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REA (人間不信)標題 [新聞] 大S遺產給S媽有難處!律師揭關鍵「汪小菲恐獲管理權」時間 Thu Feb 6 23:24:14 2025
自由時報
2025/02/06 22:38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
大S遺產給S媽有難處!律師揭關鍵「汪小菲恐獲管理權」
具俊曄強忍悲痛為愛妻「大S」徐熙媛處理後事,豈料汪小菲與母親張蘭連
日動作頻頻,直至今(6日)稍早忍不住踢爆汪小菲假象開轟「淋雨裝淒涼」,
同時也強調「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不過,律師葉慶元則指
出其中恐有難處。
摯愛大S辭世的第4天,具俊曄再也忍不住汪小菲、張蘭連日來的動作,稍早
以中、韓文發聲反擊,除了撕開汪小菲林雨裝淒涼的假象,針對遺產也強調會將
所有權利留給岳母S媽,文末更以留下大S喚他的暱稱「俊俊」,沈痛表明自己是
「熙媛永遠的愛」字句令人看得鼻酸。
至於外界高度關注的遺產部分,律師葉慶元稍早發文透露若具俊曄拋棄繼
承,欲將遺產轉讓給S媽恐有難處。他指出配偶有2個權利,一是針對兩人婚姻期
間的財產,擁有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該部分後剩下來的才是遺產,配偶有
跟子女共同繼承的權利,以具俊嘩的情況來說,可以再分得1/3。
然而,如果具俊曄想要拋棄繼承,葉慶元認為這個權利並不會直接歸到大S
的母親上,而是變成大S的一雙兒女平均繼承,由於2名孩子尚未成年,因此實際
上恐變成孩子生父汪小菲取得管理權利,即便具俊曄要和大S的兒女簽署繼承協
議,仍需汪小菲參與並代表孩子同意才行。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943817
大S遺產給S媽有難處!律師揭關鍵「汪小菲恐獲管理權」 - 自由娛樂
律師分析大S(左起)遺產若被具俊曄拋棄繼承,恐將由汪小菲取得管理權利。(組合照,翻攝自IG、本報資料照)〔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具俊曄強忍悲痛為愛妻「大S」徐熙媛處理後事,豈料汪小菲與母親張蘭連日動作頻頻,直至今(6日)稍早忍不住踢爆汪小菲假象開轟「淋雨裝淒涼」,同時也強調「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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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REA 2025-02-06 23: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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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ve0504: 韓國光頭不會不懂吧==?1F 111.249.14.129 台灣 02/06 23:25
推 kidd085: 這是什麼垃圾法律2F 42.71.92.112 台灣 02/06 23:25
→ ABiao0220: 汪那家人噁心的模樣肯定是討到底3F 118.231.152.10 台灣 02/06 23:25
推 wwwson1256: 那就拿到後贈與給大s家阿 頂多稅4F 111.250.47.251 台灣 02/06 23:25
→ ray0215: 鄉民開始濫情5F 49.158.148.226 台灣 02/06 23:25
推 theskyofblue: 都這麼多天了 都都跟律師討論了吧6F 61.61.146.148 台灣 02/06 23:26
→ wwwson1256: 稅給s家繳就好7F 111.250.47.251 台灣 02/06 23:26
推 TexasFlood: 現在就是大家在比演技比好聽話?8F 124.35.242.185 日本 02/06 23:26
→ chris4810: 所以 徐家應該叫光頭先行使繼承才聰明他們家律師還在睡嗎?9F 122.121.224.154 台灣 02/06 23:26
推 kingmusk: S家先去找律師團好嗎
張蘭跟汪律師團一狗票11F 39.9.70.120 台灣 02/06 23:26
→ lifesg: 有差嗎? 光頭全部能領都領一領 然後再移轉13F 49.216.130.63 台灣 02/06 23:27
推 flymyfinger: 這樣看來是繞不過汪那邊14F 36.231.104.61 台灣 02/06 23:27
→ lifesg: 給S媽就好了15F 49.216.130.63 台灣 02/06 23:27
→ me150480: 該不會最後只能拿了再贈與給徐媽吧 多16F 123.193.6.183 台灣 02/06 23:27
→ flymyfinger: 那具就先繼承 若真的有心在看可否贈17F 36.231.104.61 台灣 02/06 23:27
→ me150480: 繳一大筆稅這樣?18F 123.193.6.183 台灣 02/06 23:27
→ flymyfinger: 與給s媽 但應該要分批贈與吧?19F 36.231.104.61 台灣 02/06 23:28
