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hick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7-30 20:45:09
╭───────────────────────────────────╮│ 歡迎光臨MRT版 │
│ 看板使用說明 │
│ "/"鍵:以關鍵字搜尋板上文章;如"北捷"、"BRT"、"新莊線"、"進度"等。 ││ │
│ "G"鍵:查詢公告或文章;通常文摘表示板工認為有必要宣傳或推廣的內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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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T相關的版務問題可先參閱置底文: │
│ □ [公告] 捷運板板規(2012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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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的發文限制為: │
│ ,註冊滿 30天 ,劣文數2篇以下方可於看板發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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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 運 板 板 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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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板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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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一 條 總則 │
│ 第一款 為維護捷運板(以下簡稱本板)討論秩序,維護合理討論環境,特訂定 │
│ 本板規針對本板文章進行規範。 │
│ 第二款 本板規之規範範圍包括在本板發佈或轉錄到本板的所有文章;文章內 │
│ 容包含主文、簽名檔、推文與標題。 │
│ 第三款 板規未盡事項,板主得參照站規與中華民國法律,依比例原則進行裁 │
│ 定。 │
│ 第四款 本板規部分條文若有與站規、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中華民國相關法令 │
│ 衝突者,應以法令或各規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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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ˍ▁▂▃▃▄▅▆▇█ MRT p.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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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 運 板 板 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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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文章規範 │
│ │
│ 第 二 條 請注意文章用字正確性 │
│ 第一款 文章標題與推噓文嚴禁錯別字,版主寄信通知三日(含)內得更正。註1 │
│ 第二款 文章內文錯別字過多,經由版主寄信通知發文者,並於標記三日內(含)│
│ 內修正。 │
│ 第三款 文章及推噓文內容不得有注音文、火星文,經由版主寄信通知二日(含)│
│ 內得更正。 │
