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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10-06 03:11: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86249 (綽號好難想暱稱)
標題 [新聞] 愛愛初體驗女兒全紀錄 媽媽怒了
時間 Tue Oct  6 02:38:40 2015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愛愛初體驗女兒全紀錄 媽媽怒了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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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國中少女今年5月透過網路交友認識19歲楊姓男子,2人交往並發生性關係,
少女將第一次愛愛的過程,詳細的寫在日記裡珍藏,沒想到卻被母親翻閱,
發現女兒竟然交了男朋友還發生性關係,氣得報警處理,少女得知日記被母親偷翻,
認為隱私遭到侵犯,始終無法原諒母親,她雖不願告男友,但因少女未成年,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與少女性交罪將楊男起訴,但這對母女破損的關係,
至今都無法修復。


檢警查出,這名剛滿14歲的少女,今年5月間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已進入職場的19歲楊男,
2人很快成為男女朋友,楊男知道小女友才國中、年紀還小,
但仍情不自禁的與她發生性關係。
少女相當珍惜這次性關係,將整個過程詳細的寫在日記裡。


少女的母親查覺女兒行為有異,但因為與正值叛逆期的女兒關係不好
女兒的臉書還將她封鎖她想到女兒有寫日記的習慣,就趁女兒上學讀書時,
偷偷的翻閱女兒的日記,沒想到當她看到今年6月的日記,
發現女兒與男朋友發生了性關係,氣得報警處理。
少女得知母親偷翻日記,則恨母親侵犯她的隱私權,不僅唱反調,還開始與母親冷戰。


台北地檢署曾傳喚這對母女出庭,在偵查庭裡,雙方的關係降到冰點,幾乎不說一句話,
對於母親提告一事,少女則認為與男友發生性關係是很自然的事,
不知大人為何大驚小怪但對於母親偷翻日記一事,則一直耿耿於懷
檢察官也傳喚楊姓男子到案,楊男僅承認2人是男女朋友,也知道女友未滿16歲,
但否認2人有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依照少女日記裡的詳實記載,認定2人發生性關係,因此依法起訴楊男,
但是這對母女為了日記一事關係弄僵,檢察官雖然一度有意想當和事佬,
無奈少女的心結一直無法化開,2人的關係仍處在冰點。(呂志明/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goo.gl/xscjnd
愛愛初體驗女兒全紀錄 媽媽怒了 | 即時新聞 | 20151006 | 蘋果日報
[圖]
14歲國中少女今年5月透過網路交友認識19歲楊姓男子,2人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少女將第一次愛愛的過程,詳細的寫在日記裡珍藏,沒想到卻被母親翻閱,發現女兒竟然交了男朋友還發生性關係,氣得報警處理,少女得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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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adear: 偷看日記真的很沒品1F 10/06 02:39
wowo72517: 愛寓嗎?5f常用喔2F 10/06 02:39
chobit199685: 地方的媽媽覺得羨慕3F 10/06 02:40
tenninetall: 媽媽老了別想有人養了4F 10/06 02:41
herson8852: 女兒交給四樓  媽媽請交給五樓5F 10/06 02:41
ykes60513: 這關係大概很難修復了....6F 10/06 02:41
ws105919: 想看7F 10/06 02:42
taleschia: 清官難斷家務事8F 10/06 02:42
satyrs05: 給他判死刑9F 10/06 02:43
TZUYIC: 偷看日記就是監視、侵犯隱私,會生氣到現在可以理解。10F 10/06 02:45
AYS: 恐龍家長  台籍傳播妹+111F 10/06 02:48
sanshin: 真的很沒品12F 10/06 02:48
tpkgo: 14歲根本什麼都不懂 我贊成媽媽作為13F 10/06 02:48
tom60303000: 五樓....14F 10/06 02:48
Junticks: 翻日記他媽超沒品Zzz15F 10/06 02:50
LoveIvy: 上對下的管教方式 永遠不把對方當作平等人看待16F 10/06 02:52
LoveIvy: 這輩子應該永遠都不能彌補這裂痕了
mikeneko: 幹偷看人家日記,沒品告他妨害秘密18F 10/06 02:53
douge: 14歲心智根本不成熟  這根本就是拐騙了19F 10/06 02:53
douge: 隨便一點飲料 聊天就可以騙上床
douge: 這種人應該直接斷__免得禍害社會
ligin1219: 地方的媽媽交給五樓22F 10/06 02:56
ndr: 換鄉民們當父母時不知如何23F 10/06 02:57
tpkgo: 14歲被老媽看日記 比被別人幹了還嚴重 這是什麼邏輯???24F 10/06 02:57
tpkgo: 大概女兒不是自己的 14歲被幹算活該吧
ndr: 有人學經驗很快;有人要經過很長的成長期26F 10/06 03:03
sikadear: 就自願和非自願的問題,很簡單啊27F 10/06 03:04
wasijohn: 錢28F 10/06 03:04
lolucky531: 侵犯隱私一輩子無法和好也沒什麼好奇怪的29F 10/06 03:08
tpkgo: 自願跟非自願要對成年人來說才有效 對未成年14歲是無意義的30F 10/06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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