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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1-27 23:27:26
看板 car
作者 YCL13 (靜默)
標題 Re: [問題] 如何讓保險公司足額賠償
時間 Mon Nov 27 16:05:40 2017


※ 引述《com3 (com3)》之銘言:
: 噓 YCL13: 有沒有看過已經賠上百萬簽了和解書,結果對方某親友說賠太   11/24 12:45
: → YCL13: 少,結果又去告傷害的例案?                               11/24 12:46
: → YCL13: 會問這問題就是搞不清楚什麼是法律什麼是保險。             11/24 12:46
: 噓 iifz32: Y大是裝懂嗎,和解書寫得夠完善,想告也沒得告             11/24 19:03
: → iifz32: 和解經法院蓋章,有判決效力你懂嗎??                      11/24 19:03

    既然您都點名了,那我就花時間回文吧!

    首先,和解和法院沒有必然關係。不知您怎麼會以為只有法院才能和
解?竟然還以為和解要經過法院蓋章,請不要搞笑好嗎?

    再來,和解是雙方當事人及其保險公司的事,最多就再加上第三方的
公證。不知您怎麼會以為和解是有判決效力的呢?只有法官的判決才有判
決效力,參與和解的三方又沒有法官,怎麼會有判決效力呢?


    說實在的,大多數的人和解是去調解委員會,這裡和法院沒有直接關
係,很多是行政機關設定的,例如鄉鎮區公所等,其他還有什麼消保官、
里長辦公室、民代服務處......等等也都是常見的場合,甚至車禍當下,
雙方口頭和解然後用錄音的也有可能,這些都是有效的和解方式。


    關於最重要的刑事提告,很抱歉,沒有任何的和解書可以剝奪法律賦
與的刑事提告權,所以不會因為在和解書上說放棄刑事提告,之後就不能
提告。真的不遵守和解協議跑去提告,法院還是會受理。至於違反和解書
內容,那是雙方的民事糾紛,不能混為一談。就算是雙方和解完後,拿去
法院公證處申請公證,也是一樣的。


    也因此,真正最保險的作法是,請對方先提告刑事,然後和解並撤告
。因為基於刑事的「一事不再理」原則,對方就無法針對同一事件再提告
刑事,這才是確保和解後對方無法提告唯一有效作法。


    不然,只能等滿六個月才能確定對方是否真的遵守和解協議沒提告。

    而在實務上,提告刑事進了法院系統,如果確認雙方有願意進行和解
,通常就會直接轉所在地調解委員會,待雙方談好和解後,調解委員會會
協助代為向法院撤告,所以雙方在此處理完即可。但即使是這樣子正式的
和解,還是不會有判決效力的,更不會需要經過法院蓋章。


    所以,請您不要誤導大家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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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94.32
※ 文章代碼(AID): #1Q6yTMZF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11769942.A.8CF.html
iooiekme: 專業啊!1F 11/27 16:16
centaurjr: 所以真的要走先提告才有保障嗎? 對方不願意配合怎辦2F 11/27 16:18
對方不願意提告那更好,就慢慢談,等滿六個月就不能提告了哦:)
ykm: 但是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書上面會註記,不得再提告民事與刑事3F 11/27 16:23
ykm: 這樣也沒有效力嗎?雙方前面蓋章了,還有委員見證
依我國法律制度
民事提告權可以放棄
刑事提告權無法放棄
也因此,和解只對民事提告有用而已,刑事是無效的。
※ 編輯: YCL13 (140.112.94.32), 11/27/2017 16:29:04
ykm: 查到資料了,和解後委員會會把和解書送法院,法院審理後5F 11/27 16:31
ykm: 就有效力,不得再提告
您查到的應該是已經提告了呀,所以才會有法院審理哦!
幫您找網路上的文章供您參考
http://www.glorylaw.com.tw/Spcolumncontent.aspx?SID=28
恩典法律事務所
[圖]
車禍和解後要如何防止當事人反悔提告 ...

 
這是恩典法律事務所的文章,內有說到

貳、和解書上記載捨棄告訴權的效力就我國刑事訴訟制度,關於告訴乃論之罪除告
訴人撤回告訴及依刑法第245條刑法第239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外
,並無捨棄告訴權之規定,甚至即使立和解書之一方,於車禍事發時當場在警察局
道路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中表示不提出告訴,實務上仍會認為因為刑事訴訟法並無
捨棄告訴權之規定,所以只要是告訴人在告訴期間內具狀地方法院檢察署表明訴追
之意,自屬已提出合法告訴,此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交易字第636號判決可稽
。因此案例中,於告訴期間內,林先生事後若反悔對何先生提起告訴,法院也是會
受理的。
※ 編輯: YCL13 (140.112.94.32), 11/27/2017 16:35:00
ykm: 了解,長知識了,感謝7F 11/27 16:40
Killercat: 通常和解書會有賠償條款 就是違約提告的話要告多少吧?8F 11/27 16:58
Killercat: 至少之前有些人妨害名譽官司和解是有這條的
iifz32: 這邊我沒注意到未得到法院判決效力,我錯了10F 11/27 19:21
iifz32: 但我還是覺得就算是再告,也是打自己臉重點這種特例極少見
iifz32: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於偵查中或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調
iifz32: 調解成立,並於調解書上記載當事人同意撤回意旨,經法院
iifz32: 經法院核定者,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回告訴或自訴。
iifz32: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是否等同就算告了也須撤回告訴
iifz32: 是否等於說也取得不了任何權利?
iifz32: 感謝Y大長知識了!
fin64: 這篇理論上是正確的 刑事告訴權無法保留或放棄 只是實務上18F 11/27 22:26
fin64: 受害人和解後再去提告 大部分都是不起訴或緩起訴居多
PauFrank5566: 學到了 推20F 11/27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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