│ 第四款 違反第一、二、三款者且逾期未更正得記點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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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 運 板 板 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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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文章規範 │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第一款 文章內容不得出現就政治立場以及傾向出現攻擊文字,但針對可受公評 │
│ 事項評論不在此限。針對可受公評事項評論是指包含針對政府、政黨或 │
│ 政治人物的政績、政策、政見進行評論,評論應與文章內容或本板議題 │
│ 相關。 │
│第二款 針對地域性人事物的比較或評論時,請彼此尊重,禁止攻擊特定地區。 │
│ 文章內容不得出現針對特定地域人事物攻擊文字。例外許可條件同第一 │
│ 條第一款,評論內容應就事論事,並應與文章內容或本板議題相關。 │
│第三款 文章內容不得針對特定族群 (如原住民、外勞、身障者等) │
│ ,帶有歧視、攻擊字眼的文字(如死阿陸、吱吱、蛆蛆等)。註2 │
│第四款 文章內容不得出現不雅用字(例如髒話)。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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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ˍ▁▂▃▄▅▆▇█ MRT 規範第二部分承下 p.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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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 運 板 板 規 │
│ 第二部分 文章規範 │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 第五款 文章內容或推噓文不得口氣惡劣,或意圖針對他人,使人反感。 註4 │
│ 第六款 文章內不得出現針對版友人身攻擊之文字,或未經許可擅自公布 │
│ 使用者私人身分,個人獨照,證件/手機號碼等。註5 │
│ 第七款 違反本條規定經認定屬實,將警告一次(本款已不適用)。 │
│ 第八款 若任何文章(轉貼/新聞/心得/推噓文)等等,使得版面討論內文 │
│ (含推/噓) 有爭吵紛爭之嫌,版主得視情況先行鎖文,若為引戰文, │
│ 以本款處置。 │
│ 第九款 任何文章編輯或刪除推噓文需均經過原推/噓文者同意,若未經同意 │
│ 擅自修改者,以本款論處。註6 │
│ 為準。 │
│ 第十款 違反第三條者,得處以水桶七日並記點一次(原警告)。 │
│ 唯本條違反第六款,得處以水桶三十日並記點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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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 運 板 板 規 │
│ │
│ 第 四 條 廣告文及文宣限制 │
│第一款 本板禁止張貼廣告文,以及與本板無關的活動宣傳、問卷調查。 │
│ 廣告文指徵求,贈與,交換,買賣各種商品之行為。 │
│第二款 與本板相關的商品、活動宣傳、問卷調查:以一篇為限。 │
│第三款 違反本條規定經認定屬實,板主將直接刪文,並處以水桶一周處分。 │
│ (視同三次記點) │
│ │
│ 第 五 條 文章其他規定 │
│第一款 本板禁止問路文,若有需求請洽map-guide板。 │
│第二款 發文字數限制:扣除標點符號,文章字數不得低於20字。 │
│第三款 違反本條規定經認定屬實,板主將直接刪文,不另行處分。唯當同一ID │
│ 於24小時內發佈3篇(含)以上之未滿20字文章,視為洗板之行為,所有 │
│ 未刪除 │
│ 之文章在板主認定屬實後逕行劣退處理,不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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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 運 板 板 規 │
│ │
│ 第 六 條 轉錄新聞相關規定 │
│第一款 轉錄新聞時,標題請選擇[新聞]並於文章內第一行註明該新聞稿之出處 │
│ 媒體、網站,未註明者若經發現,將直接刪除不另行告知。 │
