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標題 Re: [新聞]基隆東岸商場2-4樓到底是誰的?名律師引最
時間 Tue Feb  6 21:56:13 2024


※ 引述《linhu8883324 (SirLinhu)》之銘言:
: 對此爭議,知名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粉絲專頁提出精闢分析,認為2-4樓所有權應該屬於NET
: ,以下是林智群律師臉書全文:
: 基隆市政府拿出建照,說他是2-4樓起造人,所以市政府是2-4樓所有權人,然後一堆網友
: 點頭稱是。
: 欸麻煩市政府律師團隊幫忙看一下相關判決再來發言比較好。
: 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2851號判決:「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僅為聲請核發
: 建造執照之人而已,未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以前,房屋所有權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
: 人,非謂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必為興建建物而原始取得其所有權之人。」
: 這個最高法院判決被其他法院判決引用了200多次,基本上就是法院的態度。
: 起造人只是申請核發建照之人而已,還沒辦理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前,2-4樓所有權屬於
: 出資興建的原始建築人,也就是NET。
: 市政府半夜找一堆警察闖入NET所有的2-4樓建物裡面,強制破壞更換門鎖,算不算侵入民
: 宅?
: 我只知道判決還沒出來,就算是房東也不能隨便侵入房客房間換鎖的。


名律師可能不知道一物一權的概念。

名律師也可能不知到有另一個附屬建物的判決,也被引用了很多次。





名律師也不知道契約自治後,當事人簽了字,八卦又翻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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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9.19 (臺灣)
※ 作者: violetking 2024-02-06 21:56:13
※ 文章代碼(AID): #1bmZf_6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227775.A.1BC.html
garry5566: 我不懂法律,能不能講點我能聽懂的話1F 218.35.146.107 台灣 02/06 21:57
ImBBCALL: 八又翻3F 223.136.113.107 台灣 02/06 22:11
bjqs0827: 捐幾件衣服給弱勢就能捧跟神一樣八卦仔真智x4F 111.71.85.204 台灣 02/06 22:31
binshin: 不懂~如果是附屬物
2018林右昌2023謝國樑幹嘛發函叫他
將2至4樓產權登記給基隆市政府~啊嘶6F 223.138.253.16 台灣 02/06 22:41
dreamdds: 如果net有產權,那租約到產權歸誰?9F 1.168.134.81 台灣 02/06 22:44
binshin: 還是NET啊~除非用758給市政府啊10F 223.138.253.16 台灣 02/06 22:48
dreamdds: 所以net在市府的建物上蓋了三層屬於自己的增建物 省下買土地的錢 這樣算圖利net?11F 1.168.134.81 台灣 02/06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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