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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標題 [轉錄]Re: [爆卦] 很長的一篇,爆在這裡闡述我的心聲.. …
時間 Sat Sep 17 22:15:17 2011
作者: ilove56 (5566 fan) 看板: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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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件事原本很簡單
只要小小的動作對方鐵定就要不到錢
我發在這裡給將來有相同情況的鄉民預防一下
例如支付命令一來
你就寫一張異議狀 上面寫 「林盃美送」
法官看到你這麼不爽
就會叫你們雙方去開庭
然後你再寫第二份狀子出去
「林盃美送出現 因為時間久遠時效已消滅」
然後附上下面這個實務見解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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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電話費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於
92年11月26日舉行之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號之研究結論認為
有甲、乙、丙三說,分別認為適用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民法第126條之
5年時效、民法第127條之二年時效,審查意見則認為「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 所提供
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信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一百
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故而電信費用債權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
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
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信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一百
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故而電信費用債權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
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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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這麼簡單可以解決的事
只要電信費被你賴皮超過兩年
就會一筆勾銷
但前提就是你要在法官面前講出「超過兩年 美送繳錢」
在台灣沒講這句 就輸 一講就贏
※ 引述《rei0625 (Rei)》之銘言:
: 原文刪掉
: 說明一下,很多文章裡沒提到的重點
: 今年三月我收到所謂的存證信函有去找法律諮詢的人員
: 當時聽完我的陳述後,說存證信函沒有法律效用.不是自己欠的就置之不理.
: 我心裡覺得怪怪的,就打電話到資產公司協商,並請提出證明文件等等
: 資產公司甚麼也不願意提供,這樣還叫專業嗎?
: 帳單,資產轉讓證明,通聯明細等等要錢的證據一個都沒有
: 當今天一個莫名其妙的人打電話要你付五萬元,你會理會嗎?
: 要說我有疏失也可以,但放大置之不理這句話就太過分了
: 還有,富家子弟是怎麼回事?難道有人說家裡有錢一定要靠家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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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7.249
推 :我笑了XDDDDDD1F 09/17 12:04
→ :啥鬼?2F 09/17 12:05
我說的是真的只是為了讓鄉民看得懂寫白話一點
在法律上這稱作是「抗辯權發生主義」
超過兩年 可是你自己不爭取 那就判你輸
只要你說了美送那句 就判你贏 了解?
→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3F 09/17 12:05
→ :一句話懶人包4F 09/17 12:05
推 :一系列文就這篇看的最愉快!!5F 09/17 12:06
推 :中肯 法律觀念十分正確!!!6F 09/17 12:06
推 :真的是這樣嗎?周一拿這點去問律師一下7F 09/17 12:06
I am a lawyer但這點對你沒幫助了
因為你沒說出美送那句 事後不能補講
推 :哇,法律真好玩,就好像AVG一樣,關鍵句子講對happy ending8F 09/17 12:07
