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perTree
作者 標題 Re: [問題] 牽機車走斑馬線
時間 2014年11月12日 Wed. PM 08: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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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biker
作者 標題 Re: [問題] 牽機車走斑馬線
時間 Fri Dec 21 19:28:50 2012
應該是說這個吧 ?
http://0rz.tw/Oshml
警政署特研訂執法認定標準,於101年9月17日以警署交字第1010133556號函請交通部釋示
,並經該部函復同意本署意見在案。違規之認定及執法原則如下:
(一)機車駕駛人牽引機車進入人行道,並將車停放於機車
停車格內:
1、行為人認定:視同行人。
2、違規認定:無違規。
(二)機車駕駛人行駛至路口處(行車管制號誌為紅燈),下
車牽引機車通過停止線並進入行人穿越道,橫越道路
至對向,迴轉後逕騎車駛離:
1、行為人認定:視同機車駕駛人。
2、違規認定:該行為人駕駛機車行至路口處,於行車號
誌顯示紅燈狀態下,超越停止線並迴轉至對向車道,
應以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舉發。
(三)機車駕駛人行駛至路口處(行車管制號誌顯示紅燈),
下車牽引機車右轉後,逕騎車駛離:
1、行為人認定:視同機車駕駛人。
2、違規認定:依交通部101年8月16日交路字第
1010024025號函釋,該行為應以處罰條例第53條第2
項舉發。
(四)機車駕駛人行駛至路口處(行車管制號誌顯示紅燈),
在行人專用號誌為綠燈之狀況下,下車牽引機車通過
行人穿越道至機慢車待轉區內暫停,俟橫向行車號誌
變換為綠燈後,逕騎車駛離:
1、行為人認定:視同機車駕駛人。
2、違規認定:該行為人駕駛機車行至路口處,於行車號
誌顯示紅燈狀態下,超越停止線並通過行人穿越道至
右前方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停等,應以處罰條例第53條
第1項規定舉發。
============分隔線===============
其實這話題之前就有人提出來
可參考
http://0rz.tw/4eTXQ
內文說的蘋果日報2011年11月05日之報導,交通大隊表示此舉不算違規,
可參考這裡
http://www.spfh.gov.tw/index.php?catid=10&cid=3&id=1112&action=view
紅燈牽車過馬路,不違法 - 政令宣導 - 最新活動 - 保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蘋果日報100.11.05A37
紅燈牽車過馬路,不違法
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表示,只要機車用牽的過馬路都視同行人,不算違規;但若是跨坐在機車上,不管是否熄火都視同騎車,恐被開闖紅燈罰單。 ...
![[圖]](http://www.spfh.gov.tw/themes/tchinese/images/2013/default/news01/9.jpg)
紅燈牽車過馬路,不違法
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表示,只要機車用牽的過馬路都視同行人,不算違規;但若是跨坐在機車上,不管是否熄火都視同騎車,恐被開闖紅燈罰單。 ...
相類似案例機車牽車法規函釋
http://0rz.tw/XoKn2
===========小弟結論==============
歡迎來到鬼島,有沒有看得霧煞煞,好像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跟解答。
基本上實際案例,大多還是警方當下的裁量手段 (就是看警察人好不好啦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1.133
→ :內文沒提到是否熄火1F 12/21 19:47
→ :無論有無熄火 鑽漏洞本應不該2F 12/21 20:33
→ :讓我想到之前有個人酒駕遇到警察後下來用牽的想要硬拗沒騎
→ :這或許就像一些為了所謂的省時間省油去搶行人通行空間的騎士
→ :不知道這些騎士在"走斑馬線"時是不是也喜歡有騎士牽車佔位
→ :機車路權被下修後就要鑽漏洞搶行人的路權 這未免...
→ :讓我想到之前有個人酒駕遇到警察後下來用牽的想要硬拗沒騎
→ :這或許就像一些為了所謂的省時間省油去搶行人通行空間的騎士
→ :不知道這些騎士在"走斑馬線"時是不是也喜歡有騎士牽車佔位
→ :機車路權被下修後就要鑽漏洞搶行人的路權 這未免...
