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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7.11.11)
時間 Sat Nov 11 23:55: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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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板為PTT八卦板,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站規規範發 ││ 文者,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卻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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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條:〔總則〕
 ̄ ̄ ̄ ̄ ̄ ̄ ̄ ̄
‧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公眾之人、事、物,
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板主得依本板規刪除。
‧ 經舉證該八卦文為虛構,文章予以刪除。經查有惡意造謠者,視同鬧板。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其中:
1.問卦不得超過二篇
2.新聞不得超過一篇
3.FB不得超過一篇
4.轉錄不得超過一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
每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 文章請使用本看板所提供之分類,自訂分類或無分類之文章一律刪除。
轉錄文章則不限分類。
‧ 文章請使用本看板所提供之分類,自訂分類或無分類之文章一律刪除。
轉錄文章則不限分類。
‧ 本板對於他板有符合時事下之重大、深入極具八卦內容之文章開放轉錄,為避免板
友濫用,必須經過原發文者同意才能轉錄,限制一人一天一篇。轉錄文章若違反八
卦板板規,板主可依相關板規處置。
友濫用,必須經過原發文者同意才能轉錄,限制一人一天一篇。轉錄文章若違反八
卦板板規,板主可依相關板規處置。
註: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錄文章板主可給予刪除,此檢舉須由原發文者自行檢舉,
,目前不接受他人代為檢舉。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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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所指為張貼以[問卦]、[爆卦]、[FB]為標題,或回覆文章目的為問卦或
爆卦者均適用本條規定。
‧ 問卦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兩篇為限,FB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一篇為限,
文章任何原因刪除仍適用問卦篇數額度,分身張貼亦算額度,超貼者依總則
‧ 問卦文章有以下情事者文章板主得刪除該文。
1.問卦內容有相關看板。
2.問卦內容貧乏。
3.問卦內容無法引發八卦討論。
4.問卦內容已被其他使用者發問過相同或類似問題。
‧ 問卦文內容貧乏者,請充實問卦內容;勿提問閒聊式問題,違者刪除。
‧ 問卦文章涉及政治人物、議題板主得刪除並水桶發文使用者(相關定義第四條說明)
‧ 勿濫用爆卦,無重大八卦文章(出自各社群網站之無八卦文、某節目現在討論之某
議題),請勿發表,違者刪除處理。
‧ 濫用爆卦嚴重者視同鬧板文處理。
‧ 禁止以問卦或爆卦方式偷渡新聞,否則視同每日新聞發文限制篇數(超過一篇須按
照板規三水桶處理)。
‧ 臉書爆卦請使用[FB]為標題。
1.FB只接受三日內的臉書爆卦,違者刪除。
2.FB必須附上20字評論,說明卦點在哪,違者水桶一個月。
3.非公眾人物未牽涉公眾利益議題者刪除。(非公眾人物需當事人同意轉載)
4.公眾人物FB爆卦無八卦或無涉公益者刪除。
5.禁止廣告利益性質的FB爆卦,視同廣告文規定處理。
6.濫用FB爆卦嚴重者視同鬧板文。
7.FB無附上連結者刪除。
8.一個人一天只能PO一則FB動態,不得將多則動態放在同一篇,違者刪除
9.使用其他分類偷渡FB文者刪除且視為FB文章額度。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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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換新聞等,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水桶
處分。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標題、連結)
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1.新聞格式錯誤,未依下列新聞格式張貼者,包含:
a.文章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
b.內文需有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c.內文需附上新聞連結。
d.文章網址過長或中文網址不能直接點擊連結來源網頁者。
e.故意修改新聞內容。
2.相同新聞重覆者。
3.新聞日期超過三天以上。
4.分篇新聞(新聞標題相同以數字、符號區隔的分篇新聞)非第一篇張貼者。
5.派令、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等非媒體
新聞等未涉及政治人物議題者。
6.影音新聞內文未附官方文稿及非媒體官方帳號張貼之影音新聞者。
7.無記者採訪、發售資訊、泛商業類...等無新聞價值之報導。
8.新聞連結無法開啟者(被移除、網址錯誤…等)。
9.未依備註1新聞來源張貼。
‧ 可洽八卦檢舉板建議新增其他新聞網站。
‧ 派令、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等文章內容涉及政治議題或政
治人物者文章,刪除並水桶三個月。
註:涉及政策(兩岸政策、民生政策等)、民生議題(物價議題、交通議題、候選
人政見等)等,刪文處理。
‧ 張貼媒體來源或發稿單位為港澳或中國者,水桶兩個禮拜。
全文如下之刊登方式視同發稿單位
‧ 即日起,禁止以彙整「四大報(多報)」方式發佈一文多PO新聞。
1.發表報社或網路媒體彙整之新聞者,給予刪除。
2.發表為使用者自行彙整之兩篇以上三日內新聞於同一篇時,視同新聞超貼。
註:提供縮網址網站 http://tinyurl.com/ , https://goo.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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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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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發言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
上述人員之伴侶。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發言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
