣稱不是試用期
一下子就避掉法規了
而立了法卻讓沒有試用期慣例的行業,樂的依法試用期打8折
這樣真的是對勞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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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evinjl 2024-05-12 01:21:35
※ 文章代碼(AID): #1cFwaYvN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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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試用期薪資不低於8成「是保障員工」
05-12 01:21 kevinjl
推 StylishTrade: 這樣公司更不想聘新人了 哈哈哈哈哈以後公司會盡量用有經驗的人QQ
這法條就是搞死年輕人的法寶XD
這些政客真的只想做秀
完全狀況外1F 111.249.181.203 台灣 05/12 01:25
推 citrus0117: 首先你的立論就錯了,現行法院規定試用期內離職就要給資遣費
還有你講的依照實力給薪水,你怎麼確定現在不會有??6F 42.77.108.236 台灣 05/12 01:35
→ angel902037: 現行做法是逼退你 讓你簽自願離職
當然硬一點就是不簽,它們也沒辦法最後只能資遣
但你硬,公司也皮,歡迎去提告
有些覺得麻煩 就自己先縮 同意了10F 1.163.151.1 台灣 05/12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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