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12-07 21:21:55
看板 C_Chat
作者 標題 [新聞]行動電源裝針孔 女僕店老闆遠端偷拍員工
時間 Sat Dec 7 19:30:06 2019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1481
惡劣!行動電源裝針孔 女僕店老闆遠端偷拍員工更衣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有民眾在網路上爆料,台南市某間女僕咖啡廳店長長期使用針孔,偷拍更衣的女員工,而且針孔被偽裝成行動電源,讓員工難以察覺,荒謬的是,由於該店長使用的針孔偷拍系統,可經由手機app遠端操作並儲存資料,不用放置記憶卡,因此刑事判決不予以起訴。有民眾在「爆料公社」PO文表示,自己在台南某家女僕咖啡廳工作,就在 ...
有民眾在網路上爆料,台南市某間女僕咖啡廳店長長期使用針孔,偷拍更衣的女員工,而且針孔被偽裝成行動電源,讓員工難以察覺,荒謬的是,由於該店長使用的針孔偷拍系統,可經由手機app遠端操作並儲存資料,不用放置記憶卡,因此刑事判決不予以起訴。有民眾在「爆料公社」PO文表示,自己在台南某家女僕咖啡廳工作,就在 ...
https://i.imgur.com/DYdQE0R.jpg
有民眾在網路上爆料,台南市某間女僕咖啡廳店長長期使用針孔,偷拍更衣的女員工,而且
針孔被偽裝成行動電源,讓員工難以察覺,荒謬的是,由於該店長使用的針孔偷拍系統,可
經由手機app遠端操作並儲存資料,不用放置記憶卡,因此刑事判決不予以起訴。
針孔被偽裝成行動電源,讓員工難以察覺,荒謬的是,由於該店長使用的針孔偷拍系統,可
經由手機app遠端操作並儲存資料,不用放置記憶卡,因此刑事判決不予以起訴。
有民眾在「爆料公社」PO文表示,自己在台南某家女僕咖啡廳工作,就在店鋪搬家之後,老
闆都會在上下班前藉充電或如廁為由前去更衣室,不過店內員工也常常在更衣室充電,因此
一開始員工們沒有起疑。
闆都會在上下班前藉充電或如廁為由前去更衣室,不過店內員工也常常在更衣室充電,因此
一開始員工們沒有起疑。
直到店長赴日洽公,有員工隨行翻譯,晚間下榻時老闆特別叮囑員工「行動電源接觸不良,
不要再動它」,讓員工發覺不對勁,查了該顆行動電源型號後,發現竟是可以偷拍、側錄,
甚至能用手機app遠端監看的針孔攝影機!回國後該員工詢問其他人,發現有6名員工在更衣
室都有看到這款行動電源。
不要再動它」,讓員工發覺不對勁,查了該顆行動電源型號後,發現竟是可以偷拍、側錄,
甚至能用手機app遠端監看的針孔攝影機!回國後該員工詢問其他人,發現有6名員工在更衣
室都有看到這款行動電源。
誇張的是,在員工們質問店長後,店長先是裝傻,不斷追問之下才坦承有偷拍行徑,又因店
長說詞漏洞百出,員工們決定提告,但因該款行動電源針孔攝影機無須安插記憶卡,由手機
app遠端監控錄影,因此未有影片保留證據,刑事判決不予起訴。
長說詞漏洞百出,員工們決定提告,但因該款行動電源針孔攝影機無須安插記憶卡,由手機
app遠端監控錄影,因此未有影片保留證據,刑事判決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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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
今天偷拍可愛的女僕更衣,
改天偷拍肥宅上廁所怎麼辦!
