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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NEWS
作者 Knuckles(阿德)
標題 [轉錄][轉寄][新聞] 認真就輸了 爛咖必殺技 先討罵再提告
時間 2010年07月10日 Sat. PM 06:23:37


※ 本文轉錄自看板 abc1231qa

看板 abc1231qa
作者 abc1231qa (abc1231qa.bbs@ptt2.cc)
標題 [轉寄][新聞] 認真就輸了 爛咖必殺技 先討罵再提告
時間 2010年07月10日 Sat. AM 11:13:01


看板 
作者 ZZZZZZZZZ9 (Z9)
標題 [轉錄][新聞] 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提告索賠
時間 Sat Jul 10 09:57:29 2010


作者: valenci (birdy) 站內: Gossiping
─────────────────────────────────────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50303047x112010071000218,00.html

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提告索賠

2010-07-10 中國時報 【陳慶居/苗栗報導】

     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
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
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
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但張涉嫌妨害
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
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
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隔空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
詞,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

     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及
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
,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
刑事告訴案,超過十件以上。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刻意閃避刑責,
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孩那
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
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有人逼你嗎?不和
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
事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規避刑責,而
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
,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不因網路屬虛
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網友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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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注意:批人不帶妨名用語 官司沒煩惱

咬餌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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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ellychang.com.tw/News.asp   張凱貞官網(女網排名89 19歲)

