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2-26 19:03: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蘇建和3人無罪定讞 求償6165萬
時間 Wed Dec 26 14:33:54 2012
: 廢死大律師只會說法院有誤判
: 但是有誤判就要投鼠忌器廢掉死刑?
: 真的因為怕誤判而造成當事人被冤枉
: 焦點應該是放在訴訟制度、正當程序完不完整,
: 甚至檢討整個審級制度,
: 而不是主張廢死
: 拿錯殺這裡由來廢死其實只是掛羊頭賣狗肉,
單純回這一點
這也是反廢死的大絕招之一
說怕誤判就叫你改進制度,精進司法人員水準
不過事實上根本不可能沒有誤判
除非發明時光機,或是像全民公敵一樣
把所有人類社會的活動完全錄影下來
不然光靠證據怎麼可能完全重現過去所發生的事實
訴訟制度再怎麼改善,法官的素質再怎麼提昇
最後認定事實的還是證據
再加上科學不斷的發展,一定會有新的方法可以找出新的證據
廢死只是給我們自己一個不要做錯的機會而已
ps:反廢死另外一個大絕招就是說現在的死刑犯都是罪正確鑿的
跟以前那些亂判的不一樣
阿廢話,哪個誤判的時候不是罪正確鑿,後來發現錯的時候只能雙手一攤說~sorry囉
一年多養60個米蟲,看起來很心痛這個錢,但是中華民國的米蟲還少了嗎?
是真的缺這些錢所以國家無法發展了是吧,花這一些錢換永遠不會有誤殺的機會
~很便宜了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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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143.188
→ :六千賠,但找當初那一些弄丟證據的條子退來金來賠,沒意見1F 12/26 14:35
推 :先幫補2F 12/26 14:36
→ :照你邏輯 醫療人員誤判也是很正常啊 那司法人員就免罪?3F 12/26 14:37
推 :純推中華民國一堆米蟲 XDD4F 12/26 14:37
推 :一堆小屁孩 乳臭未乾 知道蘇建和案的人都知道賠6000萬只5F 12/26 14:37
→ :醫療人員誤判就是該死?6F 12/26 14:37
→ :是剛好而已 不要民粹過了頭了7F 12/26 14:38
噓 :哦,你很有大愛,今天是你被強姦,你還會跟加害人摸摸8F 12/26 14:38
→ :頭說沒關係,可以再來一次哦^Q^
廢死不是廢刑,沒有人說廢死之後就不要刑罰了→ :頭說沒關係,可以再來一次哦^Q^
基本上(真正的)終生監禁跟死刑是同一種刑罰,只有廢死才有可能有(真正的)
終生監禁出現,不然效果同樣都是跟社會永久隔絕,為什麼會有兩種實現方式
只是一種可以向後取消一種不行而已
而且這跟我內文幾乎完全沒有關係,不過要跳就一起跳吧
→ :雙重標準 根本呵呵 要幫司法人員護航卻怪到反廢死的頭上10F 12/26 14:39
跟醫療人員比較是一個很好的方法因為醫療也具有不確定性
所以我們要求的應該是(只要做到該做的就不需要負責)
今天法律對於醫療人員的要求過高
以至於他們承擔了超過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應該要調整的是對於醫療人員的標準
而不是擺爛說反正都會誤判
誰遇到誰倒楣
然後把同樣標準推到司法人員上面
說醫療人員誰遇到誰倒楣
所以你也要吞下去
→ :蘇案的誤判就不是罪證確鑿 全都是證人證詞 馬上就找到反例11F 12/26 14:39
恩~你的反駁方式挺特別的
我文章裡面的意思應該是
即便是罪正確鑿,法律制度,司法人員都沒有問題還是會出現誤判
沒有一個制度可以保證裡面不會有人為的過失的(包括貪污,施壓,瀆職)
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要廢死
不是說反正都是你們法律界的問題,不關我的事你們自己會有錯還想廢死
會有錯的原因已經在原文了
簡單的來說 你這句話如果是要挑我文章的毛病,恩~沒錯 你的確找到了邏輯上的錯誤
我文章不嚴謹的地方,可是對於反廢死一點也沒有支持到呀 不太明白你想反駁什麼?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4:56)
噓 :很便宜那就廢死的人養啊,真的很便宜的12F 12/26 14:42
推 :當有人被誤殺時請你也去跟他家屬說乖乖唷 唉呦難免的嘛13F 12/26 14:43
噓 :老師應該都哭了吧 不知道有沒有拿到國小畢業證書?14F 12/26 14:43
噓 :開放廢死團體成員認養原死刑犯我就支持廢死 (笑15F 12/26 14:43
所以好處社會享用,壞處自己負責這跟所有的政策一樣,一定都有好處跟壞處
只是我認為這樣做的好處比較大而已
不然我可以說教育的預算給那些有小孩的人出就好,我又沒小孩,我不想出
焚化爐蓋別人家就好,我又沒有那麼多垃圾
來個厲害一點的好嗎?
老是被這種論點反駁也是有點膩呀
→ :三歲小孩的水準都比較高16F 12/26 14:44
→ :哪天被警察當成殺人犯判死刑的時候 你可以說快來殺我^Q^17F 12/26 14:44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簡稱:廢死聯盟)於2003年成立,由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台北律師公會、輔大和平研究中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等團體所組織的廢除死刑、反對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聯盟[1]。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簡稱:廢死聯盟)於2003年成立,由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台北律師公會、輔大和平研究中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等團體所組織的廢除死刑、反對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聯盟[1]。 ...
