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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redmaple
作者 ga037588 (丹楓)
標題 [故事] 自許正道,恣意妄為。
時間 2016-08-08 Mon. 22:23:38



前面是開篇的閒話,個人故事兩則,放在篇中,篇後是結語與個人體悟。

此篇篇幅頗長,如果只是想看看故事,可以直接就跳到中間,餘略過。

或是滑到桃紅色的標語開始,那邊就是故事的起頭。

然而如要細細理解一切整體前因後果,建議全篇讀完。


理解與體驗受感知力限制


我們對這世界的理解,來自本身的經歷,眼見與體驗過的事物。

然而因為人的眼界與感受能力等等,註定存在了許多限制。

不光是環境與成長背景的不同,觀察力不同,

還有理解力的不同,都影響了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


因此各式各樣的想法,文化價值觀應有盡有。

儘管大家的想法不同,但是具體能感知(看到)的事情,

還是可以弄出一個客觀的標準。


那看不到(感知不到)的東西呢?這連個客觀標準都難訂定,自然更不用說了。

所以說,通靈人所言的感知經驗大不相同,這是再也正常不過的事情。


每個人受到感知力與理解力的限制,相對於大自然宇宙的浩瀚,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在坐井觀天,瞎子摸象地拼湊與認知發生於身邊的大小事情。


篤定的斷言其實很危險


對於一時間看不到或弄不清的東西來說,這些拼湊是更為困難且有爭議的。

隨便太過篤定的斷言或認知,相比於真實與真理之前,都可能相形淺薄與危險。

歷史上太多的故事,都可以拿來證明這個道理。

比如,從誤解致命的細菌是死神作祟而消極處理,

到DDT是人類的救星而積極使用等等舊事,都是著名的教訓。


除了這些之外,尚有名相分別的問題存在。舉兩個例子如下:


1.用語標準不一樣,常起無謂爭議

比如說平平都是靈長類,到底其中哪些可以定義為人?

這是純粹分類學方面的問題,比如猴子,猿人,真人,智人,現代人種,都是靈長類。

人類學家根據某些既定的特徵,給予這些動物不同的名字,不管叫啥,

名稱裡有沒有人的字樣,或者是猴還是猿,這些的動物的本質並不會因此而改變。


所謂神鬼仙靈妖魔,也是類似的道理,關鍵在於所根據的特徵,還有分類的方法。

有些宗教裡面對神這字的定義,只有至高無上的那一位造物主,其他都不能稱作神。

在另外一些宗教裡,比如主張萬物有靈論者,任何靈性能量體,

只要達到某個水準,都可以稱神。


比如,有些習俗會稱某些動物精怪為大仙,至於是不是仙,仙又是啥,這另一回事。

又比如台灣南部曾有個廟,裡面供奉的仙靈,其尊名叫鎮山大將軍。

而其本身卻是一隻橫死作祟的母豬。


先別考慮到文化差異與翻譯問題,上面這些基本概念,到底誰是誰非?誰準誰誤?

硬要用不同的概念勉強比較,就好像拿明朝的尚方劍斬清廷的辮子官,肯定會亂成一團。

不是不能比較,而是比較時須要有一個一致性的標準,在標準畫出來前,

大多的比較都是不太具意義的。



至於這些類別到底要怎麼分,每個人,每個教標準不一樣。

然而大家都用漢語,會共用一樣的詞語,當同樣的字,大家心裡想的是不同的概念,

聊起天來產生了混亂,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畢竟我家字典這樣寫,又不是你家字典。