│第二款 對於新聞文章內容有意見者,請勿直接於推噓文內酸媒體。 │
│第三款 違反本條規定經認定屬實,將記點一次。 │
│ │
│ 第 七 條 轉錄網路文章相關規定 │
│第一款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轉錄時請附上來源網址。若有轉錄前需經原著作者 │
│ 同意聲明,應先徵得原著作者同意。 │
│第二款 若違反或原著作者表示不同意轉錄,將直接刪除本文,並記點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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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 運 板 板 規 │
│ │
│ 第 八 條 轉錄文章相關規定 │
│ 第一款 自八卦板(Gossiping)、政黑板(Hate-politics)及其他經板主公告之│
│ 指定看板轉錄文章時,應移除原文的推噓文。 │
│ 第二款 轉錄者應對所轉錄文章負責。轉錄者對所轉錄文章應負的責任,除了│
│ 板規第二條之外,均與自行發文者相同。 │
│ 第三款 文章須保留原著作者ID及出處(板名);若有轉錄前需經原著作者 │
│ 同意聲明,應先徵得原著作者同意。若原作者來函表示不同意轉錄,│
│ 將直接刪除本文,並記點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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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 運 板 板 規 ║
║ 第三部分 違規檢舉與裁定相關規範 ║
║第 九 條 檢舉規定與認定 ║
║第一款 除了明定由板主直接處分行為外,板主原則上不主動舉發,但情節大 ║
║ 時得逕行舉發。 ║
║第二款 檢舉人檢舉時,應以站內信通知板主,否則不予受理。 ║
║ 信件內容應包含違規事實、所違反板規(第幾條第幾款)。 ║
║ 板主認定時若有疑義得要求檢舉人就檢舉內容補充說明。 ║
║ 板主有最終裁定權利。 ║
║第三款 若認定檢舉不成立,需去信告知檢舉人,檢舉人得再回信提出異議。 ║
║ 若板主認定檢舉成立,將逕行公告於看板。 ║
║ 若受檢舉人之處分事後變更,檢舉人無法同意變更後的處分。檢舉人 ║
║ 得來函提出異議,內容須包含異議理由。 ║
║第五款 若異議駁回後,檢舉人與板主仍無一致見解,板主得逕自裁定。檢舉 ║
║ 人可向組務板申訴,板主群不再受理。 ║
║第六款 檢舉人的檢舉信,板主不在本板公開。但被檢舉人向組務板板提出上訴 ║
║ ,組務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時,板主有權公開檢舉書信於組務板作為證據。 ║
║ ▆▆ ▆▆ ▆▆ ▆▆ ▆◣ p.9 ║
▅▅██▅▅▅▅██▅▅▅▅██▅▅▅▅██▅▅▅▅██ MRT 檢舉與裁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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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條 罰則 ║
║第一款 違反前述板規的處分依照各條文所訂罰則進行處份。 ║
║第二款 處分施行時,板主應公告受罰者ID,所違反的條文、處分內容。 ║
║第三款 當受罰者記點累計滿六次(或以上)時,將處以則為永久水桶。註7 ║
║ 版規有效期間不得解除。(※記點次數轉換請參見上一篇文章) ║
║第四款 受罰者若不服裁決,可向板主提出申復。申復時,若變更裁 定,板主應║
║ 公告並通知檢舉者。 ║
║第五款 若申復駁回後,受罰者與板主仍無一致見解,板主得維持原判決。受罰 ║
║ 者可向組務板申訴,板主群不再受理。 ║
║第六款 對於受罰者申復信件的處理與保護方法,與第九條第六款檢舉人信件之 ║
║ 處理相同。 ║
║第七款 本板板規所認定的行為人單位為ID。即使已證實A、B帳號為同一人所有 ║
║ ,但A帳號所受處分並不擴及B帳號。 ║
║第八款 承第七款,但若利用兩個以上帳號鬧板者,經合理推斷證實後,板主得 ║
║ 公告其為"不受歡迎使用者",其分身帳號將被宣告永久水桶,凍結在本 ║
║ 版發言權利。 ║
║ p.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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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罰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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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其他