→ :廢死:會誤判,反死刑,反終身監禁,反有期徒刑,反刑法19F 12/26 14:48
廢死只是一個議題有很多種配套措施可以實行
以上的只是(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論點
各種學者社會人士所想推動的制度不一定都一樣
把所有東西綑做一堆就不可能可以理性討論
我認為對的事情僅限於我的內文
不要把別人說的話放在我身上
噓 :現實就是不可能終身監禁,廢死後肯定關一關就出來了,廢死20F 12/26 14:49
→ :從不願面對死刑犯出社會再犯的問題,反正是社會共業,大家一
→ :起承擔
同我上面的論述,死刑跟(真正的)終生監禁只會有一種存在→ :從不願面對死刑犯出社會再犯的問題,反正是社會共業,大家一
→ :起承擔
因為這兩種的目的是一樣的,要選擇哪種只是政策的考量
只有廢死的同時才有可能有真正的終生監禁
噓 :他們會一步步來 廢死 廢無期 能賺的事業當然要多賺幾次23F 12/26 14:50
BBC中文網 - 國際新聞 - 法國反恐警察擊斃一名激進分子
法國警察在斯特拉斯堡展開的反恐行動中擊斃了一名據稱涉嫌襲擊猶太人店鋪的激進分子。 ...
法國警察在斯特拉斯堡展開的反恐行動中擊斃了一名據稱涉嫌襲擊猶太人店鋪的激進分子。 ...
→ :講不出哪裡誤判 只好放放煙霧彈 誇大其辭 真的很LOW25F 12/26 14:52
推 :米蟲一堆XD26F 12/26 14:54
→ :酸民等級很低 只會用如果你被XXOO怎樣 你會怎樣
→ :個人意志如果套入犯罪 應該是通通死刑 科科
→ :酸民等級很低 只會用如果你被XXOO怎樣 你會怎樣
→ :個人意志如果套入犯罪 應該是通通死刑 科科
→ :原來在這個板反廢死就是酸民,廢死的就是理性、法界精英。呵29F 12/26 14:55
推 :廢死本來就是理性清高人品高潔啊樓上現在才知道嗎30F 12/26 14:56
放大決的就不回了 如果你真的想討論 那歡迎多多提出論點
想單純酸人的也來開心一下吧 單純執著於心中的正義而不想花時間去理解的人多的是
你不想好好的思考只想酸人也行 我不會因為這樣去告人的 大家請自便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5:09)
推 :但事實上目前的司法人員就是沒有對於誤判有淘汰和懲罰31F 12/26 15:02
→ :反觀醫療人員 一堆人還覺得對於醫療疏失判定太寬鬆
→ :例如法官自行推翻醫審會鑑定 結果還不是能爽爽當 你說呢
→ :反觀醫療人員 一堆人還覺得對於醫療疏失判定太寬鬆
→ :例如法官自行推翻醫審會鑑定 結果還不是能爽爽當 你說呢
所以現在到底要討論醫療人員除罪化還是法官評鑑制度還是廢死呀
選一個主題好不好
你每個都說搞得我好亂呀
你想要推法官評鑑制度就去嗎!
我又沒有攔著你
為什麼這麼執著於我呢?
推 :問題是不敢戰法官,只好戰死刑這樣對嗎34F 12/26 15:04
推 :反廢死也是有立論的 只會道德說不就是酸民 很難懂嗎35F 12/26 15:05
推 :勇者36F 12/26 15:07
推 :我有說不戰法官嗎? 法官就是真的過太爽 連警察也是37F 12/26 15:07
推 :反廢死的理由千百種,情感也是一種理由,一定要長篇大才能38F 12/26 15:07
→ :反廢死?
所以閣下的論點就是 那些死刑犯沒死我不爽 所以我支持死刑→ :反廢死?
要這麼說不是不行拉
只是什麼樣深度的討論支持的力道就到哪裡
你要這樣支持也行 但是國家政策可不能這麼做
要是今天總統說 我看韓國的電子業不爽
傾全國之力狙擊韓國電子業
我看不用等國際制裁拉
光國內圖利電子大廠的聲浪就夠他下台了
→ :一堆酸民只會嘴巴上說"用科學方法改進冤案" 當年江國慶案40F 12/26 15:08
→ :蘇案只為取供的那些檢警 還不是爽爽當 如果是醫療人員41F 12/26 15:08
→ :w大,我沒說你不戰法官,我指的是廢死聯盟目前給人的感覺42F 12/26 15:08
真的人有百百種而且人多了一定會有一種東西出現
談廢死就談廢死
不用什麼東西都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掛勾
→ :同張衛生紙有江的精液和被害人的血跡 有這種"證據" 我看43F 12/26 15:09
→ :發生類似的事情 大概被告到傾家蕩產 判賠3000萬吧44F 12/26 15:09
→ :哪個人敢大聲說他不會把江當做凶手45F 12/26 15:09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5:17)→ :廢死那些人的邏輯又不是第一天有問題(不好意思我誤會了)46F 12/26 15:10
→ :台灣只敢對醫療人員有"高道德標準" 頗呵
→ :台灣只敢對醫療人員有"高道德標準" 頗呵
推 :推原PO理性討論,但我目前看到的提出的配套是,監禁30年跟5048F 12/26 15:12
噓 :告人 還真以為自己是某聖人 科科 加油點好嗎49F 12/26 15:12
→ :年(板上看到的),沒看到有人說真的要終生監禁,廢死聯盟如果50F 12/26 15:12
→ :真的有推真正的終生監禁,或許會有更多人支持
→ :真的有推真正的終生監禁,或許會有更多人支持
→ :另 廢死裡面可是有主張連終生監禁也不可行的 不知原po意見是?52F 12/26 15:13
