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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6-17 18:21: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ombear20 (湯姆熊)
標題 [新聞] 拒酒測 能以準現行犯強制驗血
時間 Mon Jun 17 16:23:30 2013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3.06.17 12:54 pm

擔心坐牢 2天47人拒絕酒測 / 王顯瑜

警政署統計,酒駕新制執法三天,取締酒駕違規九百件,六百一十四件依公共危險罪嫌送
辦,拒絕酒測七十六件,寧繳罰款以逃避刑責。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拒測已成為酒駕新制的漏洞,警政署本周將與交通部、法務部
儘快研商補漏洞。

對拒絕呼氣酒測者強制驗血,是法務部思考方向之一。有法官認為,現行法律已授權警察
對酒駕嫌疑人強制驗血;但法務部認為,侵入性蒐證要法官或檢察官同意才可以。

「不需要修法,現行法令已經規定了!」台北地方法院一名法官表示,警方執勤聞到駕駛
人身上有酒味,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
者」,司法警察可以「準現行犯」逮捕,再依二零五之二條規定,直接帶去驗血。


法官還表示,若未聞到酒味,警方也可以駕駛人「開車呈S型、腳踏板有酒瓶、臉紅」等
情狀舉證,「不懂當初怎會有人訂出拒測就罰鍰的規定?」

「不然罰九十萬、一百九十萬嘛。」陳姓檢察官認為,如果拉高罰鍰,讓酒測者無法負擔
,大家衡量得失,「不能有前科、也負擔不了罰緩。」就不敢酒駕。此外,將「拒測」視
同公共危險罪,測了移送、不測也要移送,酒駕事件就會減少。


多位立委表示,可在立院臨時會推動拒測修法。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67788.shtml
拒酒測 能以準現行犯強制驗血 | 拒絕酒測補漏洞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警政署統計,酒駕新制執法三天,取締酒駕違規九百件,六百一十四件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拒絕酒測七十六件,寧繳罰款以逃避刑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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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212.47
XieXie9527:快補洞吧,這個"脫逃條款"真的太好笑了1F 06/17 16:24
Cervelo1995:拿刀子放血~~2F 06/17 16:24
accin:驗血才好笑 強制吹就好啦3F 06/17 16:24
DASHOCK:就說了  只要放寬解釋就可以了  一堆人在推文裡亂扯4F 06/17 16:24
sofaly:如果政府以美牛案標準來做 應該可以少很多破碎的家庭5F 06/17 16:25
accin:強制吹個氣都不行了還強制抽血ㄏㄏ6F 06/17 16:25
leaf28:法太多 就容易有適用不同法的問題 014案也是這樣7F 06/17 16:25
livewater:他都不吹了還肯給你抽血?8F 06/17 16:26
galleon2000:鬼島人民鑽漏洞超強....9F 06/17 16:26
ChinaGy:如果不是法官法律太爛就是記者亂報10F 06/17 16:26
leaf28:現在酒駕變成刑事 是可以以有明顯嫌疑強制驗血的11F 06/17 16:26
nyyjeter8:還抽血了 萬一出問題又有得靠杯 拒吹直接帶走不會喔12F 06/17 16:26
ChinaGy:刑訴沒有授權給警察強制採血好不好 那一條要強制採尿或吐13F 06/17 16:27
ChinaGy:氣的話才可以
gotohikaru:這條還是有洞 依現場情況 只要有彈性有背景一樣SAFE15F 06/17 16:29
poeoe:依205-2強制抽血????16F 06/17 16:30
clione33:還是要修法,還要送醫驗血浪費醫療資源.17F 06/17 16:31
lc301:有阿 刑訴第205條之218F 06/17 16:31
clione33:能吹口氣解決的事情就吹口氣,別驗什麼血了.快修法吧19F 06/17 16:31
poeoe:205-2裡沒提到可以可以強制抽血吧20F 06/17 16:31
espanolasa:拒測真的很無腦 訂來給人鑽的 台灣人最會鑽漏洞21F 06/17 16:32
ChinaGy:當然有洞 怎麼強制吐氣阿?XD不吐怎麼辦?22F 06/17 16:32
goldman0204:來人阿!!那就來一場    滴~~~血~~~驗~~~酒23F 06/17 16:32
XieXie9527:把鼻子捏住24F 06/17 16:33
XieXie9527:設計個"測酒專用鼻夾"
clione33:酒測會讓你吐氣,氣吐不足儀器是不會過關的,不用怕不吐.26F 06/17 16:34
jeff0811:該補就要補27F 06/17 16:34
g331767:205-2沒強制抽血 只有吐氣28F 06/17 16:36
outofdate:這種侵犯基本權的問題  哪天一定會有人去打釋憲29F 06/17 16:38
clione33:支持警察抓去驗血.看那個犯人敢反告警察30F 06/17 16:38
OAzenO:支持可1次拒測罰金50萬100萬等等  這樣沒有人權問題31F 06/17 16:40
clione33:修法,拒測視同準酒駕.32F 06/17 16:41
XieXie9527:吹口氣一秒鐘的事,到底是侵犯什麼基本權了啦?33F 06/17 16:42
rossikao:開槍拿血不是更好?34F 06/17 16:43
knowing:罰錢太便宜了35F 06/17 16:45
taylorlin:樓樓上 可能有不自證己罪的問題36F 06/17 16:45
XieXie9527:那吸毒的也不用尿檢了阿37F 06/17 16:45
XieXie9527:就因為名字出現在藥頭名單上,就要被傳去尿檢,憑啥?
knowing:可以酒測那麼簡單的 弄到去驗血...39F 06/17 16:46
knowing:拒測視同酒駕+1
XieXie9527:現在還有縣市要全面或抽查校園尿檢的,憑啥?41F 06/17 16:47
rzx135:拒測就當酒駕送辦外加罰拒測的錢就好啦!42F 06/17 16:48
newjackle:拒測就一律用最高罰則去罰就好啦!43F 06/17 16:49
ePaper:看到警察大人好帥 臉紅害羞不行嗎44F 06/17 16:50
rzx135:當其他用路人沒基本權啊!!自由和人權不是這樣搞的45F 06/17 16:50
Tieylea:這就是道交條例行政罰與刑事罰攪和一通的爛結果46F 06/17 16:54
whoisanky:對阿把鼻子捏住就好了,拒吹得以強制捏鼻!!=..=47F 06/17 16:56
a45806722:支持 拒測視同酒駕+148F 06/17 17:23
answer1213:驗血也太費工49F 06/17 17:25
spppeter:拒測直接擊斃50F 06/17 17:28
lave2002:這法官在胡扯什麼~酒駕違法基準就在酒測~沒酒測何來構成51F 06/17 17:35
lave2002:犯罪~何來準現行犯 逮捕 再送205-2 本末倒置~
chiling0107:先等刑事庭決議,下公文再說,法官不具名一下嗎53F 06/17 17:37
chiling0107:檢察官也好笑,自己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累犯嗎..關不怕啊
arthurkot:乾脆禁止喝酒好了  或是喝酒的人只要摸到車子就一律槍斃55F 06/1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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