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bomda (神奇蹦大)標題 [閒聊] 「進擊的巨人」漫畫被丟兒子提告母罰5000時間 Mon Sep 16 23:01:52 2024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一名60多歲女子與20多歲兒子相處不睦,今年2月時,
母親認為兒子堆在家的漫畫書受潮,直接將32本日本知名漫畫「進擊的巨人(全套為34本
)」扔掉回收,兒子發現憤而提告;案經檢警調查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以簡易判決處
刑,依毀損罪判罰母親5000元,得易服勞役。
「進擊的巨人」是日本漫畫家是日本漫畫家諫山創所創作,於2021年4月完結,全套34本
,作品在全世界很受歡迎,全球累計發行量逾1億冊,曾製作成動畫、動畫電影、真人電
影、手機遊戲及單機遊戲。
漫畫故事描述人類與巨人之間的鬥爭,由主角艾連對抗巨人開始,與同伴走出高牆,探索
未知世界之謎,劇情一再反轉,被許多漫畫迷譽為「神作」,網路評論此漫畫反映「當今
社會中青年人所感受到的絕望」,讀者年齡層廣泛,從青少年到成人均有。
據了解,嘉義這對母子同住,但兩人關係不睦,兒子收藏許多漫畫與雜誌,因難以斷捨離
,大量堆放在住家;對兒子的收藏品,母親並不認同,常認為住家空間放不下這些書,頗
為煩惱。
今年2月6日傍晚5點多,母親因認為漫畫受潮,未告知兒子就將32本「進擊的巨人」全數
扔掉回收,兒子發現漫畫被扔,有部分冊數已絕版,難以再買到,氣到報警提告。
警方偵訊時,母親坦承扔掉兒子的漫畫,也表達意願要和解;檢方偵訊時母親未到庭,檢
察官曾詢問兒子是否要再開一次庭,再傳母親到場,讓母子對話和解,兒子表示不用再開
庭,他堅持提告,檢方因而依刑法毀損罪提起公訴。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兩人為母子關係,但母親應尊重兒子對於其所有物的權利,而不
應恣意犯行,所為未能尊重兒子的財產權,實屬不當;母親有意願與兒子和解,但兒子因
其個人因素考量而不願和解,母親未能賠償兒子損失,考量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價值
非高,判罰5000元。
請尊重私人財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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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omda 2024-09-16 23: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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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lic: 死好啦2F 09/16 23:03
推 syldsk: 要拿去回收換錢買更有用的東西才對3F 09/16 23:03
→ Pep5iC05893: 母親坦承扔掉兒子的漫畫,也表達意願要和解;檢方偵訊時母親未到庭6F 09/16 23:04
→ lolic: 不過住爸媽房子我不敢那麼大聲就是8F 09/16 23:04
→ Pep5iC05893: 母親有意願與兒子和解,但兒子因其個人因素考量而不願和解
無法理解9F 09/16 23:04
推 jack34031: 父母金句:不爽滾出去獨立,怎麼沒有13F 09/16 23:06
推 twic: 20幾歲叛逆大學生吧15F 09/16 23:07
推 gemboy: 放到受潮 這還有價值嗎。。。16F 09/16 23:08
推 tt1034: 20幾歲了還要管東管西本來就不應該了21F 09/16 23:13
推 laugh8562: 巨人有厲害到絕版喔?