推 :這麼嚴肅的議題竟然只用情感未免太弱 情感甚至要放到最後53F 12/26 15:13
→ :套入情感 應報的衡平一定失衡 誰不是對犯罪人恨之入骨
→ :套入情感 應報的衡平一定失衡 誰不是對犯罪人恨之入骨
→ :廢死理念跟廢死聯盟是兩件事 廢死聯盟有幾個我也不太認同55F 12/26 15:15
→ :關那麼寬,這邊的人是能影響政策喔,要怎麼反對還要廢死同意56F 12/26 15:15
→ :的地方 但版上好像把所有廢死的人都當成跟廢死聯盟一掛57F 12/26 15:15
→ :終身監禁是理論上的配套 只是那群人很難管理(嘆)58F 12/26 15:15
→ :就二分法阿 通通打做堆管你講啥小XD
→ :就二分法阿 通通打做堆管你講啥小XD
推 :大眾的疑慮就是如果不能做到終生監禁 到時假釋出來結果出事60F 12/26 15:17
→ :請問有誰負責? 廢死自己內部都意見紛亂 要大眾怎麼信任你
→ :請問有誰負責? 廢死自己內部都意見紛亂 要大眾怎麼信任你
→ :事實上矯治成效真的很有限 出來很容易有再犯問題 所以62F 12/26 15:18
→ :死刑是很便宜方便的事 殺掉眼不見為淨 就只有這樣
→ :也突顯政府只要砍一砍人頭 就可以滿足治安上的需求 便宜
→ :死刑是很便宜方便的事 殺掉眼不見為淨 就只有這樣
→ :也突顯政府只要砍一砍人頭 就可以滿足治安上的需求 便宜
推 :退一步講好了 在目前以實施廢死國家 有沒有什麼他山之石可用65F 12/26 15:21
推 :你說不用跟廢死聯盟掛勾,問題現在搞廢死的是他們啊66F 12/26 15:21
→ :要不然你們這些理性廢死再去組一個理性廢死聯盟
→ :廢死聯盟沒提合理配套就要來搞國家政策,這才不能這樣搞吧
→ :要不然你們這些理性廢死再去組一個理性廢死聯盟
→ :廢死聯盟沒提合理配套就要來搞國家政策,這才不能這樣搞吧
推 :泛藍泛綠都可以分裂了 反對死刑竟然要全部摻在一起??69F 12/26 15:23
這倒是真的,今天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比較被大家注意到就是因為他比較激進
廢死這麼大的一個議題絕對不是只有一種聲音
我只是單純的支持一個政策呀
為什麼我要對其他團體的發言負責
今天酸民因為無知不知道廢死還有其他的配套措施可以選擇~怪我囉
大家都自己有腦子,現在網路上各種資訊都有
你可以自己提出廢死但是終生監禁的選擇呀
國家政策不是各個團體提出來的方案選民就只能照單全收
多點自己獨立思考的能力吧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5:28)
→ :那不是跟只會喊道德得一小群廢死人一樣廢?70F 12/26 15:24
推 :現在社會大眾看到的就是廢死聯盟那些人,你們在這邊講一堆跟71F 12/26 15:25
→ :廢死聯盟的不同觀點,事實上大家還是只看到他們
→ :廢死聯盟的不同觀點,事實上大家還是只看到他們
→ :沒啥他山石好用吧我想 提升情境預防 教育 也只能降低犯罪73F 12/26 15:26
→ :有人就有犯罪 除了終身監禁大概也沒別的方式了
→ :至少你看到了 不是很好嗎XD
→ :有人就有犯罪 除了終身監禁大概也沒別的方式了
→ :至少你看到了 不是很好嗎XD
噓 :有配套就說出來啊 XD 開口閉口就酸民 廢死的程度似乎也頗呵76F 12/26 15:31
阿不就(真正的)終生監禁 你是剛下課近來看熱鬧是不是呀
上面已經討論很久了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5:33)
噓 :能做到真正終生再來再說啦 XD 還括號 遊戲打太多喔77F 12/26 15:35
到底為什麼不能?每個反廢死的都說不可能但從來沒聽過什麼實際的理由台灣的受刑人總數有數萬人
死刑犯只是裡面的零頭而已
不管是軟體硬體還是經費都不會是問題
最大的問題就是你不爽 是這樣嗎?
噓 :實際上搞廢死的人跟本沒人推真正的終生監禁~~這是鍵盤廢死?78F 12/26 15:36
這就是媒體壟斷的可怕了
因為在新聞上面只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版面
再加上台灣人同時具有資訊收集能力還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實在太少了
所以才會造成今天廢死被污名化
退一萬步說好了,就算真的從來沒有人主張
也不代表我現在的主張是錯的呀
今天你表示因為外面廢死的都不主張終生監禁
所以我主張終生監禁也是錯的?
你可以專心反駁我的論點嗎?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5:45)
推 :b大沒差啦 我們也是鍵盤反廢死啊 XD79F 12/26 15:38
推 :所以終身監禁不是配套 我實在不懂阿= =80F 12/26 15:41
→ :看來邏輯運作是很神祕的
推 :辛苦了 討論失焦很常見 出門運動XD
→ :看來邏輯運作是很神祕的
推 :辛苦了 討論失焦很常見 出門運動XD
推 :我上面就說了,我覺得終生監禁不錯啊,但為啥沒人推,如果只83F 12/26 15:47
→ :有你推有意義嗎? 只有你推有用嗎?今天多少人是因為廢死聯
→ :盟而反廢死你看不出來嗎?
→ :有你推有意義嗎? 只有你推有用嗎?今天多少人是因為廢死聯
→ :盟而反廢死你看不出來嗎?