然而我這樣用,一般來說,你是去你家的字典找字來看,而不是翻我家的字典。

這類的問題,也常普遍地出現在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上面。

比如家人情侶吵架,很多其實也不過是這麼一回事而已。


這樣觀念上的差異,如果只是在表象上的分類起爭議,就叫作名相之爭。

然而有些名詞畢竟比較好聽,有些難聽,這倒是大家共有的常識。



2.因見識不足,造成名相的誤解。 

比如,隨友人們到山間遊玩,大家在溪水間看到了一種奇狀的生物,

朋友問你這是啥東西。你說,看起來像魚,大概是魚吧。

大家想想,外形是有點類似,那就當成是魚吧,也就自然地接受了。

事實上看到的是一種蠑螈 http://imgur.com/7UNl6Cl

比較熟悉生物學的版友應該都曉得,蠑螈跟魚確實差多了,牠可是不折不扣的兩棲類。

這兩者分明是相當不同的東西。


但要說這魚的答案大錯特錯,似乎又有一點嚴苛。

比如,有另一種類的蠑螈俗稱為娃娃魚,畢竟牠們的外形還是有類似之處的。

然而,畢竟蠑螈確實不是魚。


結果大家回來寫FB,貼貼照片說,今天我們到溪邊看到一隻怪魚,有手有腳的,超狂逆。

好友裡有識貨者看到圖片,馬上就可以留言提醒(打臉)更正,這是蠑螈,才不是魚咧。

因為有外形,大家都看得到,所以要弄清楚事情就好辦多了。



萬一很狂的蠑螈游得很快,大家都沒有來得及拍照,回家後沒人看得到,只能聽你這樣說。

就算你講錯了,人家也不知道,就開始謠傳,喔,某溪那邊很狂,有怪魚,有手有腳等等。

然後怪魚的消息就變成一種傳說,等待某天有人踢爆那是蠑螈。



回到主題,如果今天是搞通靈,只有你看得到,別人都看不到,

萬一你說錯太多,這該怎麼辦?水錶抄不完,大家看著辦。



好了,又到了故事時間,這都是我的親身寶貴(慘痛)經驗。

第一個故事、文章一句出錯,被查水表:

之前我曾在某版上發表,關於什麼正邪神魔之辨的文章。

這種年少輕狂的事情,現在回想起來實在非常汗顏orz

算算時間,大概是一年半前的事。該篇文章後來有更正過,

最後因故在該版面上刪掉,更正版至今只留在這個個版上。



文章裡面的東西不敢說都十分正確,但大致上還勉強說得過去,不會差得太遠。

然而最嚴重的一件事,是我寫了一句話:

