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anquan ()
標題 Re: [新聞] 高雄5死命案!夫妻爆欠卡債 28歲女「下海
時間 Tue Jan 23 17:30:24 2024


※ 引述《jeff785chen (raincat29)》之銘言:
: 這對夫妻大概被地下錢莊逼到了
: 現在地下錢莊手段比以往更惡劣
: 除非你有辦法一次把錢繳完
: 或是找個黑道出來跟他喬
: 不然借到地下錢莊的都不用想還完了
: 不會有那一天的
: 分享幾個地下錢莊常見的手段
: 一般人會去跟地下錢莊借錢 銀行大概是行不通了
: 這對夫妻有欠銀行錢 所以即使男方是國營的員工
: 銀行應該聯徵分數太低也不會借他們那種
: 1.借30萬可能只有拿不到20萬
: 還會叫你拿你簽名的本票拍照
: 我之前就有聽說過 你跟錢莊借錢
: 借30萬的話 你簽30萬本票
: 簽完會叫你拿著拍照
: 然後拍完照把本票收走 給妳不到20萬
: 說這什麼利息錢的
: 重點是你事後還不出錢要去提告
: 刑法重利罪什麼的 你身上不會有任何收據
: 他們也不會跟你用對話紀錄講
: 會有人開車去找你 叫你去他們車上講
: 你不會有任何證據在手上
: 你87%也是告不成
: 告民事訴訟 要撤銷那張本票的效力
: 也是行不通的 因為你拿本票拍照就足以擔保
: 你是自由意識下簽名的
: 你上法院絕對是告不成
其實依現行法是可以救濟的,只是技術性比較高。我簡單說明下,希望可以幫到人。
本票有效與其原因關係的效力是兩回事。票據債務人對票據的直接後手可以主張原因關係
抗辯,也就是欠缺原因債務時可拒絕付款。所以當事人只要注意本票有寫「受款人」以及
記載「禁止背書轉讓」,那當事人被聲請本票裁定時可以提起確認原因債務不存在之訴。
此時錢莊如果主張有30萬元借貸債務存在,錢莊要提出收據或金流舉證,換句話說收據其
實是保護貸與人的證據,不是保護借用人的。假設當事人自認只有借20萬元,錢莊又拿不
出其他證據,那法院就會認定借貸金額只有20萬元。錢莊多要的10萬元就會被認定是實質
利息,納入民法最高利率以及刑法重利罪去考量。

: 還不出錢來就用極度惡劣又不違法的手段去討債
: 印你的黑白照片上面寫上 XXX還錢 出來面對什麼的
: 然後拿這個照片去你家附近發
: 阿其實你可能借三十萬 早就還完了
: 利滾利變成可能要還六十萬
: 這個法院實務也不會違法 除非撒冥紙
: 才有機會構成恐嚇 不然這樣你告是沒屁用的
: 開車過去撒 不到十分鐘撒一撒就烙跑
: 弄臭你的名聲 讓你鄰居都知道
: 你報案 警察到場他們也跑了
: 之後你去報警 他們也不會怕啦
: 你所有能告的罪名都告一輪
: 基本上不要說不起訴 連人都找不到
: 他們開的車都是公司車
: 要不就是跟車行租的 要不就是XX資產管理的公司車
: 警察要用公文去調資料看這輛車平常誰在使用
: 不好意思 商業機密 有種你請搜索票來我再給你
: 阿這種案件 也不會有警察會去請搜索票
: 因為你能告的都是不起訴 檢察官那邊就打槍了
: 連人都找不到的機會是比較大
: 退一萬步來說 即使找到得到人 他們也有罪來說
: 實務上 恐嚇+誹謗這種垃圾案件 繳罰金就結束了
: 根本對他們不痛不癢
: 而且出來幫錢莊討錢的阿弟仔 身上都有卡官司
: 爛命一條 根本不怕你怎麼樣
: 所以跟錢莊借錢 你會發現你不管怎樣
: 你都沒辦法擺脫這些人
: 不如一次拿一筆大筆的 請大尾的黑道跟錢莊老闆說
: 不然被纏上了 警察 檢察官 法院 沒有人能幫的上你
其實暴力/恐嚇討債被起訴、判刑的案件非常多,以台灣住民區的監視器密度之高,只要
想辦沒有找不到人的問題。但刑責不高,阿弟仔確實不太怕,甚至往往還可以與被害人和
解換緩刑(誰敢不同意和解?)。這是事實。

: 後面的新聞有說 他們長子送出去外縣市念私校
: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在躲錢莊
: 因為有些錢莊會盯著你看
: 可能你去接小孩 他車就停在校門口等你
: 讓你看到他也在 讓你心生畏懼
: 希望政府能立專法 讓錢莊不要這麼囂張
: 還錢的利率及當初借錢的手段應該要有個流程
: 不能讓他們適用民法才對
: 不然他們都知道怎麼躲
: 現行的民法應該是規定一般人的借貸關係
: 這種這麼惡劣的錢莊應該要有專法
: 違法什麼規定就推定錢莊自己本身違法
: 不然這樣 這種事情也是一再發生而已
: 看了令人難過
我不覺得立專法會比較好,因為這不是法律的問題。
民法從近百年前立法時就有規定法定最高利率(以前是年息20%,前幾年調降為16%),但地
下錢莊放款的利率何時遵守過最高利率?那有何理由認為立專法他們就會願意遵守?
如果提高重利以及非法討債的刑責,也許可以收嚇阻之效,但這直接修刑法就行了。而且
即便假設刑責修得極高,消滅全台灣的地下錢莊,那結果也只會讓走投無路的人完全借不
到錢,因為沒有任何經濟理性之人會願意按年利率16%借錢給他們。

所以說這是社福的問題,已經不是法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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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guanquan 2024-01-23 17: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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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lovework: 還不出錢就轉當車手的一堆
犯罪集團背後是政客,無解1F 27.52.75.12 台灣 01/23 17:34
xm3u4vmp6: 想知道有什麼理由會搞到需要跟錢莊借3F 223.141.178.58 台灣 01/2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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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KMT: 靠北 這種骯髒男女89 正常銀行會借錢給8F 101.136.10.24 台灣 01/23 17:38
ILoveKMT: 他喔?
brother001: 會借錢的人不見得走投無路,但借完的人肯定會走投無路10F 111.82.140.234 台灣 01/23 17:39
nknu20: RIP12F 42.72.53.99 台灣 01/2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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