我以後去女僕咖啡廳要好好保護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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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肥宅真的很母湯1F 12/07 19:31
推 : 真下流。 有關鍵字嗎2F 12/07 19:31
推 : 薑還是3F 12/07 19:31
→ : #肥宅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4F 12/07 19:32
→ : 等等避免再被檢舉,上面的肥宅是說我自己
→ : 等等避免再被檢舉,上面的肥宅是說我自己
推 : 這樣也能爽6F 12/07 19:32
推 : 真的不懂偷拍這個要幹嘛...7F 12/07 19:32
→ : 老闆該不會是剛進入青春期的國中男生吧
→ : 老闆該不會是剛進入青春期的國中男生吧
→ : 等等這居然是一個越想越不對勁的成果案例,酷欸9F 12/07 19:34
推 : 這不起訴真草率,不是該查封嫌犯所有電腦手機嗎?10F 12/07 19:35
推 : 有錢偷拍 不會去買pornhub會員?11F 12/07 19:36
→ : 又是女僕店12F 12/07 19:36
→ : 台南妹斗店只去過中○路還是民○路那家(後來搬走了13F 12/07 19:37
推 : C_Chat -114F 12/07 19:38
推 : 不起訴比較厲害15F 12/07 19:39
→ : 貼在C_Chat C_Chat人氣-116F 12/07 19:39
推 : 店長坦承了還不能起訴?17F 12/07 19:41
推 : 就沒留影片證據阿= = 原PO 反而重點沒上色18F 12/07 19:42
→ : 哪家啊19F 12/07 19:43
推 : to17樓 被告自白不得作為唯一證據20F 12/07 19:44
推 : 最後一段就寫"未有影片保留證據"21F 12/07 19:45
→ : 不是不起訴是沒證據就沒辦法起訴22F 12/07 19:45
推 : 重點是不起訴 所以買這台就能爽爽拍了!?23F 12/07 19:45
→ : 沒有證據你怎知道對方拍了什麼?更衣室最多也就內衣褲,24F 12/07 19:46
→ : 不會再更多了,問題是連影片都沒,連是不是內衣褲都不知
→ : 道。沒證據下要告妨礙秘密也有難度。
→ : 不會再更多了,問題是連影片都沒,連是不是內衣褲都不知
→ : 道。沒證據下要告妨礙秘密也有難度。
推 : 存檔找不到就沒事了27F 12/07 19:47
→ : 之前也有偷拍結果沒拍成功,最後沒事的。沒拍到本來就很28F 12/07 19:48
→ : 難定罪。
→ : 難定罪。
→ : 這間應該沒人敢去了吧30F 12/07 19:48
推 : 要求調查證據 抄店長家就好了 不會主張人多也不請律師31F 12/07 19:49
推 : 這遠端資料是存在那 手機?32F 12/07 19:50
推 : 找不到證據就沒辦法起訴了33F 12/07 19:50
推 : 沒存吧,就即時觀看啊34F 12/07 19:51
→ : 所以意思是只有看沒有錄影?35F 12/07 19:51
→ : 店長看live的36F 12/07 19:51
推 : 肥宅-137F 12/07 19:52
推 : 啊,就沒證據,憑被告口述,是要怎麼判==38F 12/07 19:52
推 : 此地無銀三百兩39F 12/07 19:53