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黨政治。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政問無論是否自刪,
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第五條:〔利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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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內容意欲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或是意欲求檔者,一律退文、水桶
一個月。
註:禁止張貼中央社訊息服務,ipobar,滾動新聞,奇摩!訊息快遞!…等廣宣類
相關網站之連結、新聞、討論文章,違者一律退文、水桶一個月。
‧ 於簽名檔放置商業廣告、連結(拍賣...等)尋求個人利益之情形,該文刪除,
並水桶一個月,多篇違規文章按篇數累計水桶。
‧ 王浩宇相關之網站連結、討論文章一律禁止,惟新聞可發但禁止回文討論,
違者一律退文、水桶一個月。
‧ 違反此條板規自刪者,水桶三個月。
第六條:〔內容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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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1.文章簽名檔過長(超過六行)妨害使用者閱讀者。
2.外電未有全文或大致翻譯。
3.簡體中文轉正體中文之文章。
4.文章包含簡體連結。
5.內容含過多色碼、亂碼(圖形文)導致難以閱讀者。
6.廣告文、業配文或其他商業類內容,無明顯謀求個人利益者,該文刪除。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水桶三個月: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水桶三個月:
1.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者。
2.內容含過多簡體中文。
3.文章內容未滿30個字(正體中文)
第七條:〔挑釁、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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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
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
試法。
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
試法。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2.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
註:此條例包含任何轉網址、原始網址之提供,或任何關鍵字影射,使一般使用
者可簡單查詢到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等,皆違反此條例。
3.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他方公佈私人資料、張貼十八禁網址、恐怖連結含病毒網址不在此限)
4.意圖以影射、諧音字或近似字公開非公開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個人資料,如:自
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住址與電話號碼等
行為遊走於板規八公佈個人資料規定之處者,經當事人檢舉者。
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住址與電話號碼等
行為遊走於板規八公佈個人資料規定之處者,經當事人檢舉者。
5.違反此條板規自刪或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出者,追加水桶六個月。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退回並追加水桶六個月,滋事之判定由板主判定。
若對個別版主判決鬧版有疑慮,請至GossipPicket版提出爭議案件申訴之申請。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註:大量相同關鍵字問卦發生時,於板主發出公告提醒後,若依然有使用者使用
相同關鍵字、或類似的「形」、「音」等關鍵字持續問卦,則判定為鬧板。
註1:奧運(國家隊誰贏誰得牌)、國際比賽、天災(地震、颱風天哪放假)等。
相同關鍵字、或類似的「形」、「音」等關鍵字持續問卦,則判定為鬧板。
註1:奧運(國家隊誰贏誰得牌)、國際比賽、天災(地震、颱風天哪放假)等。
板主群得視為時事文刪除不予處分,惟藉標題蓄意搗亂者仍以鬧板處分。
2.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3.手動置底文章。
4.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5.未經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板申請通過之道歉文。
‧ 以上提到之 2、3、4、5 點,板主可依情節考量判定為鬧板或為單純手機操作失誤,可
與底下板規十一〔自檢條款與手機操作不當〕擇一處罰。
‧ 手動置底:
1.若使用者於發文後於十分鐘內自刪,並重發文者,則判定該名使用者自願使用當
日之發文額度,即,若該名使用者發文為[問卦],則視同自願使用一篇[問卦]之
額度,若為其他分類之標題,亦同。
2.第一點之「十分鐘」定義為每篇文章發出系統時間為判定標準。
3.重貼超過總則中規範之發文額度時,則依據總則給予處罰。
4.扣除以上重貼使用額度狀況,即除了十分鐘內自刪重貼以外,若兩個月內同一使
用者發兩篇文章內容完全相同者或大致相同者,即為手動置底,包含:
a.標題內容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者。
b.標題不同,內容大致相同者。
c.連續轉錄同樣文章兩次。
d.詢問相同人或相同事物八卦者。
提醒:修改文章請盡量請利用E鍵,修改標題請用T鍵,參選文與公告不算入手動置
底。
‧ 違反以上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視同鬧板,水桶一年處分。
第十條:〔道歉文與置底閒聊佈告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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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規定為在八卦板引發之法律訴訟相關事件,致使用者需於本板張貼文章道歉
時適用,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板,詳閱相關規定後申請。
未經檢舉板申請通過便發道歉文者,屬鬧板行為。
‧ 本板置底閒聊文提供宣傳相關符合公益之事由,如親友失蹤協尋、尋找車禍目擊
證人及其他事由,板主可視情況協助板上秩序臨時挪為協助板務用。例如:頒獎典
禮LIVE文...等。
第十一條:〔自檢條款與手機操作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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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使用者非故意違反板規(回信件操作失誤、手機操作失誤)等非故意違反鬧板規