贊助商:海碩集團 四維膠帶 土地銀行(2010年300萬) yonex球拍(5年500萬)
       台灣中油 桂格奶粉 桃園昭陽建設(3年100萬)
       伯仲文教基金(吳伯雄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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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55.177
※ 編輯: valenci         來自: 218.163.155.177      (07/10 08:19)
dick58582001:反串~~釣魚文1F 07/10 08:17
loveloser:來八卦釣 他就發了2F 07/10 08:17
gairion:這種人ptt也有啊...我沒說是狗頭瑪奇喔3F 07/10 08:18
wak:這是新的行業嗎?4F 07/10 08:18
dragonsoul:所以我說對付鬧板腦殘最好的方法就是無視5F 07/10 08:19
Baccoyang:看來56家族要休息一陣子了6F 07/10 08:19
shivaeye:釣客也有錢..7F 07/10 08:20
blueofstars:新興行業...8F 07/10 08:20
shivaeye:感謝批踢踢一堆戰神訓練我早就點好無視9F 07/10 08:20
qoochi0710:好北爛的作法=   =10F 07/10 08:20
jazy6804:嘴砲嘴跑~11F 07/10 08:21
valenci:想到Baseball板事件 之前Hate板也有人忍不住回開罵罵人媽12F 07/10 08:22
Ryuma:載到山上 斷手腳之後埋掉 釣到魚也要看你拉不拉得起來13F 07/10 08:22
omena:專釣小魚而已啊14F 07/10 08:23
foreverthink:錢真好賺...15F 07/10 08:23
valenci:XX娘 雖然那人講話很惹人厭 但回妨名用語對方再怎麼惹人厭16F 07/10 08:23
Ryuma:這就是頌棍阿 我一個當檢察官的朋友就遇過很多 他說很討厭17F 07/10 08:23
gairion:那種黑道大魚才不會被激怒18F 07/10 08:23
bryansun:告我呀  笨蛋19F 07/10 08:24
Ryuma:這種浪費資源的人 又不能不受理20F 07/10 08:24
uniquewai:就像是有人寫爛新聞討罵再告人一樣21F 07/10 08:24
alexroc:真好22F 07/10 08:25
valenci:要板友評理在法律上也幫不了你23F 07/10 08:25
gairion:對啊 記者告起來超方便 連新聞都隨他寫24F 07/10 08:25
ssnpiggy 
ssnpiggy: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25F 07/10 08:25
tinlans:這記者下這標題會不會被告?26F 07/10 08:25
valenci:                我有防備用公評所以不起訴^^27F 07/10 08:26
taiwanlaws:以前在某討論區也被激進的愛狗人士用極難堪詞辱罵過28F 07/10 08:26
taiwanlaws:當時真的氣到想提告 後來想想算了 我向來主張廢掉妨害
valenci:                      那件事有些開罵是逃不了30F 07/10 08:27
taiwanlaws:名譽罪章的罪 自己卻忍不了 這種案件只是增加司法負擔31F 07/10 08:27
gairion:還是不能廢啦 不然大家沒限制的罵 一定會變成流血衝突32F 07/10 08:28
valenci:taiwan 那是個人選擇 對我的話還有要求道歉就算了33F 07/10 08:28
valenci:不能廢 你這只是用自己要別人放棄實質受害?
valenci:要是提我爸媽我就告到底
valenci:之前有人在ptt我推文下說你是什麼東西 我只冷冷說你妨名了
sssss:賺錢的高招 科科37F 07/10 08:32
senjor:PTT也有的啦,聽說某些記者也是 XDD38F 07/10 08:33
valenci:原po你修掉這句吧  後來他好像就刪了 記不太清了^^39F 07/10 08:33
senjor:但是法律再強也沒辦法保障你的人身安全,後台不夠硬還是不40F 07/10 08:34
senjor:能靠這招賺錢。
valenci:                      其實要弄人人身安全還是有風險呀^^42F 07/10 08:35
bryansun:valenci你爸媽....43F 07/10 08:35
chinagogoya:直接請版主河蟹河蟹44F 07/10 08:37
valenci:樓上????我是說如果有人敢跟我說XX娘 XXX爸我會告到底45F 07/10 08:37
DennyCrane:自己被釣到怪我咧46F 07/10 08:37
w94320:那他應該來ptt 應該明天就變郭台銘47F 07/10 08:37
bryansun:valenci XX娘 XXX爸48F 07/10 08:38
gairion:bry其實你這樣告得成的49F 07/10 08:38
BRANFORD:valenci前陣子戰勝葉大記者,令人留下深刻印象50F 07/10 08:38
valenci:伍辱我我還可要你撤或道歉撤(原告要跑司法也蠻麻煩的 我又51F 07/10 08:39
valenci:不是這樣就想告刑代民的人^^
menshi:加油好嗎,不會拐彎罵人就不要罵,被告只能說你活該!53F 07/10 08:42
valenci:只是勸鄉民 忍不住自己活該 再有理法也站不住 就我印象有54F 07/10 08:43
bryansun:說真的  ...  就算我罵人   你們也告不到我55F 07/10 08:43
senjor:所以不要弄人,講話注意也不要被人弄,是最安全的。56F 07/10 08:44
