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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錯引法條關「禁閉」 542旅相關人等送辦
時間 Sat Jul 13 15:51:06 2013
1.媒體來源:UDN
錯引法條關「禁閉」 542旅相關人等送辦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3.07.13 02:22 pm
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因攜帶智慧型照相手機,遭連上士官兵評議委員會投票議決送禁閉
室處分,但士官違反「國軍營內民用通信資訊設備(器材)管理要點」,依規定應否送禁
閉室,引發爭議。陸軍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曾有福昨日表示說,542旅旅部連相關人員以士
兵用的「禁閉」,送洪仲丘進禁閉室,涉及錯誤引用法條,相關情節已全數移送軍檢一併
偵辦。
室處分,但士官違反「國軍營內民用通信資訊設備(器材)管理要點」,依規定應否送禁
閉室,引發爭議。陸軍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曾有福昨日表示說,542旅旅部連相關人員以士
兵用的「禁閉」,送洪仲丘進禁閉室,涉及錯誤引用法條,相關情節已全數移送軍檢一併
偵辦。
通資官員透露,士官因違反「國軍營內民用通信資訊設備(器材)管理要點」,適用的處
份依據為「國軍通資保密違規違紀處分規定」,應為申誡一到兩次的行政懲處,不適用禁
閉或悔過,士兵則採禁閉。542旅旅部連士官兵評議委員會是引用何項條文來評議身為士
官的洪仲丘,應有說明。
份依據為「國軍通資保密違規違紀處分規定」,應為申誡一到兩次的行政懲處,不適用禁
閉或悔過,士兵則採禁閉。542旅旅部連士官兵評議委員會是引用何項條文來評議身為士
官的洪仲丘,應有說明。
據指出,542旅在洪仲丘案之前,也曾送4位違規攜帶手機入營的官兵進入禁閉室,但軍方
未說明這4人是否為士官。
國防部昨晚發出新聞稿,指「士官不能送禁閉室」係誤解「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國防
部強調,士官兵服役期間因過犯送禁閉室禁閉悔過懲罰,士官稱為「悔過」,士兵稱為「
禁閉」;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士官犯過有「悔過」待遇。
部強調,士官兵服役期間因過犯送禁閉室禁閉悔過懲罰,士官稱為「悔過」,士兵稱為「
禁閉」;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士官犯過有「悔過」待遇。
但據了解,542旅將有下士官階的洪仲丘送禁閉室,包括在旅部連士官兵評議委員會中評
議此事時,從頭到尾都採取「禁閉」一詞,公文也言明送禁閉,此一「禁閉送士官」公文
,經陸軍542旅而至269師業管禁閉室的每個關卡都通過,一直到禁閉室收訓洪員,都是用
禁閉一詞。
議此事時,從頭到尾都採取「禁閉」一詞,公文也言明送禁閉,此一「禁閉送士官」公文
,經陸軍542旅而至269師業管禁閉室的每個關卡都通過,一直到禁閉室收訓洪員,都是用
禁閉一詞。
陸軍542旅在士評會以士兵適用的「禁閉」,而非採取士官所用的「悔過」來評議洪仲丘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中,至少是牽涉議處標準的不同。曾有福昨天也證實,542
旅旅部連相關人員以禁閉送洪仲丘進禁閉室,涉及錯誤引用法條,相關情節已全數移送軍
檢一併偵辦。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中,至少是牽涉議處標準的不同。曾有福昨天也證實,542
旅旅部連相關人員以禁閉送洪仲丘進禁閉室,涉及錯誤引用法條,相關情節已全數移送軍
檢一併偵辦。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26200.shtml
錯引法條關「禁閉」 542旅相關人等送辦 | 下士軍中猝死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因攜帶智慧型照相手機,遭連上士官兵評議委員會投票議決送禁閉室處分,但士官違反「國軍營內民用通信資訊設備(器材)管理要點」,依規定應否送禁閉室,引發爭議。陸軍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曾有福昨日表示說,542旅旅部連相關人員以士兵用的「禁閉」,送洪仲丘進禁閉室,涉及錯誤引用法條,相關情節已全數移送軍檢一併偵辦。 ...