第十一條 板主相關規範
第一款 板主的權利義務、選舉罷免等事項應遵照PTT站方規則。
第二款 板主於本板發表文章或推文應受本板板規規範。
第十二條 時效規定
第一款 本板規經投票通過後,於投票結果公布後第三日零時起生效施行。
第二款 板規不溯及既往。
第三款 板規的修訂由板主提出。修正板規經投票通過後,公佈,生效程序同本條
第一款規定。
第四款 日後板規若有變革,在新板規公佈並生效後,本板規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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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註
本板政治議題相關文章規範:
1. 本附註內容係針對板規第三條第一款進行解釋
2. 政治文章許可範圍:
討論政府/政黨/政治人物的與大眾運輸相關政策、政見、施政現況、相關發言、新聞。
回文或推文中應針對原文議題或是回文、推文討論中拋出的議題,討論範圍如上。
3. 討論注意事項:
a. 稱呼政黨或政治人物應使用正式名稱/慣用簡稱,否則照錯別字條款逕行處分,無
緩衝更正期。
b. 文章中可以針對政黨或政治人物提出的相關政策、政見、發言或施政現況提出評論
;但是禁止針對政黨或政治人物進行對人不對事的批判。
批評政黨或政治人物時應同時附上理由(許可範圍參照第二點),否則以違規認定。
4. 牽扯到政治議題的文章或推文雖然常會有爭議,但是本板不會完全禁止政治文。
因為大眾運輸發展跟政治(政策、政見、政治現實..)互相影響太深了,完全禁止會限
制本板可以討論的議題。但是討論時應該就事論事,討論中參雜個人偏見或攻訐無益
於討論進行;請大家彼此尊重。
制本板可以討論的議題。但是討論時應該就事論事,討論中參雜個人偏見或攻訐無益
於討論進行;請大家彼此尊重。
附註補充說明:
註1.推噓文內可請原發文者更正,抑或者在下行重新補充更正錯誤。
註2 PTT常用語"甲甲"等亦包含在限制範圍,以版主最後認定為主。
註3 不雅用字含各國語言,或是注音拼湊之文字等。
註4 若為發表文章,但內文意圖使人感到反感,以第二部分,第八款論處。
若為推噓文,僅發文者寄信申訴辦理(非發文者申訴,版主不予受理)。
若為推噓文,僅發文者寄信申訴辦理(非發文者申訴,版主不予受理)。
若該文章已達到第二部分,第八款判決標準,則發文者申訴案件無效。
註5 構成人身攻擊條件要素,必須有明確的ID,明確的位置(如:二樓是OO)
或是足以識別之證據,原則上前後文識別的證據性低,參考但並非依據。
可參考組務判例 #1FCDX4Jh (L_LifeInfo)
註6 若不當連結(色情,暴力,不實消息等),寄信給版主後,毋需等版主
回信,可以先自行刪除。若非蓄意修文,可寄信轉告版友,版主可視情
況裁決。
回信,可以先自行刪除。若非蓄意修文,可寄信轉告版友,版主可視情
況裁決。
註7 若一年內記點三次以下,則隔年可以全數抹滅(以國曆一月一日算)
若有m文一篇,經過版主表決同意,則可取消記點一次。(不含轉錄文章)
推 :發現前版主到現在還是一次都沒上線耶0.01F 01/06 01:50
推 :那就不要管他了 這篇推文都修掉吧 這篇照理說禁止推文2F 01/06 02:05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43.107.137 (01/06 03:43)→ :精華區新收錄 新莊線 新聞與討論相關3F 01/06 04:05
→ :z-5-2-4
→ :z-5-2-4
推 :說起來前陣子南北大動脈討論被噓到X4以上的文章算鬧版嗎5F 01/06 07:50
→ :板規歧視高捷?(只有北捷的意味)6F 01/06 17:45
→ :哪裡只有高捷被歧視了XDDD (戰)7F 01/06 18:13
推 :高捷的ANSI應該比較簡單,只要畫那個K字就好了8F 01/06 19:45
→ :因為一個K字我還不知道怎畫比較漂亮XD 誠徵9F 01/06 22:10
推 :hoyunxian你說文章還推文? :)10F 01/06 22:48
推 :請問鎖文的標準是什麼呢?若有文章要鎖,可否發公告說明?11F 01/07 01:01
→ :採取步驟先鎖文後公告,盡可能將紛爭時間壓縮到最低。12F 01/07 01:04
推 :先鎖文後公告不是很正常嗎.......13F 01/07 01:05
→ :有偏離主題討論亦帶有情緒性討論 即鎖 待冷卻後再開放14F 01/07 01:05
→ :18166 ultratimes那篇還沒有嚴重跳真的情形為何也鎖了?15F 01/07 01:06
→ :若有任何疑問,這篇歡迎大家透明化的提出疑問。16F 01/07 01:06