所以我認為見廢死就反是無知的表現呀
廢死聯盟的配套你不喜歡那就自己想自己提出來呀
我支持有終生監禁的廢死不代表我就要站到第一線去推廣呀
今天只要這樣想的人一多
民眾共識形成
我相信法務部也會很開心的做出這樣的修法
畢竟國際跟人民兩面討好的事情誰不要做,總比現在被國際輿論叮的滿頭包好
不用說其他的了
你看看上面的噓文
你就知道理性的討論廢死是多麼困難的事情了
光要說動一個人接受有條件的廢死是多麼麻煩的事情
我做這個又沒有薪水拿
在ptt上面寫些文章
看的進去的就是有緣
我也沒有奢望以一己之力就可以讓民智大開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5:55)
→ :如果真的可能終生監禁,現在的終生監禁會這樣關一關就放出來86F 12/26 15:49
→ :? 我是覺得你提的方式不錯,但太理想化了
→ :? 我是覺得你提的方式不錯,但太理想化了
→ :是否要來一起推動 鍵盤推動XD 反對死刑是為了國家機器的88F 12/26 15:49
→ :理性運作 左手定罪 右手槍決 這樣巨大的法人太危險了
→ :理性運作 左手定罪 右手槍決 這樣巨大的法人太危險了
→ :不是說都要學歐盟,歐盟哪個國家真正終身監禁的?90F 12/26 15:50
→ :如果歐盟沒有前例,台灣有可能? 太理想化了
→ :若整個台灣只有你一個人推終身監禁,那大家陪你討論有意義?
→ :如果歐盟沒有前例,台灣有可能? 太理想化了
→ :若整個台灣只有你一個人推終身監禁,那大家陪你討論有意義?
百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不得假釋算不算的上終生監禁
網路上現在找不到第一手的資料
不過你到底可不可以說說到底為什麼不可能?
我不求什麼證據或例子 你想像一下就好了
如果連想像都想像不到
那為什麼不試試看呢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5:58)
推 :民智大開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93F 12/26 15:56
噓 :為什麼先有廢死才有終身監禁? 不能先有終身監禁再談廢死?94F 12/26 15:57
推 :眾醉獨醒的口吻出來了,廢死的人統一的表徵,呵呵95F 12/26 15:57
因為我到現在還沒有人能夠用理論說服我支持死刑呀在我的觀念裡面
死刑不是一個完全不能夠施行的制度
如果國家社會無法負擔終生監禁的成本
為了全體人民的利益死刑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很明顯台灣不是不能夠承擔這樣的成本
只是有人不爽
有人不爽跟換取一個永遠不會誤殺的制度
我絕對會選擇後者
→ :先廢死了卻還沒有終身監禁的過渡期怎麼辦?96F 12/26 15:57
這就簡單了, 我來教你
死刑的法源基礎就是刑法
把刑法第33條第一項的死刑改成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
第二項改成得假釋之無期徒刑
這樣就ok了 無縫接軌耶
當然還有一些子法還有條例等等的東西要修
不過這只是技術活,不是什麼艱難的任務
我猜你會說那實際管理接軌怎麼辦
所以先回答你
就關著呀
現在死刑犯也是先關著,等待著那不知道那一天到來的行刑
修法後甚至連牢房都不用換,繼續在原單位執行
我實在想不到哪裡有問題 不如你教教我吧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6:08)
推 :我沒有說不試啊,廢死的人推動我支持啊,問題有人推動嗎97F 12/26 15:59
→ :廢死都沒人要推動,然後叫我們去想像,真幽默
→ :廢死都沒人要推動,然後叫我們去想像,真幽默
閣下真是時下青年欠缺社會責任的一種展現
身為社會的一分子本來就要對公共事務有所關心
關心的方法有很多
走上街頭是一種
在朋友聊天的時候表示意見也是一種
今天廢死議題不是誰欠你的
沒有人有責任把所有意見整理好放在你面前給你挑選
我也不是在求你接受這樣的意見
只是整個討論串看下來我比較有道理而已
你要不要聽是你家的事
你要耍橫繼續反廢死也是你家的事
政治本是眾人之事如果大部分台灣人選擇用不理性的方法面對
其他人也只能雙手一攤~大喊三聲無奈而已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6:17)
推 :推一個!想在八卦版理性討論幾乎是不可能的....99F 12/26 16:16
推 :我關心所以我浪費我的時間在陪你做夢啊,今天又不是我想廢死100F 12/26 16:18
→ :想廢死的人叫大家去推動他的夢,真是幽默
推 :我覺得會沒有人推真正的終身監禁應該有他的理由 你願意承擔
^^^^^^^^^^^^^^^^^^^^^^^^^^^^^^^^^^^^^^^^^^^^→ :想廢死的人叫大家去推動他的夢,真是幽默
推 :我覺得會沒有人推真正的終身監禁應該有他的理由 你願意承擔
這種大決我真的無法反駁,你贏了
