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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3-07 09:39: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attaya (小花)
標題 [新聞] 涉違法搜索 憲指部:屬合法「無票搜索」
時間 Mon Mar  7 09:11:57 2016


自由

涉違法搜索 憲指部:屬合法「無票搜索」程序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位魏姓網友昨天於網路上發文,指他爸爸收藏有幾份白色恐怖
時期的文獻,卻遭自稱要買普洱茶的買家強行押回家中搜索,並且帶走相關文獻,對方更
表明是憲兵隊人員。該案引爆「釣魚辦案、非法搜索」爭議,朝野立委和輿論都強烈痛批
軍方。而今天早上8點半國防部舉行記者會說明,並不斷強調魏姓網友都是自願提供文獻
資料,是屬於合法的「無票搜索」程序。


今天早上國防部的記者會中,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表示,該案符合刑事訴訟法131條中
的「無票搜索」,當事人魏姓網友是自願同意讓憲兵前往家中拿取文件,並非外界所說是
由搜索取得,且在憲兵前往搜索的過程中,再請魏姓網友補簽字自願搜索同意書。另外,
本來要公布2月19日當天的全程影片,但因為檢察官已啟動調查,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
影片便不予公開。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23748
涉違法搜索 憲指部:屬合法「無票搜索」程序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一位魏姓網友昨天於網路上發文,指他爸爸收藏有幾份白色恐怖時期的文獻,卻遭自稱要買普洱茶的買家強行押回家中搜索,並且帶走相關文獻,對方更表明是憲兵隊人員。該案引爆「釣魚辦案、非法搜索」爭議,朝野立委和輿論都強烈痛批軍方。而今天早上8點半國防部舉行記者會說明,並不斷強調魏姓網友都是自願提供文獻資料,是屬於合法的「無票搜索」程序。今天早上國防部的記者會中,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表示,該案符合刑事訴訟法131條中的「無票搜索」,當事人魏姓網友是自願同意讓憲兵前往家中拿取文件,並非外界所說是由搜索取得,且在憲兵前往魏先生家中的過程,再請魏姓網友補簽字自願搜索同意書。另外,本來要公布2月19日當天的全程影片 ...

 

