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2-10 15:26:00
看板 home-sale
作者 fytnship (<( ̄︶ ̄)>)
標題 [新聞] 土地互換課特銷稅 時價計算從高認定
時間 Mon Feb  9 20:57:03 2015


內文:
問答/土地互換課特銷稅 時價計算從高認定

2015-02-04 03:40:24 經濟日報 綜合報導

台南市林先生問:本人規劃將持有期間未滿一年之都市建地A土地與隔鄰施先生持有超過
二年的B土地互換,僅是土地位置的調整,也要報繳特銷稅嗎?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依據民法第398條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互相移轉金錢以外
之財產權者,準用關於買賣之規定,故互易雙方之財產倘雙方或一方之標的屬特種貨物或
勞務者,均屬特銷稅的課徵範圍。


另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亦規定,納稅義務人以特種貨物或勞務與他人交
換貨物或勞務者,計算特銷稅的銷售價格應以換出或換入之時價,從高認定;因此,本案
林先生與施先生互易(交換)而移轉土地,因林先生移轉之標的仍屬特銷稅課徵範圍,林先
生應申報繳納特銷稅,而施先生移轉的標的非屬特銷稅課徵範圍,則免申報。


連結:
http://udn.com/news/story/7243/685779
問答/土地互換課特銷稅 時價計算從高認定 | 稅務法務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圖]
台南市林先生問:本人規劃將持有期間未滿一年之都市建地A土地與隔鄰施先生持有超過二年的B土地互換,僅是土地位置的調整,也要報繳特銷稅嗎? ...

 


其他:
要玩左手換右手 一樣也是滿2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55.253
※ 文章代碼(AID): #1KsAwYRR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23486626.A.6DB.html
playhome: 惡法1F 02/09 21:04
roberthu: 惡法+12F 02/09 22:47
landagent: 好法,我沒有被課稅就是居住正義3F 02/09 23:08

--
※ 看板: home-sale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2 
作者 fytnship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