推 chris4810: 應該是私下或分批贈與...那麼大筆繳的稅真得嚇死人...光信義區的房子..20F 122.121.224.154 台灣 02/06 23:28
→ wr: 到底拋棄繼承是從哪來的 繼承轉讓很難嗎22F 125.228.251.231 台灣 02/06 23:29
推 valentian: 當然是拿法律允許的繼承權先把財產領好再看怎麼給徐家啊23F 123.205.150.104 台灣 02/06 23:29
推 TexasFlood: 私下給被說沒給,公開給又重稅w25F 124.35.242.185 日本 02/06 23:29
→ saisai34: 具繼承有沒有想過如果 出意外走了26F 36.239.246.56 台灣 02/06 23:29
推 TtTt4: 反觀那個拿前妻保險去結婚的...27F 111.243.113.226 台灣 02/06 23:29
→ saisai34: 錢不是給S媽喔 =.=28F 36.239.246.56 台灣 02/06 23:30
推 lovehyun: 快笑死 s家會不懂嗎大家擔心什麼29F 42.75.145.38 台灣 02/06 23:30
→ me150480: 那要分好幾年贈與欸 贈與超過5000萬稅超30F 123.193.6.183 台灣 02/06 23:30
→ birdy590: 只有天才會解釋成拋棄繼承 果然是大狀師31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0
→ me150480: 過20%32F 123.193.6.183 台灣 02/06 23:30
→ flymyfinger: 但是給s媽也有個難處,s媽優該會拒絕33F 36.231.104.61 台灣 02/06 23:30
推 Marty: 哪需要用贈與的 夫妻之間免稅好嗎??35F 114.32.15.59 台灣 02/06 23:30
→ heavenbeyond: 你光頭佬不要拋棄任何權利,就老老36F 36.231.142.64 台灣 02/06 23:30
推 nakayamayyt: 大S之前找的律師還不錯啊 汪小菲都被37F 111.251.8.62 台灣 02/06 23:30
→ heavenbeyond: 實實的先拿1/2,再拿剩餘1/2當中的1/3,這完全符合台灣法律。38F 36.231.142.64 台灣 02/06 23:30
推 kingmusk: 現在還管稅重不重喔== 意氣之爭40F 39.9.70.120 台灣 02/06 23:30
→ heavenbeyond: 拿完以後,你光頭佬想要給S媽或小孩,就再用贈與或什麼方式就好了。根41F 36.231.142.64 台灣 02/06 23:31
→ birdy590: "自己的權利給S媽" 方法多的是43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1
→ heavenbeyond: 本不用一開始就拋棄,然後讓汪汪有44F 36.231.142.64 台灣 02/06 23:31
→ birdy590: 光頭和S媽講好就行了 只要合法沒有限制47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1
→ saisai34: 如果具繼承後剛好出意外 錢是給具的媽媽48F 36.239.246.56 台灣 02/06 23:31
→ flymyfinger: 光頭很大概率會接受這筆遺產,s媽拿49F 36.231.104.61 台灣 02/06 23:31
推 elzohar: 把那個蹭蹭支那人驅逐出境就好了50F 118.163.195.61 台灣 02/06 23:31
→ Marty: 配偶之間 就是100%全拿 誰跟誰是配偶 懂??51F 114.32.15.59 台灣 02/06 23:31
推 chris4810: 不知道大S的律師還是不是賴芳玉..53F 122.121.224.154 台灣 02/06 23:32
→ forgiveus: 你討厭汪小菲這才叫垃圾法律,今天你討厭的是大S的話就會覺得這法很正義54F 39.9.66.154 台灣 02/06 23:32
推 Hina: 這就我剛說的阿 他拋棄就完了56F 1.172.134.200 台灣 02/06 23:32
→ birdy590: 是說光頭要直接贈與S媽會有稅的問題啦57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2
→ saisai34: 不是S媽,要保佑都沒意外才能照你的計畫58F 36.239.246.56 台灣 02/06 23:32
推 xiaomity: 徐家的姻親就兩位律師了,多少都知道吧59F 39.12.33.200 台灣 02/06 23:32
→ birdy590: 只是只有北七才會這樣做 @@60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2
→ Hina: 講什好遺產沒有講好問題61F 1.172.134.200 台灣 02/06 23:32
→ me150480: 最好是講好就好了 這麼多錢稅局怎麼可能讓你這樣搞62F 123.193.6.183 台灣 02/06 23:32
→ birdy590: 轉讓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 合法誰管的著?64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3
→ Hina: 他拋棄 就是完全兩個小孩繼承