推 :喜不喜歡是另一回事,真要我說的話我走在斑馬線也不喜歡有7F 12/21 20:43
→ :其他行人擠在我旁邊,降低我走路速度,但能叫他們不准走嗎
→ :牽一台熄火的車事實上就相當於帶著一件大型行李的行人,何
→ :來鑽漏洞之說?更何況也不會妨害其他行人安全。
→ :其他行人擠在我旁邊,降低我走路速度,但能叫他們不准走嗎
→ :牽一台熄火的車事實上就相當於帶著一件大型行李的行人,何
→ :來鑽漏洞之說?更何況也不會妨害其他行人安全。
推 :實務上 警察可以舉發 就將子11F 12/21 20:45
推 :樓上正解12F 12/21 20:47
→ :熄火? 我在台北沒看過這種騎士有哪個會熄火
→ :都馬是牽到定位後屁股坐上去就快速騎走
→ :熄火? 我在台北沒看過這種騎士有哪個會熄火
→ :都馬是牽到定位後屁股坐上去就快速騎走
推 :實務上這樣,不代表就絕對合理,就這樣15F 12/21 20:48
→ :不熄火的原本就違規了,也沒什麼好談的。
→ :不熄火的原本就違規了,也沒什麼好談的。
→ :騎士>行人>騎士 好個變型金剛= =17F 12/21 20:57
→ :個人認為,會處罰是因為處罰中途變換的態樣。18F 12/21 20:59
→ :熄不熄火反而不是重點。 如果政府是要防止大量牽車,
→ :造成的交通疑義,那熄火於否就不是很重要。
→ :熄不熄火反而不是重點。 如果政府是要防止大量牽車,
→ :造成的交通疑義,那熄火於否就不是很重要。
→ :同意21F 12/21 21:00
→ :那例外狀況是車輛壞損,但其實車輛不能騎乘,舉例子22F 12/21 21:00
→ :皮帶斷就是可資證明的,雖然它可以發動
→ :皮帶斷就是可資證明的,雖然它可以發動
→ :也要舉好一點24F 12/21 21:01
→ :..Fan打字太快了= =
→ :..Fan打字太快了= =
→ :且上面處罰函釋,是說,"紅燈時超越停止線"為依據26F 12/21 21:02
推 : ^^^^^^^^^^^^^^^^^^^^^^^重點27F 12/21 21:05
推 :同樣的行為,卻有不同的標準,讚28F 12/21 22:28
推 :那就紅燈時簽上人行道,再人行道牽車繞過停止線XD29F 12/21 22:57
→ :接著直接簽到斑馬線.. 這樣就沒有闖紅燈啦XD
→ :接著直接簽到斑馬線.. 這樣就沒有闖紅燈啦XD
→ :你牽到人行道的過程中不就超越停止線了嗎 ?31F 12/21 23:12
→ :雖然我相信如果像樓上這樣繞應該也不會被抓就是了
→ :雖然我相信如果像樓上這樣繞應該也不會被抓就是了
→ :簡單啊 停止線前把車抬上人行道 從人行道過停止線就好33F 12/21 23:16
→ :但兩者沒有什麼分別的東西竟然一個違法一個合法...
→ :但兩者沒有什麼分別的東西竟然一個違法一個合法...
→ :會覺得這兩個沒分別的,還滿奇怪的,法律就是這樣35F 12/21 23:18
→ :有時候連一個字的意義都很死,何況是行為
→ :有時候連一個字的意義都很死,何況是行為
→ :如果路面邊線不在人行道邊邊的路段甚至不用抬上人行道37F 12/21 23:18
→ :上面有人解釋都以停止線為重點了,還可以找漏洞鑽也很妙38F 12/21 23:19
→ :"法律就是這樣" 合法的行為漏什麼洞?39F 12/21 23:20
→ :不合你意就叫鑽漏洞 和你意就叫就是這樣
→ :不合你意就叫鑽漏洞 和你意就叫就是這樣
→ :你說哪個合法 ?41F 12/21 23:21
→ :你講的這東西,在某種意義上是完全不同的
→ :又哪來一樣的行為?
→ :你講的這東西,在某種意義上是完全不同的
→ :又哪來一樣的行為?
→ :牽車在路面邊線內跟牽在往右15cm的路面邊線外有差嗎?44F 12/21 23:26
→ :難道往左15cm就會影響交通安全?
→ :又或者本來會影響交通安全,往右15cm就safe?
→ :如果牽上人行道甚至還會被靠北說後照鏡會勾到人勒
→ :難道往左15cm就會影響交通安全?
→ :又或者本來會影響交通安全,往右15cm就safe?
→ :如果牽上人行道甚至還會被靠北說後照鏡會勾到人勒
→ :先想想這樣的行為合理嗎?如果你自己不會這麼做 何必討論48F 12/21 23:48
→ :法律規定如此 警察依法開單 你上申訴庭有辦法以你的想法
→ :說服法官 那你就是有理
→ :法律規定如此 警察依法開單 你上申訴庭有辦法以你的想法
→ :說服法官 那你就是有理
→ :照你這邏輯,用影響安全下去當標準,很多東西根本不用判51F 12/22 00:13
→ :也不算違規,因為不會影響交通安全
→ :也不算違規,因為不會影響交通安全
推 :那牽車進單行道呢53F 12/22 00:24
推 :不跨紅線先從人行道牽車再過斑馬線就好了54F 12/22 00:30
推 :我就會熄火牽阿 我住台北55F 12/22 00:56
推 :以前這麼幹人家會稱讚你節能省碳,現在風頭過了就不一樣了56F 12/22 01:07
推 :ujane沒看過熄火是吧 下次來看我怎麼過馬路就看得到了57F 12/22 02:07
→ :台大辛亥路星巴克側門那邊要過去星巴克那側我都用牽得
→ :過去 你要說我闖紅燈嗎? 我本來就在旁邊的停車位要帶
→ :著一樣很大的東西過去對面 這樣也較闖紅燈?