→ :小雜工我會盡可能地告知
→ :小雜工我會盡可能地告知
→ :抱歉剛剛還沒看到公告XD18F 01/07 01:07
→ :相關主題一併鎖文,避免額外另闢爐灶19F 01/07 01:07
→ :但還是感謝G大來信協助告知 :)
→ :但還是感謝G大來信協助告知 :)
推 :hoyunxian,姑且不既朔以往吧21F 01/07 01:10
→ :推鎖文 先冷靜吧 有版主真好(抱FM22F 01/07 01:14
→ :是啊,不希望因此有人入桶-.-23F 01/07 01:15
→ :話說我出資8000P 看有沒有人願意幫MRT做進版新畫面
→ :希望有好消息囉 :P
→ :話說我出資8000P 看有沒有人願意幫MRT做進版新畫面
→ :希望有好消息囉 :P
推 :版主,要不要也去PushDoll版徵圖?26F 01/07 01:19
→ :好主意,馬上發文27F 01/07 01:21
→ :版主,我忘了跟你說該版的成品多半會加上惡搞28F 01/07 01:24
→ :我有看說明書了XDDD 不過備而不用,大家可以決定 ok的29F 01/07 01:26
→ :還有K字 我先想看看怎畫 不行就徵圖吧XDDDD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43.105.114 (01/07 01:47)→ :還有K字 我先想看看怎畫 不行就徵圖吧XDDDD
→ :補上了,若太醜就看誰要投搞XDDD31F 01/07 01:48
推 :好.........好大 (抖)32F 01/07 01:50
→ :不會啊~很有FU33F 01/07 01:50
→ :等下也把北捷施工放大好了XD34F 01/07 01:55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43.105.114 (01/07 02:15)※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43.105.114 (01/07 02:17)
→ :收工QQ35F 01/07 02:17
推 :希望板主未來有好文能m一下,畢竟這兩位新板主感覺對捷運都36F 01/07 03:46
→ :有一定的專業,應該分辨得出哪些是值得m起來保留的好文章
推 :像北高捷每月的各站日平均之前板主都會m起來,在這段空窗期
→ :就都沒m到
→ :另外忘了說板主辛苦囉:) 希望MRT板能有新氣象
→ :有一定的專業,應該分辨得出哪些是值得m起來保留的好文章
推 :像北高捷每月的各站日平均之前板主都會m起來,在這段空窗期
→ :就都沒m到
→ :另外忘了說板主辛苦囉:) 希望MRT板能有新氣象
→ :get it 明天來補m 和收錄精華整理41F 01/07 03:56
→ :#1F1yD8TG 惡意引戰42F 01/07 12:09
→ :#1F1uMiEv yetrime在推文中有惡意謾罵的嫌疑
→ :#1F1uMiEv yetrime在推文中有惡意謾罵的嫌疑
→ :上班中 約三點二十處理44F 01/07 14:32
推 :部分文章已先行備份。45F 01/07 15:09
推 :收到了46F 01/07 20:28
→ :yetrime是ZM分身有要處理嗎??47F 01/07 22:42
推 :目前已申請多重帳號查詢48F 01/07 22:48
推 :有板主一整個爽...辛苦了49F 01/07 22:51
推 :再來一次他大概就要被列入不受歡迎使用者了,他應該不會50F 01/07 22:56
→ :再這樣冒險來鬧了吧(遠望)
→ :再這樣冒險來鬧了吧(遠望)
→ :ID:yetrime 將等組務審理多重ID後再行一併處理52F 01/08 02:05
→ :目前該ID正在水桶服役中,大家就先喝個水喘口氣吧:)
→ :寄信來的我全部回信了,沒收到的可以通知我~
→ :目前該ID正在水桶服役中,大家就先喝個水喘口氣吧:)
→ :寄信來的我全部回信了,沒收到的可以通知我~
→ :想請教一下 現在公告與判決文 為何鎖文處理? 意指板眾不能55F 01/08 14:00
→ :質疑判決?
→ :質疑判決?
→ :目前版務剛剛交接,版面紛爭仍多,目前僅開放置底討論57F 01/08 14:02
→ :置底討論版務,一樣可以對任何執法提出疑義。
→ :等板規趨於完整,版面沒什麼紛爭,版務一切上軌後,
→ :該開放的討論空間自然會慢慢開放。 以上
→ :置底討論版務,一樣可以對任何執法提出疑義。
→ :等板規趨於完整,版面沒什麼紛爭,版務一切上軌後,
→ :該開放的討論空間自然會慢慢開放。 以上
推 :我只對那個警告一次 警告五次 警告六次有疑惑61F 01/08 14:09
推 :可以再判嚴一點 不然他可以鬧個六次 板上就受不了了
推 :可以再判嚴一點 不然他可以鬧個六次 板上就受不了了
→ :目前有這樣考慮,但詳細需要與N版討論。版眾也可以63F 01/08 14:14
→ :提出看法:)
→ :該修訂嚴格與寬鬆,大家可以決定。
→ :提出看法:)
→ :該修訂嚴格與寬鬆,大家可以決定。