*絕版然後買不到22F 09/16 23:14
→ Mikufans: 受潮那也是兒子的問題,父母本來就不應該隨意丟24F 09/16 23:14
推 tonyxfg: 要給孩子尊重,不過……既然孩子已經成年了,那也該搬出去獨立生活了吧,請兒子帶著自己的漫畫離開吧。25F 09/16 23:14
→ Mikufans: 巨人漫畫一直有人在炒價還有人用比較高價金額收28F 09/16 23:14
推 s8018572: 樓下說:搬出去住啊 結果兒子告贏了29F 09/16 23:15
推 jerry00116: 進巨單行本受潮也有人收啦,東立為了賣愛藏版死不再版單行本,單行本現在很貴
這差兩本就一套,就算受潮一樣能賣個三千以上跑不掉30F 09/16 23:15
推 s952013: 這個告下去,父母應該也要求兒子搬離家了吧33F 09/16 23:15
→ Mikufans: 巨人還真的有特裝版
而且某些集數絕版37F 09/16 23:15
推 kinuhata: 告贏跟搬出去住有什麼關係? 想大量收藏搬出去自己住真的39F 09/16 23:17
→ kinuhata: 是最佳解 不然你要被丟一次就告一次這樣很爽?41F 09/16 23:18
推 shargo: 爛尾被丟 合理43F 09/16 23:19
→ shargo: 這個時代房價那麼貴 要獨立生活也不容易...46F 09/16 23:20
推 s952013: 為了漫畫書去告父母,還是佔用家裏的空間,我就算是做兒子也覺得這兒子有問題47F 09/16 23:20
推 Antihuman: 找某些人邏輯,只要沒搬出去物品被任意丟棄毀損或是被家暴都合理啦,50F 09/16 23:21
→ s952013: 吃人家里的本來就是閉嘴,不然呢53F 09/16 23:22
推 tonyxfg: 獨立生活容不容易是兒子自己要煩惱的事,既然不滿意父母的管教,那就是搬出去,凡事靠自己就不用被管了。54F 09/16 23:22
推 dos01: 受潮只是單方面說法 就跟玩玩具會帶壞小孩一樣57F 09/16 23:23
推 laugh8562: 給他告啊 告完記得自己包包款款出去住 不要寄生媽媽59F 09/16 23:23
→ s952013: 漫畫又不是電腦硬碟數據那樣只有一份60F 09/16 23:23
推 FeMoman: 巨人現在單行本很貴欸61F 09/16 23:23
推 laugh8562: 連我都不覺得這東西很貴 60歲老人家 只會更覺得是垃圾== 1本3千真的太瘋狂了65F 09/16 23:24
推 speed7022: 扯到家暴是怎樣XD 不想要東西被丟或是一直互看不爽67F 09/16 23:25
→ speed7022: 你出錢讓老母搬出去,或是你搬出去二選一69F 09/16 23:25
推 sliverexile: 能理解這種告死對方的心情 但是如果還住在別人家是不敢那麼大聲啦…70F 09/16 23:25
推 jerry00116: 我說的是一套啦,不是一本XD
單本的話如果有人缺單集應該會有願意用3、500收的72F 09/16 23:26
推 tonyxfg: 要記住,這案例的原告已經“成年”了,父母已經沒有義務再庇護他,他也必須為自己的未來負責,不能一邊啃老又一邊不受管教,天底下沒這麼好的事。74F 09/16 23:26
→ jpnldvh: 好奇搞完這齣他們還會住一起嗎77F 09/16 23:26
→ ashkaze: 一般人尤其還是老人看到受潮漫畫只會覺得是舊書垃圾,賣78F 09/16 23:27
→ ken30130: 搬不搬出去跟丟掉別人東西是兩件事,混在一起扯幹麻81F 09/16 23:28
→ jpnldvh: 敢這麼大聲就是看準不會被趕出家門阿 一個情勒一個被勒你情我願82F 09/16 23:29
推 s8018572: 家暴的類別很廣內,這例先不講,本來如果持續丟、摔掉你所有的東西就可以算家暴了 精神層面的84F 09/16 23:29
推 speed7022: 你這麼愛惜自己的漫畫要不惜上法院也要告贏,那不是更86F 09/16 23:29
→ Antihuman: 很多恐龍就認為毀損子女財物是小事啊,信不信就算新聞裡的兒子未成年一樣會有一堆推文叫他搬出去住XD87F 09/16 23:30
推 FAQmakeMEsad: 確實 既然重視何不自己找個地方好好收藏 而不是堆在人家家裡90F 09/16 23:31
推 s952013: 能用錢解決的事還真的都是小事,尤其是漫畫93F 09/16 23:31
→ jpnldvh: 要不把漫畫連兒子一起丟出門 不然留他在家就不能隨便亂丟東西94F 09/16 23:31
→ tsubasa0922: 阿就算再怎佔空間真不爽兒也是要用其他方式解決,直接丟,兒子很機掰但法上就站不住腳97F 09/16 23:32
推 yujchen: PTT上的人年紀都大了,站在恐龍父母那邊正常啦292F 09/17 12:31
推 MrBlackBao: 亞洲父母 不意外 搞到不願和解八成不是第一次293F 09/17 12:41
→ sunwell123: 20歲住家裡沒合法到哪裡去?現在法律規定20歲以上就得搬出去了嗎294F 09/1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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