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作者 AdamHsu (MoMoTapir)標題 Re: [求助] 強暴後的兩年時間 Wed Jul 5 14:17:04 2017
※ 引述《eyesg (彌十郎)》之銘言:
: ※ 引述《Kracie (葵緹亞)》之銘言:
: 我覺得妳很髒
: 跟強暴犯交往 妳屌 妳猛 妳無敵
: 妳有沒有幫強暴犯作早餐啊?
: 這一年來 有沒有跟強暴犯約會 看電影 上摩鐵休息啊?
: 防衛機制現在才解除唷?
我真的覺得你很噁心
有沒有讀過書?
知道什麼叫斯德哥爾摩嗎?
就是人家承受不了衝擊才啟動防衛機制告訴自己
他們這樣的關係是戀人。
不然他可能會精神崩潰
不懂少裝懂還振振有辭
沒水準又無知
: 妳可不可以再詳述一次妳被強暴的經歷
: 我很懷疑妳其實沒有被強暴耶
: 拜託 我想看你再被自己強暴一次
: 反正妳做夢常夢到 多這一次也沒關係
: 真是活該天生該被人擇
: 妳這種人活著只會增加更多的受害者
: 妳這個強暴犯的幫凶
: 為虎作倀
就是有你這種沒知識的人自以為道德魔人,假裝自己是正義的一方好棒棒
充斥處女情結大聲指責受害人
他幹嘛不報警?
就是有你這種人誰敢報警?
奇怪,被強暴還要被檢討,你雞雞管不住還是別人的錯哦?
為虎作倀
成語亂用,國文零分。
: 妳真的可以
: 考慮直接出書 然後....
: 組社會騎士團 跟某作家一樣浪費社會資源
: 我一定要站出來傷害你
: 傷害妳真爽
: 妳已經沒救了
: 我覺得妳活該沒救
: 法律根本沒有辦法幫你
: 也已經無法懲罰犯人了
: 周圍的人也誤會了
: 男的絕對可以脫身
: 要阻止下一個可能會跟強暴犯交往的女孩
: 可以不要再模仿那些錯誤的範例了嗎?
: 可以不要跟強暴犯
: 牽手 交往 約會 拍裸照嗎?
: 可以不要幫強暴犯做早餐嗎?
: 要做就去死一死
: 除了林奕含能逆天以外
: 其他個案自己保佑
: 她還算國高中生
: 妳18成年了 大學生
: 受良好的教育 有完整的家庭
: 做跟強暴犯交往這種蠢事?
: 好好報警 面對 懲罰犯罪者的女性
: 才美麗
: 才特別
: 才悲情
: 才讓人覺得值得幫助
: 值得人愛
: 那些好好面對的人
: 才是真正美麗的女主角
: 妳這種跟強暴犯交往的
: 只是另外一個噁心人!
: 最髒 更髒 跟本不值得同情
: 因為永遠
: 會有人模仿妳們跟強暴犯交往!
: 檢討受害人 真是超級爽
: 神清氣爽
閱。
你根本就是強暴犯思維。
這不是只能討拍取暖不能說實話的問題
你他媽鬼扯,當真以為強暴問題是很簡單的事情?告一告就了事?
沒有名譽問題?沒有像你這樣的人二度羞辱?
人性尊嚴就已經被那個智障強暴犯踐踏過一次,你還覺得不夠來第二次?
當不說的人都是白痴嗎?
所以被霸凌的人不說話你也說他活該?
沒有同理心、人文教育零分。
請你有腦一點,要戰就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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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求助] 強暴後的兩年
07-05 14:17 AdamHsu
與法國帥老闆上床開心自拍 女職員告不成性侵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在台成立公司的法國籍老闆J男,追求公司女職員小如(化名),還承諾「要把妳娶回家!」成功擄獲小如的芳心,但小如後來發現他給的承諾,其他女人竟也收到,氣得與他鬧分手並控告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兩人曾是情侶關係,小如還曾在兩人嘿咻後,自拍影片開心地說「Hi!」,今將他不起訴。今年2月至3月間,在J男公司任 ...
兩回事。
你貼的是情侶關係合意性交硬要告。
這篇當事人是被性侵之後催眠自己是情侶關係。
前因後果相反,差很多。
再補充一點,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現在並不是被承認的一種精神疾病。
只被看作是防衛機制,在法律上很難以此作為精神障礙的理由,因為他不是病。
事後的角度沒有證據很難告性侵
即便你是誤認為自己愛上對方,法律的客觀事實上你們還是情侶。
就算告成了也很念在情侶關係減刑
因為這樣他很容易被誤認成你新聞貼的情況
他可以說是一種創傷羈絆,也是人質情結。
自己去查應該不難。
→ Cayota: 所以Z大,你覺得說自己被性侵的人其實都在唬爛嗎?3F 07/05 14:32
推 skoyeee: 推一下......現在PTT其實很多這種現實不如意,跑到網路上來藉由傷害別人來發洩的拉基,請發文者不要太在意網路上陌生人的風涼話...4F 07/05 14:34
推 eyesg: 我看完了 辛苦了7F 07/05 14:34
動個腦袋應該不難吧?
