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rect (【強迫練鐵頭功】)標題 Re: [閒聊] 中國女作家寫眈美文被判刑4年6個月時間 Fri Dec 20 12:59:35 2024
欸,幫大家複習一下法律
刑法第235條-1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
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之前一堆賣R18漫畫的被抓,被判刑,後來是一堆前輩去申請釋憲,大法官解釋限縮在暴力
,虐待,人獸交
,但也導致公開販售的台版R18漫畫口味都是清淡的
動畫瘋即使R18認證,也不敢上裏番
你們覺得寫耽美,愛講攻受的的避得開暴力,虐待的內容嗎?
然後這位大佬,因為中國成人內容不能上傳給人看收錢,把作品傳到台灣出版社架的海棠文
化線上文學城,看這網站的一大部分也是中國人,台灣出版社匯回去中國給他的稿費,也沒
辦法誠實申報繳稅,所以一定是逃稅
海棠文化做太大,中國政府發現,被禁了,一狗票中國作者就被抓了
小作者賺沒多少的,罰金繳一繳,沒被關
這位大佬寫了上千萬字,稿費幾百萬台幣,打賞,簽約,無法得知,但都逃稅,還罰金繳不
出來,就是這結果
有人說逃稅在台灣只要罰錢,並沒有好嗎
稅捐稽徵法第 41 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
元以下罰金。
大陸這判刑還沒超過台灣稅捐稽徵法的罰則規定欸
只是台灣相對寬鬆,給你很多機會改正,罰金也是意思意思的,一堆人快要被關了,才去繳
清就沒事
※ 引述《s24066774 (JJ)》之銘言
: 作者“遠上白雲間” 因寫耽美小說上傳至海棠文學網站,遭到當局逮捕。
: 12月17日,“遠上白雲間”的丈夫發微博稱,11月份開庭時看到妻子狀態憔悴,並被法
: 院判
: 決有期徒刑4年6個月。雖然自己手握判決書但“因特殊原因,判決書不能發在網上”
: https://x.com/whyyoutouzhele/status/1869784140050214982?s=46&t=L-4hlfczx2C9L6Y
M4
: yB4og
: https://i.imgur.com/R31x0SH.jpeg
: 之前羅森之後又有作家寫書被判刑了,
: 這次是寫眈美文的女作家
: 被判刑4年6個月罰款收入一倍
: 真慘還有人想跟他們當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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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37.36 (臺灣)
※ 作者: direct 2024-12-20 12:59:35
※ 文章代碼(AID): #1dPFcxnC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4670779.A.C4C.html
→ direct: 幾年前光賣漫畫就被抓,google就有,那時也是吵很大3F 12/20 13:02
推 kasim15: 哇喔 竟然有理性的人4F 12/20 13:02
→ eva05s: 還是不一樣,中國那邊就是搶錢而已5F 12/20 13:02
推 papertim: 其實法律要嚴格實行的話,應該不少人都有逃漏稅過,只是6F 12/20 13:03
→ eva05s: 本來就是政府缺錢所以找各種大頭開刀討錢8F 12/20 13:03
→ papertim: 台灣只抓大的,或是有人想搞你的時候會用9F 12/20 13:03
→ eva05s: 只是剛好這刀開在創作者頭上,實際上挨刀的人才不只這些10F 12/20 13:03
→ pauljet: 以前台灣有一位耽美作者飯飯粥粥 被女警釣魚執法11F 12/20 13:03
→ glen246: FF展賣同人誌要繳出版稅嗎?要給政府審查內容嗎?照你標準FF那些國外繪師帶本子進來通通要抓去關了13F 12/20 13:04
推 gdrs: 所以中國沒有海外收入的稅法?海外收入一定是逃稅?還有為什麽在台灣網站寫文,中國政府可以抓阿15F 12/20 13:04
→ pauljet: 然後她有把經歷寫出來 這事好像沒什麼人知道17F 12/20 13:05
推 h0103661: 確實該關,如果共產黨進來賣毛語錄怎麼辦18F 12/20 13:05
→ papertim: 同人場、某些文創市集、傳統市場嚴格要抓都會有逃稅問題19F 12/20 13:05
→ jazon: 就像台灣路邊攤啊 賺很大的要查才肯開發票乖乖繳稅20F 12/20 13:06
→ Shichimiya: 你有營業就要繳稅啊==不過台灣很懶得抓擺攤的21F 12/20 13:07
→ jazon: 不然像夜市攤販這種的不多悶著頭賺22F 12/20 13:07
→ direct: 台灣同人場,要抓有依據啊,誰有誠實申報所得?23F 12/20 13:08
→ glen246: 商業攤有開發票算繳營業稅了吧24F 12/20 13:08
推 LOVEMS: 等賺到一個程度 國稅局就會輔導開發票了25F 12/20 13:08
推 papertim: 家教也是逃稅,但沒聽過有人因為這種事被抓26F 12/20 13:09
→ direct: 一定逃稅是因為不可能把海棠攤給中國政府稅務機關看吧27F 12/20 13:10
→ papertim: 會被盯要開發票代表有一定規模,那種賣不到100本的根本沒人care28F 12/20 13:11
推 pauljet: 不要笑死人啦 同人賺的就那幾個大頭 其他人都賠錢 是不是可以抵稅?你國稅局會不會算帳?30F 12/20 13:12
噓 yeldnats: 繼續閉著眼睛沒關係,現在只要防護隔離你要經營裏番平台根本沒差,逃漏稅誰都知道根本不可能重判,錢的問題而已,藥師少女漫畫逃漏稅多少錢最後還是緩刑,面對徒刑四年罰金怎麼可能繳不出來,就是要搞你罰一個天價,當初釋憲也是賣bl漫被搞判刑,好不容易爭取抗爭來的自由,這就是條艱難的道路,就因為保守派老是想關人32F 12/20 13:14
→ LOVEMS: 關幾年看國家 拜登兒子逃稅加一個非法持槍沒特赦是17年40F 12/20 13:23
噓 smallcar801: 逃稅這段證據在那?幻想辦案哦,那麼多小黃書作者被抓每個都逃稅? 那夜市小攤販也是抓到就四年? 不要瞎掰好嗎42F 12/20 13:26
推 h0103661: 說是寫色情被抓不就更幻想
小黃書逃稅很正常啊,哪個會去送審在書店賣的?