修羅道就是魔類。  


就這句話,出事了。當然,這句話是錯的。


我承認我自己對修羅神原本是很有偏見的,這源自我個人自身的不快經驗。

在我入道門前,我入了某個修羅神經營的佛堂修佛,一晃眼整個學生時代幾乎都泡在那邊,

在那兒發生了很多事情,有人事問題,有靈事問題,後來好不容易脫離,

然而青春與健康卻受到不少的影響,就像小鳥,再也回不來。


這段經歷,促使我開始有系統的研究宗教與玄學,我對非正道的不快感覺常駐於心,

所以動筆寫下了那一長篇文章,嘗試系統性的分類兩者的差別。

當時在我的眼裡只有正,與非正二事。

事實上,世間並非是那麼單純的,畢竟灰階終究是存在的,一刀黑白兩切,實在太過武斷。


該文章一出,水錶人生開始。先是小眾多方苦求,說是影響生意了,我自認道理不錯,

不加理會。對於口水無用,對方開始想要用強,我便請王爺作主為我處理。


直到後來,小眾紛紛投訴,驚動了祂們上頭的,某位女神親自前來關切教訓,

我才發現事態原來如此嚴重。


豔美絕麗的女神威儀萬千,氣勢雄雄地過洋前來問罪,把我教訓了一頓。

我聽了聽她的話,覺得自己在修為德行上,確實也沒啥過人之處。

一來修為不若對方,二來就是修為德能俱佳,也實在是沒有資格,

把人家寫那麼不好聽。該番言論無知偏頗,確實是有失公正。


所以我就把該文章的那一句錯句刪去,深刻反省之後,大致明瞭女神意欲何為,

這事便暫時在臺面上緩和下來。



回國後經正式嚴謹地問杯再次確認,才由上面指導我的神尊作主,

要求我把文章裡有魔類字樣的部份,作些修改。

問杯的好處在於,提供通感的內容一個正式的佐證,以免因自己的狀態出錯,

導致感知的內容有些問題,卻不自知而信以為真。



雖然當時文章本身大體不動,我也不是非常明白為何須要那樣修改,其背後的原因。

只知道這樣作比較保險,上頭這樣要求,照辦總不會出錯。

一年半後的現在,我比較懂為什麼了。

也是一年半後的最近,我才知道神尊當時為了保我,多賠罪了一桌酒席給對方。


事後,因為有些緣份的關係,認識了幾位修羅神們。

祂們確實都很有個性,但是要能修成修羅神,確實自是有一份規矩,約束也算嚴謹。

姦淫擄掠那種壞事是不會作的。在祂們眼中,那些也不過是人類所知的六慾之內,

並不能引起祂們太多的興趣,自然與魔類有大大不同。


修羅神的群體中是形形色色的,例如其中狂者有之,清者亦有之。

狂者有傲視群雄的氣概,昂然挺身於塵世,清者有遺世獨立的雅興,低調清修於山野。

部份修羅神或許也有駐世的廟宇,也在濟世度眾,向上修持,儘管多少有所情執,

就算是正廟,配下也有可能起用修為甚佳的修羅神。

把祂們全族寫作都是魔類,這地圖炮實在是大大的過份了。



魔類是魔類,修羅是修羅,因為我先前文字與理解的錯誤,所以被查水錶,只能說活該。

女神留給我的八個字:自許正道,行事偏頗。

一年半後的我,在經歷了多次水錶的事件後,體會尤深。


這部份故事有稍稍記錄在我的舊文[二朝舊緣]裡面。



第二個故事、不明事理,介入他事。


這是發生在今年的事情。

偶然的機會下,我認識了一位朋友。

對方在某次言談中,提及長親祖輩病重十分有恙,遭受非常奇怪的症狀纏身,

長期以現代醫學盡力治療,始終毫無起色。

對方向我提問,如何使用適當的經典或作法,可以得以助緣改善。


對於此事,由於我當下尚不清楚狀況為何,

於是沒有馬上提供任何看法,正在考慮如何回應與提問的時候。

沒想到當晚便發生了一件事。

一團黑氣在我以入睡時,如入無阻之境,進房而來,我敏感地醒來,還未開口詢問。

黑氣就化為一位女子,遠渡僕僕,白衫長髮,站在我床邊飲泣。


女子訴說冤情


這邊細節不多提,大致上來說,女子講了自己的背景原由,故事發生在清末民初的北方。

她們家庭如何和樂,如何被貪官所誣,如何飽受凌虐,最後全家不留活口。

故事說完,女子悲泣大哭,說:「大家都同情她的苦,誰來憐我全家的悲憤。」

又說:「該女時運以致,總算可以報仇,求您萬萬莫要干擾,找了百年,申請令旨可討,

錯過這次,不知何年方成,此恨非我所願,但想到我父母愛人死前之可怖,

這怨如何得消。求您可憐可憐我,不要多加干涉。」


女子說完,便消失離開了。

聽了她的故事,我實在很是難過,我知道這件事不能碰觸,

但只是回信討論經咒自渡,應該沒有關係吧?


神尊嚴令不可介入

我與親近的神尊請示,被嚴令禁止。

神尊說:「你為盡人事,以得慎重,習慣上往往細究不已。對方如有求助,常常復有他問。

通訊往來漸多,知多後念頭亦多,不知不覺間,言詞文字間自有己意干涉,

若有差池,全算你這痴兒頭上。學道最怕假會,你可有智慧拿捏分辨火侯?

可有德行使雙方心服?許多大神德能俱佳,難道祂們不願去作?自己想想為何吧。」


我還是不死心,再問能不能只由自己持咒回向幫助雙方,其餘就不直接接觸與建言了。

神尊仍是嚴禁,理由是不干我事,有時我不知實情是一回事。

此次既然我已經明知背景,官府也早就受理處置,就不該自作聰明,攪這渾水。


這件事困擾我了好幾天,最後我決定,寫一首小詩,張貼在事主可能會看到的地方,

隱晦地寫了這段故事,一方面建議事主嘗試放下怨懟,提醒如要解怨,或許某咒可解,

只要努力去作,勉力行善回向,祈求上蒼幫忙,就是無法很快解決現實問題,

但兩方的仇怨自能減輕。


神尊知道我這樣作後,只是嘆了一口氣,不再說話。

我問祂這樣是不是作錯了?祂默然良久,才緩緩回答:

「不能說錯,前頭之所以說那些,只是想保護你而已。你既執意如此,那也罷了。」

幾天之內,沒有太多動靜。我原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


過了些時間,我依詩中所寫的公布時限,把內容刪掉,改放在一個隱密的版面位置上。

一般人如不細心特意查找,完全不會發現。

沒想到即使這樣,還是出事了。


代表遠渡前來抗議


這件事的事主女子並沒有出面。(後來找管道問了,她自己是沒有非常介意。)

反而是有個小眾的代表氣勢洶洶地找我埋怨。祂是一個"受害者群體的代表"。

在大家已累積了許久的怨憤,看到那首詩後,一次爆發。


這位作為代表的兄台相當生氣,前來興師問罪。

祂說,我自以為自己是正道,卻侵害到了祂們的冤事,忍耐已久,

大家實在受不了了,有機會一定要給我好看。

就算沒辦法給我顏色,還有我的父母家人可以走著瞧,總會有百密一疏的時候。

祂氣憤不已,語句中幾乎都是埋怨之詞,我花了許久才明白是怎麼回事。



原來我寫文章告訴人如何處理靈事,這也會出問題。

陰界有陰界的規矩,大家照規矩辦,其實也不能說什麼。

這就像上客運買票,一個殘傷的乘客缺了個腳,這是人們一看便知的事。

然而公司規定,傷殘的旅客票價減半,只要上車時出示傷殘證明手冊,便可半價買票。

結果司機硬是要求這缺腳的乘客出示手冊,否則就以原價購票,因為這就是規定。

大家要照規定走,不能說錯,但是該乘客的心情一定十分惡劣。


凡事應當照規矩所循,然而並非全然圓滿


規矩這種東西,是為了維護秩序而定立的。

官府有一套自己的流程,是不得已之下的辦法,因為沒有規矩,事情會大大地混亂。

但是規矩畢竟是死的,只要事情的發展千奇百怪,未必就都沒有盲點。

我文章寫了教人照規定走,大致如何處理,只要去廟裡請神作主,

相類似於在陽間的去法院按鈴申告,換句話講,就是報官。

香點燃了在廟裡訴說,就像這鈴只要一按下去,很快就是進入調查程序。

查清楚了前因後果,一旦廟神願意作主處理,事情將會被庭上受理仲裁,

並依照既定的陰律辦理。



有些兩方理不清斷不了的冤結,大沒有大到血海深仇,可以申請領到旨令討取,

但小又沒有小到能放下自己的執著,令往事冰逝不咎。

比如事主去人家住所墳頭小解得罪,或是前生曾有多方不快等等。

冤親只要看事主過得不順利,有事沒事都去弄他一下,自己也開心。

這種干涉,一般就叫作私討,是沒有旨令允許的個人行為。


只要事主去大廟問事,申請讓神作主處理,一查辦之下實有其事,一旦廟神決定受理,

這事就回不了頭了,強制進入仲裁。私討者視情節,可能會被懲罰,或強制被迫接受仲裁的條件。

畢竟如果默許這樣的行為,大家都亂討亂作一氣,事情便會大亂。


至於那些與事主本沒有冤仇,只是因時運不好被陰鬼佔上便宜的苦主。

這種廟神一般處理起來,就比較沒有太多爭議。


私討的無奈與苦處 


然而,有冤結的私討者也不見得都是壞人...私討也不一定是祂們願意的。

比如雖然對方福報未盡,剛好遇上時運正低的時期,祂們可能就有好機會可以報仇。

報仇也是很講究時機的,雖然申請了要討債,但是官方如遲遲不發旨令下來,

這機會一失難遇,你討是不討?

投胎的期限快到了,自己的靈力將衰微了,對方的低潮快要過去了。

面對這些現實,就是沒有正式文書,你討是不討呢?


每個人之所以會成為另一人的冤親,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執著,

自己的痛苦與迷失。如果自己想得開,也不用那麼悲情執著於此了。


我的文章,出了什麼問題?


我寫文章,講規矩,不能說是錯的。大家照規矩來,也不能說不對。

告官興訟也是一種處理的方法,不過對雙方來說是否都成圓滿,這是另一回事。

只要其中一方尚有怨懟存在,就很難說是完全善了。


讀者看了文章,將事情一作,官府介入處理,壞人好事的帳便算在我頭上。

祂們也只能忍耐,然而這怨憤就一直累積著。


這次居然還寫了首小詩,自以為是地想要教導雙方如何放下怨仇,努力言善。

如果祂們能看開早就看開了,誰喜歡在陰冷的地方苦守著執著,只等著報仇?


