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cdragon (香蕉龍)標題 [新聞] 被檢舉常蹺班還亂報加班費、不實補休 時間 Fri Oct 27 00:36:39 2023
1.媒體來源:
Nownews
2.記者署名:
潘千詩
3.完整新聞標題:
被檢舉常蹺班還亂報加班費、不實補休 檢評會將前檢察官送懲戒
4.完整新聞內文:
前桃園地檢署黃姓檢察官被檢舉,經常翹班卻申報加班費,經法務部調查,黃男自今年1
月至4月共曠職7天,早退逾12小時,人在國外卻報加班或補休,桃檢將黃移送檢察官評鑑
委員會。檢評會認為,黃男廢弛職務、行為不檢,違反《法官法》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
,決議將黃男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法務部今年初接獲檢舉,舉報黃姓前檢察官應蒞庭時人卻消失,另有多項違失。法務部請
桃檢先行處置。經桃檢調查,發現黃經常曠職、早退,且申報加班卻未執行公務,黃出國
到日本、印尼還填載資料報領加班費。
桃檢查出,自今年1月起至4月25日止,黃男不實申報加班15小時,曠職5天及4個半天,早
退12小時49分鐘,有6次不實補休、3次不實報領加班費,涉犯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黃
除了繳回詐領的加班費及補休款項,也辭去檢察官職務,最後獲緩起訴處分2年,條件是
支付公庫90萬元。
桃檢認為,黃男違反《法官法》情節重大,將黃男移送檢評會個案評鑑。據了解,黃男具
狀向檢評會坦承遭評鑑事實,對於自己沒有在第一時坦承錯誤表達歉意,並稱他已辭職,
會坦然面對應負的法律責任,只是目前在海外求學,無法親自前往檢評會陳述意見。
檢評會依據桃檢提出的資料,認定黃男有廢弛職務、行為不檢、未廉潔自持,以維護檢察
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違反《法官法》、《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決議
將黃男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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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同樣是加班費
你們說高虹安涉犯貪汙治罪條例
自己人就法官法???
高虹安繳46萬也有緩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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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haw: 你看台灣人疫情死幾萬人,蔡英文在乎嗎?她只在乎高端跌停,拜登死一條狗而已223.137.182.79 台灣 02/1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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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14.217 (臺灣)
※ 作者: abcdragon 2023-10-27 00:36:39
※ 文章代碼(AID): #1bEfMSa7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8338204.A.907.html
噓 IntelNNP: ...只是目前在海外求學,無法親自前往..1F 101.136.137.246 台灣 10/27 00:38
推 NEDYA: 0_04F 1.175.243.15 台灣 10/27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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