→ :板主該把執法界線 再重申一次 不然這兩三天一直有人來亂66F 01/08 16:10
→ :來亂的應該是還好,大部分可能是對於執法尺度有疑義67F 01/08 16:31
→ :所以當初才開放置底提供大家透明化的討論。
→ :若是相同的問題過多,會統一一篇公告說明。
→ :若只是個人疑問,會用回信和置底文再說明一次。
→ :所以當初才開放置底提供大家透明化的討論。
→ :若是相同的問題過多,會統一一篇公告說明。
→ :若只是個人疑問,會用回信和置底文再說明一次。
推 :高雄捷運的LOGO歪的很嚴重...71F 01/08 19:30
→ :小弟美工不好,誠徵qq72F 01/08 19:40
推 :某人再硬坳= = 請看組務板73F 01/08 20:38
推 :而且居然說版主也是他的分身......這會不會也太過分啦74F 01/08 21:13
推 :Z=R的分身 R跟Y的IP相同 得證77F 01/08 22:55
→ :還罵人丟臉 哈哈哈哈 誰才丟臉78F 01/08 23:59
→ :嗯 退註跟砍除的意思和差別是??79F 01/09 00:34
→ :那 前後板主的交接期 預期大約多久 可以讓板務回到正軌?80F 01/09 00:50
→ :沒預期,以版面秩序來決定。但我與n版會共同努力81F 01/09 01:45
→ :當然是希望越短時間越好,重點還是版眾,版主只是替代
→ :品。還望版眾們能彼此提醒少爭執多尊重,比版規制衡更
→ :有效。
→ :所以我目前盡量以s標記或口頭警告取代版規懲罰。
→ :還望各位版友也一起努力 :)
→ :當然是希望越短時間越好,重點還是版眾,版主只是替代
→ :品。還望版眾們能彼此提醒少爭執多尊重,比版規制衡更
→ :有效。
→ :所以我目前盡量以s標記或口頭警告取代版規懲罰。
→ :還望各位版友也一起努力 :)
推 :n版主何時被罵到腦羞PO到組務板去了?y先生越看越好笑耶~87F 01/09 20:48
推 :他覺得只要有人去組務那邊檢舉他就是惱羞啊。88F 01/09 20:53
→ :@North4use:退註只能看文章、一些權限都沒了;砍除則是89F 01/10 16:57
→ :帳號被砍掉,退註好像只能限定人工認證。
→ :帳號被砍掉,退註好像只能限定人工認證。
→ :前版主到組務版回應了,原來是受傷啦......91F 01/10 20:48
→ :也只能說那真的是一場意外啊。
→ :也只能說那真的是一場意外啊。
推 :只能說出國在外還是得十分小心啊~93F 01/10 22:43
推 :麻煩請版主停止版上"無意義"的爭吵好嗎94F 01/11 08:59
推 :前版主上站了耶(灑花)95F 01/11 10:29
→ :不反對打臉文,但請不要揮到拳頭...96F 01/11 12:37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43.99.217 (01/12 16:54)→ :請問"y先生越看越好笑耶"有沒有違反板規第三條第五款?97F 01/14 00:09
→ :我不懂yaa大大的意思?98F 01/14 01:41
→ :第三條第五款 不得針對板友"個人的人身攻擊"或"嘲諷文字"。99F 01/14 10:36
→ :想請教 OOO"越看越好笑"耶 有沒構成"人身攻擊"或"嘲諷文字"
→ :想請教 OOO"越看越好笑"耶 有沒構成"人身攻擊"或"嘲諷文字"
→ :我只是想問一下y先生是指誰~?101F 01/14 14:13
推 :應該就是指那位鬧版的y先生102F 01/14 18:29
推 :@yaayaa:若您誤會成我在針對您,那我道歉103F 01/15 00:26
→ :我是針對到組務板回應的y先生無誤,而我說他越來越好笑
→ :只是我個人感受而已,您亦無必要對此感冒~
→ :我是針對到組務板回應的y先生無誤,而我說他越來越好笑
→ :只是我個人感受而已,您亦無必要對此感冒~
→ :其實我意思是說,真的要玩暗指的也很難處理。106F 01/15 01:33
→ :沒有明確證據,但若是常常如此也會造成觀感不佳。
→ :所以還請版友拿捏得宜啊:Q
→ :沒有明確證據,但若是常常如此也會造成觀感不佳。
→ :所以還請版友拿捏得宜啊:Q
推 :借廁所文 原文已清空內容 建議刪除109F 01/21 10:24
→ :第三條第五款所述的人身攻擊和嘲諷文字 已經刪除特定人檢舉110F 01/21 23:13
→ :的發動條件 因此 不論是指哪個y先生 甚至不是指y先生 只要
→ :"越看越好笑"這幾個字所組成的文句與文意 觸碰到人身攻擊和
→ :嘲諷文字 板主就有裁決的責任 甚至形成判例 補強板規不足
→ :的發動條件 因此 不論是指哪個y先生 甚至不是指y先生 只要
→ :"越看越好笑"這幾個字所組成的文句與文意 觸碰到人身攻擊和
→ :嘲諷文字 板主就有裁決的責任 甚至形成判例 補強板規不足
→ :樓上,如果這樣就要判有罪,請問日後都不能表達個人觀感114F 01/22 02:24
→ :嗎?還是說板規可以上綱到「越看越好笑」都可判成立?
