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night32907.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1-07 12:44:06
看板 Stock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巨量鎖漲停有罪! 地院判決震撼市場
時間 Wed Jan 7 12:06:44 2015
: :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 :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45431
: :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小心惡意炒股,誘使不知情投資人追價導致損失,不但犯罪所
: : 簡單說被告的手法就是先選小型的強勢股,這些個股平時成交張數僅數百張,但是被告卻
: : 用數千張,有時更高達個股資本額的60%至70%左右的漲停價格買進,製造出該檔股票交易
: : 活絡的假象,讓投資人紛紛追單買進,然後開盤後就馬上取消未成交的委託餘量,並同時
: : 補上之前取消的漲停委託買單量,讓漲停買單不至於減少,但原本自己未成交的買單已排
: : 在投資人之後,就這樣在買進數日後再分別賣出獲利。
: --
: 推 Amedei : 判決書上寫被告的犯罪行為是 01/07 10:41
: → Amedei : 盤前大量掛漲停單,開盤後取消及挪單 01/07 10:42
: → Amedei : 該當證券交易法第155 條第1 項第7 款 01/07 10:42
: → Amedei : 所示的操縱有價證券價格的行為 01/07 10:43
: → Amedei : 你的理解恐有誤? 01/07 10:44
我想既然都po文了,乾脆就說的仔細一點,這個案子的問題在哪裡?
前面的文章提過了,關鍵是他用九個帳戶,裡面還有人頭戶。
好,關鍵來了,操盤上要怎麼實作他的策略?
用一個帳戶開盤前掛漲停大單,這沒問題,掛70%公司資本額也一樣,
法官問就說,我就很看好這家公司,整間公司都想買下來不行嗎?
開盤後取消多餘的漲停掛單也沒問題,被調查的時候就說:
我那天開盤成交的股票比較多,算一下資金比較緊,怕盤中有大單賣壓,
不小心買太多會違約交割。這也是合情合理,有什麼問題?
現在問題來了,你想執行一個策略就是再掛買單回去,維持漲停鎖住的量,
讓原本掛漲停的買單不會抽手。
你如果是用同一個帳戶開盤後取消再掛回去,這100%沒問題,法官問的時候就說:
後來問朋友可以借我錢,所以敢快掛回去。
但是作為操盤手的實務操作上呢? 你根本不會用同一個帳戶這樣做,
因為你取消掛單的同時,全部掛漲停的買家都看到有人撤單了,買盤就鬆動了,
如果有人還反向賣出或放空,那自己就要受重傷。
所以怎麼作? 你一定是兩個人在兩台電腦前面兩個帳號,
一個人撤單的同時另一個人同時掛上買單,這樣五檔張在一瞬間就看不出有變化
全市場的投資人都不知道這漲停掛單的內容已經改變了,因為委買張數沒變。
好,這就回到一個問題了,兩個帳號同時挪單,規避交易所資訊,算不算操縱股價?
兩個帳戶相對成交是一定違法,這個判決只是告訴我們法官採用了廣義解釋
你今天只要是兩個帳戶相對的運作,規避交易所資訊,都屬於操縱股價的行為。
合不合理? 其實沒有不合理,只要是兩個帳戶相對運作,就是踩到紅線。
受主管機關規範的三大法人在執行漲停鎖單的時候,基於交易室的內部控制規範
是不容許使用兩個帳戶出現相對作單的行為的,所以法人去鎖,正常來說,
他就用單一帳號真的去鎖,不然金檢一定出包,所以是不一樣的狀況。
給各位參考
股板老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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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先叫打開腦殘的漲跌幅限制吧1F 01/07 12:07
推 : 操盤手實際上就是這樣做的好不好.2F 01/07 12:09
※ 編輯: Dransice (49.158.141.13), 01/07/2015 12:11:52→ : 感謝~3F 01/07 12:13
推 : 股版老鄉民買了遊艇到處爽4F 01/07 12:13
→ : 本板全面禁止刪修推文 在此警告5F 01/07 12:33
→ : 要取得超過10%就得要公開收購,不是說要買就可以買6F 01/07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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