吱吱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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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tDLVaN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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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thday5566: 對拉對啦 自願自願自願1F 03/07 09:12
y598763: 樓上CD2F 03/07 09:12
if2: 影片還在後製3F 03/07 09:12
whitezealman: 都是屁  專騙理盲腦X9.2%4F 03/07 09:12
k6991652: 無搜索票 搜索合法? 騙誰呀5F 03/07 09:12
Birthday5566: 樓下 CD幫6F 03/07 09:12
Waitaha: CD中 假賽啦7F 03/07 09:12
y598763: 樓下幫噓8F 03/07 09:12
trillian: 我相信江國慶也是自願自白9F 03/07 09:12
james732: 真的合法就是立法委員的工作了…什麼爛法QQ10F 03/07 09:12
s505015: 那你自願給我錢嗎11F 03/07 09:12
Kreen: ......幹,法源咧?12F 03/07 09:12
DON3000: 扯蛋13F 03/07 09:12
wawi2: 我說這國防部臉皮真的...14F 03/07 09:12
kiplove114: 大家都是自願der絕對沒有被壓迫15F 03/07 09:12
F93935: 買普洱茶,買到可以拿文件,警總復辟16F 03/07 09:12
linceass: 幹 那不就是白色恐怖17F 03/07 09:12
vowpool: 文件咧? 有交給檢方嗎?18F 03/07 09:13
cg7123456: 有沒有比較不老梗的說法?19F 03/07 09:13
desho: 廢話  那種情況下誰敢不"自願" ??20F 03/07 09:13
oneyear: 所以到底內容是多機密 需要這樣搞<-這才是重點21F 03/07 09:13
vuvuvuyu: 啊你是可以沒有檢察官指揮下進行搜索嗎?22F 03/07 09:13
LeeGarDer: 一下有搜索一下沒搜索 搞得我好亂啊23F 03/07 09:13
trillian: 洪仲秋也是自願被操練 自願橫紋肌溶解24F 03/07 09:13
sysop5566: 解嚴才可以「無票搜索」  戒嚴多久?25F 03/07 09:13
knives: 還有合法 無票搜索 喔,那以後法院也可以直接關門,反正就26F 03/07 09:13
qq251988: ㄎ派憲兵買茶堵人 阿不就很自願?XDD27F 03/07 09:13
gundamf91: 一開始的發動就錯誤了還想凹無票搜索?一開始還講沒有搜28F 03/07 09:13
JuiFu617: 無票搜索前的調查後行為是要報檢察官的29F 03/07 09:13
luckyBF: 幹~到底有沒有搜索?昨天說只有搜證沒有搜索~一直玩文字30F 03/07 09:13
F93935: 現在政戰局比檢察官官威還大31F 03/07 09:13
sanson1100: 先搜索再補簽自願同意書?32F 03/07 09:13
Mike9: 看來影片是沒了33F 03/07 09:13
twelvethflor: 經恐嚇後同意  叫做自願 呵呵34F 03/07 09:14
gundamf91: 索只有"搜證"咧35F 03/07 09:14
s505015: 而且依他邏輯,病人簽手術同意書後醫生還是會被告阿36F 03/07 09:14
system303179: 還有補簽的喔37F 03/07 09:14
knives: 拿把槍或是啥的逼你配合就好了,不就好棒棒38F 03/07 09:14
PlayPtt: 是否係合法的「無票搜索」程序..由司法單位認定吧39F 03/07 09:14
qq251988: 以後誰會白癡到還要請檢察官向法官拿搜索票 這制度真棒40F 03/07 09:14
JuiFu617: 法務部要不要出來說明檢察官事前知不知情41F 03/07 09:14
VM3BP6Z: 被自願42F 03/07 09:14
clala: 哇塞 補簽字你也敢講43F 03/07 09:14
yeh0416: 黑道表示:好耶 原來還有無票搜索這招(筆記)44F 03/07 09:14
luckyBF: 怪不得早期軍中一堆無他殺之他殺死亡行為~45F 03/07 09:14
cul287: 被黑道抓走簽本票也能算自願的?46F 03/07 09:14
sysop5566: 以後憲兵隨時可以侵入民宅「無票搜索」47F 03/07 09:15
boogieman: 看來廢掉憲兵單位調查搜索權了48F 03/07 09:15
clala: 先幹再補簽字就對了。參謀長你官位快不保了49F 03/07 09:15
ung0952q: 沒有畫面50F 03/07 09:15
Miyuli: 我還無套中出咧51F 03/07 09:15
JuiFu617: 好大的官威,司法警察權力膨脹至此52F 03/07 09:15
desho: 以後拿槍逼你寫自願書就好了  不需要申請搜索票了53F 03/07 09:15
g3sg1: 這就狗防布廢到笑的地方啊 連個自願配合搜索影片都生不出來54F 03/07 09:15
sjlee1127: …………55F 03/07 09:15
jyekid: 表面合法 但不合理的一次行動 不合理在於 為什麼要搞醬大?56F 03/07 09:15
SUBE: 那個憲兵感覺回答問題,回答的很無奈,像替死鬼57F 03/07 09:15
rongwu: 見面10秒合法中出58F 03/07 09:15
miu2915: 是真的有這個,還是自創新名詞,搜索就搜索還無票咧59F 03/07 09:16
snaketsai: 江國慶也是自願坦承的60F 03/07 09:16
jyekid: 最後這群人會沒事啦 除非錄影有錄到怪東西61F 03/07 09:16
clala: 結論 先搜索 再請魏補簽字62F 03/07 09:16
F93935: 以後地下錢莊就簽個自願消坡塊就好啦63F 03/07 09:16
jyekid: 真的有無票搜索啊.....正常要有搜索票 但例外可以無票64F 03/07 09:16
clala: 憲指部 自己看著辦啦65F 03/07 09:16
knives: 最後死的一定是小兵,真他媽衰小66F 03/07 09:16
jyekid: EX附帶 同意搜索 等等 去找前面的文章吧67F 03/07 09:17
greta107: 快來我家發15000  我自願的 快來吧!68F 03/07 09:17
JuiFu617: 是有無票搜索這個名詞,但是事前繞過檢察官和法官就不69F 03/07 09:17
gundamf91: 搜索就是搜索啦,只有符合某些情形下可以讓你方便先不用70F 03/07 09:17
ericugly: 自願搜索是這樣玩喔,國防部長他家怎麼不自願讓人搜索71F 03/07 09:17
