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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19 08:52: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erudaliu (Chairborne Ranger)
標題 [新聞] 違規挨罰600元男手賤PO文罵警再賠12萬
時間 Fri Aug 18 22:27:06 2017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違規挨罰600元 男手賤PO文罵警再賠12萬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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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李姓騎士不滿違規遭警攔下挨罰600元,手賤在臉書PO文「有
牌的乞丐,兩個婊子」罵警,罪加一等,再花12萬元與警和解。
2月7日晚間7點左右,基隆市警一分局警備隊員蔡承峰、劉侑芸巡邏至基隆市忠一路,發
現李姓騎士違規行駛內車道,上前攔停,開了一張600元罰單。
蔡、劉開完單返隊發現,遭舉發的李男在「基隆人大小事」臉書留言版PO文,以「有牌的
乞丐,兩個婊子」等文字,辱罵他們。
蔡、劉討論後,也獲得長官支持,為免公權力受辱,對李男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並附帶
民事賠償。
基隆地檢署調查時,曉諭李男PO文罵警行徑,已觸犯加重誹謗罪,曉諭李男認罪,與2警
和解。
李男當庭認罪,同意賠償蔡、劉12萬元,與2警和解。
蔡、劉在拿到李男12萬元賠償後,捐出,其中6萬元給漸凍人基金會做公益。

http://i.imgur.com/dHvC4gx.jpg
[圖]
 
http://i.imgur.com/naJgjVL.jpg
[圖]
 
http://i.imgur.com/vEZt0u3.jpg
[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67210
違規挨罰600元 男手賤PO文罵警再賠12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李姓騎士不滿違規遭警攔下挨罰600元,手賤在臉書PO文「有牌的乞丐,兩個婊子」罵警,罪加一等,再花12萬元與警和解。2月7日晚間7點左右,基隆市警一分局警備隊員蔡承峰、劉侑芸巡邏至基隆市忠一路,發現李姓騎士違規行駛內車道,上前攔停,開了一張600元罰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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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066429.A.30E.html
OGCOGCOGCOGC: UCCU1F 08/18 22:28
winu: 留言小心,文中有員警姓名2F 08/18 22:28
LeonardoChen: 讓他告法官會判到十二萬嗎3F 08/18 22:28
sup5566: 爽賺6萬4F 08/18 22:28
wiston1419: 沒有警察緣是好事吧5F 08/18 22:28
lpllpllpl: 應該來ptt爽賺吧?6F 08/18 22:29
scores: 如果是說鴿子有汙辱到嗎7F 08/18 22:29
WeAntiTVBS: 應該當場查扣車輛8F 08/18 22:29
herikocat: 慘 小民隨便罵公部門的人都會很慘9F 08/18 22:29
scores: 不過罵警察罰比較多耶 記得其他罵的幹XX之類的 都賠兩三萬10F 08/18 22:30
WeAntiTVBS: 再加一條妨礙公務以及侮辱公務員罪 都是重罪11F 08/18 22:30
scores: 左右 這個竟然十二萬 應該是新高度了12F 08/18 22:30
WeAntiTVBS: 應該移送檢調嚴加偵辦 不能只讓這種人賠錢了事13F 08/18 22:30
WeAntiTVBS: 不然此例一開 罵完賠錢就好了?不是這樣!
herikocat: 妨礙公務是哪招 不要擴張解釋好嗎 是離開後去PO網罵15F 08/18 22:31
bighorse0: 警察就是有辦法對付好人16F 08/18 22:31
ss910126: 有捐有推17F 08/18 22:32
herikocat: 本來就賠錢了事的 不知道想無限上綱到哪18F 08/18 22:32
herikocat: 這已經是賠得比一般加重誹謗重很多了
WeAntiTVBS: 離開後才PO網罵 這也等於是詆毀執行公務的公務員...20F 08/18 22:33
WeAntiTVBS: 妨礙公務扣掉好了 侮辱公務員罪本來就該照算
herikocat: 隨便你解釋啦 還好你沒審判權 你爽就好22F 08/18 22:33
evan1004: 這是和解金額 實際判的應該低很多23F 08/18 22:34
WeAntiTVBS: 對阿 這本來就不可以只賠錢了事 應該抓去關24F 08/18 22:34
Change1224: 讚! 又做公益又多一筆外快25F 08/18 22:34
WeAntiTVBS: 不然當依法執行公務的是□□嗎26F 08/18 22:35
herikocat: 還有你搞錯了 侮辱公務員比加重誹謗還輕27F 08/18 22:35
winiS: 所以說軍公教哪需要高薪? 科科28F 08/18 22:36
WeAntiTVBS: 不能就這麼算了.........29F 08/18 22:36
herikocat: 而且侮辱公務員是與公然侮辱競合 要當場侮辱30F 08/18 22:36
herikocat: 警察既然提告 不會沒想過啦
WeAntiTVBS: 而且最好就是用公訴罪辦 公事公辦 不能和解32F 08/18 22:38
herikocat: 呵呵看來討論只是多餘 活在自我想法中也不錯呢33F 08/18 22:39
mftd: 爽賺34F 08/18 22:42
abomgo 
abomgo: 好人?笑死人35F 08/18 22:52
as7766332211: 有捐有推36F 08/18 23:00
nakaru: 明明就是個人主觀評價言論,而且警察執行公務涉及公益,37F 08/18 23:05
nakaru: 有較高的受批評容忍度,這個刑案真的走下去,輸贏還不一定
nakaru: ,就算輸也不見得輸到12萬(4個月)
cx3373: 違規就自己認了吧40F 08/18 23:07
llzzyy01: 用「婊子」 罵人 絕對是無法接受的 法官一定會判有罪41F 08/18 23:09
llzzyy01: 而且他是PO在 公開社群  更嚴重
nakaru: 某w就別反串了,台灣在追求民主自由的路上還在那邊假推該43F 08/18 23:10
nakaru: 廢除的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nakaru: 說一定有罪的可以去研究一下基於兩公約的言論自由權利
nakaru: 還有台灣實務判決怎麼去論述,別一廂情願
hwsbetty: 我是不懂兩公約,但是言論自由不該涉及人身攻擊和侮辱吧47F 08/18 23:18
bseiqwkbk: 執行公務涉及公益原來有容忍度的問題,長知識了48F 08/18 23:20
stock0907 
stock0907: 嫩~怎不偷支那假妖刀直接砍呢 (σ≧▽≦)σ49F 08/18 23:21
koes2005: 有人講話很大聲但似乎不太懂法律50F 08/18 23:33
omegajoker: 爽51F 08/18 23:36
sunsun5566: 活該52F 08/18 23:44
Becuzlove: 超讚 推這兩個警察 也推他們長官53F 08/19 03:12
je789520: 活該54F 08/19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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