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nlin1216 (伊恩可可)
標題 Re: [警世] 女子騎少年拉手摸胸摸下體 判刑6個月
時間 Thu Aug  3 10:01:25 2023


#1anYIy2x (Gossiping)
[新聞] 男揪小六童玩手遊 逼喝酒還亂摸下體 遭判3年4月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圖]
emperor 媒體來源:中時 記者署名:蘇育宣 完整新聞標題:男揪小六童玩手遊 逼喝酒還亂摸下體 遭判3年4月 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蕭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軟體認識未滿14歲的少年A,去年相約對方出門見面,借 住

台灣法官到底依據什麼來判決啊
都是打遊戲認識
都是對未滿14歲出手
但一個判半年一個判三年四月
怎麼同罪名但刑度天差地遠
台灣法官學的法律難道還有一綱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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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06.80 (臺灣)
※ 作者: ianlin1216 2023-08-03 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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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1028087.A.995.html
a204a218: 什麼情況都判一樣你怎麼不叫電腦當法官就好了1F 08/03 10:02
spfy: 這兩個案件一樣嗎?2F 08/03 10:03
lbowlbow: 不會自己google法條嗎,發什麼廢文3F 08/03 10:03
mikemai0080: 兩個內容差那麼大也拿出來說4F 08/03 10:04
peterisme17: 什麼都不知道 先噴再說5F 08/03 10:04
WarnLeadwar: 有罪無罪證據效力這種事情還有爭議可言 用刑程度本來就是法官的權力範圍 考你一下法律明文規定最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責 判決有罪時實際最低能判幾年6F 08/03 10:10
protess: 這文真的夠廢9F 08/03 10:10
kinuhata: 判決書先看過再來噴好嗎 鍵盤法官10F 08/03 10:13
an94mod0: 一個合意一個強暴11F 08/03 10:14
lolic: 我也挺想打遊戲跟蘿莉合意交..往只關半年易課罰金12F 08/03 10:14
Pep5iC05893: 樓上的ID應該早就被盯上了13F 08/03 10:15
lolic: 對不起! 我開玩笑的! 警察id不要來私我阿阿阿14F 08/0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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