→ :這個社會成本,不等同要要求別人也要願意承擔,這是民主社會103F 12/26 16:21
→ :能承擔跟願意承擔是兩回事,誤殺離大多數的人太遙遠了
→ :能承擔跟願意承擔是兩回事,誤殺離大多數的人太遙遠了
以上的兩句話可以換句話說
廢死是一個理性思考後比較好的選擇
但是因為有些人不爽,所以我們不做
所以呢?沒有所以了
這就是為什麼廢除死刑的都是已開發國家的原因
我們能夠做的就只有等待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6:27)
→ :相同的,家人受害也離推廢死的人太遠了105F 12/26 16:24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6:29)推 :原來美日不是已開發國家喔106F 12/26 16:30
→ :先做的到真正的終身監禁再來談廢死吧
→ :你的大前提若做不到,怎麼說服別人廢死
→ :先做的到真正的終身監禁再來談廢死吧
→ :你的大前提若做不到,怎麼說服別人廢死
有關真正終生監禁有無實行可能詳見上述討論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6:33)
→ :真的做的到應該會有很多人支持廢死109F 12/26 16:32
推 :我反廢死,但是現在廢死就是敝開終身監禁這問題110F 12/26 16:46
→ :材很難得到大家認同 另外你的說法 我可以接受 就降
→ :材很難得到大家認同 另外你的說法 我可以接受 就降
推 :所以拿槍當街掃射,應該被稱為證據不足....112F 12/26 16:47
→ :就是有廢死 還不推忠身監禁 監獄可以教化人心這鬼話113F 12/26 16:47
→ :希望反廢死家屬,人人被虐死,到時看廢死的感想....114F 12/26 16:47
→ :才會這麼多人反 不然 可以再爭取更多的贊同115F 12/26 16:47
噓 :來了來了 說不過就說人大絕招 我看你司法程序都不懂116F 12/26 16:48
阿不然什麼理由都不說只說有他的原因,這樣是要怎麼反駁
連論點都沒有,完全無法出手呀,這不是大絕招是什麼
→ :再白一點: 許多人希望台灣變成地獄,它們快成功了?117F 12/26 16:48
→ :只會壓著蘇建和案那種證據不足的案子打118F 12/26 16:49
→ :要不要說說看被槍決的那六個如何有冤案的可能
→ :你能幫這六個翻案 我閉嘴
→ :要不要說說看被槍決的那六個如何有冤案的可能
→ :你能幫這六個翻案 我閉嘴
→ :廢死超愛拿蘇建和跳針 現在這種氛圍 還會有蘇案出現嗎121F 12/26 16:50
→ :真正一天到晚在用大絕招的就是廢死 好意思說人大絕招122F 12/26 16:50
→ :割喉案 監視器都照到是他了 到底還有啥冤案的可能性123F 12/26 16:50
→ :根本不敢面對受害者 也不敢面對殺人犯無可救藥的事實124F 12/26 16:51
會這樣說的人就是不明白廢死提出有冤案這個議題的核心思想
今天假設一千件死刑裡面會有一件冤案好了
重點在於我們不想誤殺那一個冤枉的人
所以我們願意花一千人的伙食費
換取那一個無辜的人不被殺的機會
不是今天你提出哪一個個別的案子說他一定不是冤案
更不用說冤案的比例很低,絕大多數不是冤案
所以我們要執行死刑
會有誤判的可能性就是因為你不能確定哪一個案子是冤案
今天如果有100%的證據的案子判刑了
那明天有個99%的要不要判刑呢?
如此推論下去終究還是有誤殺的可能性
更何況除非發明時光機,不然是不可能有100%的證據出現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01)
→ :真有爭議的死刑案 法務部長籤得下去嗎125F 12/26 16:51
→ :每次都拿蘇建和 和江國慶 看了救膩 時空背景不同
→ :以前沒科學辦案 沒監視器 又威權統治 就會有刑求
→ :現在會有這鳥事發生嗎 最會跳針是廢死吧
→ :時空背景都不一樣 可以不要混為一談嗎
→ :每次都拿蘇建和 和江國慶 看了救膩 時空背景不同
→ :以前沒科學辦案 沒監視器 又威權統治 就會有刑求
→ :現在會有這鳥事發生嗎 最會跳針是廢死吧
→ :時空背景都不一樣 可以不要混為一談嗎
推 :大多數反廢死的就是想殺人想爽而已 就算錯殺一百也沒差130F 12/26 16:54
→ :那六個死刑犯 哪個是錯殺131F 12/26 16:55
→ :科科 廢死好理性哦 講理不成就扣人帽子了132F 12/26 16:55
推 :那只是可能性 目前的社會 我沒看到冤案被殺的133F 12/26 17:03
等到下一個冤案出現一定是因為有新的科學方法出現
可以證明過去認為是錯的事實
到時候又可以說,因為那種新的科學方法
所以以後不會再有誤判
因此我們不需要廢除死刑
這只是掩耳盜鈴而已呀
→ :但我看到很多該死型沒死刑 出來再殺人的134F 12/26 17:04
真正的終生監禁議題詳見前述討論→ :不要跟我說比例 拿實際案例說好嗎 你那才是沒論點135F 12/26 17:04
所以閣下認為我國法院的誤判僅存於歷史
從現在開始我國法院不可能會有誤判?
