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作者 bboy0223 ()標題 [閒聊] 法院不接受NewJeans提出的任何解約理由時間 Fri Mar 21 16:13:37 2025
法院不接受NewJeans提出的任何解約理由
https://theqoo.net/hot/3657458959
https://theqoo.net/hot/3657506675
https://theqoo.net/hot/3657537434
NewJeans成員們提出的解除專屬合約原因
* 擔心前代表(閔熙珍)被解雇導致製作空白
=> ADOR有足夠的能力聘請其他製作人
另外專屬合約中沒有提到要求閔熙珍擔任製作人的內容
* HYBE在2023年5月10日報告書上寫到'丟掉New 製作新的就可以'
=> 對於此內容從前後文來看很難判定是要丟棄NewJeans
另外 此報告書為HYBE旗下另外一間公司SOURCE MUSIC旗下女團LE SSERAFIM成功戰略內容
比起NewJeans、IVE、LE SSERAFIM
更應該分類成BLACKPINK、LE SSERAFIM、aespa、IVE
(這段我看不懂 先照翻)
* BELIFT LAB旗下藝人ILLIT試圖破壞NewJeans的固有性
=> 很難從提交的文件中解釋ILLIT抄襲了NewJeans
即使有複製了概念也很難受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 HYBE扭曲了NewJeans的唱片銷量成績
=> 負責人要求修改的NewJeans的唱片銷量只是為了影響股價的事實關係
很難判定是貶低NewJeans
* 從BELIFT LAB經紀人聽到了'無視'的內容
=> 事實上很難斷定聽到了'無視'的內容
考慮到Hanni當天傳給閔熙珍的kakao talk訊息以及CCTV畫面
ILLIT成員們的確有跟Hanni打招呼
* 海豚誘拐團導演與ADOR間的糾紛
=> 與此事件無關的海豚誘拐團導演間糾紛
很難判定ADOR違反了專屬合約中的重要義務
* CEO曾表示'要給NewJeans成員們長假'
=> 此發言無法當作是禁止演藝活動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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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88.1 (臺灣)
※ 作者: bboy0223 2025-03-21 16:13:37
※ 文章代碼(AID): #1dtH-xza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42544827.A.F64.html
推 tp6vup4: 正常有思考能力的人都知道五小閔的解約理由有多瞎1F 223.140.201.123 台灣 03/21 16:15
推 w82814704: 邦:叭叭 司法不公4F 223.137.76.190 台灣 03/21 16:19
推 demonh311: 這不是廢話嗎?法官又不是法盲5F 111.83.162.96 台灣 03/21 16:22
推 dagreenlife: 爛事太多 突然出現一個有正常邏輯和判斷的法官其實還滿令人恍惚的6F 111.242.115.235 台灣 03/21 16:24
推 Johseagull: 看起來 不是沒有發生過那些事 只是NJZ沒有辦法提供足夠的論述去支持ADOR無法履行義務8F 42.70.160.199 台灣 03/21 16:26
推 snsdakb48: 法官一定是房騎公司粉14F 111.71.97.233 台灣 03/21 16:27
推 ally9450: 閔粉:hybe收買法官啦15F 49.217.130.180 台灣 03/21 16:27
→ sphinx1031: 粉絲怎麼想都自己覺得對爽就好
反正違約的是偶像ww16F 1.160.170.127 台灣 03/21 16:28
推 liqqq1108: 哈哈哈哈那種瞎理由只有邦尼斯會挺吧18F 39.12.121.84 台灣 03/21 16:28
推 iwgpg1ghc: 五隻嘴加閔大嘴以為隨便講就能解約^^19F 27.53.169.179 台灣 03/21 16:29
推 a31324285: 房騎法律 房妻法官20F 49.216.110.211 台灣 03/21 16:31
推 jason0201: 這算法院認證illit沒抄襲NJ嗎21F 150.116.177.198 台灣 03/21 16:31
推 s8800892000: 哈哈 每一樣都被打臉22F 223.137.119.102 台灣 03/21 16:31
推 hiamberis: 看完覺得好好笑23F 49.216.185.254 台灣 03/21 16:31
→ CaminoI: 法院認證!24F 61.224.177.126 台灣 03/21 16:32
→ s8800892000: 連結大師一直吵BELIFT有企劃書
問題是概念又不沒有版權25F 223.137.119.102 台灣 03/21 16:32
→ CaminoI: 以相似性來說 墨西哥元祖Jeans要告贏的成功率高得多 不只團名服裝連MV都抄27F 61.224.177.126 台灣 03/21 16:33
→ chnet3214: 沒有打招呼 哭哭哭QQ
結果 根本有= =29F 61.220.191.26 台灣 03/21 16:33
推 YALEMY: 嘛…31F 223.136.174.67 台灣 03/21 16:33
→ s8800892000: 當初都說了專屬合約沒寫要閔當代表在那吵沒閔不會做事32F 223.137.119.102 台灣 03/21 16:33
推 bobby94507: 法官準備上國會34F 114.137.131.20 台灣 03/21 16:35
推 lalalilila: 連結大師之前一直貼圖片證明已經解約了是自由人,現在怎麼這麼安靜35F 223.136.102.171 台灣 03/21 16:36
推 gkkswae: 概念就是個虛無縹緲的東西 智財權保護的主要還是實質上如何達成和實現此概念的方法37F 114.136.154.179 台灣 03/21 16:37
→ WGG5566: 連結大師在專版的樣子40F 211.21.223.1 台灣 03/21 16:37
推 phoinixa: 要求解約的理由活像個沒唸過書的屁妹41F 123.204.170.223 台灣 03/21 16:41