定,板主可依情節考量,依據板規十八處以警告並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
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
定,板主可依情節考量,依據板規十八處以警告並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
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
(追溯期為一年)
‧ 同上情形,使用者亦可自行前往八卦檢舉板,詳閱相關規定後主動申請自檢條款。
第十二條:〔簽名檔〕
 ̄ ̄ ̄ ̄ ̄ ̄ ̄ ̄ ̄ ̄
‧ 簽名檔即日起視為本文一部份,但並不算入最低30字數計算範圍內,若扣掉簽名檔
文章內容後仍低於30字依照板規九辦理。
‧ 簽名檔若含有惡意攻擊、謾罵、引戰意味,依照板規七處理(若為族群或是非具有中
華民國本國籍者,按板規第七條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祭品文規範〕
 ̄ ̄ ̄ ̄ ̄ ̄ ̄ ̄ ̄ ̄ ̄ ̄
‧ 若使用者想對近期之熱門事件提供相關獎勵(祭品),
請先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提出申請,經過兩位板主同意即可發表。
‧ 祭品兌現請提出相關照片證明,照片必須要有相關人物及祭品,並且請至少五名有
參與到祭品文的使用者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的申請文推文作出證明,祭
品條件達成後兩周內沒兌現者將視為鬧板,一律水桶六個月。
參與到祭品文的使用者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的申請文推文作出證明,祭
品條件達成後兩周內沒兌現者將視為鬧板,一律水桶六個月。
‧ 未提出申請即發表之祭品文將刪除並且水桶兩周。
‧ 祭品文可由提出後24小時之內於八卦檢舉板補行申請,並轉寄給板主群進行審核。
‧ 補行申請之祭品文,經板主群審核未通過者,該文刪除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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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篇多次或多篇與文章無關之推/噓文/→、推圖或符號或過多簡體字、妨礙閱讀
之使用者(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
第一次給予警告水桶一週處分,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
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第一次給予警告水桶一週處分,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
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二、推文為圖片連結者,應與文章主題明確關聯。若與文章主題無關之圖片需附上圖片
說明,多次未附圖片說明或說明內容明顯不符者,水桶一週。
三、於推/噓文中,明顯違反第一章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給予
水桶一個月處分。
四、違反上述第二點、第三點且情節輕微者,得依據板規十八條,給予警告水桶一週
處分,第二次以上一律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
補充:違反本條第三者,依篇數為單位,意思就是
補充:違反本條第三者,依篇數為單位,意思就是
你在A篇謾罵某使用者又在B篇謾罵其他人會被水桶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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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板務及申訴相關
第十五條:〔板務工作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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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被板主標記S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除非有重大八卦,否則只能用推文
回應;標記!者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 本板規得時視情況修訂之,於每個月1號、11號、21號為新板規公佈日。期間板眾
可至GossipPicket板提板規建議案,討論板務不得使用匿名,非經重大事件將不會
在非公佈日修改板規。
可至GossipPicket板提板規建議案,討論板務不得使用匿名,非經重大事件將不會
在非公佈日修改板規。
‧ Gossiping板規修改前,草案將先於GossipPicket公開讓使用者實名討論7天,
並於Gossiping公告有草案正在討論,板主群得視討論情形自行決定重擬或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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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訴訟相關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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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註:累犯標準為,某板友因違反A板規被水桶,於水桶解除後,又再次違反A板規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B
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B帳號水桶十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文
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B
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B帳號水桶十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文
即「第二次累犯分身條例」,則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
十年。
同第2點,若查證出此人同時擁有A、B、C、D、E或更多帳號身分,則第二次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一併永久水桶,即,第二次累犯時,查
證屬實後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一併永久水桶,即,第二次累犯時,查
證屬實後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E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依此類推。
3.特殊狀況一,若A帳號被水桶中,使用B、C或多個帳號發文,查證後,則視為