這樣大膽的假設真是新穎呀
不過你可能要問一下我們的司法機關敢不敢做出0誤判的宣言呀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12)
→ :現在就活生生六個案子讓你翻 這六個不是罪證確鑿是甚麼136F 12/26 17:04
→ bahamutuh …
→ :冤案 有問題的案子 不要判死就好了138F 12/26 17:05
→ :判案是用有100%還是99%證據來判案哦? 搞清楚司法再說139F 12/26 17:05
→ :那種確定是他的就判死 不確定是他的判無期 這樣會有冤140F 12/26 17:07
→ bahamutuh …
→ :一直講那種假設性問題 看了就很無知142F 12/26 17:07
→ :監視器照到他殺人算不算 拿槍掃射 全世界都看到143F 12/26 17:08
→ :這種有需要作時光機嗎
→ :如果 在街上掃射 全世界都看到 還不叫百分百證據
→ :你所為百分百證據是指啥 誠心請教
→ :這種有需要作時光機嗎
→ :如果 在街上掃射 全世界都看到 還不叫百分百證據
→ :你所為百分百證據是指啥 誠心請教
噓 :你到底懂不懂甚麼叫做罪證確鑿 知不知道現在司法的嚴謹147F 12/26 17:11
噓 :所以閣下到底認為現在這幾個死囚哪位有冤案可能
→ :快去提出啊! 提了上訴跟冤案不就不會被判死了嗎
噓 :所以閣下到底認為現在這幾個死囚哪位有冤案可能
→ :快去提出啊! 提了上訴跟冤案不就不會被判死了嗎
某食品公司出產的糖果有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
的機率吃下去會馬上掛
我是老闆我可以指著某一盒說這盒吃了一定不會掛
然後政府就會准許你上市販售了嗎
推 :那再請教 在街上掃射 全世界都看到 可以判他死刑嗎150F 12/26 17:13
→ :在還會有冤案的可能性嗎
這.....很簡單呀→ :在還會有冤案的可能性嗎
我綁架你全家 跟你說你不拿槍掃射我就先姦後殺在姦再殺
然後你就去掃射了
這在法律不會是死刑
真的是除了時光機不可能有100%的證據拉
拿錄影帶來說戰鬥力也太低了吧
單純的影像怎麼可能把所有事實還原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19)
→ :那種百分百 沒爭議得就給他死 不是完全廢除死刑152F 12/26 17:14
→ :可以改善司法 討論死刑從嚴標準量刑
→ :我的觀點就是 廢死一定要綁終身監禁
→ :可以改善司法 討論死刑從嚴標準量刑
→ :我的觀點就是 廢死一定要綁終身監禁
恩............我也是呀 那你跟我現在在討論什麼
噓 :就跟你說不要假設了還假設 拿實例來講好嗎155F 12/26 17:17
→ :不廢死 就是 要從嚴 判死刑 那種百分百沒爭議的案子156F 12/26 17:17
→ :就給他死了 還客氣啥 像湯姆熊這種的
→ :就給他死了 還客氣啥 像湯姆熊這種的
→ :現在不要說證據不足 連殺人工具使用順序有問題都會駁回158F 12/26 17:18
推 :你的推理很有趣 那綁架我家人 掃射你的用意是啥159F 12/26 17:23
因為直接去掃射會一定會被抓呀我想要掃射但是不想被抓呀
→ :如果真有這種事 在法院 你都不抗告?160F 12/26 17:25
抗告要證明呀你抗告之後拿不出證據怎麼辦
噓 :你的例子都很鳥欸... 你要不要仔細思考一下再說= =161F 12/26 17:25
→ :那陳金火 殺人 又吃人肉 又會有啥冤屈162F 12/26 17:25
重點真的不在於你能提出幾個冤案
而是你無法保證以後沒有冤案
如果你一定要說哪個案子目前一定不是冤案
那我投降
在還沒有新事實新證據或是新的證據方法出現以前
當然不會把有疑義的案子判死刑
廢死就是為了避免之後有新事實新證據或是新的證據方法出現的可能呀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31)
→ :現在一個死刑都要搞個10年才能施行 還不夠嚴謹?163F 12/26 17:27
→ :這麼愛假設我陪你假設 假設今天有1%因為沒死刑而殺人164F 12/26 17:27
→ :殺人犯會有多少? 冤死的人會是多少?
→ :而且這已經是實例不是假設了 已經有一個小弟弟冤死
→ :你負責嗎? 誰會替這個小弟弟喊冤? 為他伸張他的人權?
→ :殺人犯會有多少? 冤死的人會是多少?
→ :而且這已經是實例不是假設了 已經有一個小弟弟冤死
→ :你負責嗎? 誰會替這個小弟弟喊冤? 為他伸張他的人權?
→ :所以因該因噎廢食? 那陳進興也繼續活著好了168F 12/26 17:29
→ :我支持死刑 但我建議從嚴量除死刑 而不是簡單殺人者死
問題也許是為什麼不死刑而是為什麼要死刑→ :我支持死刑 但我建議從嚴量除死刑 而不是簡單殺人者死
今天我們的國家完全可以負擔一個死刑犯到死的伙食費
不會造成財政的問題
那為什麼要冒著誤殺的可能性把這個人殺掉呢?
(即便這個可能性再低,只要有,就不該殺)
因為不爽給他吃免錢飯嗎?
→ :今天沒死刑 我給一個遊民一千萬去殺人 他接受的機率幾%170F 12/26 17:30
→ :今天有死刑 機率又是幾% 那麼愛講% 到底哪邊死比較多%
司法不是開門做生意,做生意只要期望值高於1都值得做→ :今天有死刑 機率又是幾% 那麼愛講% 到底哪邊死比較多%
如果今天你只是想要降低犯罪率死亡數
那很簡單 煙毒犯-死刑 再犯率0
竊盜犯-死刑 再犯率0
把所有的犯罪唯一刑罰都設成死刑也可以達到你要得效果
但是卻把人民至於死刑的威脅下
這樣你可以感受到為什麼我們在不能保證0冤獄的情況下我們就需要廢除死刑嗎?
推 :那再請教 陳金火 這種可以判死刑嗎 就算再過一萬年172F 12/26 17:33
→ :他有成為冤案的可能性嗎
為什麼你這麼想把他殺掉呢?→ :他有成為冤案的可能性嗎
殺掉他到底有什麼好處?除了省下那些伙食費之外?
→ :講這麼多講得我都想笑 你說的真的很空洞 機率司法XDD174F 12/26 17:33
→ :那是不是可以保留死刑 但是判死刑 一定要從嚴175F 12/26 17:33
→ :從嚴量處死刑 不是完全的廢止死刑
→ :從嚴量處死刑 不是完全的廢止死刑
死刑的存在意義是什麼?
為什麼你這麼喜歡死刑呢?
