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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4-30 07:33: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標題 [新聞] 立院初審教師法 貪汙犯、性侵狼終身解聘
時間 Mon Apr 29 23:54:47 2019


立院初審教師法 貪汙犯、性侵狼終身解聘教職

2019-04-29 22:1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展開教師法修法逐條審議,立委、官員激盪整日,鎖
定不適任教師,重新修法祭出重罰,目前初審到第15條,內容包含將貪汙犯、性侵犯等判
刑確定的教師,得免經教評會與教育主管機關同意,直接終身解聘。


現行教師法,任何教師聘任都須經由學校教評會,衍生外界質疑「師師相護」,後校園引
入性平機制,違反性平事件且情節重大的狼師,得經性平會直接決議解聘,但近幾年又發
生不少虐童、霸凌等事件,促成這波教師法修法。


教育部日前廣徵意見後,提出針對不適任教師的修法草案,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
對草案展開逐條審議,從上午9點直到傍晚5點多,已審議到第15條,其中針對不適任教師
的聘任與解聘、停聘、不續聘及資遣等樣態,展開激烈討論。


今初審通過的條文中,包含第9條修成,教評會若要處理違反性平、觸犯兒少或霸凌事件
的不適任教師,須納外聘專家委員,讓該會的非兼行政職或董事的教師代表降至二分之一
以下為止,至於其他的不適任教師處置,教評會相關成員比例照現行規則走。


另,初審也通過備受外界關注的第14條的「終身解聘」及第15條「解聘1到4年」條文,條
列各項要件,其中涉犯內亂、外患罪、貪汙、性侵犯等並經有罪判決確定者,免經教評會
、免報主管機關,得終身解聘;性平會確認有性侵、性騷擾、性霸凌、兒少剝削等情事,
經確認必要也可通報主管機關後,免經教評會而終身解聘。


但若要教師有體罰、霸凌等情節,要終身解聘需教評會3分之2委員出席、2分之1表決通過
;剩下若隱匿校園性侵、校園毒害事件,乃至違法相關法規者,則須教評會3分之2出席、
3分之2同意才能終身解聘。第15條則大致延續第14條精神,但調整不適任樣態情節,讓觸
犯情節較輕者,處解聘1到4年不等懲處。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774317
立院初審教師法 貪汙犯、性侵狼終身解聘教職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立法院今展開教師法修法逐條審議,立委、官員激盪整日,鎖定不適任教師,重新修法祭出重罰,目前初審到第15條,內容包含將貪汙犯、性侵犯等判刑確定的教師,得免經教評會與教育主管機關同意,直接終身解聘。現行教師法,任何教師聘任都須經由學校教評會,衍生外界質疑「師師相護」,後校園引入性平機制,違反性平事件且情 ...

 


少子化加上流浪教師眾多,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這樣修根本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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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hun123: 五樓貪污了狂甲性侵犯的GG1F 04/29 23:55
emperor: 那立委呢?2F 04/29 23:56
z0953781935: 不能砍到22k嗎?3F 04/29 23:56
KENGOD0204: 這時候立法不考量家計了4F 04/29 23:56
cattgirl: 詐欺罪也要 小狐AP幣 原住民老師5F 04/29 23:56
cattgirl: 小狐不適任教師
Atermis: 太棒了,接下來老師越來越怕被告,就越不敢約束學生。7F 04/29 23:57
hclstarkid: 立委還有官員貪污怎麼不修 只準ˊ州官放火  不準百姓8F 04/29 23:57
hclstarkid: 談戀愛
Atermis: 學生更肆無忌憚,畢業後會呈現什麼“魔”樣呢?10F 04/29 23:58
silentence: 官員貪污要修啥 笑了11F 04/29 23:59
hclstarkid: 官員嘴臉真是讓人感到噁心 貪污最多的不就是官12F 04/29 23:59
KENGOD0204: 蝦小霸凌解聘,要買密錄器了,自保了13F 04/29 23:59
cattgirl: 教師當然要嚴審14F 04/30 00:00
hclstarkid: 官員貪污就永遠遞奪公權阿15F 04/30 00:00
cattgirl: KEN 別誤人子弟16F 04/30 00:01
hclstarkid: 某S真好笑17F 04/30 00:01
hclstarkid: 某人腦袋不會用 我也覺得好笑
silentence: 哈欠  除了死刑和無期徒刑 是要怎麼永久褫奪公權19F 04/30 00:03
superjim 
superjim: 就只敢欺負小老百姓 這些政客高官都不敢打20F 04/30 00:05
silentence: superj講得很中肯阿 直到忘記換id被人發現前都是21F 04/30 00:06
hclstarkid: 挖鼻空 腦袋不會用的人 還要別人教他腦袋怎麼用22F 04/30 00:06
tffc: 這樣有沒有違憲阿???23F 04/30 00:08
akway: 貪污性侵跟約束學生有什麼關系?24F 04/30 00:09
mioaria: 貪污老師這麼嚴重25F 04/30 00:10
singgongbar: 緊張什麼 沒犯就不怕啊26F 04/30 00:11
singgongbar: 性侵還能當沒事喔
akway: 貪污入罪 就避免老師收紅包阿28F 04/30 00:14
KENGOD0204: 這樣讓老師更不會管吧,霸凌很難定義29F 04/30 00:19
yor: 霸凌終身解僱門檻很高啊 要雙3230F 04/30 00:23
yor: 貪污跟性侵都很明確
yor: 看錯是2/3 1/2 不過出席門檻還是很高 誤判的可能性不高
todao: 民氣可用,支持加大淘汰的力度33F 04/30 00:42
kmshy: 貪污性侵跟管教學生有個屁關心34F 04/30 00:45
douxid: 拿個束脩,分數打高一點,有超過嗎?35F 04/30 00:47
brennen: 性侵犯是指戀童癖嗎?那種禁用剛好啊36F 04/30 00:51
adminc: 全世界最敗類的就是教評會委員37F 04/30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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