推 : 等等,所以買這台看live的就不會被起訴喔?40F 12/07 19:53
→ : 偷看有罪,但要抓現行犯。不然就是有證據。否則鄰居告你41F 12/07 19:55
推 : 可以查app使用紀錄吧 會不會當證據不曉得42F 12/07 19:55
→ : 偷看他(男)洗澡,你也會中獎。當然說不定可以遠端存取,43F 12/07 19:56
推 : 團購 團起來!!44F 12/07 19:56
→ : 不過重點這些都要申請搜索,甚至搶店長手機來看。現在說45F 12/07 19:56
→ : 這些都太晚了。
→ : 這些都太晚了。
→ : 這串是犯罪預備軍嗎= =47F 12/07 19:57
推 : 反正未看先猜又有87說恐龍法官 不起訴關法官屁事48F 12/07 19:58
→ : 業配文49F 12/07 19:59
推 : 這時候大家知道會genius是多厲害的事了吧50F 12/07 19:59
推 : 看來是法律有漏洞 但是法盲會說是恐龍法官亂判51F 12/07 20:00
推 : 不能掉手機的資料來看嗎?52F 12/07 20:00
→ : 並不是漏洞,法律本來就最底限,又不是西拉比,有犯罪嫌53F 12/07 20:01
→ : 疑就先抓去關。如果你嚮往這類世界,某個國家蠻適合你的
→ : 疑就先抓去關。如果你嚮往這類世界,某個國家蠻適合你的
→ : 說漏洞不精確 應該說跟不上時代了55F 12/07 20:01
推 : 不過這要修法還挺困難的 如果是本人把偷拍設備放在私密56F 12/07 20:01
→ : 以前沒有可以遠端控制並且不在本地存檔的攝影器材57F 12/07 20:02
→ : 你說跟不上時代。上面一堆人該被抓去關了。沒作或沒被抓58F 12/07 20:02
推 : 這家店還開著嗎?59F 12/07 20:02
→ : 場所就算了 但如果是不知情第三者放的話那擁有者不就很無60F 12/07 20:02
→ : 最好遠端不能存影片61F 12/07 20:02
→ : 辜62F 12/07 20:02
→ : 到有做,本來就無罪。不管怎修改都這樣,除非修成毒品,63F 12/07 20:02
→ : 所以法律沒考慮到這塊 現在應該要修法補上這塊才對64F 12/07 20:03
噓 : 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65F 12/07 20:03
→ : 持有即犯法,不然沒證據你要怎定罪。搜索是個方式,問題66F 12/07 20:03
→ : 如果被懷疑就能被搜索也有其他問題。不然就得廣設監視器
→ : 如果被懷疑就能被搜索也有其他問題。不然就得廣設監視器
推 : 只靠自白就定罪快去搬到中國 中國最適合XD68F 12/07 20:03
→ : 連店裡、家裡都需留存於中央電腦,經由電腦分析,有犯罪69F 12/07 20:04
→ : 可能性馬上抓去關。目前有國家就是這樣搞。
→ : 可能性馬上抓去關。目前有國家就是這樣搞。
推 : 那就變天網囉71F 12/07 20:04
→ : 就西比拉呀,有可能性就抓去關了。72F 12/07 20:05
推 : 恐龍司法,倒楣的人自己乖乖吞下去吧,法律正確就是這麼殘忍73F 12/07 20:05
推 : 當然要有證據 問題是現在的法律把證據侷限於錄影存檔74F 12/07 20:07
推 : 太可怕了吧75F 12/07 20:07
→ : 應該改成只要有證據顯示這個錄影器材是由某人放在更衣室裡76F 12/07 20:08
→ : 就成立了
→ : 就成立了
→ : 你能抓到現行犯也可以,如果監視器有拍到對方正透過手機78F 12/07 20:08