這就好像你家被震毀了,你去跟建商討錢。我一邊教建商打電話報警處理。

一邊跟他們說哎呀別討了,要放下仇怨嘛。


對祂們來說,我是什麼東西,干我屁事?來這邊開群體嘲諷的嗎?


大家的訴求


這次祂們前來的目的,只是想告訴我,我這樣作,讓祂們心裡實在很不好過。


首先,我還沒明白理解他們的苦衷,就一律教人去告官,偏偏告官也未必對祂們

來說能解決問題,即使解決了某人一時的問題,但是冤結尚在。


其次,明明不懂祂們的苦,不明祂們的無奈與執著,一上來就唱高調,

一副我要教好你們好好把事情辦好的態度,偏偏自己修為德行也好不到哪裡去,

實在難以服眾。


第三,即使作法雖然不能說錯,但是那高高在上,好為人師的心態,

寫詩公布幾天後,說要刪掉,卻是把詩藏起來,以為沒人知道,

一邊沾沾自喜詩寫得不錯,實在非常可惡,簡直是在踐踏大家的心情。


我的反省與致歉


了解了祂們的心聲後,我實在慚愧地無法自己。

我把詩刪掉了,真正的問題不是在我作了什麼,而是我用什麼樣的心態來作這樣的事。

大家都是無可奈何的,就連廟神受理辦事,依規定必須處理,也是祂們的職務所在。

法律之外,尚有人情義理,用法是別無選擇下的措舉,一開始便一味講究,未必圓融。


偏偏我這個外人,以為自己作了好事,沾沾自喜,還想要教人解脫,

如此傲慢的心態實在太不可取。


我跟代表鄭重地道了歉,對方才稍有釋懷地離去。


屆時之間,我突然想起神僧傳裡面的故事,裡頭寫道,安世高兩世主動前往債主處,

償債受死,並且心中不以為憾怨。

安僧以自己的生命了結過去的惡緣,亦不再怪責怨恨對方,終能結束這個冤業的循環。

再順便以己身的德能度化對方,展現出了真正的慈悲與智慧。

比起照規矩來的另一方法,佛家教人以德報怨,終結惡果,確實有其道理在。



我仔細地反省了很久,感到心中十分地難過。

就算作的事是對的,因為自己的德行不夠,不僅無法服眾,還引人心生了怨恨,

這是一過。因為自己的慈悲心不夠,不能體察到那些冤主的心聲苦楚,這是二過。

還起傲慢心自是自喜,以為自己作得事是周延的,這是三過。


我因為智慧不夠,有這三個過錯,還能說是作對的事嗎?

也難怪對方會上門抗議了,我知道諸位兄台會看我文章,

在這邊再次以我的過失與諸位道歉。貴方確實用己身的苦楚為我上了很好的一課。


結語 

這兩個親身經驗,講的是因為智慧與眼界的不夠深刻寬廣,

發生在自己身上,為文不慎所發生的事情。

面對浩瀚的宇宙,我們實在有太多自己不清楚,或是眼界力有未逮的事情。

評論事情要相當的謹慎小心,莫因智慧眼界不足而斷言誤人,徒生是非。


錯並不可恥,作錯就要認,寫錯就要改,反省再出發。

只要公開為文,都要非常的小心,

天知地知神知鬼知,哪一天時間到了,帳會一筆一筆算。

今天只是我很幸運,人家願意來講錯在哪裡,只要能改進,人家也不太計較了。

至於是否有那些隱然潛伏在暗處的危機,什麼時候會反噬,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家師於此事,是這樣教我的:「我教你們正論,並非要你們去教導別人,

或是替人處理俗事;而是要教你們識清自己,這樣才能有所成長,

才能使自己明白判斷事理。至於答案在於何處,何者為適,這都還是要自行體悟。」


「道不急救人一時,只望救人一世。解決當下問題,畢竟只是一時。」


「按照我的教法,如果你是我,你可會教人解決問題?

還是會教人如何識清自己,明白自己的問題在什麼地方?

