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Disp BBS guest 註冊 登入(i) 線上人數: 91
※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2-28 21:36: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qeqicq (最牛B的Noob)
標題 [新聞]柬埔寨92隻雞「參加」非法鬥雞 法官判死刑
時間 Thu Dec 28 21:29:05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柬埔寨92隻雞「參加」非法鬥雞 法官判死刑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柬埔寨干丹省法院一個裁判引發極大爭議,92隻公雞因為「參加
」非法鬥雞,被法官判處「死刑」。

《法新社》報導,柬國當局本月4日查封2家農村鬥雞場並逮捕了首相洪森(Hun Sen)
的外甥侄女婿泰帕尼(Thai Phany),被控涉進行非法賭博活動。當這個掃蕩行動在這個
充滿貪腐的國家受到稱讚時,法院卻下令屠殺「參加」鬥雞的92隻公雞,引發一連串批評
聲。


網友指出,法官對這些動物的判刑比涉案人員還重。根據當地媒體報導,警方最初拘留了
好幾個涉案人士但大部分的人在被判處極輕的緩刑後都被釋放了

柬國人士興索山(Hing Soksan)在臉書上傳數張雞隻被執行「死刑」的照片,「授權殺
雞!雞主在哪裡?他們是不是被釋放了?」另一名網友則嘲諷這個被洪森專制政權把持的
司法系統,「法院在2017年底前的成就:判處92隻鬥雞死刑」。


干丹省副警長羅恩那拉(Roeun Nara)證實,法院下達命令後,所有雞隻已在週三被宰殺
,雞肉則被警員分食

《法新社》週四(28日)看到的法律文件指出,法院下令殺雞,是「為了避免類似罪行再
度發生,以及加速調查程序」。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96507
柬埔寨92隻雞「參加」非法鬥雞 法官判死刑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柬埔寨干丹省法院一個裁判引發極大爭議,92隻公雞因為「參加」非法鬥雞,被法官判處「死刑」。《法新社》報導,柬國當局本月4日查封2家農村鬥雞場,並逮捕了首相洪森(Hun Sen)的外甥侄女婿泰帕尼(Thai Phany),被控涉進行非法賭博活動。當這個掃蕩行動在這個充滿貪腐的國家受到稱讚時,法院卻下令 ...

 

5.備註:
大吉大利,晚上吃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33.146
※ 文章代碼(AID): #1QHF6ZK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467747.A.523.html
ybz612: 是魔法鬥雞嗎1F 12/28 21:29
joumay: 那再養 92 隻鬥雞就好啦  養簡單啦 訓練比較辛苦2F 12/28 21:30
phytobiotic: 三小www3F 12/28 21:30
washi54: 根本是法官想加菜ㄅ4F 12/28 21:30
blairkimi: 吃雞5F 12/28 21:31
Kang0911: 雞衰小 會向法官討命的6F 12/28 21:32
cancer0708: 法官:左腿全部留給我7F 12/28 21:32
aynmeow: 變相懲罰雞主人吧8F 12/28 21:34
nayaya: 幹衰小9F 12/28 21:34
Pietro: 是銷毀還是判死刑?10F 12/28 21:34
Pietro: 像是海關查到走私動物都是安樂死銷毀的

--
※ 看板: terievv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17 
作者 iqeqicq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
看板名稱: 確定(Enter) 取消(Esc) 搜尋(Space)
查詢帳號: 確定(Enter) 取消(Esc) 搜尋(Space)
搜尋: m)m文 b)進板 c)未分類 a)作者 /)標題 q)取消?[q]

搜尋 送出(Enter) 取消(Esc)

回覆文章至: f)看板 m)作者信箱 b)兩者皆是 q)取消?[f]
要引用原文嗎? y)引用原文 n)不引用 a)全部回覆 r)複製原文 q)取消?[y]
轉錄本文章於看板: 1)使用連結 2)使用複製 q)取消 ?[1]
轉寄至站內信箱於使用者: 確定(Enter) 取消(Esc)
轉寄至站內信箱於使用者: 確定(Enter) 取消(Esc)
修改文章標題為: 確定(Enter) 取消(Esc)
修改文章標題為: 確定(Enter) 取消(Esc) 全部(a)

確定要刪除這篇文章?(可按大U救回) 確定(Enter) 取消(Esc)

刪除理由:

確定(Enter) 取消(Esc)
加到這個分類: 確定(Enter) 下一層(→) 回上層(←) 取消(Esc)
你覺得這篇文章: 1)真讚 2)真瞎 q)取消?[1] (再選一次即可收回)
你覺得這篇文章: 1)值得推薦 2)表示反對 3)單純註解 q)取消?[3]
guest
預覽(Enter) 取消(Esc)
上傳圖片
按ctrl+Enter可輸入下一行。
guest
確定要送出? 確定(Enter) 取消(Esc) 繼續(e)
搜尋: 送出(Enter) 取消(Esc)

▏▎▍▌▋▊▉ 請按任意鍵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