→ : 看針孔,這類也可以當犯罪。現在問題就是沒這證據,當初
→ : 看針孔,這類也可以當犯罪。現在問題就是沒這證據,當初
→ : 店長都承認是他放的了還無罪 你說這法律沒問題不用改?80F 12/07 20:08
→ : 應該用搜索名義去看手機或家裡電腦,沒做就是沒有。81F 12/07 20:09
→ : 刑訴有寫自白不能是唯一證據啊82F 12/07 20:09
→ : 所以上面有人說了,靠自白就可以定罪,你可以考慮移民。83F 12/07 20:09
→ : 我從頭到尾沒說要用自白當唯一證據吧84F 12/07 20:10
→ : 只是你一直強調,對方承認有放所以該定罪不是?85F 12/07 20:10
推 : 跟NONO拍鮪魚的案子一樣啊沒影片沒證據86F 12/07 20:11
→ : 我只說了一次 怎麼變一直強調了87F 12/07 20:11
→ : 影片是直接證據呀,目前就沒影片,你只好強調自白。88F 12/07 20:11
→ : 我前面不就說了,除非法律修改成持有及犯法,不然你講的
→ : 我前面不就說了,除非法律修改成持有及犯法,不然你講的
→ : 我明明說了要有證據顯示攝影器材是某人放在更衣室裡的90F 12/07 20:12
→ : 放器材就很難當證據。91F 12/07 20:12
→ : 前面不就還提了,有人因為拍失敗,所以無罪。
→ : 法律本來就底限,有拍到有損失,沒拍到沒損失,你一直強
→ : 前面不就還提了,有人因為拍失敗,所以無罪。
→ : 法律本來就底限,有拍到有損失,沒拍到沒損失,你一直強
推 : 要對前後文好嗎 Kenqr的重點是法律該動 現在資料這麼94F 12/07 20:13
推 : 台灣刑事沒有直接證據就是無罪95F 12/07 20:13
→ : 調卻忘記必須提出侵害多少利益的問題。96F 12/07 20:13
→ : 容易轉移或刪除97F 12/07 20:13
噓 : 沒影片就沒證據啊 講極端一點如果有人擺在那但是根本98F 12/07 20:14
→ : 從頭到尾沒錄影是能 啥
→ : 從頭到尾沒錄影是能 啥
→ : 甚至有想拍內褲結果拍到腿就無罪的。如果照某人講的,當100F 12/07 20:14
→ : 你拿出手機拍女生,女生覺得不舒服就該定罪了。
→ : 你拿出手機拍女生,女生覺得不舒服就該定罪了。
→ : 現在遠端這麼方便,司法資源又不足,不會為了這種案子102F 12/07 20:15
推 : 應該還是有辦法 至少質問時要錄影 不過現在也告不成不考103F 12/07 20:16
→ : 慮直接公開這店長嗎?
→ : 慮直接公開這店長嗎?
→ : 去把人家硬碟拿來還原資料,確實是可以考慮修法105F 12/07 20:16
→ : 持槍合法的國家 把槍放在學校裡沒使用也可以定罪106F 12/07 20:16
→ : 當下就該搶手機或逼問直接找電腦,本來就不是沒辦法。但107F 12/07 20:16
→ : 把攝影器材放在更衣室裡 想做啥大家都心知肚明108F 12/07 20:16
推 : 刑事沒有,不代表民事(賠錢)沒有109F 12/07 20:16
→ : 不起訴之後再提這些都晚了。110F 12/07 20:16
→ : 民事也要看損害呀,目前就沒證據有拍到。
→ : 民事也要看損害呀,目前就沒證據有拍到。
推 : 改成放置就合法掉了一個相機在裡面不就也要被告了112F 12/07 20:18
→ : *就違法
→ : *就違法
推 : 自白不能做主要證據,除非有抓到現行或是影片,不然他114F 12/07 20:18
→ : 有沒有實施這個行為無從得知,無罪推定沒學過?
→ : 有沒有實施這個行為無從得知,無罪推定沒學過?
