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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02 22:53: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efendant (被告)
標題 [新聞] 永春都更案敗訴 北市府要求建商停工
時間 Wed Aug  2 19:41:43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永春都更案敗訴 北市府要求建商停工
鍾泓良

3.完整新聞內文:
延宕近20年的永春都更案,去年拆除地上物並開工,然而都更案紛紛擾擾未解。永春都更

案不同意戶對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認為都更實施者森業營造違反法令,任意更動權

利變換估價基準日,導致同意戶損失。台北市都發局去年6月於高等行政法院敗訴,隨即

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出爐,駁回市府上訴,維持高等行政法院裁決。該案至

今動工約1年,如今都更事業、權變計畫都被撤銷,都發局今天也確定會要求建商停工,

恐成為國內首件「斷頭都更案」。



都更事業、權變計畫撤銷 恐成首件「斷頭都更案」

都更處副總工程司袁如瑩今天說明,市府對於去年6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出上訴,前天

市府收到最高等行政法院上訴駁回判決書,等於回到高等法院判決,也意謂著原來的台北

市都更會核定的都更事業、權變計畫要廢棄。



袁如瑩解釋,根據判決書,最高行認為市府上訴駁回有3個原因,首先,原告彭龍三雖然

屬於永春都更案的整建維護區域,但還是可以針對整個都更事業計畫內容提出抗告的適格

性。



第2,當初協議合建的同意戶希望加速都更,因此按照原本選配,但法官認為整個事業計

畫有進行大幅度變更,所以應該要所有住戶全新選配。



第3,針對管理費部分,其中營建工程管理費檢附合約書,但法官認為依合約書看不出有

協助營建管理部分,而在風險管理費僅提到12%的管理費,但兩種管理費,台北市都更審

議會都未經過實質審酌,就同意森業營造提列。



袁如瑩表示,所謂的原處分撤銷,是指都更處最後核定的始點,並非質疑整個案子過程,

「他(法院)也沒有質疑我的公展不對啊」,因此,市府認為可透過要求實施者補強駁回

理由修正,強調該案不會重走一次都更審議程序。



而至於建商是否可以繼續施工,袁如瑩解釋,因為建築執造是附著在都更計畫上,目前失

所附著本體後,那麼基於尊重法院判決,建管處將要求施作一年的永春都更案停工。她表

示,市長柯文哲已經下令,若森業營造提起補強,那麼就會比照「168都更快軌專案」加

速審議。



至於選配部分,都更處事業科長江中信解釋,就是需重新選配;因為該案為「都更條例」

25之1,屬於部分協議合建、權利變換的都更案,未來就會朝向協議合建是為1個單元,來

跟參與權變的戶數一起選配、抽籤。



但都更處補充,目前這些作法都是市府內部擬定的因應做法,實際是否可執行,還必須與

營建署及法院溝通後才能決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51179
建商須停工 永春都更案恐「斷頭」 - 財經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延宕近20年的永春都更案,去年拆除地上物並開工,然而都更案紛紛擾擾未解。永春都更案不同意戶對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認為都更實施者森業營造違反法令,任意更動權利變換估價基準日,導致同意戶損失。台北市都發局去年6月於高等行政法院敗訴,隨即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出爐,駁回市府上訴,維持高等行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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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qou 
Tapqou: 文組又誤國了1F 08/02 19:43
THAO168: 那就繼續讓他醜吧,看了不知道幾年了,替周邊住戶可憐2F 08/02 19:43
ProtectChu56: 看文明明就是建商玩花樣,這法官才該點讚3F 08/02 19:46
superjim 
superjim: 無能市長執政 什麼官司都贏不了 真是可憐4F 08/02 19:47
superjim: 選前所為的青年住宅淪為騙選票的一種
LIONDODO: 幹6F 08/02 19:49
ciswww: 事業計畫被撤銷!7F 08/02 19:50
senria: 又是柯P無能 哀8F 08/02 19:50
CREA 
CREA: 顏色不對 不要阻礙都市進步9F 08/02 19:50
superjim 
superjim: 柯文哲執政兩年多一事無成 真是浪費了當初民進黨的禮讓10F 08/02 19:50
Windk610i: 讚 科批出來選總統好嗎11F 08/02 19:52
YCLLZDBZM: 一切按照法律走。12F 08/02 19:52
Matamune: "不同意戶"居然會幫"同意戶"向建商提起訴訟 好妙!!13F 08/02 19:52
b0850: 不同意戶房子都被偷拆了~停工又如何14F 08/02 19:53
keydata: 不同戶認為同意戶有損失?15F 08/02 19:54
keydata: 文組誤國XD
keydata: 不同意戶已經不在都更範圍內,還可以替同意戶提訴訟,同
keydata: 意戶都不認為自己有損失了
LIONDODO: 事業進行大幅度變更就是要繞開不同意戶阿19F 08/02 20:01
LIONDODO: 不同意戶一直不同意,繞開你然後你在幫同意戶提訴訟說繞
Cabello: 嘖21F 08/02 20:04
edwardtp: 不同意戶幫同意戶爭取權利?哈哈哈22F 08/02 20:04
giggstw: 繼續玩,看有幾個十年23F 08/02 20:13
Aidrux 
Aidrux: 好好拆 蚵仔繼續拆 被打臉不意外24F 08/02 20:14
orinsinal: 柯粉還說柯屁都更正義呢 哈哈25F 08/02 20:18
verydolungbe: 不同意戶幫同意戶主張 法官還判贏 根本是莫名其妙26F 08/02 20:18
geniusw: WTF????????????????????????????27F 08/02 20:22
kougousei: 柯市府被告目前有贏過的嗎?28F 08/02 20:23
a98987605: 他媽的快笑死29F 08/02 20:25
pomelo0129: 聊天室刷一波ggggg30F 08/02 20:28
mirac1e: 附近又要發生火災了,消防隊請待命31F 08/02 20:29
yangtsur: 那就繼續爛個幾十年.說不定可以以廢墟身分申請古蹟32F 08/02 20:30
zeumax: 不同意戶爭取權利是不壞,但真的是合理的嘛?33F 08/02 20:31
moocow: 搞不好重新選配 同意戶會分的比較多 因為提列的管理費沒了34F 08/02 20:31
Heiken: 因為不同意戶想要中途插入所以告了嗎35F 08/02 20:32
zeumax: 之前就有親戚因為都更沒都到,自己被迫跟著成為都市更新孤36F 08/02 20:32
zeumax: 立戶,旁邊蓋大樓,自己變漂亮透天也算了,破爛的無法自理
zeumax: 會有人度爛少數釘子戶不是沒道理的,如果大家得好處也算了
zeumax: ,一個都更要拖10年大家一起住破房子
zeumax: 更慘的還是來幫腔的還不知道哪裡來的路人
kenro: 都更真是麻煩 法令奇怪的一堆 甚麼都可以來卡41F 08/02 20:35
moocow: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8/02 21:00
wam1029: 柯柯 不知道王寶萱現在幹麻?42F 08/02 21:51
okwep: 同意戶真的很倒楣,遙遙無期的回家路43F 08/02 21:57
xinya707 
xinya707: 釘子戶吃屎44F 08/02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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