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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教育局小年夜突襲解聘案 蕭曉玲:還好現
時間 Thu Feb 15 01:37:35 2018
民報
教育局小年夜突襲解聘案 蕭曉玲:還好現在有陳師孟!
唐詩/台北報導 2018-02-14 22:00
針對北市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蕭曉玲解聘案,北市教育局今(14)日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
,教育局12日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第59次會議,會中再度決議之前
第40次會議所決「同意解聘蕭曉玲案」,教育局今同意小組決議,原核准函(核准解聘)
不予變更。早已失去中山國中教師身分的蕭曉玲,形同又被解聘一次。
,教育局12日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第59次會議,會中再度決議之前
第40次會議所決「同意解聘蕭曉玲案」,教育局今同意小組決議,原核准函(核准解聘)
不予變更。早已失去中山國中教師身分的蕭曉玲,形同又被解聘一次。
蕭曉玲因控告時任市長的郝龍斌推行一綱一本政策剝奪教師選書權,後遭校方以接獲投訴
教學不力、有損師道為由解聘。她雖不服解聘提起的行政訴訟敗訴定讞,但北市廉政會建
議撤銷解聘處分,監察院也認為調查程序有瑕疵。
教學不力、有損師道為由解聘。她雖不服解聘提起的行政訴訟敗訴定讞,但北市廉政會建
議撤銷解聘處分,監察院也認為調查程序有瑕疵。
「無法無天、違法濫權」!蕭曉玲晚間對此做出回應,她現在已不是教師,如果教育局要
召開評議會,依規定必須針對現職老師,「除非中山國中先把我回聘,不然他們這麼做根
本就是無視法律存在」,此案早被監察院糾正,但北市教育局卻不發回聘公文給她,如今
還選在小年夜將她又「解聘」一次,「有夠不要臉」。
召開評議會,依規定必須針對現職老師,「除非中山國中先把我回聘,不然他們這麼做根
本就是無視法律存在」,此案早被監察院糾正,但北市教育局卻不發回聘公文給她,如今
還選在小年夜將她又「解聘」一次,「有夠不要臉」。
蕭曉玲解聘案在監察院曾有錢林慧君及王美玉兩位監委調查,監院在2013年以違反《行政
程序法》糾正北市府,但如今最後的結果顯然監院的「糾正」北市府並不埋單,仍不依程
序維持原議。蕭曉玲對此表示,年後她將再度到監察院「喊冤」,請監委
程序法》糾正北市府,但如今最後的結果顯然監院的「糾正」北市府並不埋單,仍不依程
序維持原議。蕭曉玲對此表示,年後她將再度到監察院「喊冤」,請監委
查明此事,「還好,現在有陳師孟」!
蕭曉玲表示,從前年10月3日教育局發給監院公文稱將變更解聘的結果,她一直等教育局
的變更後的核准函,但教育局不僅不給公文,更無視她現在根本不是在職教師,不符《行
政程序法》規範的被評議的人員資格,還再開一次會來修理她,她一定會據理力爭到底,
「這不只是個人權益、教師尊嚴的問題,而是整個體制都爛掉了」。
的變更後的核准函,但教育局不僅不給公文,更無視她現在根本不是在職教師,不符《行
政程序法》規範的被評議的人員資格,還再開一次會來修理她,她一定會據理力爭到底,
「這不只是個人權益、教師尊嚴的問題,而是整個體制都爛掉了」。
教育局表示,蕭曉玲解聘案是經監察院2013年3月15日來函糾正教育局及中山國中對蕭曉
玲教師之解聘案涉有違失,並經廉委會進行聽證,市府於2016年10月31日專案向議會報告
,「本案需視教育局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之決議結果辦理」,因此
提交評議小組討論。
玲教師之解聘案涉有違失,並經廉委會進行聽證,市府於2016年10月31日專案向議會報告
,「本案需視教育局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之決議結果辦理」,因此
提交評議小組討論。
教育局表示,12日該局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第59次會議」討論本
案,會中,評議小組在審視歷次司法判決書、廉委會聽證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之內容後,
並充分討論後,以在司法救濟程序中,相關事證皆經查證,程序亦經補正,蕭師解聘案之
實質及程序面向皆經司法程序再次審查確認。
案,會中,評議小組在審視歷次司法判決書、廉委會聽證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之內容後,