→ : 可以學美國的,有一種法律,只要你是開半潛艇,就視同116F 12/07 20:18
→ : 販毒
→ : 販毒
→ : 持有及犯法也是一種,類似毒品那樣。但警察會得到權限,118F 12/07 20:18
→ : Drug Trafficking Vessel Interdiction Act of 2008119F 12/07 20:19
→ : 例如今天某人檢舉某k怎樣,說不定警察就可以拿相關證據去120F 12/07 20:19
→ : 那是針孔攝影機 不是一般的相機121F 12/07 20:19
→ : 扣押他電腦找資料。就算什麼都挖不到,等一兩年拿回電腦122F 12/07 20:19
→ : 後,你早買新的了,只會覺得一場鬧劇。
→ : 後,你早買新的了,只會覺得一場鬧劇。
→ : 取證的時候可以確認器材能拍到的角度是否會拍到更衣124F 12/07 20:20
推 : 針孔攝影機也一樣啊 東西在那邊不等於他有運作好不好125F 12/07 20:20
→ : 所以我就說啦,除非你改成持有即犯法,或者有未遂之類,126F 12/07 20:20
→ : 不然你講的都是多餘的,沒證據就是無罪。喜歡靠推測就有
→ : 不然你講的都是多餘的,沒證據就是無罪。喜歡靠推測就有
→ : 不小心掉針孔攝影機在更衣室裡 並且角度剛好可以拍到更衣?128F 12/07 20:21
→ : 我故意放那邊沒開機我是有犯法嗎?129F 12/07 20:21
→ : 罪的可以搬去某國家。當然日本痴漢也是類似情況,難道有130F 12/07 20:21
→ : 有證據才能定罪 這大家都同意 你不用一直重複131F 12/07 20:21
→ : 人認同日本那種有罪推定的法案?132F 12/07 20:21
→ : 重點就是要有證據證明他有拍 而這東西就是影片 沒影133F 12/07 20:22
→ : 片就告不成
→ : 片就告不成
→ : 不,你的說法就是想硬扯證據呀。135F 12/07 20:22
→ : 問題就是實務上刪檔案超簡單,司法資源也不會分給這種136F 12/07 20:22
推 : 沒圖沒影片 我才不信137F 12/07 20:22
→ : 案子去復原硬碟138F 12/07 20:22
→ : 那請問性騷擾如何定罪 需要拍到性騷擾時的畫面嗎?139F 12/07 20:23
推 : 厲害 現在大家知道法院認証合法偷拍的方法了!140F 12/07 20:23
→ : 性騷擾本來還有不引起性慾就無罪。有碰到不見得有罪喔。141F 12/07 20:23
→ : 當然某些性權專家一直強調你覺得不舒服就能提告,這也是
→ : 當然某些性權專家一直強調你覺得不舒服就能提告,這也是
推 : 不要拿兩個不相干的東西扯在一起好嗎143F 12/07 20:24
→ : 大家討厭這些性權專家的原因。144F 12/07 20:24
→ : 原來不要插記憶卡遠端監控就沒事(筆記)145F 12/07 20:24
推 : 所以才說倒楣的人自己,這種案例再來個幾十件你看解釋會不會146F 12/07 20:26
推 : 樓上本機檔案記得刪,開tor傳免空之類的地方147F 12/07 20:26
→ : 你說的這些和我說的根本無關148F 12/07 20:26
→ : 我說的是偷拍成案的證據不該侷限於錄影存檔
→ : 我說的是偷拍成案的證據不該侷限於錄影存檔
→ : 轉彎,不用護的那麼絕對,就是一個見解至多小修法的事而已150F 12/07 20:26
→ : 看完不存檔 立志當個正直善良無前科的變態151F 12/07 20:26
→ : 性騷擾一般都是公眾場所,或者會留對話紀錄。你以為提告152F 12/07 20:27
→ : 這麼簡單喔?雖然聽那堆性權專家很簡單,光兩人獨處,並
→ : 這麼簡單喔?雖然聽那堆性權專家很簡單,光兩人獨處,並
→ : 偷拍也不是只有拍女性才違法 偷拍別人家裡或辦公室也一樣154F 12/07 20:27
→ : 且關門就能提告,但實際上定罪都要有直接證據,有些都還155F 12/07 20:27
→ : 要錄音,還要釣魚。一點都沒你講的,女生講講就能定罪。
