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標題 [新聞] 獨/10年405件違反學倫檢舉案 論文抄襲
時間 Sun Jul 20 08:32:07 2025


獨/10年405件違反學倫檢舉案 論文抄襲最多「最重停權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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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爆發違反學倫事件。(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台師大女足隊爆出「抽血換學分」醜聞,更涉及國科會精準運動科學補助案。根據國科會
統計,過去10年總計接獲405件違反學術倫理檢舉案,平均一年40件,審議確認違反學倫
達102件,等於每4件就有1件成立,其中違反學倫樣態最多為論文抄襲,其次為造假、變
造,甚至還有「代寫」被發現,懲處最嚴重是停權3至10年以上共13人次。


台師大女足隊遭立委揭發,球員在非自願情況下成為教練周台英實驗抽血對象。此事引發
政府震怒,不僅教育部對台師大與相關教師開罰,更擬撤銷周台英教練證及追究台師大校
長疏失。國科會也啟動人體研究倫理調查與學術倫理調查。


而根據國科會過去十年統計資料,從105年1月到今年4月,總計接獲405件學術倫理檢舉案
,超過一半、248件是具名,還有90件是職權發現,最終不成案、未違反學倫共計265件,
違反學倫為102件,38件仍在調查中,相當每4件檢舉案就有1件違反學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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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在過去10年甕接獲405件違反學倫檢舉案,成立案件以論文抄襲最多。(圖/
國科會提供)

根據國科會105年1月到今年4月統計資料,總計150人次違反學倫案中,樣態最多為論文抄
襲42人次,其次為論文造假28人次,還有變造研究資料或數據16人次、自我抄襲12人次,
甚至還有2人次是由他人代寫。另有47人次是其他類別,例如以相同內容的研究計畫重複
提出申請、發表論文與學術期刊論文列名常規顯不相符(不當列名)、計畫主持人督導不
周、第一或通訊作者未善盡監督之責等。


國科會補充說明,102件違反學倫成立案件數與150人次違反倫數字有落差,主因是案件數
以收件年度統計,不是以處分年度統計,且同一案件可能涉及多人。

對於上述150人次違反學倫,國科會也祭出懲處,處分最多是停權1至2年共69人次,被處
分者不得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其次為書面告誡49人次,追回補助費用、獎勵(費)、獎
金或獎勵金則是18人次,另有13人次為停權3至10年以上,以及1人次是撤銷獎項。


這次台師大女足隊事件,涉及國科會精準運動科學補助案,國科會也會啟動人體研究倫理
調查與學術倫理調查。國科會主委吳誠文也已經嚴重譴責利用學生進行不當研究行為,可
能追繳相關研究經費,也可能對台師大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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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違反學倫案成立後,處罰最多是停權1至2年。(圖/國科會提供)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20/29991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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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女足隊爆出「抽血換學分」醜聞,更涉及國科會精準運動科學補助案。根據國科會統計,過去10年總計接獲405件違反學術倫理檢舉案,平均一年40件,審議確認違反學倫達102件,等於每4件就有1件成立,其中違反學倫樣態最多為論文抄襲,其次為造假、變造,甚至還有「代寫」被發現,懲處最嚴重是停權3至10年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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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zkow 2025-07-20 08:32:07
※ 文章代碼(AID): #1eV3aAYy (AfterPhD)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752971530.A.8BC.html
GameTheory9: 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罪證確鑿卻處罰這麼輕?停權之後還能繼續接計畫、教書、發表論文、指導學生?用扭曲不正的觀念再去傳授給下一代,製造下一代傳承師門歪風。更別提還有許多沒浮上檯面的犯罪黑數。
上述25%是確實成罪,卻遭輕判;反之,另外75%則是經過一番調查證實被冤枉,但被調查者所受身心煎熬及名譽損傷如何回復?被冤枉案例的檢舉人有無誣告濫訴,或打擊競爭對手之故意?
建議:
1. 學倫事件應該增列“具名檢舉”及“誣告條款”,檢舉人既然是執行正義之事,自當具名檢舉且附上合理查證佐證,始得提出檢舉以示負責,否則程序事項不合法不予受理,藉此保障75%被檢舉人無端捲入惡性競爭而單方承受不利益結果。
2. 增列及擴張“立即解聘終身不得再任”解釋範圍,一旦違反學術倫理重創學術聲譽者,或犯後態度惡劣不知悔改,或反過來加害於檢舉人者,或企圖影響檢舉人,製造檢舉人不利益環境者,立即解聘,終身不得再任。且歷年全部發表著作全部撤回,已領研究經費全數繳回或追徵相當數額。且不得領取退休金,已領退休金者,全數繳回或追徵相當數額。
藉此徹底杜絕25%學術不端份子。1F 07/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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