第一次觸碰分身條例,則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C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C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4.特殊狀況二,若A帳號被水桶,未被查證期間使用B帳號發文又被水桶
此時又用C帳號發文,則視同二次累犯身分條例,則適用上述提到第2點,給予全
部帳號皆水桶十年。
‧ 以上分身條例,是當使用者被水桶時,本應遵守板規,而非惡意開分身持續發文,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身分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十年。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身分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十年。
第十七條:〔檢舉相關〕
 ̄ ̄ ̄ ̄ ̄ ̄ ̄ ̄ ̄ ̄ ̄
‧ 板主應參與板務討論與板務處理,如有多次無故怠惰與不願配合之情事板主群將其
認認定為瀆職至組務罷免並附上相關之事由。
‧ 由於本板文章/推文數量大以及爭議性檢舉文判決機制,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
GossipPicket檢舉。
‧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侵權行為及板規七之檢舉,被侵犯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
板Gossippicket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第十八條:〔警告、水桶〕
 ̄ ̄ ̄ ̄ ̄ ̄ ̄ ̄ ̄ ̄ ̄ ̄
‧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警告並
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
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
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註: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統會自動解除,如遇特殊情形,請來信向板主詢問。
第十九條:〔補充〕
 ̄ ̄ ̄ ̄ ̄ ̄ ̄ ̄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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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板主自律規範
第二十條:〔板主自律〕
 ̄ ̄ ̄ ̄ ̄ ̄ ̄ ̄ ̄ ̄ ̄
‧ 本板板主遴選方式應經民主程序由本板板友票選或組務站務建議方式產生不得私相
授受。其遴選規定和選舉過程必須公平、公開和公正。
‧依據#1C3jR2tP (L_TalkandCha)『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板
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才得以結案。』。(故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
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才得以結案。』。(故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
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 經合法程序罷免提案之板主應避免處理與罷免提案相關的後續爭議性文章,改由其
他板主代為處理。
‧ 板務之處理引起極大爭議,應先洽詢板主群進行爭議性板務處理之討論,不可私自
獨斷處理造成更大的困擾。爭議性板務處理應由板主群共同討論處理方式採多數意
見為主,其後續責任由板主群共同承擔。
獨斷處理造成更大的困擾。爭議性板務處理應由板主群共同討論處理方式採多數意
見為主,其後續責任由板主群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板主任期制〕
 ̄ ̄ ̄ ̄ ̄ ̄ ̄ ̄ ̄ ̄ ̄ ̄
‧ 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參選及擔任PTT八卦板主。
‧ 本板板主任期以八個月一任,一次選出兩位新版主,每年3月、7月、11月新任板主
上任,上述月份前一個月1日後開始徵求遴選新任板主。
‧ 原板主得連選連任,但參選政見中得列出任期中政績,以供使用者投票參考。
‧ 本板板主為任期制,如板主經罷免卸任、因故請辭或遭解職,遞補板主以任完
板主任期為限,任期屆滿仍可重新參選。
‧ 本板板主為任期制,如板主經罷免卸任、因故請辭或遭解職,遞補板主以任完
板主任期為限,任期屆滿仍可重新參選。
‧ 如該任板主任期剩餘未滿一個月,則不另外補選,由剩餘板主任事,待任期期滿再
行選出下一屆板主。
第六章:精華區小板主相關
第二十二條:〔精華區小板主相關規範〕
 ̄ ̄ ̄ ̄ ̄ ̄ ̄ ̄ ̄ ̄ ̄ ̄ ̄ ̄ ̄ ̄ ̄ ̄
‧ 精華區小板主每個月都必須整理自己所負責的精華區區塊,一個月未新增或整理精
華區者將不給予該月之P幣獎金;連續兩個月未新增或整理精華者將拔除小板主資
格。
華區者將不給予該月之P幣獎金;連續兩個月未新增或整理精華者將拔除小板主資
格。
‧ 精華區小板主不得惡意刪除精華區區塊或將精華區當作個板使用,亦不得將精華區
當作洗P幣之工具,違者將拔除小板主資格並且水桶一年處分。
‧ 八卦板板主會於每個月月底申請P幣獎勵,請精華區小板主於每個月的最後一周將當
月整理之精華區項目站內信至每位板主當作證明,未證明者視作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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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F 11/26 01:58
→ : 真的2F 11/26 01:59
推 : 推個 不要桶我QQ3F 11/26 01:59
推 : 看過板規 板規沒有寫說不能推這篇文4F 11/26 02:00
噓 : ?5F 11/26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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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錯 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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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好了8F 11/26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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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
噓 : ?
噓 : ?
噓 : 還可以噓欸12F 11/26 02:14
推 : 推回來 鼻藥桶我><
推 : 推回來 鼻藥桶我><
噓 : TEST ???14F 11/26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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