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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7-05 15:57:07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marsonele (胖子的脂肪該被抽稅嗎)
標題 [閒聊] apple watch到底該何去何從?
時間 Tue Jul  5 10:30:10 2022


新北市一名吳姓女子1年前弄丟Apple Watch,到警局報遺失。怎料過了一年,才得知有人
將手錶撿到派出所,且因超過半年公告期,對方已成為新主人。不過,拾得者不僅表明不
願歸還,還來電希望她解鎖「遺失模式」,原因是「我媽媽很喜歡這隻錶」。


民法規定,遺失物超過半年無人認領,將歸拾得人所有。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吳女1
年前報案後,常盯著警方線上的遺失物公告,但始終沒有接到通知。如今她接到拾獲者的
子女來電,對方聲稱已合法取得所有權,不打算歸還,希望她把Apple Watch解鎖。


=====

拾得者知道apple watch可以反查到主人

選擇不打 直接交給警察

某程度上也沒錯 怕有甚麼額外糾紛

合法取得後 打給原失主是有點扯

如果失主不給解鎖 那支錶是不是跟廢物一樣啊

留著不能用 賣掉也沒人想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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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9.4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mw8qBG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56988212.A.2D0.html
VVizZ: 真的很喜歡的話跟拾得者買回來不就好了1F 07/05 10:30
VVizZ: 但失主不爽不解鎖也可以 自己去找蘋果公司解決
meowyih: 為什麼會認為別人會為點小錢幫她解鎖? = =a 正常人都吞不3F 07/05 10:32
VVizZ: 反正一些硬體比如螢幕電池還可以當殺肉用 不會完全無價值4F 07/05 10:32
meowyih: 下去吧? 不過這類歐巴桑的臉皮之厚確實是我無法想像的...5F 07/05 10:32
VVizZ: 所以正辦應該是賣給民間維修站當零件機6F 07/05 10:32
chith: 這等於對方侵占這支表不是嗎= =7F 07/05 10:33
VVizZ: 沒有侵占阿 拿去警察局了哪來侵占8F 07/05 10:34
mono5566: 沒有不能用 因為媽媽很喜歡這隻錶9F 07/05 10:42
mono5566: 代表可能使用過部分功能
jameshcm: 沒有解鎖,沒有聯網自動校時,時間會越差越多,等於沒用11F 07/05 10:43
jameshcm: 是說撿到的人沒幫忙充電看聯絡資訊直接送警局的話也沒錯
jameshcm: 就是了
mono5566: 蘋果不會幫他解的14F 07/05 10:46
mono5566: 我是失主的話 會選擇要對方付費才解鎖 然後回歸
mono5566: 原廠設定
mono5566: 至於多少錢 大概就一個新錶的價格吧
jameshcm: 我是失主的話,就每天開find my watch看小偷每天的行程18F 07/05 10:48
mono5566: 醒醒 你只會看到他媽19F 07/05 10:49
jameshcm: 然後三不五時跟小偷關心"欸你今天去全聯齁?買了什麼啊"20F 07/05 10:49
jameshcm: "媽媽每個禮拜都要跑醫院,這樣的生活不會很辛苦嗎?"
wuyiyi: 我也覺得我會每天關心失主動態22F 07/05 11:07
kikyoumimi: 結果比拾得者還關心他媽23F 07/05 11:09
VVizZ: 感覺是一種戀愛劇本 find my watch之戀 可比電子情書24F 07/05 11:14
OOOSAMU: 我也會每天關心他媽,看他用不用得下去25F 07/05 11:18
VVizZ: 黃昏之戀 good26F 07/05 11:19
失主阿公 拾得者媽媽 好像不錯
如果雙方非單身 就變得有點刺激
VVizZ: 比親生子女更關心 為啥用不下去 多少人一天跟父母講27F 07/05 11:20
VVizZ: 不到三句話的 但是失主照三餐問候 感動
ab2u04fu4ab: 喜歡不會自己買一隻嗎29F 07/05 11:23
VVizZ: 撿到不用買牙30F 07/05 11:24
ChrisMac: 是我一定就都不解鎖,我得不到你也別想要31F 07/05 11:31
xhl12000: 沒解鎖不能連網路,兩天一充,居然會想用32F 07/05 11:41
xhl12000: 支持每天關心她媽媽,不過不知算不算騷擾
xhl12000: 有連網,沒事用尋找播聲音感覺很好玩
VVizZ: 沒解鎖會震動嗎35F 07/05 11:44
s114752: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36F 07/05 12:02
ivyhoney: 在一起在一起37F 07/05 12:03
tt25: 真的很喜歡不會去買喔 教育小孩喜歡的東西用撿的嗎?38F 07/05 12:07
dcshoecousa: 我自己曾經聽音樂會的時候掉過iPhone,拾獲者有送到39F 07/05 12:08
dcshoecousa: 服務臺讓我能順利找回來。所以將心比心能夠還回遺失
dcshoecousa: 者我一定會想辦法還回
我以前也有撿到500交給警察 公告時間到沒去領 當作捐出去
※ 編輯: marsonele (42.72.129.45 臺灣), 07/05/2022 12:11:33
beginomega: 很久以前我在下雨天掉了一支很爛的備用機,我大概打了42F 07/05 12:11
beginomega: 50幾通電話,那個撿到我手機的人才回我,感覺她是很不