valenci:些鄉民就是忍不住越線 那就是賭對方會不會告囉57F 07/10 08:44
judogirl:果然是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這樣很好賺58F 07/10 08:44
senjor:說真的,罵人有很多種方式,像我現在罵了一堆也沒人能告我59F 07/10 08:44
senjor:因為我是真人對著螢幕上的帳號罵。
senjor:大不了你開分身,然後水球或郵件罵,對方也沒得告你。
bryansun:senjor好好笑哦 很蠢也62F 07/10 08:45
senjor:反正罵人不公然、不恐嚇,頂多違反版規而已。63F 07/10 08:46
valenci:不過我還是要呼籲 那些亂告的要告前看一下刑妨名條文64F 07/10 08:46
DOSR:再講下去有人要越線了65F 07/10 08:46
Ryuma:V大說得沒錯 要忍 不要中計66F 07/10 08:47
senjor:例如說要說別人長得不好看,你可以婉轉的說。67F 07/10 08:47
blueofstars:頌棍阿頌棍~ ...68F 07/10 08:47
valenci:跑警局加兩次偵查庭很煩耶 台中跑台北^^69F 07/10 08:47
senjor:『XXX,你放心,妳沒有可以被物化的空間。』70F 07/10 08:47
bryansun:你也可以講  你是恐龍71F 07/10 08:48
zguest2000:XDDDDDDDDDDDDDDDDD72F 07/10 08:48
senjor:如果對方是台北人,你又讀台東的學校,你告下去他就要哭了73F 07/10 08:48
wade6510:檢方也奇怪 明知道對方這樣設陷阱 他提告不受裡不就得了74F 07/10 08:48
senjor:你是恐龍不保險 << 因為說別人是某些動物是不行的。75F 07/10 08:49
wade6510:不然案子拖個5年10年  跟他玩 好看他還告不告人76F 07/10 08:49
senjor:檢方要有證據啊,搞不好提告的人只是個敏感的人。77F 07/10 08:49
valenci:這案也是  張姓網友哪[恐嚇] 陳男去good刑法加油好嗎?78F 07/10 08:50
senjor:有的人就真的講話偏激,但是又很愛告人的啊。79F 07/10 08:50
auxpaux:其實還挺好賺的80F 07/10 08:50
valenci:wade 檢沒這麼大自玩權81F 07/10 08:50
senjor:不過真要靠這招賺,背景很重要。流氓要搞死你不用合法。82F 07/10 08:51
valenci:隔空捉藥的騙徒 很成立妨名83F 07/10 08:51
valenci: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  也....          幹 還可凹發語辭?
senjor:隔空抓藥的騙徒 =>> 這位大大,我文章沒提到的東西,請你不85F 07/10 08:54
senjor:要自己腦補好嗎?不知道是我寫得不詳細還是你有閱讀障礙?
senjor:建議你平常可以多看一些書跟文章,提升自己的閱讀能力喔。
senjor:像這樣講就沒問題了。
senjor:要更小心的話,就把閱讀障礙拿掉,還是一樣很酸。
bryansun:那  幹你媽的台北or幹你媽的台北人會被告嗎?90F 07/10 08:58
senjor:不會,因為台北不是人,台北人範圍又太大。91F 07/10 08:59
senjor:你也可以直接罵整個版,頂多被水桶而已。
VASTSKY:他不怕被人肉搜索嗎93F 07/10 09:03
bryansun:我畢竟好奇  如果電影台詞講幹你媽的ptt...ptt能作何反應94F 07/10 09:05
takeKaNa:======馬in9是腦殘======有人同名同姓嗎95F 07/10 09:05
bryansun:  比較96F 07/10 09:05
senjor:你說木偶人嗎?鄉民反而會捧場去看吧。97F 07/10 09:06
gtr9915:職業釣客..98F 07/10 09:06
senjor:我就超想去看的啊 XDDDDD99F 07/10 09:06
senjor:就算裡面台詞說,senjor你他媽的人渣,我也想去看 0.0
phenom1:用私信or水球罵人的話 會違法嗎? (誠心問..><101F 07/10 09:07
bryansun:媽   我在這裡啦102F 07/10 09:07
takeKaNa:ptt推文中,很多這種人,什麼都可以嗆你103F 07/10 09:07
senjor:私信跟水球罵人不違法,大不了違反站規,被鎖帳號而已。104F 07/10 09:09
Fallanakin:私信和水球不會XD105F 07/10 09:09
senjor:如果對方把你罵他的私信跟水球PO出來,反而是對方違法。106F 07/10 09:10
takeKaNa:私下罵 基本上不會違法107F 07/10 09:10
pw080325043:來八卦板釣一下 我看都比22K好賺了XD108F 07/10 09:10
bryansun:如果我講senjor你他媽的人渣   會被告嗎?  XD109F 07/10 09:11
senjor:私下罵要小心不要涉及恐嚇,請單純侮辱就好。110F 07/10 09:11
takeKaNa:所以下次遇到那種沒事就嗆的人 可以私下 反釣他111F 07/10 09:11
senjor:我會把這句當成你稱讚我 XDDDD112F 07/10 09:11
senjor:如果我可以變成人渣誠,我很樂意當人渣。
bryansun:XDDDD  如果不會被告  那有違反版規嗎?114F 07/10 09:11
senjor:但是我不想被Nice Boat就是了...115F 07/10 09:12
takeKaNa:不過我覺得遇到那種人 就是「視而不見」為上策116F 07/10 09:12
theoneejun:哪些算是妨名用語?117F 07/10 09:12
