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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很美很美很美)
標題 [新聞] 見前女友擁新歡!他怒踩油門撞飛2人
時間 Tue Apr 24 20:13:20 2018


三立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4歲的連姓男子,因不滿楊姓前女友另交李姓男友,3年前竟想開車強押2人上
山同歸於盡,但因埋伏時目睹2人親密摟抱,於是直接踩油門加速撞飛2人,所幸一旁機車
減緩衝擊力,才倖免於難。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連男6年2月徒刑,但上訴後,高院認為當
時連男只想「撞殘」2人,今改依重傷害未遂罪輕判4年徒刑,仍可上訴。


據了解,連男因得知楊女與他分手後另結新歡,2015年12月21日,找了一名高姓男子當幫
手,約定開車一起強押楊女和李男上山。連男租車載高男埋伏楊女在新北市中和區的住處
外,當晚11時許,他見楊女搭李男的機車回家,道別時2人親密摟抱,連男竟怒踩油門朝2
人撞去,幸好路邊停放的成排機車緩衝,因此2人雖在混亂中被撞飛,但僅受輕傷。


連男與高男下車,先把困在機車底下的李男拖進車內,還用預先購買的扳手痛毆上半身
連男轉頭瞄到楊女從機車與汽車之間夾縫掙脫,連匆忙下車企圖將楊女拉進車裡。李男見
狀,立即甩開高男奔出車外,奮力阻擋連男攻擊楊女。正當雙方難分難解之際,楊母聽見
女兒呼救,跑下樓即刻救援,連男連忙叫高男上車一起逃離,事後被警方先後逮捕送辦。

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連男6年2月徒刑,另將連、高押人舉動強制罪各判刑6月、3月,此
部分得易科罰金各18萬元、9萬元。連男一度以「家中兩隻狗生重病」為由請求交保,同
時照顧年邁奶奶盡孝道,但因他在檢方偵辦甚至法院審理期間,曾逃亡被通緝才到案,因
此沒准許交保。全案上訴高院後,連男否認意圖撞死楊女2人,法官指監視畫面勘驗結果
顯示,連男衝撞楊女2人後,並無持續踩油門加速情形。


且當時連男的車內只有一支扳手,並無其他刀械凶器,高院法官認為,連男當時應只想撞
殘楊女2人,但不該僅為感情問題就開車撞人,據此將連男此部分犯行,從殺人未遂罪,
改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4年。高院另將高男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無罪部分,改依傷害罪判
拘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連同維持2人一審所判的強制罪刑責,均就此定讞,連男所涉
重傷害未遂罪仍可上訴。


http://bit.ly/2FbXgs4
見前女友擁新歡!他怒踩油門撞飛2人 - Yahoo奇摩新聞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4歲的連姓男子,因不滿楊姓前女友另交李姓男友,3年前竟想開車強押2人上山同歸於盡,但因埋伏時目睹2人親密摟抱,於是直接踩油門加速撞飛2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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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yfish: 台南1F 04/24 20:13
gogobar 
gogobar: 馬的 母豬害人不淺阿2F 04/24 20:13
sorrywow: 新北真的很棒3F 04/24 20:13
linda17a3: 台男不意外4F 04/24 20:14
gl6mp6: 這法官真的很棒,果然是臺灣出產!5F 04/24 20:14
gankgf: 新北台男..6F 04/24 20:14
QBey: 台男7F 04/24 20:14
kinki999: 台南8F 04/24 20:14
superLM: 凶宅日常9F 04/24 20:14
darkbrigher: 撞的不是法律人 所以拘40天XDDDD10F 04/24 20:14
loveian16: U質台男11F 04/24 20:15
Bainite: 幹你娘垃圾法官垃圾新北男12F 04/24 20:15
missingkid: 高院認為當時連男只想「撞殘」2人?? 有沒有人可以翻譯13F 04/24 20:15
lostsky93: 法官認證撞殘兩人只判4年就可以14F 04/24 20:16
slovea: 新北厲害了15F 04/24 20:16
missingkid: 這種發言是什麼意思 難道想撞殘兩人的意圖就沒關係嗎16F 04/24 20:16
gotohikaru: 撞的不是法律人 滿足減刑條件17F 04/24 20:17
pengjoker: 台男好可怕18F 04/24 20:17
shixing: 發言的意思是適用法條的差別,271殺人和278重傷19F 04/24 20:18
touurtn: 法律是可以這樣胡亂解釋的??20F 04/24 20:19
sunnyyoung: 開車撞還有辦法控制力道來決定要撞死還是撞殘??21F 04/24 20:20
DJRobin: 媽的要不是被害人自行掙逃就被打死了,沒殺人犯意?22F 04/24 20:20
allenatptt: 垃圾8+9,垃圾法官23F 04/24 20:21
afu4869: 這開車撞人是有殺意了吧...24F 04/24 20:21
ackes: ...25F 04/24 20:22
DJRobin: 撞車不是重點,把人拖進車裡猛打,根本不打算留活口了吧26F 04/24 20:22
zien0223: 法官應該讓人撞撞看 開車撞人是要怎樣控制啦27F 04/24 20:23
Ankuo: 比酒駕重,應該喝幾口酒判比較輕28F 04/24 20:26
aa6300158: 才4年也太爽了吧  之後放出來是不是又要繼續開撞29F 04/24 20:27
just8811: 法官可以被撞看看^^30F 04/24 20:28
cheetahspeed: 又不是撞死法律人 應該無罪釋放31F 04/24 20:28
a00101187: 幹果然臺灣出產的==32F 04/24 20:28
Faoitohins: 不是律師不會重判= =33F 04/24 20:29
dan5120: 八卦人氣扣134F 04/24 20:31
plzza0cats: 馬的  法官是不是北七??35F 04/24 20:32
emou: 不是律師不會重判 +136F 04/24 20:33
plzza0cats: 殺人未遂還可以掰成只想撞殘她??37F 04/24 20:33
kimura0322: 吃雞有時候撞人他還可以站起來跑38F 04/24 20:34
iphyf: 恐龍法官39F 04/24 20:35
bronx0807: 撞法官的話呢40F 04/24 20:38
music120: 挖 這樣可以隨機綁架 然後說只想給他家人一個驚喜~41F 04/24 20:45
mouz: 動不動就是撞人,這種素質還想上國道42F 04/2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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