beginomega: 得已才拿回來給我。
dcshoecousa: 大學的時候有同學坐火車掉手機,結果拾獲者利用手機45F 07/05 12:16
dcshoecousa: 上的電話簿聯絡到我其他同學,然後寄還回來沒收取任
dcshoecousa: 何費用,人超好的
muscat992002: 好誇張哈哈哈48F 07/05 12:21
touchbird: 這樣失主的所有權會消失嗎 應該還是可以主張看看49F 07/05 12:29
[圖]
canis831025: 不然我撿到提款卡,失主沒停用51F 07/05 12:54
canis831025: 之後變成我的,我可以要求提供密碼?
canis831025: 要求密碼根本笑死
mmnnm: 告 一定要告54F 07/05 13:05
kaltu: 從法律上看拒絕提供密碼可能有瑕疵喔,用其他合法移轉所有55F 07/05 13:06
kaltu: 權的場合來看就知道了
kaltu: 如果今天是購買或租賃,合約生效後所有權或使用權移轉,原
kaltu: 主人/出租人卻用密碼鎖住妨害使用權,那是有侵權行為的
kaltu: 今天警察局公告後合法移轉使用權,原主人繼續使用密碼妨害
kaltu: 使用權反而可能有法律上的問題
kaltu: 只是不知道該母女的臉皮有沒有厚到上法院爭取
marsonele: 買賣有移轉的義務 但是他們不是買賣合約 也不是合意62F 07/05 13:10
marsonele:  我覺得不行
c19918043: 但失主沒有接到通知啊?64F 07/05 13:18
aesdu: 遺失物沒有保證能使用的吧65F 07/05 13:24
aesdu: 撿到破傘也要保證不漏水?...
aesdu: 最多就維持撿到時的狀態而已...
maurice9325: 樓上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今天不是購買/租賃而是原68F 07/05 13:25
maurice9325: 持有人遺失,所以這之間沒有契約關係。縱使拾獲人因
maurice9325: 合法程序取得但不能用,原失主知道也沒有侵權問題。
aesdu: 只是擁有破傘的所有權而已71F 07/05 13:26
aesdu: 不然撿到提款卡也可以要求密碼領錢?
maurice9325: *知道密碼但不幫忙解鎖。73F 07/05 13:26
kaltu: 違反原主人意願的合法使用權移轉也不是只有這種,法拍、強74F 07/05 13:29
kaltu: 制執行都不一定有契約關係,但都是法律上違反原主人意願的
kaltu: 合法移轉
jessieL: 撿東西的人撿到的是一支解不開鎖的錶,原主人不解鎖沒什77F 07/05 13:31
jessieL: 麼問題
greenfetish: 問題在派出所收到後為什麼沒有更新線上遺失物清單吧79F 07/05 13:36
greenfetish: ?另外,可以反查主人的東西、手機證件什麼的,警察
greenfetish: 通常會聯絡主人啊!沒有人覺得問題在派出所嗎?
Schnitter: 幹嘛幫你解鎖?82F 07/05 13:45
CenaSucks: 沒辦法reset嗎?83F 07/05 13:45
VVizZ: 派出所警察才懶得弄 你拿遺失物過去他還嫌煩84F 07/05 13:47
VVizZ: 因為他們還要建檔 警察打字有多慢你知道嗎..
sasado: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86F 07/05 13:47
VVizZ: 然後你東西掉了去警察局報案也一樣 刁民不要沒事煩我們87F 07/05 13:48
VVizZ: 偉大的警察大人 每天值勤12小時才賺你60000而已 服務品質
VVizZ: 就這樣啊不然怎麼辦
VVizZ: 基層警察的核心工作是騎著機車去簽巡邏箱 其他都不是核心
VVizZ: 這樣懂了嗎 人家要韜光養晦來支援其他臨時勤務
mono5566: 我想撿到一棟三樓透天92F 07/05 13:56
wiwyman: 台灣最美的風景93F 07/05 14:00
labell: 標題這樣用歐94F 07/05 14:07
maurice9325: 呃…法拍、強制執行等,原主人是經聲告後或違法而被95F 07/05 14:20
maurice9325: 執行。但是掉東西的失主有什麼義務。
touchbird: 警察應該是有過失 不一樣的分類 才害失主拿不回手錶97F 07/05 14:33
touchbird: 不提供密碼一定沒事 原物主哪來的義務要幫你解鎖
billy4305: 關於3c產品 實務上早有見解 他合法取得的所有權 係指的99F 07/05 14:47
billy4305: 是硬體 並沒有包含裡面的軟體 所以他沒辦法主張要求解
billy4305: 鎖
labell: 韓粉嗎102F 07/05 14:49
astrofluket6: 新聞說了警方建檔時歸類為時鐘所以才一直查不到103F 07/05 14:53
kaltu: 所以欠錢被執行署查封智慧型電子產品,被執行人不開心全部104F 07/05 15:20
kaltu: 遠端鎖定是合法的嗎?
kaltu: 那這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意義也太好笑了吧
kaltu: 之後物聯網慢慢發展,電話手錶都可以遠端鎖定,以後汽車也
kaltu: 可以,看之後規矩還有什麼可以查封的
kaltu: 規矩→國家
bico7111: 他媽媽很喜歡地上撿的哦110F 07/05 15:32
b211880562: 喜歡自己買不好嗎111F 07/0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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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2-07-05 19:27:34 (台灣)
  07-05 19:27 TW
約見面當面吿訴他,再加把他腳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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