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7-14 09:04: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不在車禍現場卻被判刑 婦人爭10年終平反
時間 Fri Jul 14 07:08:55 2017
1.媒體來源:
公視新聞網 司法人權
2.完整新聞標題:
不在車禍現場卻被判刑 婦人爭10年終平反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uem9x65rzQ
不在車禍現場卻被判刑 婦人爭10年終平反 20170713公視晚間新聞 - YouTube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 PNN 粉絲專頁 ( ) PNN Youtube頻道 (
新北市一名張姓婦人,10年前被指控騎機車撞人逃逸,儘管她堅持事發時,不在車禍現場
,但遭法院判有罪定讞,婦人自學法律,前後聲請七次再審,去年獲得裁准,法院也查出
關鍵證據,發現肇事車牌和婦人的車牌,有一個英文字母不同,讓全案逆轉,改判無罪。
,但遭法院判有罪定讞,婦人自學法律,前後聲請七次再審,去年獲得裁准,法院也查出
關鍵證據,發現肇事車牌和婦人的車牌,有一個英文字母不同,讓全案逆轉,改判無罪。
等了十年,照片中的張姓婦人,終於盼到無罪,為了爭取清白,她獨自寫狀、遞狀,前後
聲請七次再審,才獲得平反,而這場官司就從2007年開始。
當時就在台北市這個路口,一名70歲老婦人,被機車撞倒,騎士則逃逸無蹤,員警依據目
擊者所說肇事車牌,追查到張姓婦人,儘管她反駁事發當時,她人在永和擺攤做生意,不
過,法院採信目擊者供詞,以及調閱通聯,發現婦人的手機訊號,有時在永和、有時在中
和,無法認定,她沒離開攤位,因此依傷害罪和肇事逃逸罪名,判刑定讞,婦人不服,開
始苦讀法律,學寫狀紙,一再聲請再審,終於去年獲得裁准,合議庭在函詢警局調閱資料
,,則發現原始報案記載的肇事車號是DMX,和婦人的車號DNX,有一個字母之差,讓全案
大逆轉,張姓婦人因此改判無罪。
擊者所說肇事車牌,追查到張姓婦人,儘管她反駁事發當時,她人在永和擺攤做生意,不
過,法院採信目擊者供詞,以及調閱通聯,發現婦人的手機訊號,有時在永和、有時在中
和,無法認定,她沒離開攤位,因此依傷害罪和肇事逃逸罪名,判刑定讞,婦人不服,開
始苦讀法律,學寫狀紙,一再聲請再審,終於去年獲得裁准,合議庭在函詢警局調閱資料
,,則發現原始報案記載的肇事車號是DMX,和婦人的車號DNX,有一個字母之差,讓全案
大逆轉,張姓婦人因此改判無罪。
==中正二分局隊長 吳添發==
我們會來做為
以後的一個案例教育
偵辦刑案要更加嚴謹
不會再發生這種事情
張姓婦人不放棄,奔走法院10年,才洗刷冤情,不過,她從2011年開始,一連聲請七次再
審才獲准,也突顯出再審制度長久以來的問題。
==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
如果要推翻的話
你等於是有點得罪
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
你的學長或學姐
他們在文化上面是很保守的
不願意去做這些事情
然後在實際上也沒有誘因
也會造成自己的負擔
所以我們在制度上 就是討論
怎麼改變這個再審的機制
法界人士認為,司法單位應該強化救濟能力,研修再審制度,減少冤案,張姓婦人用時間
和司法抗衡,終於勝訴。至於,追查真正肇事者,北檢表示,在收到判決後,將會依法展
開調查。
和司法抗衡,終於勝訴。至於,追查真正肇事者,北檢表示,在收到判決後,將會依法展
開調查。
記者 蔡慧玲 應磊奇 陳信隆 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64685
不在車禍現場卻被判刑 婦人爭10年終平反 - 公共電視台 新聞網
新北市一名張姓婦人,10年前被指控騎機車撞人逃逸,儘管她堅持事發時,不在車禍現場,但遭法院判有罪定讞,婦人自學法律,前後聲請七次再審,去年獲得裁准,法院也查出關鍵證據,發現肇事車牌和婦人的車牌,... ...
新北市一名張姓婦人,10年前被指控騎機車撞人逃逸,儘管她堅持事發時,不在車禍現場,但遭法院判有罪定讞,婦人自學法律,前後聲請七次再審,去年獲得裁准,法院也查出關鍵證據,發現肇事車牌和婦人的車牌,... ...
