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7 17:18:2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勞動署開始清查旅行社的勞檢了
時間 Fri Mar 17 16:44:32 2017
大家好,我是洨領隊
就在今天很寧靜的早上,我才剛連上漫畫網想要來追一下排球
就忽然來了三個勞檢員
說因為上面交代,現在要開始清查旅行社的勞工狀況
其實一開始我還挺興奮的,因為我們公司落處在鄉民會「顆顆南部不意外」
又是唯一一個沒有勞檢處的台南市
所以這種這種本來以為這輩子都不會碰到的事情竟然在今天就讓我遇到了
雖然我本來預計打算今天早上要耍廢看漫畫的,但是被這種新奇事情打斷也挺樂的
原本這種事情本來應該都是要由不才小弟敝人在下我來處理,
可惜偏偏今天老闆不知道哪根經沒接上,竟然早早就進來辦公室裡面
所以全程變成老闆跟他們接洽...(悲劇的開始)
雖然不才小弟敝人在下我的公司在顆顆不意外的南部,
但是綜觀全台旅行社或其他行業,我們也可以說是幸福中小企業,
周休二日、每日工時6.5小時、超自由特休假、今日倦怠不想上班假、買雞排假等都有
所以其實老闆也完全不會怕勞檢,我們公司也沒有人在care一例一休或兩例假
回歸正傳,今天勞檢員一進來就表明要勞檢,
需要我們交出近三個月的打卡記錄、薪資明細以及勞健保等相關文件,
但是很遺憾的,我們辦公室現在根本找不出來這些東西啊!
我們員工人數七個人,可是這兩個禮拜就剩下三個人
一個帶團在外、兩個跟帶團的同事一起出去玩、一個去尼泊爾玩兩個禮拜
只剩下來辦公室看漫畫的我跟兩個原本的內勤人員,
這種關於我們出缺勤跟薪資的會計現在正在德國玩,我們是要怎麼交?
然而不知道是勞檢員覺得我們再逃避、還是相關程序就是如此,
說我們現在無法提供(因為我們跟本沒人知道會計把東西放在哪裡)
就必須要在某年某月某日準備所有文件到勞動部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而且一開始還很嚴格的要求要在他所壓的日期那天處理等等等
但是可能今天老闆真的壞掉惹,又加上他覺得勞檢員的口氣跟態度方面咄咄逼人
老闆就一整個爆氣惹!搞到後來我們旁邊兩個內勤人員跟著跳進去開始吵,
形成一種三對三好似鬥牛的場面...
就我覺得場面越來越不對,火藥濃度已經累積到感覺誰從旁邊抽菸就會爆炸的程度,
我就只好跳下來先叫老闆去旁邊看他的日劇,我來處理就好...
搞到現在我要收拾後續的事情...
想盡辦法要在這段時間準備他們需要的文件...
想要好好悠閒看個漫畫那麼難嗎...?
身為勞工,遇到這樣的事情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是感覺好像有種被摸摸頭的感覺,
雖然感覺都只是在做做表面,但是長久以來的孤兒至少還是有被做到表面,
憂是這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是連要解決問題施力的根本方向都錯了
今天要防止蝶戀花的事情再度發生,請先從最根本的制度面來處理!
不是在做這種根本充滿一堆可造假漏洞的勞檢
我不是要站在「法律」上來講這些部分,而是站在一個旅遊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法律!
這有很大的一個落差!
要防止蝶戀花事件發生,請先就司機的勞動條件跟限制做特別的規範,
身為一個旅遊從業人員,我很清楚的表明勞動基準法的一例一休或者兩例根本不適用
有太多太多漏洞可以鑽了!而且我覺得,我們在勞基法的制定上太過粗糙
我個人的感想,勞基法的制訂是站在比較偏向製造業(傳產)的思維在規範
卻讓服務業這種需要比較多彈性、因應大環境做調整變動的行業變得綁手綁腳...
關於司機的勞動條件,我想要直接舉歐洲司機的規定來當例子
也想要建議我們的主管機關,可以用「因材施教」的心情來「因行規範」嗎?
1.每日必須要有至少11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可以有以三天為上限的彈性,
可不需要休滿11小時,但是必須在一周內休滿。
2.每次連續工作(即代表手握方向盤開車)以4.5小時為上限,
達4.5小時後必須要有45分鐘以上之休息,才能繼續工作。但是此休息可以分散休息
3.要司機超時工作,必須徵得司機的同意,司機可以無任何理由拒絕
(說白一點就是領隊要要加班費給司機啦,基本上現在行情價是超時一小時100歐元)
當我們的主管機關或民間還愚蠢的再討論停紅燈算不算休息時間的時候,
拜託可以學一下歐洲的做法嗎?