同人攤哪一本封底有書號的?沒被抓不代表不是犯法45F 12/20 13:29
→ alienck68: 被黨禁的東西報稅不就直接被抓
還是販毒被抓也是漏報稅48F 12/20 13:31
噓 andy3580: 又來洗中國跟台灣都一樣了,你找一個被判刑案例再來吹吧 滾50F 12/20 13:34
→ direct: 有人覺得販毒會誠實申報所得吧52F 12/20 13:34
→ bnn: 問就是寫清水BL53F 12/20 13:34
→ direct: 判例google不就有,自己去吧54F 12/20 13:34
噓 yeldnats: 那不就很清楚,問題源頭就是創作被禁止、要審查55F 12/20 13:35
→ direct: 基本大家都知道的大咖叫魏應充,孫道存56F 12/20 13:36
→ yeldnats: 釋字617自己多複習幾遍吧,把意見書也都看一看57F 12/20 13:36
推 gunfighter: 之前中國有碼農在美國外包接單 結果被判違法收入
十幾萬美金全部沒收 賺外幣不是問題 賺太多才是問題58F 12/20 13:38
噓 andy3580: 把一個動不動就因為色情這種小事就硬判個5年10年的鬼國硬套到台灣來反觀,我看你其實是很愛這套吧60F 12/20 13:39
→ direct: 有的人真的是不合意的都裝作看不到62F 12/20 13:42
→ tsa99832: 他們是管制所有書籍,又不是只有針對色情,對他們來說所有跟創作相關的可不算是小事63F 12/20 13:43
→ direct: 耽美不可能避開釋字617的暴力,虐待啊68F 12/20 13:47
→ LOVEMS: 販毒還是會誠實申報的國家大概也只有美國:在美國你可以得罪FBI CIA但不能得罪IRS,除非你老爸是總統能特赦你,不然艾爾卡彭這個例子就是經典70F 12/20 13:49
→ direct: 這種台灣匯過去的錢,明目有可能誠實寫嗎?不就偽造了73F 12/20 13:50
→ linzero: 不只罰金,還有所謂贓款,也就是其間的收入。要先繳回贓77F 12/20 13:55
噓 ithil1: 耽美誰跟你一定會有暴力虐待了?78F 12/20 13:55
→ linzero: 款,沒繳回繳滿是說刑期會比較重,已繳完的較輕。而罰金是另一筆79F 12/20 13:55
→ direct: 那大家都說我漏報,就好了,81F 12/20 13:56
→ linzero: 經中國這幾波掃蕩,有些耽美口味都算比較輕的了82F 12/20 13:56
→ ithil1: 你乾脆說所有涉及感情描述的小說都避不開暴力虐待算了,大家洗洗睡別創作啦83F 12/20 13:57
→ direct: 嗯,清淡系BL,看的人會多?85F 12/20 14:00
→ linzero: 這次跟之前BL判10年的,罪名都確定是散播淫穢,而非私自出版或逃稅86F 12/20 14:02
→ ithil1: → direct: 耽美不可能避開釋字617的暴力,虐待啊
這句可是你自己說的。一竿子打翻耽美再來辯解說清淡BL系看的人不多,你是邏輯死去?
老實講法盲就好好去讀書充實知識跟基本常識,不要在那邊看法條望文生意88F 12/20 14:03
推 tsa99832: 之前那個十年的,印刷廠老闆跟編輯也有被告被關,最好是跟私自出版無關93F 12/20 14:09
噓 ithil1: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所謂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猥褻之資訊或物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之行為,「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為傳布,或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之行為
然後你可以自我解讀成釋字617只限定在暴力、虐待,直接省略「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這段,真是他媽會胡亂解釋。
光是作品你說沒藝術性就很難了啦,A片都不見得能被抓進去,何況文字創作。95F 12/20 14:11
→ linzero: 10年那個的罪名就是散播淫穢107F 12/20 14:23
噓 zball: 這在鬼扯吧 之前R18漫出事要嘛隔離 更多是踩到之前無限制兒少法才出事好不好 之前台灣R18漫只有銷量跟兒少法限制問題好不好
然後日本裏番幾乎都是ova型式 台灣串流是要代理什麼?? 乳頭解禁R18巴哈都上幾部了 通篇鬼扯108F 12/20 14:29
→ whycare: 所以當台灣人比當中國人好太多了。告訴身邊的親友,不要把票投給想把台灣變中國的滯台中共人。
遠上白雲間這作者的文肉不算多啊,都還要被關這麼久......113F 12/20 14:48
→ PSP1234: 中國那邊自己印書就犯法了吧 就算是全年齡117F 12/20 14:52
→ mikeneko: 台灣會抓人是踰越限制級那時候的事,搞到租書店整櫃的書都不敢放,出版社每本都貼大大的限制級貼紙119F 12/20 14:57
噓 raura: 台灣法律太寬鬆還能補繳,中又贏121F 12/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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