5.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30.45
※ 文章代碼(AID): #1PP_sDy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987341.A.F0E.html
→ : 臺灣司法素質就這樣啊1F 07/14 07:09
→ : 一字之差…真的是活在台灣的悲哀2F 07/14 07:10
推 : 所以之前判錯的法官是不是要懲處?3F 07/14 07:11
→ : 司改又不會改這 快點申請國賠吧4F 07/14 07:11
推 : 車牌號碼這東西要十年才發現有出入?? =.=5F 07/14 07:11
推 : 看新聞是說她沒請律師沒辦法閱卷提出問題點6F 07/14 07:12
→ : 只是有嘴說到沒嘴 為啥法院看都不看一下
→ : 只是有嘴說到沒嘴 為啥法院看都不看一下
推 : 那三位法官採證不嚴,能要求撤職查辦嗎8F 07/14 07:13
推 : 攤販找隔壁攤作證就好了吧9F 07/14 07:13
→ : 因為會得罪人啊 花個十年才發現有問題還算快的吧10F 07/14 07:14
→ : 隔壁攤販有作證阿 法院不信~~~QQ11F 07/14 07:16
→ camrydriver …
推 : 文組誤國13F 07/14 07:21
噓 : 不敢得罪前輩QQ14F 07/14 07:22
噓 : 這種不懲處像話嗎?15F 07/14 07:24
推 : 台灣司法 呵呵16F 07/14 07:24
推 : 不就都這樣 不管有沒有收錢之類的 至少法官爽判有罪17F 07/14 07:25
→ : 無罪都不用負任何責任 然後來嘴鄉民法盲
→ : 無罪都不用負任何責任 然後來嘴鄉民法盲
推 : 台灣公務員差不多就這種水準19F 07/14 07:25
推 : 結果沒人發現錯字,,20F 07/14 07:25
推 : 一字之差咧21F 07/14 07:26
推 : 要這種法官的自由心證還不如讓沒讀書陪審團判案22F 07/14 07:27
→ : 反正都自由心證我想陪審團心證會貼近現實社會
→ : 反正都自由心證我想陪審團心證會貼近現實社會
推 : 台灣司法就一堆廢物 濫訴的檢察官也不會少的啦24F 07/14 07:30
推 : 沒差啊 這個新聞證明了法官判決有沒有證據根本一樣25F 07/14 07:31
→ : 法蠢:「法官沒有錯!你們這些法盲!」26F 07/14 07:31
推 : 這種司法還要跟人民要什麼尊嚴27F 07/14 07:34
推 : 請將法匠送評議28F 07/14 07:36
推 : 超蝦29F 07/14 07:41
推 : 法官是神 叫你含你就嘴張開30F 07/14 07:42
推 : 警察不意外31F 07/14 07:43
推 : 那個手寫單是最近才翻到的纸本32F 07/14 07:47
推 : 嘴的都法盲!!!法律人都是對的33F 07/14 07:49
推 : 警察不就是接到報案來辦案的?結果十年來沒人要看報案紀錄?34F 07/14 07:53
推 : ...35F 07/14 07:54
噓 : 第幾篇了36F 07/14 07:55
推 : 法律不是講究證據?從警察,檢察官,法官都不看一下報案紀錄?37F 07/14 07:57
→ : 法官繼續領錢38F 07/14 08:00
→ : 車牌不一樣……不是一開始就該發現39F 07/14 08:02
→ : 所以現在台灣是有罪推定?40F 07/14 08:06
→ stock0907 …
噓 : 媽的得罪三小前輩,聽到都煩了操!42F 07/14 08:12
→ Kobelephants …
推 : 不可質疑你的自由心證 以前都玩樂觀偏誤 這次有媽媽嘴 樂觀嗎44F 07/14 08:29
→ : 直接國賠吧,看錯車牌的法官不用處分嗎?偉哉45F 07/14 08:33
推 : 法匠不意外,制度一堆漏洞也不改,因為怕得罪,呵46F 07/14 08:35
推 : 屎讀書的法匠QQ47F 07/14 08:36
推 : 中間參與的法官跟警調可以被撤職查辦嗎?48F 07/14 08:45
推 : 荒謬的地方很多,像是通聯紀錄不是案發當時的,是事後的,49F 07/14 08:49
→ : 然後沒有監視器影像證明出現在車禍現場附近,也沒有對機車
→ : 採證,所以沒有任何直接物證下判有罪
→ : 然後沒有監視器影像證明出現在車禍現場附近,也沒有對機車
→ : 採證,所以沒有任何直接物證下判有罪
推 : 高調52F 07/14 08:49
推 : 臺灣司法需要退場機制跟懲罰機制……53F 07/14 08:51
推 : 哪遇到有老花眼的法官不就慘了~54F 07/14 08:53
噓 : 低能兒,警方、檢方,法院都是吃屎長大的?55F 07/14 09:01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7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