→ : 要錄音,還要釣魚。一點都沒你講的,女生講講就能定罪。
推 : 那是詭鎮奇譚還是山中小屋啊!?157F 12/07 20:28
→ : 我沒說女生講講就能定罪啊 那是你自己說的158F 12/07 20:28
→ : 照你想法套用來說,男性和女性獨處並且關門,就有間接證159F 12/07 20:29
推 : 這跟拍啥又有什麼關係了 沒影片證據不管拍到啥都告不160F 12/07 20:29
→ : 成
→ : 成
→ : 據不是?男性隨身攜帶凶器耶,怕.jpg162F 12/07 20:29
→ : 所以都說直接證據很重要,這案子沒拍到影片,性騷擾如果
→ : 所以都說直接證據很重要,這案子沒拍到影片,性騷擾如果
→ : 對 這就是問題了 現在的法律怎麼偷拍 只要沒留下影片164F 12/07 20:30
→ : 你沒留存錄音黨還是錄影片畫面,一般很難定罪。165F 12/07 20:30
→ : 就算全世界都知道有偷拍 還是無法定罪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166F 12/07 20:30
→ : 一個攝影器材擺在那就能被定罪才有問題167F 12/07 20:30
→ : 這就和某主義,男人隨身攜帶GG,就算知道有GG卻無法定罪168F 12/07 20:31
→ : 一樣。那GG有沒使用,還是得提出證據的。
→ : 一樣。那GG有沒使用,還是得提出證據的。
→ : 大部分的法律都是有證據才能定罪好嗎170F 12/07 20:31
→ : 是運作中的針孔攝影機 不是一般的攝影器材171F 12/07 20:32
→ : 而且角度可以拍到換衣服
→ : 而且角度可以拍到換衣服
→ : 所以重點是要有拍到呀,這些都你覺得。除非該最有嚴重到173F 12/07 20:32
推 : 這東西是無罪推定主義,要改變這個可不是只有性犯罪改,174F 12/07 20:33
→ : 是所有犯罪的定罪方式都要改
→ : 是所有犯罪的定罪方式都要改
→ : 該罪有嚴重到罰未遂犯。就像我上面提的,有GG也無法性侵176F 12/07 20:33
→ : 定罪。但因為大家覺得這條比較嚴重,所以能罰未遂犯。
→ : 定罪。但因為大家覺得這條比較嚴重,所以能罰未遂犯。
推 : 針孔跟一般攝影機的差別只是他比較難被發現 你針對放178F 12/07 20:33
→ : 置針孔攝影機立法人家一樣可以用手機做一樣的事好不好
→ : 何況放置針孔不等於他有運作 重點是要能證明他有在拍
→ : 好嗎
→ : 放個針孔進去就被定罪有一堆問題 1.他可能根本沒在攝
→ : 影狀態2.可能根本沒有人進去 這兩種情況是要罰個什麼
→ : 東西
→ : 置針孔攝影機立法人家一樣可以用手機做一樣的事好不好
→ : 何況放置針孔不等於他有運作 重點是要能證明他有在拍
→ : 好嗎
→ : 放個針孔進去就被定罪有一堆問題 1.他可能根本沒在攝
→ : 影狀態2.可能根本沒有人進去 這兩種情況是要罰個什麼
→ : 東西
→ : 你說那些要罰可以,就處罰未遂犯,因為你沒他成功的證據185F 12/07 20:35
→ : 喔 還有那桌遊是山中小屋186F 12/07 20:36
→ : 你只有過程而已。所以勉強可以算未遂。但這條改了也麻煩187F 12/07 20:36
→ : 未來男人只要拿出手機拍女生,角度一不對,性騷擾和未遂
→ : 未來男人只要拿出手機拍女生,角度一不對,性騷擾和未遂
推 : 法律…189F 12/07 20:36
→ : 的告訴都來了。190F 12/07 20:37
→ : 頂多就算未遂 但擺到這個案子一樣有「全世界都知道有191F 12/07 20:37
→ : 拍但抓不到的問題」
→ : 拍但抓不到的問題」
推 : 哪個鄉民出來承認一下啊193F 12/07 20:37
推 : 法律上可以當作證據的東西很多種194F 12/07 20:41
→ : 我想說的就是證據不該侷限在錄影存檔一種方式而已
→ : 至於什麼東西可以當作證據 這個有很多現存法律可以參考
→ : 我想說的就是證據不該侷限在錄影存檔一種方式而已
