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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o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5-14 13:58:5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hiching (不要問我為什麼)
標題 [新聞] 向馬丟鞋 薛女:人民應捍衛自己權益
時間 Wed May 14 13:28:45 2014


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新頭殼newtalk2014.05.14 劉奕霆/台北報導

一名薛姓女子於去年在總統馬英九出席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結束後要離場時,朝著馬
英九的方向丟了一隻紅色的鞋子,隨後遭警方函送,並且非常罕見的於台北簡易庭開庭。
薛姓女子今(14)日上午出庭受訪時表示,當時帶小朋友去參加嘉年華活動,剛好遇到馬英
九在現場,因為油電雙漲的關係,所以憤而丟鞋。她說,政府如果持續做出錯誤的政策,
那麼人民應該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馬英九去年參加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結束後要離場時,從遠方的天空飛出一隻紅色的鞋子
,但是距離馬英九的位置非常遙遠;警方隨後將鞋子帶回調查,並根據目擊者和蒐證影帶
,發現丟鞋者為一名薛姓女子,隨後將薛女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函送。


薛姓女子今日上午在辯護律師曾威凱、邱顯智、劉繼蔚陪同下出庭,她在接受訪問時表示
,那天是帶著小朋友去參加嘉年華活動,剛好遇到總統在現場,由於當時水電雙漲,她認
為很不合理,加上政府一些錯誤的政策,所以憤而丟鞋。對於警方的執法,她表示,警方
要依法行政,就跟著法律程序走,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她說,等等開庭時會往政府的錯
誤政策方向陳述。


曾威凱隨後表示,一般像這樣子的案例法官是不會開庭的,他並舉去年清華大學孫姓學生
朝行政院長江宜樺丟鞋的案例指出,像這樣子的案件在法律程序上,通常由法官檢視相關
證據後,直接裁定裁罰即可,但是此案法官肯為此事特地開庭,聆聽當事人、辯護律師為
案件陳述,這是非常了不起的。


曾威凱說,像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的條文在自由民主的國家是不應該存在的。他說,人
民對於政府的公務人員或執政者本來就有表達不滿的權利,如果真的對個人造成傷害,那
麼人民當然有責任;但是像丟鞋子這種事情就是一個「象徵性的言論」,不管是靜坐、占
領、包圍都是象徵性言論,表達人民的不滿跟訴求,所以不能用行政罰來處罰人民言論自
由的行使。


邱顯智接著指出,這種案件其實很少開庭,開庭的正面意義在於法官肯聽當事人如何陳述
自己的意見。他說,其實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是處罰民眾對公務員不禮貌的行為,但問
題是薛姓女子顯然不是要妨害馬英九的名譽,而是要對公共政策表達不滿,如果不是單純
針對公務員個人名譽做公然侮辱的話,事實上是言論自由所保障的範圍。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的條文為:有下列各行為之一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
千元以下罰鍰,1、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
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2、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3、
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3.新聞連結:

http://newtalk.tw/news/2014/05/14/47260.html
向馬丟鞋 薛女:人民應捍衛自己權益 - 新頭殼 newtalk
一名薛姓女子於去年在總統馬英九出席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結束後要離場時,朝著馬英九的方向丟了一隻紅色的鞋子,隨後遭警方函送,並且非常罕見的於台北簡易庭開庭。薛姓女子今(14)日上午出庭受訪時表示,當時帶小朋友去參加嘉年華活動,剛好遇到馬英九在現場,因為油電雙漲的關係,所以憤而丟鞋。她說,政府如果持續做出錯誤的政策,那麼人民應該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馬英九去年參加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結束後要離場時,從遠方的天空飛出一隻紅色的鞋子,但是距離馬英九的位置非常遙遠;警方隨後將鞋子帶回調查,並根據目擊者和蒐證影帶,發現丟鞋者為一名薛姓女子,隨後將薛女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函送。 薛姓女子今 ...

 



4.備註:

下面有人留言說為什麼不丟釘鞋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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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0045328.A.84B.html
F5:丟到馬英告哭著去找媽媽1F 05/14 13:29
lesnaree2:反核 反油電雙漲 我要丟鞋2F 05/14 13:29
r02182828:無限期支持馬囧去找媽媽3F 05/14 13:29
w3160828:捍衛權益跟丟鞋子無關4F 05/14 13:30
js6661212:他表面上是只鞋  其實他是吹風機5F 05/14 13:30
cul287:原來是鞋子 我還以為是綠豆糕6F 05/14 13:30
vul3wl6:鞋子表示:7F 05/14 13:30
arrenwu:那要不要乾脆改開槍怎麼樣?8F 05/14 13:31
yuuirain:推9F 05/14 13:31
shine32025:罰五千10F 05/14 13:32
lesnaree2:改開槍就會變成319重演了11F 05/14 13:32
killerken:不是有公定價 丟一隻五千12F 05/14 13:33
MarkFung:三寶做的就一定是錯的,換成男人的話鄉民就會推真男人13F 05/14 13:33
Aliensoul:      大家看到了  arrenwu公然教唆大家槍殺總統14F 05/14 13:33
arrenwu:我只是想表示這種行為沒有意義而已~不是要大家殺總統啊XD15F 05/14 13:34
pray:釘鞋太客氣了拉 應該丟冰刀鞋16F 05/14 13:34
arrenwu:在民主國家不爽政府政策,應該是到處宣傳讓大家用選票決定17F 05/14 13:34
slimu0001:說改開槍的怎麼不去罵說子彈已經上膛的馬英九啊18F 05/14 13:35
f1234518456:媽的 什麼叫處罰對公務員不禮貌 官威這麼大喔19F 05/14 13:36
jokebbs:A大要開團嗎?20F 05/14 13:36
BlueKidds:用選票決定? 四年後嗎?21F 05/14 13:36
yuuirain:民主的實質內涵不僅限於投票吧 自由表達意見也很重要22F 05/14 13:37
monica0812:又來一個投票=民主,新加坡表示:23F 05/14 13:37
arrenwu:投票=民主是你講的 我只是反對用這種方式表達自己意見24F 05/14 13:38
matt13205:小心方丈為人25F 05/14 13:39
Argyris:向美國人丟鞋要用美國法律來審吧!26F 05/14 13:40
monica0812:在民主國家不爽政府有「很多方式」可以用,不是投票而27F 05/14 13:41
monica0812:已
yuuirain:你可以不認同這種表達意見的方式 像我也不喜歡抬棺灑29F 05/14 13:41
yuuirain:冥紙的抗議法 但是不可否認言論自由是應該要受保障的
hu6111:其實應該丟雞蛋的31F 05/14 13:43
monica0812:澳洲人丟三明治啦,可能比臭鞋好一點下次可以考慮32F 05/14 13:43
codehard:沒媽媽可找 只能哭哭了33F 05/14 13:49
icewindwu:強烈建議丟小刀的豆漿34F 05/14 13:50
CK4F:挺!35F 05/1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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