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標題 Re: [新聞] 北檢依貪污罪起訴高虹安!黃珊珊批刻意誤
時間 Tue Aug 15 13:56:27 2023


※ 引述《imbj (顆顆)》之銘言:
: 黃珊珊FB
: https://reurl.cc/x7rQz1
: 最高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 年 2 月 25 日)
: 針對各檢察機關偵辦有關公務員 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等四類案
件?
: 基於檢察一體原則,應統一追訴標準如下:  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

: 助費以『普通詐欺罪』論處,其他性質之個案則視具體案件情節,由各檢察署參酌研討

: 見認定之。
: 備註:完全不理高檢署統一法律見解,不必特別,公平就好,就這麼簡單


這個意見是在幫貪污治罪條例的bug打補丁

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當初修法的時候沒有考慮到金額大小

導致有人拿了300元加班費被判七年,比酒駕肇事撞死人還重

基本上大家公認是bug,理論上來講要用修法解決

但是這個法修下去問題更大,基本上是不敢動的狀態,所以要怎樣打補丁就很重要了


大致上來講有兩個打補丁的方法


一,嚴格限縮法條使用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只限於直接利用職務,但是利用職務衍生機會就不是這條規
定方向

拿個案子來舉例,我是公務員,報公假研習結果只有簽名沒有全程參與,避免曠職扣薪,
算不算詐領薪水

簡單來講我是公務員,我才有機會報公假研習,這是職務衍生出來的機會,不是職務上機


這樣打補丁的優點是明白好操作,缺點是陳水扁必須無罪釋放(X),缺點是這條基本上就
廢了


二,除了利用職權機會外,還要再加上濫用職權


一樣用上面的例子講,我是公務員偽造加班,但是我只有一次還不算濫用,但是我一直偽
造一直爽,這就是濫用了


優點就是避免上面的缺點,缺點就是沒有上面的優點



認真看一下高檢署在說什麼

https://i.imgur.com/0xVMquG.jpg
[圖]
https://i.imgur.com/kfLsY5o.jpg
[圖]

基本上可以看作高檢署認為詐領小額補貼款不算貪污,因為還不算濫用職權

實務上最常出現小額詐領就是加班費,值班費,休假補助,差旅費


所以重點要看的是是否小額,而不是是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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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71.50 (臺灣)
※ 作者: ulycess 2023-08-15 13:56:27
※ 文章代碼(AID): #1asnEEip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2078990.A.B33.html
mk5520: 民進黨重要的人被抓到貪污就會改了1F 101.137.44.65 台灣 08/15 13:57
flavorBZ 
flavorBZ: 選舉到了,司法就啟動了2F 39.12.72.198 台灣 08/15 13:58
flavorBZ: 抓到阿扁以後,統統改成基金會跟標案
flavorBZ: 改是改貪污方式,不是改法條
bulden: 民進黨一堆議員都被抓過,會打官司的議員全身而退,查查高雄巿議會就知道了。5F 60.249.211.103 台灣 08/15 13:59
mynews: 柯布林 看不懂啦7F 223.141.50.95 台灣 08/15 14:00
scarbywind: 所以那個少將洗衣機:8F 123.240.92.73 台灣 08/15 14:02
rafaj: 虹衛兵:才貪那幾十萬而已就要起訴?笑死人9F 61.218.218.34 台灣 08/15 14:02
mirza: 只有高有罪,民進黨都無罪,10F 125.224.198.14 台灣 08/15 14:03
logoaj: 國民黨民進黨各縣市議員一堆都被抓過
現在差一個民眾黨進去關11F 42.73.219.158 台灣 08/15 14:04
khalid: 4%犯法 是法律的錯13F 38.75.136.78 美國 08/15 14:05
yw1002: 會鑽漏洞阿 例如某雙標黨就會把原本貪五千萬 分成好幾次14F 118.166.146.235 台灣 08/15 14:05
mirza: 有嗎.新竹棒球場?還有和詐騙集團合照的呢?16F 125.224.198.14 台灣 08/15 14:05
crazydj: 有罪就抓去關 小錢要查 大錢更要查~17F 114.38.152.223 台灣 08/15 14:05
mirza: 民進黨沒有非綠即罪?18F 125.224.198.14 台灣 08/15 14:05
hosen: 要用哪一條,就是檢察官說了算
有沒有罪,法官說了算19F 114.137.48.102 台灣 08/15 14:06
scarbywind: 但這邊職務衍生機會指的是助理個人吧21F 123.240.92.73 台灣 08/15 14:06
barkids: 靜待一審速判,最新法院實務見解定生死22F 223.137.72.158 台灣 08/15 14:06
scarbywind: 助理上司(立委)本人浮報應該不是這裡23F 123.240.92.73 台灣 08/15 14:06
barkids: 所以,各路再怎麼吵怎麼蹭也無三小路用24F 223.137.72.158 台灣 08/15 14:06
mirza: 但民進黨已經先認定了喔..非綠即罪25F 125.224.198.14 台灣 08/15 14:07
scarbywind: 所指的情況26F 123.240.92.73 台灣 08/15 14:07
hosen: 如果真引用法條錯誤?那高不是賺到了嗎,無罪釋放,是要氣什麼?27F 114.137.48.102 台灣 08/15 14:07
aquaticplant: 治不治罪都有一番道理可講29F 42.76.39.79 台灣 08/15 14:10
mirza: 重點在民進黨已經先作認定而新竹棒球場沒事確實現在新竹棒球場還沒抓啊..30F 125.224.198.14 台灣 08/15 14:10
barkids: 依據現行法,一審判有罪,即入政治地獄有罪機率高,只能說性格使然,何必當初32F 223.137.72.158 台灣 08/15 14:14
SWQLovE: 反正就算後面無罪 只要一審先有罪
土撥鼠就不能繼續當市長了
這就是他們現在在下的棋 影響選情34F 42.73.84.32 台灣 08/15 14:16
qozxcv: 如果是詐欺罪還會有尺奪公權嗎37F 61.219.218.127 台灣 08/15 14:20
scarbywind: 台北市8年都抓不到了 區區12億要抓啥某前北議員現在都在排審而已
真的一審結束也是選後惹38F 123.240.92.73 台灣 08/15 14:23
huiyin220923: 直接說白能你不能就好了41F 1.200.186.68 台灣 08/15 14:25
smile75896: https://i.imgur.com/yoJ8dqc.jpg
換人貪還有人同情少將才貪7千不算嗎42F 101.10.10.71 台灣 08/15 14:28
[圖]
scarbywind: 罪名不一樣 他是侵占公有物44F 123.240.92.73 台灣 08/15 14:30
forAver: 合不合法假議題啦 跟可以立法跟執法的人討論合不合法 是不是傻了啊45F 118.170.209.173 台灣 08/15 14:30
scarbywind: 而且黃33可能忘了某個前北議員47F 123.240.92.73 台灣 08/1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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