JuiFu617: 對72F 03/07 09:17
ODFans: 中國有查水表 台灣有買普洱茶73F 03/07 09:17
greta107: 以下開放自願 被發獎金15000 名額~ go~74F 03/07 09:17
jyekid: 你要先得到國防部長的同意啊 然後 你要有司法警察身分75F 03/07 09:18
Waitaha: XX76F 03/07 09:18
gundamf91: 票啦,現在這種擺明是繞過檢察官和法官的還凹77F 03/07 09:18
jyekid: 不是所有ROC公務員都能這樣搜索扣押 要有司警身分78F 03/07 09:18
LORCK: 所以軍人可以 ,先強劫強姦 ,都是合理化行為79F 03/07 09:18
clala: 憲指部現在可以自行解釋法條適用與否 真大牌80F 03/07 09:18
miu2915: 無票搜索,感覺很威81F 03/07 09:18
yeh0416: 第一項、第二項之搜索執行後未陳報該管法院或經法院撤銷82F 03/07 09:18
hsun09: 可笑83F 03/07 09:18
yeh0416: 者,審判時法院得宣告所扣得之物,不得作為證據。84F 03/07 09:19
jyekid: 問題是 他這樣凹 目前若沒證據當事人是被恐嚇 就合法啊85F 03/07 09:19
f124: 幹你娘 無票搜索還有合法的 你警總嗎?86F 03/07 09:19
hsun09: 比大法官還大87F 03/07 09:19
yeh0416: 應該是指刑法第131條?88F 03/07 09:19
JuiFu617: 擺明無票搜索不想陳報,事情爆發後才想到89F 03/07 09:19
clala: 反正憲指部不會錯就是喔喔喔90F 03/07 09:19
jyekid: 無票搜索 有合法啦!91F 03/07 09:19
yeh0416: 喔喔原來新聞有寫92F 03/07 09:19
jyekid: 至於執行無票搜索有沒有瑕疵 就看檢方怎麼挖囉93F 03/07 09:20
Puye: 太扯了  自願搜索  那他何必出來講94F 03/07 09:20
yeh0416: 但我看根本就不符合131的內容阿操95F 03/07 09:20
walhalla: 憲兵是有司法警察身份沒錯阿,不過一般沒人理會XDDD96F 03/07 09:20
BingLing: 到時影片就又是國防布了97F 03/07 09:20
jyekid: 131-1 看一下98F 03/07 09:20
f124: 先押在補簽字 以前也是押回去說你是匪諜阿99F 03/07 09:20
yeh0416: 一 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有事實足認100F 03/07 09:21
jyekid: 影片據他們說 已經交給檢方了 就等吧101F 03/07 09:21
yeh0416: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者。102F 03/07 09:21
yeh0416: 魏姓民眾有符合哪一項嗎?
hamubochen: 還在狡辯104F 03/07 09:21
jyekid: 131-1看一下105F 03/07 09:22
clala: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最後要主動給獎金106F 03/07 09:22
clala: 憲指部 你們認定好怪喔
JuiFu617: 說無票搜索是搬石頭砸自己腳,這個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108F 03/07 09:22
aimgel: 看法院准不准啊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109F 03/07 09:22
greta107: 搶了人家的文物 說對方違法 要簽被自願書110F 03/07 09:23
gundamf91: 拜託131-1也看一下前後法條和意旨不要只單看一條,不然111F 03/07 09:23
gundamf91: 單看一條的話拿去釋憲一定倒的
clala: 不是還要移送司法後續偵辦。獎金給什麼意思的113F 03/07 09:24
greta107: 然後公開說自己合法 發獎金獎勵對方 XDDDDDDD114F 03/07 09:24
gundamf91: 現在憲兵這個更扯,前後說法都對不起來115F 03/07 09:24
jyekid: 看了啊 釋憲有怎樣? 這條又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使用的人116F 03/07 09:25
clala: 獎金也給的太有效率了。出奇的快耶117F 03/07 09:25
jyekid: 前後法條和意旨 你看完後 知道他們著重保障人權 但對方就118F 03/07 09:25
delmardidi: 沒智商的才會相信這種說詞119F 03/07 09:26
clala: 檢方都還沒接手 就可以直接發放獎金120F 03/07 09:26
jyekid: 只注重他們不要踩到線違法就好 謝長廷臉書看一下啊121F 03/07 09:26
add2451: 屁話連篇,話題一轉還質疑受害者陳述是否屬實,有種叫當122F 03/07 09:26
add2451: 事人憲兵出來測謊呀~
clala: 憲指部過去究竟發放了多少獎金呢?124F 03/07 09:27
jyekid: 但後面都是廢話 因為對方就咬131-1同意搜索 至於威脅 證據125F 03/07 09:27
ericugly: 131-1要搭配131,有這樣單獨拿131-1出來用的喔126F 03/07 09:27
kaiyaya: 又來囉!127F 03/07 09:27
jyekid: 在哪 當事人事後受訪表示被威脅 簽字同意的當下呢?128F 03/07 09:27
Conniiiie: 哈哈129F 03/07 09:28
petershu: 討債集團也說自願被押,自願被打啊130F 03/07 09:28
Yakiko: 幹你娘131F 03/07 09:29
s540421: 被槍殺也是被害人站在彈道上,加害人絕無犯意132F 03/07 09:29
jyekid: 你覺得需要看就需要看吧.....133F 03/07 09:29
ph18:134F 03/07 09:30
polyasia: 你拿槍抵著我的頭 要我說馬英九是白痴我也只能說了135F 03/07 09:30
q13461346: 三小136F 03/07 09:32
gundamf91: 如果沒有搭著前面一起的話,搜索理由沒有也可以?我說你137F 03/07 09:33
CP543: 吱吱被打臉這句真諷刺138F 03/07 09:33
CCCC444: 你說合法就合法 真屌139F 03/07 09:33
gundamf91: 自願就自願?現在警察要"自願"也會公佈錄影畫面140F 03/07 09:34
polyasia: 現在國防部兼立法院跟法務部啦141F 03/07 09:34
lalalalaluk: 下限無極限142F 03/07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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