在如此對比下,你應當可以明白,所謂的正論是如何一回事。」




因此,我寫的文章,回的信,只是依我自己體會到的答案去解決他人問題。

但正論的精髓,應該是輔助對方識清自己,並由自己悟出的答案才能有所成長,

才能真正解決自己的問題。


畢竟幫人解決問題救得了一時,卻不比教人識清問題來的長遠有建設性。


接著,我必須強調,我的想法恐怕還有很多未盡周全的部份,

不能代表我寫的這些東西,用的這些方式,都能圓滿地解決所有的問題。

只能請讀者自行評斷自身的狀況,研究如何處理自身的難題更為妥當。

畢竟每個人的因緣不太一樣,處理方式與風格也會有所差異。

我的作法想法,或許可以供為參考,但並不是絕對都是完全正確與圓滿的,

因此在個人選擇上要多加思量,未必要照單全收。

上面兩個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



所以若有人問,如果我們都不明究理,要怎麼樣才能妥善處理事情?

難道我們為了要避免惹火燒身,所以都不要去關心與建議別人理事了嗎?


我想現在我會這樣回答:

1.自省修善,在人事上盡份,這是一切的基底。

只要打牢基底,其他一切好說。基底不牢,一輩子都是東牆補西牆,無有止息。

以善以德化人,是圓滿處理冤結的良藥。

當尋求官方與他人協助時,儘量用平和與冷靜的心態面對,

取代嚴重的是非對立衝突心態,對事情會有緩和與幫助。

當思雙方皆苦,各有苦衷,而非以仇加仇。


2.為人建議時,當細細理解對方狀況,以智慧判斷事情的情理之後,

小心地推斷事情的處理方向,並謹慎的發言。

對於一時無法理解得知的部份,最忌自己亂猜,應在能力範圍查證了解後,

有多少資訊,便該說多少話。


即使是照正律規矩來辦,也哀矜勿以自是而喜,應該要同理雙方苦處,

儘量找一個圓融的方式,避免用對立衝突的心態解決問題。

只要用以上的原則為他人理事,就比較沒有問題。



如果我能早些體悟到這些,或許有許多過去的錯事也不會發生了。

希望這些我自己的經驗,可以給大家稍稍作為一點參考。

(以上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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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ga037588 時間: 2016-08-08 22:23:38
※ 編輯: ga037588 時間: 2016-08-08 2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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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8-09 02:36:39 (台灣)
  08-09 02:36 TW
推 唉實在好難
道理其實很基本,但是最基本的也最難。
2樓 時間: 2016-08-09 02:50:27 (台灣)
  08-09 02:50 TW
不知為何,看您這慘痛經驗看得我一邊點頭一邊心酸地難過了起來…。感謝您的故事!另外,恭喜您出關了!哈~
謝謝,出關才是更多挑戰的開始,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時間真的太少了。
3樓 時間: 2016-08-09 02:51:25 (台灣)
  08-09 02:51 TW
自省是修道人很難的部份,有錯就改,深深體會也是消除我執的一部份,恭喜丹大又進一程。
修道難,難於上青天。
4樓 時間: 2016-08-09 04:59:51 (台灣)
  08-09 04:59 TW
真的覺得,我慢是修道人修行路上最難發現和斷除的心魔,真的要不斷自省提防其作祟啊
對任何人來說,如何調伏自我意識,都是相當不容易的功課。
5樓 時間: 2016-08-09 08:23:14 (台灣)
  08-09 08:23 TW
真的很難,自我評斷,這四個字。
最大的敵人往往就是自己。
6樓 時間: 2016-08-09 10:09:00 (台灣)
  08-09 10:09 TW
謝謝丹楓分享。這篇看起來應該是沒事了,既然這樣,以後不知道有沒有機會(或是被允許)寫一篇修羅的故事讓我們這些求知若渴的小讀者解解渴呢?
一切依緣份看看,各種故事永遠都是寫不完的。只差在怎麼寫,當事人意願,自己體悟的程度等等區別而已。