→ : 至於什麼東西可以當作證據 這個有很多現存法律可以參考
→ : 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就是要電磁紀錄。你硬要間接也可以,197F 12/07 20:45
→ : 修完法只會讓大家更討厭。畢竟相關事件很多,就像今天這
→ : 邊唯一一張圖片,你怎知道他是想拍背面還是拍胸部?以角
→ : 修完法只會讓大家更討厭。畢竟相關事件很多,就像今天這
→ : 邊唯一一張圖片,你怎知道他是想拍背面還是拍胸部?以角
推 : 依本文,這案子麻煩在發現是在日本,刑罰又輕,本來就200F 12/07 20:46
→ : 難用妨礙秘密定罪,在臺灣也沒有直接證據,這店長很聰
→ : 明啊
→ : 難用妨礙秘密定罪,在臺灣也沒有直接證據,這店長很聰
→ : 明啊
→ : 度來說,如果對方轉正面,有可能拍到衣服的間隙,而且有203F 12/07 20:46
→ : 攝影事實。照你說法,拍這張照片、影片的記者,已經足以
→ : 攝影事實。照你說法,拍這張照片、影片的記者,已經足以
推 : 沒證據幫女僕QQ205F 12/07 20:47
→ : 構成妨礙秘密了。但實際上?對方照片就拍到背部而已,後206F 12/07 20:47
→ : 頸不算私密部位,所以無罪正常。
→ : 店長也不算聰明,是證據收集不齊全。上面就說了,當時搶
→ : 店長手機,或去開電腦找證據都行。店長都承認了,應該沒
→ : 那種聰明才智會阻止她們收集證據。
→ : 頸不算私密部位,所以無罪正常。
→ : 店長也不算聰明,是證據收集不齊全。上面就說了,當時搶
→ : 店長手機,或去開電腦找證據都行。店長都承認了,應該沒
→ : 那種聰明才智會阻止她們收集證據。
→ : 這新聞的照片和我們討論的東西無關啊211F 12/07 20:49
→ : 有關喔,針孔是攝影器材,攝影機也是攝影器材。212F 12/07 20:50
→ : 你說要角度、要啟動事實,這邊也都有。
→ : 你說要角度、要啟動事實,這邊也都有。
→ : 以前攝影一定會留下電磁紀錄,所以規定要有電磁紀錄當證據214F 12/07 20:50
→ : 不對,現在還是有電磁紀錄。你會去買一台不能紀錄不成傳215F 12/07 20:51
→ : 輸的針孔?你真的買了,那還真的無罪,因為根本沒拍到東
→ : 西。這案件本身是證據收集不齊全,並不是因為沒影片。
→ : 如果真的店長擺爽的,角度什麼都有,問題是影片拍都沒拍
→ : 過,真拿來當行動電源,你還真拿他沒辦法。
→ : 輸的針孔?你真的買了,那還真的無罪,因為根本沒拍到東
→ : 西。這案件本身是證據收集不齊全,並不是因為沒影片。
→ : 如果真的店長擺爽的,角度什麼都有,問題是影片拍都沒拍
→ : 過,真拿來當行動電源,你還真拿他沒辦法。
→ : 同一件事在不同地方做 就可能會構成有沒有犯法的差別220F 12/07 20:55
→ : 而針孔攝影機和一般攝影器材也是不同的
→ : 而針孔攝影機和一般攝影器材也是不同的
→ : 所以用手機偷拍就無罪?你想法有點神奇。222F 12/07 20:56
→ : 都說了是證據收集不齊全的問題,同樣的手段,只要對方去
→ : 拿到證據就是犯罪,沒拿到就不是。這一點不難懂吧
→ : 都說了是證據收集不齊全的問題,同樣的手段,只要對方去
→ : 拿到證據就是犯罪,沒拿到就不是。這一點不難懂吧
→ : 槍放在家裡無罪 放在學校就有罪 前面不是說過了嗎225F 12/07 20:56
→ : 這間店應該是中西區那家吧 之前他們老闆有在FB貼道歉啟事226F 12/07 20:57
→ : 學校是因為有其他問題,不然你槍拿到公園就有罪?227F 12/07 20:58
→ : 以現行法律來說證據不齊沒錯 所以我們才在討論修法不是嗎?228F 12/07 20:58
→ : 這樣槍除了放家裡以外,根本拿不出去吧。229F 12/07 20:58
推 : 槍是槍 他有他的特殊性 這是為了保護人身安全 因為等230F 12/07 20:58
→ : 到開槍下去的時候就來不及了 針孔攝影跟槍拿來類比?