推 :真的有兩年就失效??9F 09/17 12:07
→ :可是選錯選項就Nice Boat了10F 09/17 12:07
推 :幹,我今年剛繳了一筆10年前的電話費...11F 09/17 12:08
→ :想到 "異議ari" 逆轉裁判12F 09/17 12:08
推 :這篇是對的13F 09/17 12:09
推 :你不當老師很可惜..可以那麼鄉民化講解法律!!!!14F 09/17 12:10
謝謝 我會考慮一下今年律師錄取率超高 我也在考慮轉行了
推 :實用推15F 09/17 12:10
推 :專業的來了!16F 09/17 12:10
推 :討債公司根本是欺負一般老百姓不懂法律....17F 09/17 12:11
推 :我有問題,可是轉出債權了,還稱為電話費嗎?18F 09/17 12:11
債權轉來轉去都一樣你能對台X大抗辯的事由
轉手給元誠一樣都能對其抗辯
否則台X大一轉手就變無敵 那對債務人太沒保障
原波原本的要求其實是有理的
債權轉讓要通知債務人 所以他是可以要求元成給看文件
推 :M洨 很棒的文阿19F 09/17 12:11
推 :M文有兩種好嗎20F 09/17 12:12
→ :說控方「欺負不懂法律」的 民法很淺白自己去讀 花不了幾天21F 09/17 12:12
推 :師父 救我阿22F 09/17 12:12
→ :好文23F 09/17 12:12
→ :日常都會遇到的權利義務事項 自己本來就應該要去了解24F 09/17 12:12
推 :推淺顯易懂 簡短精闢 XDDD25F 09/17 12:13
→ :自己的權利自己都不去釐清 再怪別人不幫你保障是哪招?26F 09/17 12:13
推 :簡單講..就是因為原PO都置之不理 已經喪失處理時機了27F 09/17 12:13
→ :逆轉裁判 for PTT28F 09/17 12:13
推 :請問鄉民找你打官司有沒有打折? 可以報價一下嗎?29F 09/17 12:14
我要轉行了 今年新科律師將近一千人喔 以後大家選擇很多→ :這是反串還是真的= =30F 09/17 12:14
真的→ :M三小 啊 要被劣了31F 09/17 12:15
推 :這篇應該收精華32F 09/17 12:16
推 :推33F 09/17 12:16
推 :好文XDDD34F 09/17 12:17
→ :民法哪有很簡單 條文跟實際運作落差很大吧35F 09/17 12:17
推 :這是真的 只是真的可以蔣陵北美送嗎36F 09/17 12:17
支付命令異議可以不用付任何理由你還講出講美送這個理由
法官應該要請吃消夜了
推 : 修飾37F 09/17 12:18
推 :內文跟id搭不起來啊 (抱頭)38F 09/17 12:18
推 :板主m什麼39F 09/17 12:19
推 :專業文 XD40F 09/17 12:20
推 :哦哦哦41F 09/17 12:20
推 :沒錯..時效消滅.抗辯權跟著來..債權還在.但可不還42F 09/17 12:21
推 :問一下~月租費不算門號的租金嗎?租金不是5年?43F 09/17 12:21
如果是問我的意見的話我會認為是五年或十五年
但鄉民不會去開電信公司 所以當然是挑兩年的主張
推 :哈哈哈 賴農惟有教過!!! 推一下~~~44F 09/17 12:22
→ :那住國外的回台灣打電話,打完回國外不就不用繳了?45F 09/17 12:22
原波也跑出國外啊他有不用繳嗎?
→ :難怪我之前有一筆違約金超過兩年 他們都沒來追46F 09/17 12:22
推 :原po不當律師太可惜了..案子不是接不完嗎?47F 09/17 12:23
現在很不好做別板還有法律人說 寫狀應該只能收一兩百元 無言了
連自己人都這樣講了 早早換跑道咖實在
推 :之前確實有這事 蘋果有報 太久的帳單要催繳48F 09/17 12:23
→ :請問原po你把中斷時效忘了?? @@49F 09/17 12:23
最常見的中斷時效不就是起訴或發支付命令如果被告上法院了還在兩年之內
那還用時效已消滅這理由去嗆人太阿Q了
其他中斷時效的事由懶得一一打了
推 :請問對黑道跟暴力討債分子有效嗎50F 09/17 12:23
→ :正常你的電話費要是上萬 兩年內就會被追繳上法院了吧?51F 09/17 12:23
→ :結果法院判太久了 所以不用繳52F 09/17 12:24
推 :推53F 09/17 12:24
→ :黑道跟暴力是看拳頭大小的... 法律有用的話就不用黑道惹54F 09/17 12:25
推 :沒想到是56米拯救了這串文55F 09/17 12:25
→ :電話費故意拖兩年 應該會被電信業者彼此通報 以後很難辦號56F 09/17 12:25
推 :→ even0213:請問原po你把中斷時效忘了?? @@ 對耶!?57F 09/17 12:25
推 :錢過了八年可以補繳 話卻不能補講 金架呼狼沒送58F 09/17 12:26
→ :PTT系統有辦法做互動式動畫來做逆轉裁判嗎?59F 09/17 12:26
→ :只要她們有催討 不是就中斷了 重行起算??60F 09/17 12:26
請求後要在六個月內起訴沒起訴都沒用 對方還要提出證明有請求過
像原波這種例子我已經聽過不下數十個
原本的電信業者連債權移轉的資料都找不太到
要他找出六個月內有請求的錄音 難上加難
而且通常元成買到的債權都是n年前的 不太會是這一兩年內的
推 :這才叫法律用對地方 給個贊61F 09/17 12:27
→ :我是要辦NP時被追繳...為了門號 不得不繳清...62F 09/17 12:27
推 :你是金凱瑞63F 09/17 12:27
推 :超強!學起來64F 09/17 12:27
推 :關鍵就卡在 支付命令下來 你要在兩星期內表達異議...65F 09/17 12:27
→ :沒異議 就表示這個支付命令生效了...