7樓 時間: 2016-08-09 12:36:12 (台灣)
     (編輯過) TW
又看一遍 還是覺得好難 越基本越難 一想到因為比別人多知道一點而自以為幫人的傲慢之心 沾沾自喜之情 這很容易就出現的毛病 真汗顏....
修行如要修真工夫,差別多半就是在這些地方。
8樓 時間: 2016-08-09 12:39:32 (台灣)
  08-09 12:39 TW
這篇文章  可以反覆看  拿來當反省自己的教材
9樓 時間: 2016-08-09 14:22:25 (台灣)
  08-09 14:22 TW
心酸酸,也慚愧到不能自己
一起加油。
10樓 時間: 2016-08-09 19:27:32 (台灣)
  08-09 19:27 TW
但若丹楓大更早看清了這些,我們是不是就少了很多經驗文跟教學文可以看呢?  XD  anyway,人總是不斷成長的,恭喜您又進步了!
對喔,我確實很有可能不會寫了。也是蒙大家不嫌棄,也才有這個版。
11樓 時間: 2016-08-09 20:52:30 (台灣)
  08-09 20:52 TW
會不會是角色立場的問題?記得食安風暴鬧得正沸騰那時,看到電視上被告的辯護律師,很多人都會有遷怒的念頭,心裡很不爽吧!如果把自己定位為''心理諮商師'',只負責分析、傾聼和溝通的角色。這樣可以避免掉一些麻煩吧?
心理咨商師如果能作好引導與傾聽的動作,不下決斷與建議的話,這部份就比較沒問題,麻煩也會少了很多。然而一旦有作出任何建議,這就是參與其中了,這裡面的拿捏,實在也是一門功課。
12樓 時間: 2016-08-10 18:57:53 (台灣)
  08-10 18:57 TW
第一則故事講的主要是''偏見'',第二則的癥結會不會是''偏心''呢?''建議''和''替別人作決定''還是有差距的吧!以上我亂講的…隨便聽聽。
主要還是在心態的問題。作決定的一定是別人,所以建議與主導別人作出決定是兩回事,然而在第二個故事裡,只要是建議都會產生影響力,影響力超過某個程度就叫作干涉,即使決定不是建議者作的。
13樓 時間: 2016-08-19 14:29:30 (台灣)
  08-19 14:29 TW
丹大以後還會寫文章嗎
有時間就會寫,只是最近必須為衣食奔忙。
14樓 時間: 2016-08-21 05:42:42 (台灣)
  08-21 05:42 TW
丹楓大如果要修道 跟小竹在一起會不會影響修道呢?
生活就是修道,修法有千千萬萬種。感情是了因緣,那也是一種修道的過程。弄得愈來愈千絲萬縷,那就是影響得更複雜,弄得愈清明自在,對於道緣無非也是很大的幫助。端看人事怎麼作而已。
15樓 時間: 2016-08-24 00:23:18 (台灣)
  08-24 00:23 TW
感恩,受教了(內文和討論都是)。
16樓 時間: 2016-08-25 01:11:35 (台灣)
  08-25 01:11 TW
多謝 也許人生無法一生順遂,有時痛苦來了也只能欣然接受
17樓 時間: 2016-08-25 01:19:20 (台灣)
  08-25 01:19 TW
請問農曆7月有何禁忌 以及如何超渡亡者為佳呢?
要細談其實是一篇文章。對我來說是沒有差別,頂多是許多大廟廟神很忙,所以不一定有空理事這樣。至於如何超渡亡者,其實依一般民俗來做就足夠了。
18樓 時間: 2016-08-30 23:39:48 (台灣)
  08-30 23:39 TW
推丹楓大,這篇也讓我想到自己也常常犯類似的錯誤...,謝謝您的好文
19樓 時間: 2016-08-30 23:49:23 (台灣)
  08-30 23:49 TW
推丹楓大重出江湖,我還在期待丹大的求子專文.....(水汪)
唉呀,對不起阿@@我找時間會寫的,我寫東西很看心情,自己平常又忙,富堅了一堆還沒收尾,包括了凡四訓跟桃花SOP,一堆故事跟專文。
20樓 時間: 2016-08-31 00:02:43 (台灣)
  08-31 00:02 TW
http://ppt.cc/bLPQM http://ppt.cc/OO2vF 最近看到胎內記憶的文章,感覺好玄...,而且應該是在受精卵結合時就有生命了(之前有人問丹大未滿三個月墮胎會不會有嬰靈可能可以佐證或推斷?)
我也比較傾向認為受精卵結合時就有生命了。
21樓 時間: 2016-11-14 00:56:13 (台灣)
  11-14 00:56 TW
謝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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