→ :再者,「文章內容不得針對板友個人....」請問此板規適用
→ :在組務板?如果光憑這樣就想讓我吃警告,我只能慶幸你不
→ :是板主,如果是的話,板上諸多發言都可以依此進行處罰
→ :如此一來,連板上討論的氛圍都變了調,這是yaa先所樂見
→ :的嗎?
→ : ^生
推 :→ coon182:還罵人丟臉 哈哈哈哈 誰才丟臉
→ :請問yaa,這也違反了第三條第五款了不是嗎?
→ :如果連我那句都可判定成立,coon182板友也可以了不是嗎?
→ :板主已解釋過,沒有明確證據無法進行判決
→ : ^判有罪
→ :一味要求絕對的理性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只是無情感的人類
→ :嗎?還是說板規可以上綱到「越看越好笑」都可判成立?
→ :再者,「文章內容不得針對板友個人....」請問此板規適用
→ :在組務板?如果光憑這樣就想讓我吃警告,我只能慶幸你不
→ :是板主,如果是的話,板上諸多發言都可以依此進行處罰
→ :如此一來,連板上討論的氛圍都變了調,這是yaa先所樂見
→ :的嗎?
→ : ^生
推 :→ coon182:還罵人丟臉 哈哈哈哈 誰才丟臉
→ :請問yaa,這也違反了第三條第五款了不是嗎?
→ :如果連我那句都可判定成立,coon182板友也可以了不是嗎?
→ :板主已解釋過,沒有明確證據無法進行判決
→ : ^判有罪
→ :一味要求絕對的理性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只是無情感的人類
→ :ca都說明很清楚了,若yaa版友仍質疑可以再上訴到組務128F 01/22 03:15
→ :除非你有其他的證據或是等等文件寄給我,我會再重審。
→ :除非你有其他的證據或是等等文件寄給我,我會再重審。
→ :當然是可以表達個人觀感 但應該是對"事"表達個人觀感 而不130F 01/22 14:46
→ :是對"人"表達個人觀感 你說這"越看越好笑"對人還是對事?
→ :再這 「文章內容不得針對板友個人....」適不適用在組務板
→ :則非所問 這幾個字出現在MRT板板規 難不成還不適用在MRT板?
→ :如果MRT板板規與所屬組務板規地相孛 應當由板主予以修正
→ :還有 板上諸多發言有違板規確實是應該統統予以懲處
→ :而不是違規的多 就當作統統沒違規吧 就像闖紅燈的多 總不會
→ :是紅燈的錯一樣阿 另外 ca大所舉co大的發言 是否同樣違反
→ :第三條第五款應該由板主判定 而非由我來判定吧
→ :板主如果認為 說某人越看越好笑 不違反板規 那就發篇公告
→ :讓後續板友援引使用 一起來指著別人說越看越好笑
→ :是對"人"表達個人觀感 你說這"越看越好笑"對人還是對事?
→ :再這 「文章內容不得針對板友個人....」適不適用在組務板
→ :則非所問 這幾個字出現在MRT板板規 難不成還不適用在MRT板?
→ :如果MRT板板規與所屬組務板規地相孛 應當由板主予以修正
→ :還有 板上諸多發言有違板規確實是應該統統予以懲處
→ :而不是違規的多 就當作統統沒違規吧 就像闖紅燈的多 總不會
→ :是紅燈的錯一樣阿 另外 ca大所舉co大的發言 是否同樣違反
→ :第三條第五款應該由板主判定 而非由我來判定吧
→ :板主如果認為 說某人越看越好笑 不違反板規 那就發篇公告
→ :讓後續板友援引使用 一起來指著別人說越看越好笑
→ :上述判決我這邊告一個段落,可至組務申訴判決不合理141F 01/22 16:05
推 :17999錯誤資訊應可刪除142F 01/29 19:09
→ :下面有人有提出資訊錯誤了,應該不會造成誤解 :)143F 01/29 23:04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43.100.249 (02/16 22:22)※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43.100.249 (02/16 22:53)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43.100.51 (04/06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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