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s1995 ()標題 Re: [FB] 要害死幾個受害者才夠時間 Fri Dec 29 21:48:20 2017
※ 引述《tw689 (台灣689)》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aammyytt/posts/10210670588862560
: Mi Tseng
: [要害死幾個受害者才夠]
: 還記得建景事件嗎,散佈的人被告,女主角考上明星大學卻崩潰休學,黑特戒嚴沒落。
幾
: 個大一女生就算玩再大都沒有答應讓陌生人看,我希望把 ig/fb/學校散布出來的那個
人
: 被告死。
: 八卦版都貼出被害人崩潰的求救訊息了,可惜還是一堆精蟲求檔散佈檔案,這次要害死
幾
: 個當事人我們才會住手?想看情色圖片影片直接看色情片不夠嗎?就算有男友,她有男
友
: 去群交她對不起的是男友不是鄉民,而且去的男的也有女友。
: 不要去看,並且阻止你身邊的人去看,阻止你身邊的人去散佈。
: p.s
: Q: 女生自己愛玩也答應攝影師po照片到網路
: A: 女生答應的是攝影師 po 的碼掉臉的,沒有臉的版本,鄉民求的是女生的個人資料
: (fb/ig/學校系級/有臉的照片)
: Q: 我不管,女生自願發生性關係的,就是要給看
: A: 你發生性關係會給別人看嗎(?
: 說出「拍那種照片影片就要有外流的心理準備」的人就是垃圾
: 過馬路就要有被撞死的心理準備你怎麼還敢出門?怎麼不去死?
: Q: 女生有男友還跟別人發生性關係就是賤
: A: 1. 對,女生對不起男友,但沒有對不起你。
: 2. 女生沒有答應讓你這個陌生人看她的性愛照片,也沒有答應妳可以散播。
: Q: 女權太高
: A: 性自主權不是女權,男性也有性自主權,不懂提升性自主權跟女權(?女性主義?)有
什
: 麼關係。女生喊性自主權所以要跟誰發生性關係都沒差的確是性自主權,她違反的是跟
伴
: 侶之間只跟伴侶發生性關係的承諾,對不起的是伴侶,不是你。
大家好
這篇貼文最下方還有一句
文字出自:Mi Tseng
洨妹無聊就來稽查一下原作者
事先聲明
這篇貼文是公開的
tag的人名也都是公開的
所以洨妹沒有侵犯您的隱私喔
來看一下原作者的簡介
https://i.imgur.com/n0RvA6I.jpg
『傳訊息給我就代表願意讓我公開喔,請謹慎發言。』
依照您的邏輯來看
洨妹建議把這篇文章改成
『你拍照片就代表願意讓大家看喔』
這樣才不會造成矛盾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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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HaUdMC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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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FB] 要害死幾個受害者才夠
12-29 21:48 ys1995.
推 SRNOB: 沒上車到的 又要你我都推了一把?2F 12/29 21:50
推 kuzu: ...............3F 12/29 21:51
推 kamichu: 會護航這種的人幾乎都是雙重標準啦
他們不過就是在當他們文章那種自以為正義的人6F 12/29 21:53
→ peterw: 最好是能這樣就取得同意公開的權力啦9F 12/29 21:55
→ Xceberus …
推 Xceberus: 抱歉我沒點進去看 是我的菜 我錯了15F 12/29 22:06
推 jo4: 這種尺度的女森會自殺? 會不會想太多?
沒道德底線的人 會羞愧到自殺也很不簡單16F 12/29 22:08
推 qq05: 用道德護航沒道德的事 ?18F 12/29 22:20
推 rbcajyh: 傻眼 原來傳訊息就沒關係 拍照就有關係 呵呵19F 12/29 22:25
噓 DarkEva: 垃圾鄉民!!!!! 那些女孩是做什麼殺人放火的壞事,照片外流還要受到鄉民們的人格踐踏,鄙視這些垃圾鄉民!!!!!!!21F 12/29 22:48
推 Forthelife: 畜生無羞恥自己說可以放給大家看干樓上屁事?
樓上以為做那些事還叫女孩才是真正的歧視24F 12/29 22:52
推 stevenhbw: 臉書發文說得沒有錯,但是說再多,不管事情發生在誰身上,同樣的事情還是會發生。問題在於當初的抉擇。29F 12/29 23:19
噓 mimiu: 到底關你們什麼事?不要再假正義了 出事了你們都是兇手37F 12/29 23:48
推 nic3310: 說出「拍那種照片影片就要有外流的心理準備」的人就是垃圾
: 過馬路就要有被撞死的心理準備你怎麼還敢出門?怎麼不去死?
這邏輯真的很棒
不知道國小有沒有畢業40F 12/30 00:18
推 ericvbnm: 有心理準備是沒錯 但為啥要去死== 這邏輯更爛吧46F 12/30 00:33
噓 winter0723: 人生在世上不可能不過馬路,XX生在世上也不可能不拍淫照,肥宅只有右手可以照,當然不會懂啦!47F 12/30 00:36
推 gin10791: 外流? 明明就自己同意po上網的 瞎護航的是腦子裝屎嗎
雜交不給大眾譴責一下
要那些潔身自愛的男男女女如何自處51F 12/30 03:28
推 vicious666: 嗯,阿我走出門照交通規則走不就是我自己負責的表現,誰撞死我他要負責;我邊喝酒邊亂衝馬路被撞死就是我自己死好阿,難不成要主張我有三寶自主權?怎麼這麼聰明啊這些護航的55F 12/30 06:50
噓 banishment: 什麼智障邏輯,她當然可以設定傳訊息的條件,不爽別私60F 12/30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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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zin564
台灣 12-30 00:25
拍照片上傳就代表願意讓我公開喔(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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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V
台灣 12-30 00:47
自助餐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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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seti
台灣 12-30 06:07
愛玩又怕出名,同情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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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_note
台灣 12-30 09:18
自打嘴巴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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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0816
台灣 12-30 11:09
我是抱著藝術欣賞的心態求檔的啊
(ys1995.): Re: [FB] 要害死幾個受害者才夠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