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因攜帶智慧型照相手機,遭連上士官兵評議委員會投票議決送禁閉室處分,但士官違反「國軍營內民用通信資訊設備(器材)管理要點」,依規定應否送禁閉室,引發爭議。陸軍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曾有福昨日表示說,542旅旅部連相關人員以士兵用的「禁閉」,送洪仲丘進禁閉室,涉及錯誤引用法條,相關情節已全數移送軍檢一併偵辦。 ...
先稍微辦一下 再來安全下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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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 我被肛過10/27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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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2.161.210
※ 編輯: OO2 來自: 36.232.161.210 (07/13 15:52)
→ :轉移焦點1F 07/13 15:52
推 :斷尾求生啦 才不會繼續往上燒2F 07/13 15:52
→ andy199113 …
推 :人都死了4F 07/13 15:52
推 :是錯誤引用還是偽造文書? 又想河蟹?5F 07/13 15:53
推 :引用錯法條也太扯 一條人命耶 被白關 也白死了~~6F 07/13 15:53
推 :家屬快告國防部7F 07/13 15:53
噓 :根本轉移焦點 垃圾們憑什麼把好好ㄧ個人玩到死8F 07/13 15:53
推 :無恥9F 07/13 15:53
推 :國軍真的擠牙膏,證據到哪辦到哪。10F 07/13 15:54
→ :喂,軍法法庭到底去啦?11F 07/13 15:54
推 :反正現在都導向型正錯誤 是意外呦 棒棒^_^12F 07/13 15:54
噓 :啥錯引 是凌虐部屬13F 07/13 15:54
→ :真的把人民當白癡
→ :真的把人民當白癡
推 :即使是引錯法條 但玩出人命才是最可惡的重點15F 07/13 15:55
推 :斷尾求生!!!!!!!!!!!!16F 07/13 15:55
推 :感覺像文字遊戲 一樣都是送 只差別送的名目禁閉或悔過17F 07/13 15:55
→ :引錯法條 就可以推行政疏失了 不是凌虐部屬..18F 07/13 15:55
推 :其實很單純就是 那些老ㄟ玩兵玩過頭 只是這次有人替兵講19F 07/13 15:56
→ :不知道用錯名目罰比較大 還是管理不當會罰比較大20F 07/13 15:57
→ :話 老ㄟ不爽 抓到把柄 就送洪進去 結果被玩死 就這樣21F 07/13 15:57
→ :敷衍輿論的手法粗糙拙劣 這樣那乎瓏得了人民?22F 07/13 15:57
噓 :那群垃圾連法條是什麼都不知道吧 哪來錯引法條23F 07/13 15:57
→ :所以這錯引法條是要重罰5000嗎?24F 07/13 15:58
→ :昨天不是有人打去某機關 對方說什麼誣告勒 笑死我25F 07/13 15:58
噓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跪求恐怖分子炸掉國軍26F 07/13 15:59
→ :排長連長營長旅長這些 跟老士官必須套交情賣面子 又或者27F 07/13 15:59
噓 :無恥28F 07/13 15:59
推 :才不管這個皮毛 請朝殺人罪方向偵辦29F 07/13 15:59
→ :自己也就是同一掛的 就夥同一起玩死洪 共犯集團30F 07/13 16:00
→ :某樓保重 "教唆攻擊/案殺"......是很嚴重的事31F 07/13 16:00
→ :至於下面那些志願役菜士官 害怕自己出來說話會有事 當然32F 07/13 16:01
推 :打從心裡把他當兵在看嘛 抓到把柄就露餡了33F 07/13 16:01
→ :就跟著當共犯 殊不知萬一出事 先死的都是你們這群菜的34F 07/13 16:01
→ :公文出來了??35F 07/13 16:01
推 :就急著衝康啊 當然會引錯36F 07/13 16:02
→ :542旅單位下的軍檢 可信?37F 07/13 16:03
推 :明明是申誡,卻抓去禁閉(悔過),太過分了!!!!!!38F 07/13 16:03
推 :剩三天退伍 又是眼中釘 不急就玩不到他了 當然想盡辦法39F 07/13 16:04
→ :我猜最後應該是不會有甚麼資深士官有事 這些老ㄟ軍中人脈
→ :我猜最後應該是不會有甚麼資深士官有事 這些老ㄟ軍中人脈