→ : 到開槍下去的時候就來不及了 針孔攝影跟槍拿來類比?
→ : 所以上面不是提了一堆反例給你?你堅持間接證據就要定罪232F 12/07 20:58
→ : 這邊都不知道舉了多少例子給你了,你每次都說不一樣。但
→ : 如果哪天對方真的用手機正面偷拍私密部位,就告不成?
→ : 這邊都不知道舉了多少例子給你了,你每次都說不一樣。但
→ : 如果哪天對方真的用手機正面偷拍私密部位,就告不成?
推 : -1235F 12/07 20:59
→ : 所以說同一件事在不同地方做 就可能會構成有沒有犯法的差別236F 12/07 20:59
→ : 假設放置器材就有問題 如果沒拍 或者沒人進出更衣室一237F 12/07 20:59
→ : 樣會被罰 這樣才能不合理
→ : 樣會被罰 這樣才能不合理
→ : 所以未來各種攝影器材禁止攜入更衣室?你要這樣定義也可239F 12/07 21:00
→ : 以,變成以後進更衣室都得把手機放外面。不是做不到,各
→ : 以,變成以後進更衣室都得把手機放外面。不是做不到,各
→ : 同一件事在不同地方做是有可能構成犯不犯法的差異 問241F 12/07 21:00
→ : 題是偷拍這件事你認為只要有放置就能成罪?
→ : 題是偷拍這件事你認為只要有放置就能成罪?
→ : 科技廠,或者火種要放外面都有。但只是增加人們麻煩罷了243F 12/07 21:00
→ : 當然你是老闆,你可以這樣規定。你今天跑去台積電說,你
→ : 有帶手機進廠內的自由,台積電才不理你。但如果法律規定
→ : 科技廠禁止攜帶攝影器材,你看民眾還不罵死。
→ : 例如你最愛的學校,學校是學習的地方,所以手機都會集中
→ : 管理,下課發還。今天教育部公布,未來學校100公尺內禁止
→ : 攜帶手機,你覺得ok嗎?不帶槍是很ok,但手機呢?
→ : 當然你是老闆,你可以這樣規定。你今天跑去台積電說,你
→ : 有帶手機進廠內的自由,台積電才不理你。但如果法律規定
→ : 科技廠禁止攜帶攝影器材,你看民眾還不罵死。
→ : 例如你最愛的學校,學校是學習的地方,所以手機都會集中
→ : 管理,下課發還。今天教育部公布,未來學校100公尺內禁止
→ : 攜帶手機,你覺得ok嗎?不帶槍是很ok,但手機呢?
推 : 我覺得雖然法律很多時候猛然一看好像很笨很死很沒用250F 12/07 21:05
→ : 但仔細思考會發現其實有它的道理...只是很多會嘴的人都覺得
→ : 自己最聰明最厲害其他人都想不到...不是指推文討論的版友
→ : 但仔細思考會發現其實有它的道理...只是很多會嘴的人都覺得
→ : 自己最聰明最厲害其他人都想不到...不是指推文討論的版友
推 : 有雞雞就分253F 12/07 21:09
推 : k大拜託直接說說希望法律怎麼改254F 12/0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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