推 openyourlegg: 我覺得他們現實一定過得很辛苦
推你這篇 某幾樓不要再故作優雅囉8F 07/05 14:37
不用戰男女,這是正常精神防衛機制
經歷過戰爭或是被綁架的人也會有類似的認知
只是在現在社會底下女生就是比較弱勢被壓迫的一方,所以大多是女生會有這種情況。
噓 justiceyes: 外面神棍騙色後,告訴被害人是神明旨意,被害人此後變成弟子,還幫神棍性侵其他女子。這類新聞,你覺得那被害人的防衛機制如何?12F 07/05 14:43
安安,這也是兩回事。
誤信宗教狂熱是出於重大無知,
跟精神障礙防衛機制一點關係也沒有。
要談法律,你去查查德派的重大無知說看看
關於你的舉例有很詳盡的解釋,看不懂我再告訴你。
推 demitri: 樓上 神棍騙色是犯法的 超好判
原po小心被水桶 或被告 搞不好就是想釣魚而已
zzz 你可以多自己看心理學的書籍 看看網路上專家解釋
不要自己在那邊臆測女生就是愛亂告 裝無辜15F 07/05 14:46
※ 編輯: AdamHsu (223.136.129.15), 07/05/2017 14:59:58
→ demitri: 還有j大 那個幫忙騙色的受害人 會有罪 但會因為其特殊
經歷而酌量減刑 這些法律面 心理學 早就討論到爛了19F 07/05 14:49
→ justiceyes: 樓上D大,我不是在說犯罪問題,當然是犯罪啊,我只是說你看到那類新聞,你會不會認為最初被神棍騙色性侵的,還接受是神明意旨的很無知?這不是單純用一句防衛機制來解釋的21F 07/05 14:53
推 eyesg: 好棒唷 助紂為虐還可以用心裡面脫罪,真文青 真美麗 大家都被拯救了
即使有斯德哥摩爾症狀 幫助犯人還是有法律責任,只能酌量減刑而已
這個社會就是很難幫助有犯此症狀的人,而不是每次都拿這句話來幫第二加害人脫罪25F 07/05 14:54
噓 zzz71084482: 臆測別人現實生活不如意(O) 臆測女森愛告人(X)32F 07/05 14:57
→ eyesg: 講的犯了斯德哥摩爾症狀的人就完全無罪一樣?這才是一種錯誤
比起每次都這樣安慰人 不如減少下一個犯此症的笨蛋33F 07/05 14:57
你要說是幫助犯我也沒意見。
但你別倒因為果,像你這種局外人以批評被害人的想法作為社會觀感,被害人才不敢在第
一時間報警,ok?
就是因為自己知道這樣很髒,覺得社會嫌他髒,即使知道報警才是對的也做不到,身心煎
熬底下人都會逃避,避免認知崩潰才有斯德哥爾摩。
犯罪黑數就是這樣來的,以你這個觀點你也是助長這種犯罪的幫助犯之一。
為什麼要先安慰?
你要先讓當事人重拾自信面對案件才能有後續的動作,ok?
林奕含怎麼死的?
就是最基本的這一步沒做好,就公諸於眾承受不了壓力才崩潰。
這事情沒那麼簡單
不是單純的數理邏輯
推 skoyeee: 看了某些樓的留言,老實說有種無力感...…擁有同理心真的沒那麼難36F 07/05 15:02
※ 編輯: AdamHsu (223.136.129.15), 07/05/2017 15:10:37
推 openyourlegg: 去吧
那是你的認知跟我無關
當然這也是我的認知 嘻嘻
好好奇活在那種世界是什麼感覺哦38F 07/05 15:02
→ Marchosias: 不用太在意 這種人其實沒少過 他浪費時間在網路要證明自己很聰明很成熟 你可以不用浪費時間在那些言論上42F 07/05 15:02
→ demitri: 天哪 某人的程度跟邏輯真的是orz... 犯罪就是犯罪
但如果是有脅迫 被控制的情況下 他犯罪情況絕對可以減輕就像有個小弟 被大哥威脅要去殺人 不去殺就殺光小弟全家小弟真的去殺人了 他有沒有罪?絕對有 但罪行絕對比較輕同樣 被洗腦 被神棍拿怪力亂神威脅 一樣會減輕
eyesg 你眼中只有二分法嗎?再說 那原原po哪裏'犯罪'他走不出來很苦惱 受傷的是自己 結果一堆人指責他活該?48F 07/05 15:05
在審查犯罪行為前有前審查階段,有直接強制跟間接強制的差別。
被脅迫未必會有罪吧……
推 eyesg: 但是還是有罪啊!