推 :愈來越多證據是惡搞虐待了 好個國軍狗官41F 07/13 16:05
推 :軍方又在轉移焦點 重點是蓄意殺人阿!!!42F 07/13 16:05
→ :幹你娘死狗官和護航敗類43F 07/13 16:05
噓 :哈 昨天就說他公文可能打禁閉 裡面很多人不懂法條...44F 07/13 16:05
噓 :不是說"悔過"=="禁閉"嗎? 現在又自打臉嗎45F 07/13 16:05
→ :太廣 有些都十幾二十年 軍官的話都中校上校階了 地下連長46F 07/13 16:05
→ :實至名歸啊 你連長資歷都沒他身
→ :實至名歸啊 你連長資歷都沒他身
→ :打公文的不會去看法條怎寫 都馬上面說什麼照打 超瞎...48F 07/13 16:07
→ :這篇是說,就算帶照相手機,士官也不能禁閉或悔過49F 07/13 16:07
→ :殺人就殺人,牽扯這麼多. 影像呢?50F 07/13 16:09
推 :濫用職權~~~51F 07/13 16:09
噓 :不能送啊 文中也有說錯送的公文也用錯字啊 錯誤一堆52F 07/13 16:10
推 :公布影片啦,一直模糊焦點的國軍,難怪只能每天掃地53F 07/13 16:10
噓 :竟然把一條人命推給簡單疏失54F 07/13 16:16
推 :怎麼這麼無恥的國軍55F 07/13 16:20
推 :虐人致死,虐人致死,在軍中不用受刑!!56F 07/13 16:21
噓 :文字遊戲57F 07/13 16:22
推 :不應送悔過而送悔過,會有陸海空軍刑法第45條「違法懲罰58F 07/13 16:24
→ :部屬」罪,長官對於部屬明知依法不應懲罰而懲罰及對於部
→ :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懲罰。所以542旅不會完全沒刑
→ :事責任
→ :部屬」罪,長官對於部屬明知依法不應懲罰而懲罰及對於部
→ :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懲罰。所以542旅不會完全沒刑
→ :事責任
推 :沒有公開的,軍方都不認62F 07/13 16:28
推 :昨天才說悔過=禁閉,今天又改口,操你娘的狗國防部63F 07/13 16:38
推 :微貞辦 真下莊64F 07/13 16:57
→ :送辦一堆人,根本就沒抓到要害 機車65F 07/13 16:57
推 :又是一個不痛不癢的錯誤 依然強調 某:事情結束 我會沒事66F 07/13 17:08
噓 :少來移轉焦點了啦67F 07/13 17:14
噓 : 斷尾求生嘍!!68F 07/13 17:22
推 :沒關係啊,就多ㄧ條,民眾不會忘記真相還是沒有老實交代69F 07/13 17:24
推 :旅部連參一等 一干人等全部剉屎....斷尾求生呀70F 07/13 17:26
→ :有蓋章、有簽名的 才全部該以[業務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 :有蓋章、有簽名的 才全部該以[業務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 :士評會僅有建議權,決定權應在副連長召開的人評會72F 07/13 17:35
→ :錯引法條~蟹蟹指教.結案73F 07/13 17:36
→ :根本就故意的74F 07/13 18:05
噓 :錯引法條哩 故意想整人還差不多75F 07/13 18:07
推 :決定要開什麼的只有主官 參一跟其他人都只是輔助..76F 07/13 18:37
→ :不過妳一個人參都幹到上士了連士官不能開禁閉都不知道
→ :還是去自我了斷吧
→ :不過妳一個人參都幹到上士了連士官不能開禁閉都不知道
→ :還是去自我了斷吧
推 :根本就不能送,還狡辯錯引法條咧.就算能送也不能弄死人79F 07/13 18:39
推 :故意殺人跟業務過失殺人 自己挑一個自盡吧80F 07/13 18:42
噓 :突然很想知道這士官長還有終身俸嗎?退休金呢?81F 07/13 18:49
推 :可以開始打另外一個官司了..國陪一千萬82F 07/13 19:04
→ :然後改以過失致死開始處理了XDDD
→ :然後改以過失致死開始處理了XDDD
推 :轉移焦點,不可原諒! 請交出消失的錄影帶84F 07/13 19:33
→ :疑似凌虐致死 有很難承認嗎?85F 07/13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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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sayumiQ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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