→ :沒異議 就表示這個支付命令生效了...
推 :專業耶~~67F 09/17 12:28
→ :強者68F 09/17 12:29
推 :請問大大轉行要做哪行?賣雞排嗎?69F 09/17 12:29
我岳母開了一家婚攝請我去管工作時間穩定 不像以前半夜還會被當事人叫去警察局
推 :你轉行當老師..是要逼我們其他老師靠啥吃飯..(翻桌70F 09/17 12:31
推 :如果這論點凹成功受害者變台X了最爽的發文原PO有免錢的經驗71F 09/17 12:31
推 :大大..要教要教全套.你把民法§ 129 放在哪? @@72F 09/17 12:31
129不就潑在上面推 :好聞好聞,看來律師還是很可靠的73F 09/17 12:32
推 :恩恩~~~了解 大家可以學起來自保啦~~~推推推!!!74F 09/17 12:32
推 :不過要有前提阿 沒前提該付的錢還是得支付75F 09/17 12:33
推 :好文該m76F 09/17 12:33
推 :不懂M啥文. . . 這樣會顯現出八卦版的無知77F 09/17 12:38
推 :果然5566粉絲都深藏不露78F 09/17 12:39
推 :M文有兩種79F 09/17 12:39
→ :所以超過兩年對法官講{林盃咩送付}就OK了喔...80F 09/17 12:39
推 :原來Jason連法條都講解了還是看不懂XD,無知?81F 09/17 12:40
→ :但是 開文者已經沒救了 支付命令來不理 沒有異議狀啥都不是82F 09/17 12:42
推 :不好意思有個疑問 你說原波可以挑127條二年時效來講 對方83F 09/17 12:42
推 :原po將來如果有開法律課記得留一個位置給我!!!84F 09/17 12:43
→ :是不是可以挑125條126條15年或5年時效來主張?85F 09/17 12:43
一定的我幫銀行打官司也都會主張五年或十五年
所以才要附高院那個決議給小法官看 叫他乖一點不要亂判
推 :原PO當初的法律諮詢怎麼沒遇到你?看來律師也是有分水準.86F 09/17 12:45
推 :食用推87F 09/17 12:45
推 : 不含塑化劑88F 09/17 12:46
→ :如果台X用原PO未申請退租 服務尚未中止 兩年月租還是得繳吧89F 09/17 12:46
你覺得有可能嗎?那每個時效消滅的債權人都來這招
租金太久沒去要 屋主說:「等我要到租金契約才要終止喔 所以時效尚未起算」
→ :M文被推就會變好文 被噓就會被科科... 這樣懂了嗎90F 09/17 12:47
推 :八掛版還是很有用的 原po第一次收文就上來的話就省錢又沒事91F 09/17 12:49
推 :廢文中的清流 56不能亡92F 09/17 12:51
推 :幫推爆93F 09/17 12:52
推 :長知識 XD94F 09/17 12:54
→ :高院座談會不具拘束力喔95F 09/17 12:56
有沒有拘束力是一回事如果連續兩隻法官都認為時效未消滅
那你在法庭上大喊一千次美送 跑去跟歐巴馬喊美送
都沒有用 這本來就是債務人要清償的債務
但有高院座談會的見解支持
在小額訴訟連續要遇到兩個法官或第二個地院法官認為時效未消滅
我看機會也不高
小額的案件超多 一個月法官要接數百件
還要特地挑出你這件 寫好理由說 不採高院見解 要採五年或十五年的見解
恐怕很少有法官那麼有閒情逸致
推 :推一個!!96F 09/17 12:56
推 :鄉民真是博大精深 有看有推!!97F 09/17 12:56
推 :專業推!98F 09/17 12:57
推 :感謝!!! 記起來99F 09/17 12:57
推 :原PO只有停話沒退租 就算超過兩年不用繳 這兩年內逃不掉吧?100F 09/17 12:58
