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8-01 16:39:15
看板 Militarylife
作者 標題 Re: [哈拉] 這次是真的國軍......
時間 Thu Aug 1 15:11:25 2013
※ 引述《killthink (夜空不滅之星)》之銘言:
: ※ 引述《ee9ee9 (ee9)》之銘言:
: :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586187995
: : 唉
: : 已經很多人進去罵了
在7/29,我在FB接到朋友的訊息,我發現在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0
這臉書裡面,他針對洪案有不當發言
http://ppt.cc/o5Te
http://ppt.cc/EQWF
對此我有所不滿,朋友也透露,當事人為屏東某基地的中校參謀主任張沛君,
所以我就將他的FB、姓名和不當發言,透過PTT、FB等媒介公布,也在他的版
上留下不滿的發言,但我無任何謾罵的文字或人身攻擊的文字。
所以我就將他的FB、姓名和不當發言,透過PTT、FB等媒介公布,也在他的版
上留下不滿的發言,但我無任何謾罵的文字或人身攻擊的文字。
後來張中校於7/30就飽受許多網友批評,相關內容已遭張中校刪除。
後來張中校於7/31竊取我本人的照片,並在個人FB上面的封面張貼我的名牌照
片,上面有我斗大的姓名和工作地點,並將個人頭相改為我的照片,並將暱稱
改為林仁,意圖混淆汙衊我本人。
片,上面有我斗大的姓名和工作地點,並將個人頭相改為我的照片,並將暱稱
改為林仁,意圖混淆汙衊我本人。
故,我截圖下來,並向警方報案,告張中校罪名如下:
1.侵犯肖像權
2.妨害他人隱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28.188
→ :盜用別人名字 國軍軍官 顆顆1F 08/01 15:12
推 :中校..2F 08/01 15:15
推 :幹得好! 真懷疑他們的IQ6F 08/01 15:16
→ :試問,我們為什麼要養這種軍人7F 08/01 15:16
推 :你去法律版問問看還有什麼更重的罪可以刑事告他8F 08/01 15:17
→ :記得要搭配民事和解,狠狠的賺他一波新台幣
→ :記得要搭配民事和解,狠狠的賺他一波新台幣
推 :以為陽間也可以像陰間一樣做假資料?!10F 08/01 15:19
→ :各位,上面網址是昨天的截圖,我已經送到警察局去了12F 08/01 15:21
推 :只有爽而已13F 08/01 15:24
→ :告的好 自以為民間向軍中可以胡作非為嗎14F 08/01 15:24
推 :最好再核對一下31號他有沒有留守15F 08/01 15:26
推 :16F 08/01 15:26
→ :告他違反個資法? 散播你的個人資料?17F 08/01 15:27
推 :又是一個有膽做,沒膽當的例子18F 08/01 15:29
→ :要就直接去地檢署不要去警局,小心警局填完就不送地檢署19F 08/01 15:44
推 :告死這隻狗官20F 08/01 15:44
推 :他媽的狗官 以為會有軍檢護你嗎21F 08/01 15:46
推 :建議八卦板也發一篇 那邊人多22F 08/01 15:49
→ :對了,建議您有空快找軟體camstudio portable把電腦上執行23F 08/01 15:50
→ :的影像錄下來,燒成光碟送給地檢署
→ :的影像錄下來,燒成光碟送給地檢署
推 :我們人民的納稅錢拿來養了一堆廢物!25F 08/01 15:52
推 :中校耶! 為啥我們要養這些人!26F 08/01 15:54
→ :請盡快保全證據!27F 08/01 15:55
推 :加油,讓他撤職!!28F 08/01 15:58
推 :29F 08/01 16:00
推 :自以為民間向軍中可以胡作非為30F 08/01 16:11
推 :讚啦,國軍能拉多少就多少,該死31F 08/01 16:12
推 :原po還真厲害32F 08/01 16:20
推 :讚。搞死這些沒腦的33F 08/01 16:25
推 :他們以為台灣可以隨便他們玩34F 08/0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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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traume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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