真正的終身監禁不好嗎?
(可以參考一下上面的討論)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45)
→ :另外回答你的假設 就算你綁架我家人 要我去掃射177F 12/26 17:35
→ :我會慷慨赴義的 我不會因為要救我家人 去殺 跟我無關的人
你搞錯重點了,重點是因為家人被綁架而去掃射的人不該因為有影片就判他死刑→ :我會慷慨赴義的 我不會因為要救我家人 去殺 跟我無關的人
這個例子只是證明影片不是可以100%證明的證據而已
你個人要怎麼選事你家的事
→ :不用說新證據 這幾個案子有冤案的可能就不會定讞了179F 12/26 17:37
推 :另外你是廢死裡面論述比較好的 所以我不排斥廢死綁終身180F 12/26 17:43
→ :監禁 比台面上的那姓林的好多了 無限跳針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47)→ :監禁 比台面上的那姓林的好多了 無限跳針
推 :此人很奇怪: 即是當街掃射,證據力不是百分百....182F 12/26 17:47
推 :那再請教 為啥你認為 湯姆熊案不該死?183F 12/26 17:47
還是上面的問題?為什麼一定要死?因為死了大快人心?還省伙食費?PS:從現實面來看,我猜這個案子還真不會判死
(我不一定認為這樣是對的,這是依我國近年來的司法運作來看)
→ :這邏輯實在太先進了...184F 12/26 17:48
恩....我幫你把句子寫完整一點好了
有當街掃射的影片
對於他當街掃射這個行為的證明力幾乎是100%了
但是對於他是不是應該要判死刑來說
證據力並不是100%的
因為有其他背景因素(例如我上面的例子)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53)
→ :為什麼不是百分百 事實上 我就是殺了人185F 12/26 17:49
→ :就算我是因為家人被綁架 還是改不了我殺人的事實
→ :就算我是因為家人被綁架 還是改不了我殺人的事實
恩~~~因為我國法律並不是規定殺人者死
你這樣讓我很難回答呀,如果真的是被逼的我國法院真的不會判死呀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55)
推 :如果這六人的死可以稍稍讓受害者得到一點點的安慰187F 12/26 17:53
→ :為何不做
→ :為何不做
因為刑法的目的不是為了要讓受害者(家屬)得到安慰的
你因為兇手受到懲罰而得到安慰講難聽一點是你家的事
讓受害者得到安慰並不是我們實行刑罰的原因
→ :事實是...當街掃射. 還要找理由嗎?189F 12/26 17:55
阿上面不是幫你想了當街掃射但是不會判死的例子
你要戰也看一下嗎?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7:59)
推 :那為啥一定要廢除死刑? 保留一點點的死刑也不行?190F 12/26 17:57
因為有死刑就有誤殺的可能→ :事實上就是有那種隨機殺人 毫無人性的人存在191F 12/26 17:58
真正的終生監禁也可以達到與死刑相同的社會隔絕效果
好處-可以向後終止刑罰
壞處-伙食費
這壞處跟誤殺比起來簡直微不足道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8:01)
→ :讓受害者得到安慰並不是我們實行刑罰的原因 <---早就說正義192F 12/26 18:00
→ :是不存在的....
→ :其實說這麼多,建議你嘗試一下虐殺,如果沒死再發文,有說服力
→ :太多了....
→ :是不存在的....
→ :其實說這麼多,建議你嘗試一下虐殺,如果沒死再發文,有說服力
→ :太多了....
推 :那刑罰的目的是啥 就連讓受害者家屬得到一點小小的安慰196F 12/26 18:02
→ :我嘗試過,凌遲,水淹,火燒,活埋...我依然支持廢死...197F 12/26 18:02
→ :都做不到? 不好意思 這理由我沒辦法接受198F 12/26 18:02
刑罰的目的在於讓犯人以後不會再犯
因為矯治教育的局限性
我承認有些人是我們無法矯治的
所以我支持真正的終生監禁
至於刑罰的目的不是讓受害者獲得滿足,讓受害者滿足只是附帶效果
我想可以從很基本的事件中推導出來
法官在判刑的時候不會詢問原告的意見
問說被告判了幾年,這樣滿意嗎?
簡單的來說,我們不會為了讓受害者滿足而施行刑罰
我們施行刑罰是我們相信,犯罪者接受刑罰之後會改正他的行為
如果確定無法改正,那我們只有將他跟社會永久隔離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8:08)
→ :這樣我覺得還有點說服力,其他的,個人感覺沽名釣譽...199F 12/26 18:02
→ :只因為一句 刑法不是用來安慰受害者200F 12/26 18:03
→ :證據皆不可信,那刑罰就無存在必要,應該轉而廢除刑罰才對.201F 12/26 18:03
→ :因為證據皆不可信.所以所有人皆無罪...
→ :即使上街被人打死,都是活該....應為證據皆不可信...
這才是真的因噎廢食→ :因為證據皆不可信.所以所有人皆無罪...
→ :即使上街被人打死,都是活該....應為證據皆不可信...
其他種類的刑罰我們可以接受有誤判
因為終究有補償方法
(儘管補償不能真正的填補損害,但是我們終究有補救的方法)
而廢死-只是讓我們在永久與社會隔離這種刑罰下面預留一個補償的可能而已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8:11)
推 :新聞裡面都是 被害者家屬因為死刑犯沒死 而無法放下204F 12/26 18:10
→ :有必要維持刑法存在的定義 讓那些受害者 到死都無法寬慰
那如果被害者覺得虐待加害人才能夠得到寬慰呢?→ :有必要維持刑法存在的定義 讓那些受害者 到死都無法寬慰
我們就虐待加害人嗎?