這兩年內的話費有其他方式可以抗辯消保法上的主張 權利濫用等等
我還沒看過電信公司有這麼無聊
故意拖了n年不斷話 還來追這一兩年內的盜打
如果真這樣做會有瑕疵的 等有真實案例再討論
推 :push!!!!101F 09/17 13:01
→ :可是想想原PO也沒去申請新的SIM卡 等於完全未使用服務 台X大102F 09/17 13:06
→ :要討兩年內的月租費好像有點牽強
→ :原PO失竊已經斷話了阿 只是沒去半退租每個月還是要繳月租
→ :要討兩年內的月租費好像有點牽強
→ :原PO失竊已經斷話了阿 只是沒去半退租每個月還是要繳月租
推 :律師怎麼取這種ID XD105F 09/17 13:10
說不定小馬哥也是56的粉屍喔56天團的威力不容小覷
→ :八年月租加上被盜打近一萬才會有五萬多的欠款被追討咩~106F 09/17 13:10
是這樣嗎? 我剛爬文他說05年就被發支付命令要四萬多元了有含這一兩年月租嗎? 看不懂
推 :講到我都想去K民法了~107F 09/17 13:14
※ 編輯: ilove56 來自: 123.193.17.249 (09/17 13:16)推 :八年前被盜打近一萬多報遺失掛失停話到今年一月才被追討五w108F 09/17 13:19
推 :推109F 09/17 13:23
推 :總結一句就是原原PO沒去辦退租 台X大帳務部門連被盜打部分一110F 09/17 13:26
→ :起討 錯是原原PO 但台X大只懂要錢 沒替客戶著想
→ :起討 錯是原原PO 但台X大只懂要錢 沒替客戶著想
推 :這篇正確 但是如果對方在2年的期限之前要求行使債權112F 09/17 13:28
→ :可延長債權期限
→ :可延長債權期限
推 :認真推~114F 09/17 13:30
推 :太讚了...不推對不起自己!這個對大家都很有用的消息115F 09/17 13:31
推 :今天第一篇就看到這麼實用的法律教學116F 09/17 13:33
→ :好文!簡單易懂!117F 09/17 13:33
推 :因為這篇 才把整個系列文看了一遍 推!118F 09/17 13:35
→ :因為這篇 決定來考律師 (誤
加油→ :因為這篇 決定來考律師 (誤
聽說以後錄取率要提高到三成
越來會越好考
推 :我覺得可以跟台X大談合解被盜打的近萬元清一清後月租不要算120F 09/17 13:38
債權已經被移轉出去了現在債權人是元誠 台X大已經不是當事人
推 :淺顯易懂!121F 09/17 13:41
推 :推122F 09/17 13:44
推 :大推 要學起來123F 09/17 13:50
噓 :這同道跟你吐槽一下 債權人說不定有持續催告124F 09/17 13:53
催告? 請求後六個月內還是要起訴第 130 條 (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 :或者早有債權憑證125F 09/17 13:53
你指的是執行名義吧?我教大家的目的就是避免莫名其妙讓對造取得執行名義啊
原波這種例子我已經看多了
mail也在一直收到轉寄 要大家小心支付命令「詐騙」
推 :推126F 09/17 13:53
→ :原PO 不懂法律 他可能有漏掉很重要的點127F 09/17 13:54
推 :債權人知道債務人公司在哪 應該早就有債權憑證了
是執行名義吧?推 :債權人知道債務人公司在哪 應該早就有債權憑證了
#1ESvi4QR
這篇已經把執行名義解釋清楚了
推 :你講的是針對未來發生的案件 而對原PO毫無所助129F 09/17 14:03
支付命令這種事本來就要事前預防沒異議幾乎就只能等死
→ :129條第1項第2款呢?130F 09/17 14:05