→ :台大辛亥路星巴克側門那邊要過去星巴克那側我都用牽得
→ :過去 你要說我闖紅燈嗎? 我本來就在旁邊的停車位要帶
→ :著一樣很大的東西過去對面 這樣也較闖紅燈?
推 :上次我出車禍特地問過警察 他們也說不熄火下來用牽的算行人61F 12/22 05:12
推 :鑽漏洞就鑽漏洞,反正警察也不太會抓這個被攔放軟一點就好62F 12/22 08:26
→ :不需要將自己投機取巧的行為合理化
→ :不需要將自己投機取巧的行為合理化
推 :我就是會熄火牽車走斑馬線的人 要說斑馬線上看到人牽車64F 12/22 09:56
→ :我還更討厭走在斑馬線上遇到人騎腳踏車的勒 這不是更危險
→ :再者 我會這樣做 是因為要迴轉 要是開放機車可直接迴轉
→ :我也不用牽車阿 既然這樣 看你是要開放牽車 還是開放迴轉
→ :不然就每個路口弄個機車專用左轉燈阿 燈亮時機車可迴轉~
→ :這條文就是針對"紅燈" 我迴轉一定要ㄇ字型 等三個紅燈才能
推 :至於其他紅燈右轉 人行綠燈的 我倒是沒意見 不差一點時間
→ :但是對於迴轉要等三個紅綠燈 大路口都超過3分鐘以上 還要
→ :浪費油轉三個路口 這點我就很不能同意 根本就是擾民...
→ :我還更討厭走在斑馬線上遇到人騎腳踏車的勒 這不是更危險
→ :再者 我會這樣做 是因為要迴轉 要是開放機車可直接迴轉
→ :我也不用牽車阿 既然這樣 看你是要開放牽車 還是開放迴轉
→ :不然就每個路口弄個機車專用左轉燈阿 燈亮時機車可迴轉~
→ :這條文就是針對"紅燈" 我迴轉一定要ㄇ字型 等三個紅燈才能
推 :至於其他紅燈右轉 人行綠燈的 我倒是沒意見 不差一點時間
→ :但是對於迴轉要等三個紅綠燈 大路口都超過3分鐘以上 還要
→ :浪費油轉三個路口 這點我就很不能同意 根本就是擾民...
→ :台大那側門一堆人都在牽,超煩,不會到下個路口待轉喔= =73F 12/22 10:48
→ :下個路口又近,還不用待兩次
→ :光行人腳踏車就夠多了,真是來亂的
→ :機車就是車,每個人都這樣,如何管理??鬼島無誤...
→ :乾脆紅綠燈都不需要了,反正下車就行人,過完路口又是機車
→ :下個路口又近,還不用待兩次
→ :光行人腳踏車就夠多了,真是來亂的
→ :機車就是車,每個人都這樣,如何管理??鬼島無誤...
→ :乾脆紅綠燈都不需要了,反正下車就行人,過完路口又是機車
推 :有函釋內文就給推了 用53條來處理 那就算是相當明確了78F 12/22 11:03
→ :以前在外縣市騎自由慣了,剛回台北騎時也很痛苦79F 12/22 11:06
→ :不過現在好像習慣了,反正在台北等紅綠燈也是一堆人一起
→ :等,還可以順便偷看旁邊的妹 A_A
→ :台北妹都好愛穿褲襪,超棒的 >////<
→ :不過現在好像習慣了,反正在台北等紅綠燈也是一堆人一起
→ :等,還可以順便偷看旁邊的妹 A_A
→ :台北妹都好愛穿褲襪,超棒的 >////<
推 :熄火就好83F 12/22 17:08
→ :這函釋對法院更本沒拘束力 參考而已
→ :這函釋對法院更本沒拘束力 參考而已
→ :上面二三四點,我見過的例子是交警通常以維持該路段交通順85F 12/23 01:51
→ :暢為優先考良,一兩隻小貓就當作沒看見,一票人做一樣動作
→ :就會制止,但要到開單的程度還滿難的
→ :暢為優先考良,一兩隻小貓就當作沒看見,一票人做一樣動作
→ :就會制止,但要到開單的程度還滿難的
→ :台大那路口牽車潮爽ㄉ 倒是行人侵佔腳踏車道路權超煩88F 12/24 05:25
噓 :超越停止線本就該罰了 推文還有人在那邊叫 無言89F 02/03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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