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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10 14:23: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ewrocco (為什麼?)
標題 Re: [新聞] 非鬥爭!江揆:總統捍衛的是一種價值,
時間 Tue Sep 10 11:14:53 2013


※ 引述《zzyyxx77 (チェンチンフェン大好き)》之銘言:
: 據悉,馬總統舉行記者會前,找來副總統吳敦義和江宜樺會商。江宜樺說,記者會前的討
: 論主要是針對聲明稿內容的措詞刪減、修改,吳副總統建議某些措詞嚴厲的地方加以刪修
: ,讓此事盡量對事不對人,「畢竟總統捍衛的是一種價值,而不是跟王金平有恩怨。」


我對江老師很失望  換了位置 換了腦袋


「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

http://www.kmt.org.tw/page.aspx?id=13&aid=5520
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99.10.13) - 【黨務規章】
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中華民國89年8月30日第15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146次會議修正中華民國95年6月7 ... ...
 


第二條

黨員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為違反黨之紀律

一、違反本黨主義、黨章、政綱、政策或決議。
二、損害黨之聲譽。
三、在黨內組織小組織致破壞黨之團結。
四、惡意攻訐本黨致損害黨之利益。
五、加入其他政黨。
六、洩漏黨的重大機密。
七、未經本黨同意,擅自接受非本黨執政之政府延攬為政務官。


第三條 

黨員違反前條規定者,應視其情節輕重分別依左列規定懲處:

一、     申誡。
二、     停止黨職。
三、     停止黨權。
四、     撤銷黨籍。
五、     開除黨籍。


第四條 

黨員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洗錢防制法或貪污治罪條例,或犯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關
公然聚眾暴動、施強暴脅迫或賄選等罪、農會法或漁會法之賄選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二條所稱之性侵害犯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有關與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罪或
刑法有關殺人、重傷害、搶奪強盜、重大侵佔、重大詐欺、重大背信、恐嚇取財或擄人勒
贖等罪,經法院第一審判處有罪者,應予以先行停止黨權處分;但經上訴後判決無罪者,
應予以恢復黨權。

黨員犯前項之罪,經法院第二審判決有罪者,應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之處分

黨員犯第一項之罪,雖未經法院判決有罪,惟經廉能委員會或本黨中央考紀委員會認定對
社會公義有害,對本黨聲譽有損者,仍得依其情節輕重,予以先行停止黨權或停止黨權以
上之處分。

黨員犯罪所犯為第一項以外之罪,在法院判決有罪後,如所犯情節重大,有害公義、損害
黨譽經查證屬實者,得予以第三條規定之處分。



第十六條 

考核紀律委員會審議檢舉案件,得限期通知被檢舉人提出答辯書,必要時得約談檢舉人、
被檢舉人及關係人。(答辯通知書表式如附件一)


.................................................


換句話說

王金平並沒有犯罪 第四條可以不用看  就算要用第四條拔掉王
也要法院二審判有罪

能夠把王金平拔掉的只有第二條第二項 "損害黨之聲譽"  如果要用這條
請看網址第十六條的附件一:

被檢舉人答辯權益
被檢舉人如有抗辯,於接到本通知書後十日內,以書面向原通知黨部提出答辯,逾期未提
出答辯者,該黨部得逕為處分之決定。

以上
KMT至少要給王金平十天的答辯準備時間

現在馬英九獨裁到說砍就砍  趁人家出國嫁女兒突襲
然後開記者會把老百姓跟他個人的政治鬥爭綁在一起

他的行政院長和發言人也出來放話

考紀會都沒開 就未審先判 馬意已經定調

連後繼人選 遞補不分區人選都報派出來了


這算什麼?
馬英九在台灣正式登基稱帝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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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89.120
kent:不就是個洨馬英九嗎1F 09/10 11:15
paleomort:我現在都懷疑他以前寫的東西只不過為了博取令名而已。2F 09/10 11:15
kent:看他當官後的嘴臉、措辭 很明顯九是個想當官的人 還學者咧 呸3F 09/10 11:16
searoar:8/31 - 9/10 十天4F 09/10 11:16
Dia149:狗5F 09/10 11:16
snowcoat:這是本性 蟄伏十年就為一劍6F 09/10 11:16
greedypeople:KMT黨章馬囧說改就改啊  以前就為它改過了7F 09/10 11:16
lrh18:趕快備份 說不定等一下會修改成一天 XD8F 09/10 11:16
sshwann:江老師ㄏㄏ9F 09/10 11:16
Trionychidae:幹馬賊10F 09/10 11:17
johnruby:為什麼八卦版那麼冷靜? 法治社會敗壞至斯...11F 09/10 11:17
AAQQUUAA:大學教授教書 照著唸就好 不用自己真的會或是熟練12F 09/10 11:17
kyowinner:馬惠帝13F 09/10 11:17
buddar:碼就是對別人都用高道德標準去看,碼以前被起訴就....14F 09/10 11:18
AAQQUUAA:那些知識內化成自己思考的依據 就不會變成現在的樣子15F 09/10 11:18
※ 編輯: newrocco        來自: 114.39.89.120        (09/10 11:19)
buddar:碼以前被起訴說要選總統捍衛清白,王金平要捍衛清白不能被16F 09/10 11:19
buddar:鬥下台
ji394xu3:江宜樺會當上今天位置還不就是只有一個原因: "聽話"18F 09/10 11:19
pig888:請問撤銷黨籍跟開除黨籍有何不同呢?19F 09/10 11:19
ji394xu3:一個學者沒背景沒經驗 莫名其妙會當到院長 拍偶像劇吼20F 09/10 11:20
Miralles:人渣是會互相吸引的21F 09/10 11:20
deann 
deann:開除黨籍以後就不能入黨 撤銷黨籍以後還可以入黨22F 09/10 11:20
pig888:感謝~長知識23F 09/10 11:22
lrh18:撤銷是一年後才可申請恢復入黨 開除是兩年後才可申請入黨24F 09/10 11:22
lrh18:但是準不準入黨 還得看裡面的人同不同意
greedypeople:那根本沒差吧  反正起碼要三年啊26F 09/10 11:23
miyatan:推這篇, 現在還支持國民黨真是瘋了, 國民黨都已經變私黨了27F 09/10 11:26
balakuo:689:馬自己女兒都偷嫁 王憑甚麼辦的這麼風光 亨28F 09/10 11:30
olddadwind:推29F 09/10 11:35
preisner:騜:連國家的法律程序我都不管了,黨算什麼! 我說了算!30F 09/10 11:37
WilliamWill:早就是帝了。 你lag還這麼大聲31F 09/10 11:37
fisikiki:8/30黃世銘報告馬英九 以馬英九個性 會不馬上通知王金平?32F 09/10 11:41
fisikiki:現在可是9/10 黨機器就在馬英九身上 到時把這通知當作黨
fisikiki:考紀會通知就好了 要證明有無通知那更簡單 只要電話通知
fisikiki:有錄音就好了 科科
serratia:馬要鬥王還會事先通知他?36F 09/10 11:47
ines1969:江真的是逼唉37F 09/10 11:52
twtnlin:騜想要為金貝勒復辟嗎?38F 09/10 12:02
paulphil:馬英九連國家法律都不遵循還會管你國民黨黨規。39F 09/10 12:31
emou:為馬可以說改就改,其他人不行喔40F 09/10 12:31
paulphil:他是黨主席,說你違法黨規就違法黨規。41F 09/10 12:32
PeterRex1205:馬江垃圾42F 09/1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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