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ck80731 (壞壞) 看板: C_ChatBM
標題: Fw: [申訴] #1drLLXIn (C_ChatBM) gggiantguy
[公告] 水桶 - C_ChatBM板 - Disp BBS
[圖]
arrenwu 違規人 :gggiantguy 違規項目:B-2-1 違規文章:#1dk_iYVy (C_ChatBM) 檢舉文章:板主多數決 罰則 :水桶 30 日 + 退文 違規事證: z-11-1-98 該檢
時間: Sun Mar 16 07:27:33 2025

※ [本文轉錄自 black80731 信箱]

作者 gggiantguy (莫笑)
標題 [申訴] #1drLLXIn (C_ChatBM)
時間 Sat Mar 15 22:19:46 2025


一、判決文章代碼

  #1drLLXIn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我同意現任 C_Chat 板主將本信件公開於 C_ChatBM 進行審理。

  gggiantguy

三、申訴理由
                                               
如我在該篇檢舉文中提出的理由:
https://imgur.com/JaK9DM0
[圖]
檢舉文已經先打好了只是並未送出,因為想確定判決的標準。
但本人在檢舉前犯了疏失,沒有再次確認發文者是否已更改過標題。
會記取教訓謹記於心,之後檢舉前會再次確認發文者是否已更改文章。
希望板主可以念在本人初犯且並非惡意亂板,撤銷水桶或是退文。

以上,再次為造成各位板主的麻煩致上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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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28.11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ack80731 (111.246.5.11 臺灣), 03/16/2025 07:27:33
black80731: 你檢舉的文 有暴雷 所以我判4-8違規然後檢舉的文章 好像有爭議 沒辦法1F 111.246.5.11 台灣 03/16 07:28
anpinjou: 真希望我當時60+1也能放過我3F 42.71.159.169 台灣 03/16 08:51
mazjin: 問個 退文是能撤銷的嗎?4F 1.163.190.30 台灣 03/16 09:28
laptic: 自行撤銷的話 第一次3天 之後半年5F 180.74.71.48 馬來西亞 03/16 10:56
anpinjou: 看前面三篇那串  裡面講的很詳細  每次都三天  但是一次CD 要1806F 42.71.159.169 台灣 03/16 11:17
cross980115: 善泳者溺8F 61.223.73.94 台灣 03/16 11:25
CChatBM: 壞壞好壞9F 194.195.89.231 日本 03/16 12:34
ifulita: 再怎樣都不可能撤銷水桶吧?10F 36.229.159.158 台灣 03/16 12:36
mazjin: 不是 我指的是板主能撤銷水桶嘛
那板主能撤銷退文嗎11F 1.163.190.30 台灣 03/16 12:50
laptic: 請研究一下 #1Xo9eucc (C_GenreBoard) = =13F 180.74.71.48 馬來西亞 03/16 13:59
[判決] erimow C_ChatBM申訴案(11/28) - 看板 C_GenreBoard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 申訴文代碼:  (C_GenreBoard) 本案裁定如下: 1.根據C_ChatBM板規B-2-1規範,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者 處罰水桶一月以上,可視情況退文,其標準以板主群之認定為準 2.l板主認定該提案明顯限縮使用者發布VTuber實況整理文之權利,為無意義提案
ifulita: 退文的部份…亂板還有分惡意還善意的嗎?14F 36.229.159.158 台灣 03/16 16:34
laptic: 是嚴重不嚴重吧 = =
正常來講(經驗談) B-2系列沒有「必須退文」這事 總之看你們怎樣想15F 180.74.71.48 馬來西亞 03/16 21:38
Lisanity: B-2-2表示:哈囉?
B-2是板主可依情形決定是否退文,但
B-2-2就是視為鬧板並且退文捏18F 223.140.229.107 台灣 03/16 22:00
laptic: 但這案罰的是 B-2-1  目前沒討論 B-2-2/321F 180.74.71.48 馬來西亞 03/16 22:06
Lisanity: 我剛說的是對B2系列沒有「必須退」回應22F 223.140.229.107 台灣 03/16 22:09
anpinjou: 不是  啊2-1的判斷依據寫得那麼清楚了還要討論什麼  今天不管當事人怎麼想
重點是版主和議認定23F 42.71.159.169 台灣 03/16 22:10
Lisanity: 看公告文那邊是板主群多數決的結果吧26F 223.140.229.107 台灣 03/16 22:11
anpinjou: 對啊  這什麼好討論的
而且前兩樓就是板主回應了27F 42.71.159.169 台灣 03/16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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