senjor:不過你講那句話真的是會被提告的 = =a"118F 07/10 09:12
senjor:沒被告只是因為我不想告。
takeKaNa:除非你也懂得玩法 有時間可以陪那種人玩玩120F 07/10 09:13
senjor:重點是公開可見的地方侮辱指定對象。121F 07/10 09:13
ffmuteki9:真是無恥122F 07/10 09:13
senjor:而且用隱晦的方式也算,就像你把馬英九講成馬英囧,然後一123F 07/10 09:14
takeKaNa:你這個人很馬英九陳水扁←也可構成妨害名譽用語124F 07/10 09:14
senjor:直罵他,還是一樣可以告。125F 07/10 09:14
senjor:但是相對的,你要把自己養的豬取什麼名字都是合法的。
senjor:之前就有看過有人把自己的狗取成政客的名字,然後上網說
senjor:『我家的(政客名字)今天又跑去街上亂尿尿了。』
senjor:這樣是沒有違法的。
senjor:之前有個笑話,就是一個人罵陳太太是豬,結果被法官判有罪
senjor:賠了一筆錢,於是他就問法官『那我對著一隻豬喊陳太太合不
senjor:合法?』法官說這無法可管。於是他馬上回頭對陳太太說『
senjor:陳太太你好。』
valenci:         其實這樣還是可推出犯意134F 07/10 09:20
senjor:沒錯,不過只是個笑話。 XDDD135F 07/10 09:21
senjor:但是實務上法官要怎麼處理就難說了。
PHINEAR:爽137F 07/10 09:21
senjor:不過已知,給寵物取什麼名字都是個人自由。138F 07/10 09:22
senjor:所以才會有叫做馬英九的牛跟陳水扁的狗 ~"~
jackyc38x:真的是爛咖必殺 不過這種釣客個人頗不能茍同的~140F 07/10 09:22
x913028:所以嗆人之前要先柏油一樣認識法官跟律師141F 07/10 09:22
senjor:像之前也有人賣馬睪丸的酒,然後取名『馬陰酒』...142F 07/10 09:23
valenci:有些鄉民常以為沒直接指[名]就沒事 其實可看出指誰還是...143F 07/10 09:23
senjor:就好像我說vxlxnxi,一樣有指名性。144F 07/10 09:24
clanguage:有種不要回145F 07/10 09:24
senjor:就算說v9、4v45這種非帳號的暱稱一樣有指名性。146F 07/10 09:25
kentrose:那如果 Ptt 討論版中常見的直指對方裝清高,跑來亂吠這類147F 07/10 09:25
kentrose:用語呢?
senjor:就算覺得這批文章很爛,推文直接開罵,沒指名,一樣算。149F 07/10 09:26
senjor:一樣不行啊...重點是別人不想告。
senjor:本來就不應該直接針對人罵。
senjor:/或者你要罵人,請私信或水球罵。
shiz:這種在PTT真的蠻多的...看過一兩個...153F 07/10 09:27
senjor:你可以說,『你做人真的是太清高了,一般人做不到。』154F 07/10 09:28
senjor:但是沒必要說別人是『裝』的。
kentrose:原來我曾經也有告下去的機會 XD 就當作推發文是練修養的156F 07/10 09:28
senjor: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說服法官,他是真的『裝』清高。157F 07/10 09:29
kentrose:吧,Ptt常見是不少人不認同對方的發文意見,卻不是選擇針對158F 07/10 09:29
deepwild:有時政府會特別立法去遏止鑽漏洞的人 不過通常都是在159F 07/10 09:29
senjor:相對的你如果是提告的人,也要小心對方是不是真的能證明他160F 07/10 09:29
senjor:說得是其來有據。
deepwild:狀況已經不可收拾的時候 或是詬病已久之時才會有所動作162F 07/10 09:30
majungyi:PTT 三大爛版可以釣一堆哩163F 07/10 09:30
kentrose:對方邏輯不合之處已理指陳,而是先來句情緒性言詞回覆~164F 07/10 09:30
senjor:畢竟你要說別人趁火打劫,也要你自己先著火啊。165F 07/10 09:31
aaagang:美國靠告人吃飯的一堆,台灣慢慢也會變多166F 07/10 09:32
kentrose:其實我對"裝清高"這台詞沒啥感覺,不過對於莫名指陳他人167F 07/10 09:32
kentrose:"跑來亂吠"這句話滿感冒的 @.@
senjor:不過提告的人也會遇到很多問題...169F 07/10 09:34
kentrose:所以還是回歸到當作練修養,就跟開車上路一樣,哪些文章或170F 07/10 09:35
kentrose:推文字句,都有個底不去淌渾水,一加入討論下去即便有理,也
kentrose:沾的滿身塵.
senjor:像我只是來討論的路人,也被bryansun罵 XDDDDDDD173F 07/10 09:37
kentrose:他某行的推文,其實開文版友valenci好像也可以告下去 ^^;;174F 07/10 09:40
BRANFORD:我說他戰勝葉大記者  這是可受公評之事呀!!(對號亂入座)175F 07/10 09:44
lanth123:原PO真神人~~~176F 07/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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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nuckles  來自: 118.166.115.28  時間: 2010-07-10 18: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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