承認? 要承認自己欠錢的人幹嘛還要美送 欠債還錢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推 :推這招消滅時效131F 09/17 14:06
推 :Push!!!!!132F 09/17 14:07
推 :專業推!!!133F 09/17 14:08
推 :對支付命令異議是個意思表示 說"美送"是個情感表示134F 09/17 14:09
→ :如果法院不認可這是個意思表示 債務人就真的美送了
→ :我講的 56應該懂 鄉民不懂沒關係 科科
看不懂你在寫啥→ :如果法院不認可這是個意思表示 債務人就真的美送了
→ :我講的 56應該懂 鄉民不懂沒關係 科科
之前您在律師版的發文就被批評漏洞百出了
即使我現在要轉行了 可是還是不太想承認您是同道道長耶
可以請您把催告 感情表示 意思表示 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等觀念再弄熟一下嗎?
全部混在一起講還要猜您講的是哪一個 好累
推 :原PO以後小妹(夾)有法律問題的話可以先稍微請教改怎麼做嗎137F 09/17 14:13
要結婚再來找我吧 顆顆※ 編輯: ilove56 來自: 123.193.17.249 (09/17 14:18)
推 :要注意2年間有沒有消滅時效中斷之事由138F 09/17 14:48
推 :看到「林盃美送」就笑了XDDD139F 09/17 14:49
推 :你是好律師 之前遇過一樣有趣的老師 他也幹譙很多無良律師140F 09/17 15:00
→ :有前面判決書案例 通常法官就會依據 不然就是打那位法官臉
→ :有前面判決書案例 通常法官就會依據 不然就是打那位法官臉
推 :原PO都有岳母了還想要再結一次婚唷XDD142F 09/17 15:06
推 :❺❺❻❻得第一143F 09/17 15:08
推 :專業文,推144F 09/17 15:09
推 :推一個, 我從後面推!!145F 09/17 15:10
噓 :對支付命令的異議 必須是要有一個意思表示Y146F 09/17 15:35
→ :要有ㄧ個否認債權人主張的表示
→ :你文章提說異議只要講美送 這是不對的
→ :美送 是不爽.不開心之意 沒有明確否認債權的意思
→ :大部分的人接到法院文件都是美送
→ :你在這邊寫文章 被M起來 如果有鄉民照著做
→ :法院不認同"美送"是個否認債權的意思表示,請問你要負責嗎
→ :還表明你是律師 律師無償也要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 :情感表示 跟感情表示 有差嗎??差在哪
噓 :我是就事論事 我也不會因此就懷疑你不是律師
噓 :這樣寫 看得懂嗎?
→ :我欠銀行錢 我很美送 但我也要還錢 這很符合經驗法則
→ :要有ㄧ個否認債權人主張的表示
→ :你文章提說異議只要講美送 這是不對的
→ :美送 是不爽.不開心之意 沒有明確否認債權的意思
→ :大部分的人接到法院文件都是美送
→ :你在這邊寫文章 被M起來 如果有鄉民照著做
→ :法院不認同"美送"是個否認債權的意思表示,請問你要負責嗎
→ :還表明你是律師 律師無償也要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 :情感表示 跟感情表示 有差嗎??差在哪
噓 :我是就事論事 我也不會因此就懷疑你不是律師
噓 :這樣寫 看得懂嗎?
→ :我欠銀行錢 我很美送 但我也要還錢 這很符合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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