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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13 06:45: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ampaininder (公豬喇趴硬硬的)
標題 [新聞] 集遊保障法初審過關!改自願報備制 罰則
時間 Fri May 13 00:41:13 2016


http://www.storm.mg/article/117710 風傳媒
集遊保障法初審過關!改自願報備制 罰則全刪除-抗議|集遊法|集會遊行|集遊保障法-風傳媒-林瑋豐
[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經過一整天的討論,將《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初審完竣,並更名《集會遊行保障法》,人民上街集會遊行將從原本的「申請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 ...

 

集遊保障法初審過關!改自願報備制 罰則全刪除

林瑋豐 2016年05月12日 22:28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經過一整天的討論,將《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初審完竣,並更名
《集會遊行保障法》,人民上街集會遊行將從原本的「申請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
,並且將原本從戒嚴時期就遺留至今的罰則刪除,未來「路過」表達意見除了不必強制向
主管機關報備,甚至必要是可以請求協助與保護。


內政委員會日前已先將《集遊法》更名為《集遊保障法》,確立保障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
行權利的精神,並且將過去的「申請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今天更細緻明訂,室
外集會遊行得由負責人於舉行日前6至30日內,以書面方式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請求協
助與保護,此處的報備並非強制而是自願性質。


若因情勢緊急,集會遊行無法事前報備者,主管機關仍應予以必要的協助與保護,並取消
現行法規的所有罰則。若發生同一地點有不同的集會遊行,主管機關必須進行協調,協調
不成則依取得場地使用同意者優先,若無則抽籤決定。


為民間版草案提案的立委鄭麗君,下周將告別國會出任文化部長,今天下午審查到有關主
管機關「命令解散權」時,因主張集會遊行若有違法則以相關法律處理、不應在《集遊保
障法》內設置強制解散條款,與警政署意見不同,一度對警政署動怒,最後該條文也因
代力量黨團提出異議,保留至朝野協商再處理。


此外有關集會遊行禁制區部分,民進黨立委同意部分禁制區範圍應該縮小,時代力量黨團
主張不應設禁制區, 但國安單位卻堅持不該縮小範圍,也留待朝野協商處理。

召委陳其邁會後指出,《集遊法》在立法院已經審了20年,這次對人權的保障比過去大幅
進步,這是人民時代的來臨,立委顧立雄也說「這是跨時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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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blacktea: 推~~~~1F 05/13 00:41
coon182: 讚2F 05/13 00:41
XXXXHORSE: 讚 可惜 一堆人在忙著戰 鄭捷 XDDDDDD3F 05/13 00:43
dannyao: 感覺細節還是會有問題 照新聞說的無法事前報備但同時在同4F 05/13 00:45
dannyao: 地有兩組集會遊行該算誰的??
pda2001: 讚準執政黨的氣度6F 05/13 00:45
dannyao: 難道到現場抽籤7F 05/13 00:48
yadogdog: !8F 05/13 00:48
djpkkxet: 好立法!可惜綠色執政用不到9F 05/13 00:48
XXXXHORSE: 則依取得場地使用同意者優先,若無則抽籤決定10F 05/13 00:49
trash1109: 推11F 05/13 00:50
XXXXHORSE: 從內文看 還是早點主動報備比較好 免得場地被人用奧步12F 05/13 00:54
ueewen: 推!13F 05/13 00:54
XXXXHORSE: 反過來說 不提早先報備 別人可以用 多組人的方法擠掉你14F 05/13 00:55
azurewing: 紅衫軍表示 機會要來了15F 05/13 01:01
am711206: 有心人士可以藉這方法合法擾亂店家了16F 05/13 01:13
francmiss: 推17F 05/13 01:13
rayonwu: 推18F 05/13 01:23
higameboy: 推19F 05/13 01:39
smallx3: 擾亂店家1人就做得到了20F 05/13 02:06
chihchuan: 推21F 05/13 02:16
FateOFP: 幹三小 這白痴的東西 要審20年22F 05/13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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