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標題 Re: [新聞] 男站斑馬線快60秒不動 網批「霸王條款」時間 Fri Jul 7 15:56:35 2023
※ 引述《s5869157 (肥皂泡的世界)》之銘言:
: 我覺得辣
: 遇到走得這麼故意的
: 開車的也可以故意撞下去
: 只是要慢慢的撞
: 撞到對方後就要直接停下來
: 這樣外觀看起來就是過失撞到人
: 而且對方傷勢也不會重
: 只要賠點錢就可以出口惡氣
: 不是不錯ㄇ
你這個喔撞之前要先看看附近有沒有監視器
後面有沒有其他車輛行車紀錄器
如果有那就是殺人未遂
台東之前有人就這樣幹5年六個月
法院見解,開得快還是慢不是重點因為慢慢開亦會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
所以最高是死刑,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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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shuang 2023-07-07 15: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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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男站斑馬線快60秒不動 網批「霸王條款」
07-07 15:56 mshuang
推 foredoom: 反正過失傷害罪 一定會上1F 45.152.182.94 美國 07/07 15:57
→ umin928: 車上隨時放一罐酒 再來就......2F 114.32.32.11 台灣 07/07 16:01
推 kinghtt: 其實毒駕判比較輕,所以放一小包...3F 101.10.110.151 台灣 07/07 16:05
推 SRNOB: 變成這樣4F 114.47.4.229 台灣 07/07 16:06
→ jkhz: 如果有思覺失調應該就.......5F 111.246.155.51 台灣 07/07 16:14
推 jachan: 突發性昏倒無罪6F 39.10.41.136 台灣 07/0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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