如果你認為虐待死囚也無不可,那就是另外一個更廣闊的戰場了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8:14)
推 :我不同意虐待死囚 而且打完麻藥讓他們在無痛苦下死去206F 12/26 18:15
→ :對陳金火這種人還不夠慈悲?
→ :還有你把我說的受害者的寬慰 有點太無限上綱了
→ :對陳金火這種人還不夠慈悲?
→ :還有你把我說的受害者的寬慰 有點太無限上綱了
我只是想證明受害者的寬慰不是我們考慮的因素
國家只給予罪犯適當地處置,而不是為了安慰受害者
儘管這些處置會讓受害者感到安慰
而對陳金火這種人還不夠慈悲?這句話
也許我們思考的方向不同
我們不在乎罪犯終生監禁跟死刑之間哪個另他感覺到比較舒適
我們也不單純的考慮罪犯受的刑罰是否足夠(應報思想)
我們只能確定
他永遠無法再為犯罪
而且如果我們做錯了 我們有改正的機會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8:22)
推 :基本上你的論述我大部分同意 我要的是保留一點死刑的空間209F 12/26 18:22
→ :給陳金火這種人 而不是完全的廢死
→ :給陳金火這種人 而不是完全的廢死
推 :推中華民國的米蟲遠多於這些死刑犯211F 12/26 18:24
推 :法不外乎情 所以受害者家屬也不用管了?212F 12/26 18:27
回覆一個萬年老梗吧
法治的社會是法理情
人治的社會是情理法
人情固然要顧,不過那是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
而合法就是今天廢死要推動修法的原因
而合理就是我們上面討論的那一大串
所以我認為在合乎上面兩項要件下,不應該為了合情而改變我們的作為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8:36)
推 :也許取得一個平衡點 保留極低部分的死刑213F 12/26 18:33
→ :或許湯姆熊案 不會發生 少死一個小弟弟 這樣的報酬還不夠
→ :就算是個案 沒有統計意義 但少死一條人命 很划算
個人認為他當下根本已經非理性思考了→ :或許湯姆熊案 不會發生 少死一個小弟弟 這樣的報酬還不夠
→ :就算是個案 沒有統計意義 但少死一條人命 很划算
也就是所謂的精神不正常了
對於這種人任何刑罰都是沒有威嚇力的
不信我們用正常人的思維思考一下
我想要進監牢吃免費的飯(姑且不論監獄沒有這麼舒適,他不知道的問題)
台灣很久沒有執行死刑,但是法律上還沒廢除死刑
在這種情況下我要怎麼樣把我的利益最大化,而且又保留我的選擇
我一定選擇一些風險低的犯罪(白吃白喝,性騷擾之類的避免犯罪時受傷)
最好刑度為有期徒刑(增加反悔的機會,出來大不了在犯一次案)
不會直接做出這麼傷天害理的事情
這件事背後的原因是無知
而再重的刑罰,對於無知的人是一點威嚇力都沒有呀
要說歸責,責任最重是把台灣不執行死刑放在嘴邊講的媒體吧
推 :我覺得台灣現在仍須要死刑 但逢廢死就反的人根本愚昧216F 12/26 18:35
→ :只會叫別人女兒先被強暴看看來跳針 真的有夠白吃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8:43)→ :只會叫別人女兒先被強暴看看來跳針 真的有夠白吃
→ :而且我才不信廢死裡面的人都是智障 很明顯媒體濫用民粹218F 12/26 18:37
→ :把一些好的觀點抹滅掉了 變得一群被洗腦的智障在反廢死
→ :這種事明明就可以討論 有些人真的唉 台灣真的變一言堂了?
→ :把一些好的觀點抹滅掉了 變得一群被洗腦的智障在反廢死
→ :這種事明明就可以討論 有些人真的唉 台灣真的變一言堂了?
推 :主要是她們盟主太弱 無限跳針 像原PO論述我大部分都接受221F 12/26 18:41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8:44)推 :真得確定不是媒體故意搞廢死嗎?? 我不信每個反廢死的人都222F 12/26 18:45
→ :會真正去了解他們在幹甚麼
→ :會真正去了解他們在幹甚麼
推 :還有重要的一點 就是沒有廢死綁終身監禁224F 12/26 18:45
→ :所以民眾才會怕放出來再殺人
→ :原PO我之所以大部分同意 就是廢死綁終身監禁
→ :我只是希望寶留死刑 但是可以從嚴 讓死刑降到最低
→ :保留一點點的模糊地帶
→ :因為我覺得世界 不是非黑即白
→ :而且完全的廢死 在現在的氛圍 是推不動的
→ :台灣的社會還沒成熟到這種地步
→ :保留死刑 但是進量不要用他 或許是現在比較折衷的作法
→ :所以民眾才會怕放出來再殺人
→ :原PO我之所以大部分同意 就是廢死綁終身監禁
→ :我只是希望寶留死刑 但是可以從嚴 讓死刑降到最低
→ :保留一點點的模糊地帶
→ :因為我覺得世界 不是非黑即白
→ :而且完全的廢死 在現在的氛圍 是推不動的
→ :台灣的社會還沒成熟到這種地步
→ :保留死刑 但是進量不要用他 或許是現在比較折衷的作法
推 :如果有人就是想吃終生牢飯而去殺人呢233F 12/26 18:53
如果有人有勇氣面對30-40年或更多的生命會被關在一個不到三坪大小的空間
沒有正常的衛浴設備與家具
沒有對外窗
24小時置於監視底下
而且完全沒有出去的希望
那你又憑甚麼認為死刑對他會有威嚇力呢?
※ 編輯: GLPLy 來自: 111.240.143.188 (12/2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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