並充分討論後,以在司法救濟程序中,相關事證皆經查證,程序亦經補正,蕭師解聘案之
實質及程序面向皆經司法程序再次審查確認。
教育局表示,之後評議小組以無記名投票之表決方式,作成「尊重該評議小組第40次會議
決議:『同意本市中山國民中學所報解聘蕭曉玲教師』之決議,並表示「後續蕭師若發現
新事實或新證據者,仍可依法聲請再審以資救濟」。
決議:『同意本市中山國民中學所報解聘蕭曉玲教師』之決議,並表示「後續蕭師若發現
新事實或新證據者,仍可依法聲請再審以資救濟」。
教育局表示,評議小組由教育學者、精神醫療專業人員、法學界代表、校長協會、家長團
體代表、教師會代表及教育局人員組成,教育局接受本次評議小組之多元參與機制及其專
業判斷,決定不予變更原核准函。
體代表、教師會代表及教育局人員組成,教育局接受本次評議小組之多元參與機制及其專
業判斷,決定不予變更原核准函。
原先在監察院糾正北市府後,台北市教育局在2015年召開「審議教師不續任評議小組第40
次會議審議」,決議同意學校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解聘蕭曉玲,但蕭曉玲不服提起
申訴及再申訴救濟,前後於2009年6月30日經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同年11月16日
經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定申訴及再申訴駁回。
次會議審議」,決議同意學校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解聘蕭曉玲,但蕭曉玲不服提起
申訴及再申訴救濟,前後於2009年6月30日經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同年11月16日
經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定申訴及再申訴駁回。
蕭曉玲不服再提起行政訴訟及上訴部分,亦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分於2011
年1月31日及2011年11月3日判決駁回。之後她再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再審之
訴,並經該院2013年10月25日判決再審之訴駁回。
年1月31日及2011年11月3日判決駁回。之後她再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再審之
訴,並經該院2013年10月25日判決再審之訴駁回。
監察院則在2013年3月及8月糾正蕭案,並在同年7月25日請台北市政府及中山國中速將辦
理結果逕復陳訴人;教育局在2015年2月4日完成通知蕭曉玲「具有再聘資格」,但卻是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15日函規定,依教師法第14條第6項規定「解聘後逾4年
者,得再聘任為教師」,並非承認解聘疏失。
理結果逕復陳訴人;教育局在2015年2月4日完成通知蕭曉玲「具有再聘資格」,但卻是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15日函規定,依教師法第14條第6項規定「解聘後逾4年
者,得再聘任為教師」,並非承認解聘疏失。
2016年9月21日,台北市教育局宣布,中山國中前蕭曉玲教師之解聘案,教育局基於原處
分不當,撤銷原核准解聘函,代表解聘處分自始無效,教育局將協調安置蕭師復職,並補
發自2008年解聘以來的本俸。但教育局之後仍繼續拖延,稱該案「適逢評議小組委員任期
屆滿重組,歷經函詢教育部蕭師復職薪資疑義、赴議會說明該案處理方向等過程,並於
分不當,撤銷原核准解聘函,代表解聘處分自始無效,教育局將協調安置蕭師復職,並補
發自2008年解聘以來的本俸。但教育局之後仍繼續拖延,稱該案「適逢評議小組委員任期
屆滿重組,歷經函詢教育部蕭師復職薪資疑義、赴議會說明該案處理方向等過程,並於
106年1月及7月分別接獲臺北地方法院調查及監察院調查處關心,為配合監察及司法調查
,教育局採程序緩進,並多方探求意見方式進行,以求周延」。
去年8月4日,教育局稱為避免學校困擾,決定該案回歸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審議教師解聘停
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重新審議,「以維護本案程序正義」,但蕭曉玲始終未被等到變更
核准解聘的結果,也未被回聘為教師。「我現在不是老師身分,只是個家庭主婦、無業遊