繼承權怎麼轉讓65F 1.172.134.200 台灣 02/06 23:33
推 TexasFlood: 要課重稅的話,S媽會先說等等67F 124.35.242.185 日本 02/06 23:33
→ xiaomity: 小s的小姑跟婆婆都是律師,雖然不曉得是68F 39.12.33.200 台灣 02/06 23:33
→ birdy590: 所以原文用詞"權利給S媽" 其實蠻精準的69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3
→ xiaomity: 否擅長遺產部分,但應該多少知道70F 39.12.33.200 台灣 02/06 23:33
推 chris4810: 所以轉讓真的不是真的轉讓..有錢人沒這71F 122.121.224.154 台灣 02/06 23:33
推 WanYC: 徐家不是有雇用律師嗎 由具來繼承 再把銀72F 123.195.146.51 台灣 02/06 23:33
→ flymyfinger: 長輩活到一定年紀都希望把錢留給小孩73F 36.231.104.61 台灣 02/06 23:33
→ TexasFlood: S媽是喪女,不是失智74F 124.35.242.185 日本 02/06 23:33
→ WanYC: 行卡給徐媽不就好了嗎75F 123.195.146.51 台灣 02/06 23:33
→ wr: 就光頭過往重情義的表現來看 它應該是認真要76F 125.228.251.231 台灣 02/06 23:33
推 IntoHebe: 中又贏77F 61.231.203.193 台灣 02/06 23:33
→ chris4810: 樣蠢的吧...當國稅局吃素的喔78F 122.121.224.154 台灣 02/06 23:33
→ wr: 把財產給s媽才是 這點我倒是相信他79F 125.228.251.231 台灣 02/06 23:34
推 BabySatan: 遺產沒有在讓給誰的啦,繼承或拋棄擇一80F 101.3.150.161 台灣 02/06 23:34
※ 編輯: CREA (61.61.79.228 臺灣), 02/06/2025 23:34:17
→ chris4810: 一定是用其他方法轉移81F 122.121.224.154 台灣 02/06 23:34
→ flymyfinger: 要s媽接受這筆遺產的贈與感覺有難度82F 36.231.104.61 台灣 02/06 23:34
→ birdy590: 當然先繼承 之後權利給S媽只是種表態83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4
→ Hina: 繼承權哪來的轉讓的 就只有 你要不要84F 1.172.134.200 台灣 02/06 23:34
推 etiennechiu: 只能繼承後轉讓,以信託方式85F 101.12.150.77 台灣 02/06 23:34
→ saisai34: S媽要拿具的那一份就得用贈與的86F 36.239.246.56 台灣 02/06 23:34
→ BabySatan: 拋棄之後就不關你的事了,哪來的讓給誰87F 101.3.150.161 台灣 02/06 23:34
→ flymyfinger: 雖然光頭對s媽來說是外人啦88F 36.231.104.61 台灣 02/06 23:34
→ Hina: 拋棄 繼承 就這兩種89F 1.172.134.200 台灣 02/06 23:34
推 lynchen: 窮人幫富人擔心遺產 笑死90F 111.71.9.74 台灣 02/06 23:35
→ birdy590: 所以只有腦子有洞的才會解讀成拋棄91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5
推 dispptt: 律師很專業92F 27.51.58.64 台灣 02/06 23:35
推 heyd: 先分到手在贈與給S媽比較實際93F 42.76.251.24 台灣 02/06 23:35
→ birdy590: 人家從來也沒這樣說過94F 119.14.42.10 台灣 02/06 23:35
推 Mugen0413: 我覺得具是完全不懂,如果為了表達高95F 219.68.246.5 台灣 02/06 23:35
→ Hina: 他真的拋棄 真的是腦袋有問題96F 1.172.134.200 台灣 02/06 23:35
→ Mugen0413: 度就差不多這樣即可,生父擁有的比你們想像的更多,除非當初離婚有白紙黑字放棄監護,S家大意了97F 219.68.246.5 台灣 02/06 23:35
推 binshin: 喔~那個什麼剩餘財產分配不是一身專屬?哈~你慘了
不過看起來大S錢比較多~科科341F 223.141.177.101 台灣 02/07 09:54
→ nikewang: 汪小菲就是來搶遺產的 不然怎會在泰國渡假 就帶著老婆快速跑回台灣在那演戲344F 183.105.204.229 南韓 02/07 10:06
→ akillerk: 中國人真的普遍比較噁心346F 111.71.96.77 台灣 02/07 10:11
推 jojosie: 具有說要拋棄繼承?他日後要怎麼移轉給S媽 是他們私底下的事吧347F 111.81.226.139 台灣 02/0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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