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shiao (微笑)標題 [新聞]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是否採計 憲法法庭言詞時間 Tue Mar 12 12:00:20 2024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編輯:戴光育)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是否採計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曾任2年代理教師的張姓男子錄取新北市代理教師,
但他的過去年資不被採計敘薪,張男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進行言詞辯論。
張男表示,多數代理教師不敢救濟,不代表沒有違憲。
張男接受媒體採訪指出,如果新北市教育局採計他過去的年資敘薪,
累積到現在他的月薪將相差新台幣6000多元。
大多數代理教師對此不敢提出救濟程序是因為擔心下一年拿不到聘書,
但並不代表沒有違憲、侵害人權的問題。
媒體詢問,是否因提出救濟程序遭到被打壓等不公平的待遇。
對此,張男停頓10秒後表示,「這問題下午再回答好了」。
張男錄取106學年度新北市立中和高中的代理教師,
他具有碩士學歷及合格教師證,先前擔任過2年的代理教師,
他認為應該依教師待遇條例提敘2級,以第22級275薪點敘薪。
不過,新北市教育局依相關規定,
認定「代理教師如有職前年資不予採計」,僅以24級245薪點敘薪。
張男不服,申訴、再申訴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張男認為教師法、教育部相關函釋、新北市教育局相關規定有牴觸憲法平等原則、
財產權及司法院釋字第707號解釋疑義,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今天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
邀請聲請人、訴訟代理人、關係機關教育部及新北市教育局代表、
專家學者到庭陳述意見,並開放旁聽及網路直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3120067.aspx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8.31.3 (臺灣)
※ 作者: weshiao 2024-03-12 12:00:20
※ 文章代碼(AID): #1bxzDOP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216024.A.67A.html
噓 pujos: 所以為了避免麻煩,以後找沒年資的,這真天才創舉啊,北七,還爭取,這是斷自己跟其他人後路1F 59.125.227.159 台灣 03/12 12:02
推 deerdriver: 感覺沒問題 申訴合理吧4F 223.140.130.101 台灣 03/12 12:04
推 johnhmj: 代理教師的人權問題
看不懂以前一堆人喊人權到底是誰的人權5F 49.216.225.155 台灣 03/12 12:07
推 poeoe: 好事啊 那以後學校找低年資的就好了啊7F 42.77.116.162 台灣 03/12 12:09
※ i04292002:轉錄至看板 Teacher 03/12 12:13
推 saschui: 錢又不是學校付有差嗎8F 163.17.167.108 台灣 03/12 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