民,評議小組根本不能審議此事」,蕭曉玲說,今天教育局同意不變更(解聘)的核准函
,讓她覺得啼笑皆非。
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重新審議,「以維護本案程序正義」,但蕭曉玲始終未被等到變更
核准解聘的結果,也未被回聘為教師。「我現在不是老師身分,只是個家庭主婦、無業遊
民,評議小組根本不能審議此事」,蕭曉玲說,今天教育局同意不變更(解聘)的核准函
,讓她覺得啼笑皆非。
「除非讓我先回中山當老師」,蕭曉玲痛批教育局居然違法召開評議小組會議,「視法如
無物!這麼敢啊」。強調自己一定會去監察院告狀喊冤,「教育局到現在連認錯都不敢,
就是因為怕追究行政疏失,一堆人都牽涉其中」,但還好現在有陳師孟。
無物!這麼敢啊」。強調自己一定會去監察院告狀喊冤,「教育局到現在連認錯都不敢,
就是因為怕追究行政疏失,一堆人都牽涉其中」,但還好現在有陳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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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北市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蕭曉玲解聘案,北市教育局今(14)日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教育局12日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第59次會議,會中再度決議之前第40次會議所決「同意解聘蕭曉玲案」,教育局今同意小組決議,原核准函(核准解聘)不予變更。早已失去中山國中教師身分的蕭曉玲,形同又被解聘一 ...
針對北市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蕭曉玲解聘案,北市教育局今(14)日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教育局12日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第59次會議,會中再度決議之前第40次會議所決「同意解聘蕭曉玲案」,教育局今同意小組決議,原核准函(核准解聘)不予變更。早已失去中山國中教師身分的蕭曉玲,形同又被解聘一 ...
5.備註:
就像是一個傳炸彈的樣子 現在要傳給陳師孟了??
看柯P的例子擺在眼前 陳師孟要自己保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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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哈哈哈哈五樓1F 02/15 01:37
推 : XDDDDDDD2F 02/15 01:38
→ : 五樓肛門被炸開3F 02/15 01:38
推 : 五樓肛一樓4F 02/15 01:38
推 : 幹 果然是綠的 腦子只有政治5F 02/15 01:39
推 : 教師告市長還蠻酷的,接下來被解聘的理由也顯而易見6F 02/15 01:40
→ : 在課堂上罵學生下三濫的老師就不知道該說是甚麼了7F 02/15 01:42
推 : 柯妖現形紀8F 02/15 01:43
→ ITP5566 …
推 : 這女這段時間的放話反而讓人覺得有問題的根本就是她吧10F 02/15 01:44
→ ITP5566 …
推 : 教育幫真的黑!問陳其邁的父親就知道了!22F 02/15 02:04
→ : 咦,這樣看起來教育局前後矛盾阿,而且監察院的糾正案怎23F 02/15 03:06
→ : 麼跟沒用一樣?
→ : 麼跟沒用一樣?
推 : 不想看流水帳,她到底是什麼緣故被解僱?25F 02/15 04:05
推 : 郝龍斌表示:26F 02/15 04:29
→ : 蚵屁超屌 不甩司法院監察院27F 02/15 07:15
推 : 監察院都糾正了還不甩 那要監察院做啥 中華民國的怪制度28F 02/15 07:41
推 : 中山國中的學生家長不知道願不願意給他教....29F 02/15 07:47
推 : 糾正有用嗎? 沒移送法辦不痛不癢30F 02/15 08:01
推 : 爽 還想回去哦 作夢31F 02/1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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