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EA (人間不信)標題 Re: [新聞] 老翁臨終前「眨眼」變更受益人 保險公司拒賠三千萬元敗時間 Sat Dec 9 13:59:52 2023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37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DoagGd
根據判決書
要保人原先是爸爸
被保人是女兒
家屬是將要保人變更為女兒
並沒有文中所提變更受益人且因父親死亡獲得3045萬理賠金之事
※ 引述《egnaro123 (原po是大叔)》之銘言:
: 中時
: 袁庭堯
: 老翁臨終前「眨眼」變更受益人 保險公司拒賠三千萬元敗訴
: 薛姓老翁肝癌末期重病臥床,找來兒女、兒媳和保險業務員,透過「眨眼」的動作,
: 指示業務員將保險受益人從自己改為女兒,事後女兒獲取3045萬理賠金,
: 但保險公司認定詐保拒賠還提告。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薛翁當時意識仍清醒,「眨眼」有效,法官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判薛翁家屬及保險員4人無罪,可上訴。
: 2018年8月某日上午,薛翁因肝癌四期住院,2天後情況急轉直下,意識模糊,
: 昏迷指數只剩3至5分。由於薛翁生前投保一份價值高達3045萬元的保單,
: 家屬緊急找來薛翁投保的徐姓保險員,眾人在病榻前,
: 將「受益人暨要保人資料變更申請書」、「保戶親訪表」上,由薛翁女兒在新要保人欄位簽名,薛翁兒子、兒媳則擔任見證人並簽名。
: 最後,眾人抓著薛翁的右手,在相關文件上蓋指紋授權變更保單受益人為薛翁女兒。當晚11點,薛翁在家屬同意下出院,經由救護車送回家後斷氣。
: 保險公司事後審核該份保單,認為薛翁當時已陷入昏迷,更改保險受益人不是出於他的本意,不但拒絕理賠,還對薛翁兒女、兒媳、保險員提告偽造文書罪。
: 開庭時,薛翁女兒辯稱,爸爸生前2天就就同意變更保單,過世前只是補簽名而已。其餘家屬則說,當時只是在場見證、簽名。保險員也強調,薛翁當時意識仍清醒。
: 薛翁女兒還說,自己單身未嫁且一直照顧爸爸,爸爸生前就想把保險理賠金送給她,過世前1個月就曾找來業務員,但事後因缺少簽名,又再回到薛翁家中補簽。
: 業務員表示,當時薛翁雖無法言語但意識確實清楚,問他是否同意變更,他還點頭回應。由於當時薛翁已無法簽名,眾人在他同意下協助按手印蓋章。
: 徐姓保險員強調,薛翁當時戴著呼吸器沒辦法說話,但意識是清醒的,他告訴薛翁,若想表達「是」就眨眼二下,若想表達「否」就用眼球左右移動。
: 他確認過薛翁意識清楚後,就問「是否可以請家人協助他蓋手指辦理要保人變更為女兒?」,薛翁立刻眨眼。
: 法官認為,依據醫生判斷,薛翁昏迷是往生前下午時的判定,變更保險受益人是上午發生的事情,
: 仍有一定意識,相關事證難以認定薛翁兒子4人有詐保犯行,最後判4人無罪,可上訴。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209001656-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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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要需由自己改為女兒?
: 自己不是就視為遺產,再做分配嗎?
: 或是寫女兒話,可以免去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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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REA 2023-12-09 13: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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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老翁臨終前「眨眼」變更受益人 保險公司拒賠三千萬元敗訴
12-09 13:59 CREA
推 nidhogg: 笑死,又被記者騙了1F 1.160.78.215 台灣 12/09 14:03
推 puam4444: 妓者2F 27.240.225.101 台灣 12/09 14:04
→ yzelly: 新聞內容明明就有說3F 36.234.136.196 台灣 12/09 14:13
推 sthelse: 所以是兩碼子的事混為一碼?4F 223.138.109.169 台灣 12/09 14:15
推 afabletw: 那就牽扯到贈與了5F 223.138.231.59 台灣 12/09 14:19
推 takki07: 要保人改成女兒,被保人也是女兒,那根本沒有理賠問題,只是距過世兩年內仍會被視為原要保人遺產計算6F 114.136.253.158 台灣 12/0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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