推 jc10755: 法院認證Hanni說謊QQ42F 218.35.145.222 台灣 03/21 16:43
推 Rawhide: 笑死 近期最欣慰 閔們限動預熱中43F 111.185.167.130 台灣 03/21 16:47
推 aoe7250350: 之前還會說韓星版都故意黑 殊不知大家早就知道判定結果是啥了44F 223.138.152.72 台灣 03/21 16:48
推 i5lo: 被狠狠打臉了 女孩們46F 111.250.196.141 台灣 03/21 16:48
→ ashilol: 限時準備哭哭洗版47F 49.216.25.29 台灣 03/21 16:48
推 JennyID: 極限懶人包-法官:就這?48F 110.30.24.185 台灣 03/21 16:49
推 underwind: 法官真帥~49F 118.168.101.223 台灣 03/21 16:51
→ onlybye: 居然還在吵銷量?明明hybe/ador 更正的才是正確的50F 111.82.8.146 台灣 03/21 16:51
推 Myeh1720: ILLIT真的有夠衰==52F 61.57.78.204 台灣 03/21 16:52
推 terry881112: 現在開始洗不需要韓國市場了,都在海外活動不用理韓國法院的判決53F 49.216.90.126 台灣 03/21 16:54
推 yaieki: 只有公主跟粉絲會相信的硬掰理由55F 1.175.74.4 台灣 03/21 16:55
推 mygreen43: 法院認證人家有打招呼56F 101.8.129.169 台灣 03/21 16:55
→ WGG5566: 跟背骨5050前輩看齊是不是XDDD57F 211.21.223.1 台灣 03/21 16:56
推 smonke: 哈哈哈哈哈哈~快點回ador上班59F 1.164.233.182 台灣 03/21 16:56
推 rlj0858: 拜託趕快讓她們下去 免得一直跑出來黑別團60F 223.141.232.226 台灣 03/21 16:56
推 SARAH12349: 再給她們多一點機會一定可以拿出動搖法官的證據的62F 123.194.188.84 台灣 03/21 16:58
→ smonke: 別再蝦卡皮雞巴拉亂鬧了~64F 1.164.233.182 台灣 03/21 16:59
推 phenom42: 法官懂不懂五閔啊 是沒被出征過齁65F 42.79.157.245 台灣 03/21 17:00
推 ILNARA: 我是覺得喔 都發限動說 記得一清二楚了
那後來了 限動法院的後續 怎麼還沒掰出來66F 203.204.70.54 台灣 03/21 17:01
推 zukidelko: 幫你撕記得多買點周邊挺小公主68F 42.73.206.15 台灣 03/21 17:02
推 nionio0329: 粉絲還是照樣支持 開始法院 有夠無言69F 111.71.70.233 台灣 03/21 17:03
推 smonke: NewJeans 回歸~!!70F 1.164.233.182 台灣 03/21 17:03
→ ly102530: 司法不公71F 106.1.217.62 台灣 03/21 17:06
→ hongraon: 小孩不懂,成功太快,可以理解。閔真的要負全責72F 111.71.92.185 台灣 03/21 17:07
→ ILNARA: 假處份過了 但她們肯定不會回去 所以就是解約官司 最終就還是那句 賠多賠少的問題74F 203.204.70.54 台灣 03/21 17:10
→ overthinkin: 欸誣賴霸凌人家,要不要道歉啊76F 101.9.96.182 台灣 03/21 17:11
推 tomoko17: 法院認證說謊團77F 114.39.16.4 台灣 03/21 17:14
推 wonwoo: 太爽了 這真是最近令人大快人心的事!!!!!78F 27.240.209.247 台灣 03/21 17:15
→ azuma117: 沒有一條過!?80F 124.6.8.85 台灣 03/21 17:18
推 lucan9: 解約理由都是瞎扯 成立的話 全kpop韓團隨時都能解約81F 42.72.228.65 台灣 03/21 17:19
→ ILNARA: 講Pajoho與事實不符了 要叫Gonbezha !83F 203.204.70.54 台灣 03/21 17:20
推 Cishang: 如果A真有要五閔賠早就能開告贏了,現在會這樣很明顯就是想要回收阿84F 36.229.199.74 台灣 03/21 17:21
推 selisja: 正常的法官86F 101.10.57.237 台灣 03/21 17:23
推 ArminArlart: 五個乖乖回公司上班就ok阿87F 211.75.222.182 台灣 03/21 17:23
推 kantoro: 應該要跟illit 道歉吧!88F 45.144.227.34 台灣 03/21 17:24
→ ArminArlart: 不然就勇敢一點付解約金走人,也ok89F 211.75.222.182 台灣 03/21 17:24
→ ILNARA: 嘿呀 拿錢砸ador臉上啊 粉絲周邊多買一點90F 203.204.70.54 台灣 03/21 17:25
→ ILNARA: 倒不如說世宗放棄啦 什麼一堆爛主張都不用查 小閔說什麼就拿什麼喔 開庭時不難看出93F 203.204.70.54 台灣 03/21 17:28
推 asd755033: 啪啪打臉 不要再裝睡了95F 124.105.175.121 菲律賓 03/21 17:29
→ ILNARA: 不是被打臉 就反駁不能 完全沒有針對合約世宗不可能連合約都沒看過吧 就沒問題咩96F 203.204.70.54 台灣 03/21 17:30
推 blessbless: 被廢死洗的我以為韓國法官都是法盲,看這篇終於明白韓國法官還是正常民主法源制度
*粉絲228F 114.26.84.180 台灣 03/22 02:29
推 rrblue: 白話文,每項都沒證據,都是”我感覺”232F 223.139.152.195 台灣 03/22 09:13
推 tran628: 早就說了概念不受智財權保護,NJ主張風格抄襲本身就很可笑233F 101.12.153.104 台灣 03/22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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