這篇在談別的問題 不是嗎?
@D 你都噓完我了 要不要去給個推 給當事人 就跟我會被你的噓傷害一樣 推也會給她一些真正的幫助55F 07/05 15:09
※ 編輯: AdamHsu (223.136.129.15), 07/05/2017 15:14:34
→ eyesg: 她已經沒救了 我要幫助的人 不是她 我只是在搾取她的剩餘價值59F 07/05 15:12
中二病發……?
推 belucky: 你憑啥榨取人家的價值 少講甘話 誰阿你61F 07/05 15:16
※ 編輯: AdamHsu (223.136.129.15), 07/05/2017 15:17:39
→ kobe8112: 有些人就是無聊故意要亂回,不需要硬想說服他們,
就像爾摩硬要打摩爾,你也没他辦法,隨他高興吧63F 07/05 15:20
推 eyesg: 哈哈 你可以阻止我啊65F 07/05 15:21
推 peoplefish: 為何要理網路上一些低能兒呢,反正他們永遠都不是當事人,
不懂被害人的感受,
反正人賤必有天收
造了口業自有報應66F 07/05 15:35
推 ntb5768: 七月校門關~鬼門開嘍71F 07/05 15:38
推 nalthax: 有些人搞不清楚合意性交跟強暴的差別,差別在於當事人試圖反抗卻失敗的「暴力」,這種暴力為什麼使當事人從此順從?有沒有聽過「習得無助」啊?「習得無助」的例子,就是讓兩隻狗分別接受電擊,其中一隻被電的時候牠閃掉就算了;另一隻牠怎麼閃都閃不掉。後來面臨電擊的時候,前者會閃;後者只會絕望地哀鳴等待電擊的來臨。強暴不是合意性交,而是當事人反抗無效的性暴力、暴力行為。72F 07/05 15:40
推 mascherina: 一堆人以為自己的世界沒出現過的事情就是不正常亂評判他人的經歷,你們的存在讓在深淵的人活得更加痛苦,不奢求你們有什麼同理心或同情心,我想在網路環境閉上嘴和留一堆傷害他人的言語應該是一樣容易的79F 07/05 15:50
推 hitolin: 看那種文還只有x4 就知道這社會對女性受害者有多惡劣83F 07/05 15:51
推 winds10090: 其實你真的不用這麼認真,我們就默默希望他們身邊的人遇到時一樣是講這種風涼話84F 07/05 15:58
推 a0913: 吉吉吉86F 07/05 16:03
推 bubblesh: 很多事情碰到後才會發現原來會這樣 希望說風涼話的人永遠不會有那麼一天88F 07/05 16:34
不覺得是觀念不同就可以帶過的問題。
推 sinomin: 某e讓我知道ptt正常運作中,很好很好91F 07/05 16:51
推 ann7773631: 天啊怎麼有那麼惡劣的人......根本不配當人92F 07/05 16:51
推 helena0929: 檢討受害人的人就是一堆殘酷的加害者自以為道德高尚但碰到也不見得會有多好的表現。93F 07/05 17:10
推 Gikber: 推一下這篇,不過ey大會說出這樣的話也是自我防衛的一種,有興趣可以google公正世界理論95F 07/05 17:26
我記得沒錯的話公正世界理論是在講為何社會大眾會有檢討被害人的心態吧
理由在於人們深信約定成俗的價值觀與內在良知是社會運作的鐵則。
當出現了一起違反社會價值的社會事件以後,人們對於社會事件的認知與內在價值衝突,
為了保護自我對社會建構的價值觀崩壞,就會選擇批判受害者。
以性侵事件為例,基於父權價值與處女情結的認知,
你寧願相信是被害人行為不檢點,也不想承認是社會出了問題。
推 Loom: 這些仇女的人心裡對女人無法建立信任感,才會出口成髒97F 07/05 17:29
※ 編輯: AdamHsu (223.136.129.15), 07/05/2017 17:40:46
推 ELAHaWK: 推,對噁心的人不要客氣。做對的事!315F 07/06 21:06
推 emmAQBB: 某些推文讓人傻眼…推這篇316F 07/06 21:30
推 zen2: 看完留言覺得台灣教育真的很失敗318F 07/07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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