在歐洲,每一台遊覽車上面都有記錄工作時數的主機
沒有插卡司機就上路,被警察抓到就是直接掰掰說再見,吊銷執照。
拿別人的卡來用,也是一樣直接掰掰說再見,所以現在根本沒有司機會跟你冒著險,
以前還是用紙片打卡記錄,可以躲一下,
但是現在全晶片記錄,對不起,每個司機都乖乖地照規矩來,
就連最愛錢的義大利司機都不想要跟你拼自費賺超時了。
當我們還在討論停紅燈要不要算休息的時候,
人家卡片一插進去就通通知道司機是否真的有在休息...
這樣的時數規定,對於我們帶團的領隊而言,增加非常多的困擾
(如果接到爛線控排到爛行程的話,額外要付給司機的小費會真的很多)
而且司機要不要賺你超時,還要看他老大哥的心情,
但是對司機而言,她多了很多保障、也多了很多額外收入。
對勞方而言,他可以自己抉擇是要休息還是要多拼一點錢,
對勞方而言,他可以自己抉擇是要休息還是要多拼一點錢,
而且他不會有被強逼的壓力,因為有國家法律的這個防護罩保護他
當然,資方的態度也很重要,但是若資方都能都遵守法律,
我不懂這有什麼好沒競爭力的?他媽的你們全在相同的起跑點上面啊?
有特定少數同業要違法,他媽的全部其他守法業者聯合檢舉他檢舉到他不要不要的啊!
說完了司機,我也想要說說我們領隊這個行業
身為任職在這間旅行社的領隊,我根本就不CARE一例一休還是兩例,
因為對我來說要公司依循勞基法的規定來走,根本是勞工吃虧
我支持勞基法立法的精神,在面對台灣社會普遍這種爛資方當到的環境,
我也支持有一個勞基法可以保障勞工就業的最低標準,
但是這之中應該是要有一些「因應各行業別之差異性,而可擁有的彈性」
(這是理想值,感覺好像很容易被慣老闆拿來當逃避的漏洞...兩難啊)
對於領隊而言,帶團期間到底是有誰能夠跟你一例一休?
要用現在的一例一休來規範領隊這個行業,是否完完全全是削足適履了?
而且依據我們現在公司提供給我們的工作條件而論,與一例一休來相比
完完全全是我們帶團的領隊吃虧,為什麼我們不能擁有其他選擇?
別的先不說,我只想要問一個很關鍵在控管工時的方式 - 打卡
領隊帶團在外面到底要怎麼打卡?我們要怎麼計算我們的工時?
領隊帶團在外面到底要怎麼打卡?我們要怎麼計算我們的工時?
從景點A到景點B,當我在車上講解完以後偷睡覺的時間算休息還是工作?
回到旅館以後我是算On-Duty還是Off-Duty?
Off-Duty的話,是否代表我完全不能協助旅客處理任何他住房上的問題?
On-Duty的話,是否代表我連睡覺都算是在工作可以爽領加班費?
對於消費者而言你會希望跟你隨團的領隊是這種型態嗎?
我們公司現在老實說是遊走在法律邊緣,但是不是慣資方再傷腦經,
而是我們這些勞工想要想方法來替我們老闆來解套,當我們在為這一切傷腦經的時候,
我們真的覺得這勞基法的規定是在折磨我們。
我們公司非常讓其他同業羨慕的一點是,我們的領隊都是全職的
領隊也有固定月薪水,還不是意思意思的最低工資,而是就算不出團也能夠過活的薪資
光這一點就已經讓我們覺得我們上輩子燒到好香了
(這也反映了旅遊從業人員其實真的很血汗)
而我們出團的時候,除了原本有的薪資以外,
還有從每位客人而來的每天10美元/歐元(依國家別區分)的小費
(當然這小費不是領隊全拿,司機、導遊、餐廳、旅館都要分配)
以現在一般的導遊領隊而言,無底薪、無勞健保都是普遍常態,
唯一的收入就只有小費(你還未必收的到),的情形下,
(當然這小費不是領隊全拿,司機、導遊、餐廳、旅館都要分配)
以現在一般的導遊領隊而言,無底薪、無勞健保都是普遍常態,
唯一的收入就只有小費(你還未必收的到),的情形下,
(一些不先跟客人收小費的旅行社,還是要領隊自己帶團期間自己收,
遇到奧客拖拖拉拉就算了,如果還拼命找藉口不給的,還要自己倒貼錢給司機、導遊)
我們這工作條件讓我們有什麼好抱怨的?
而一般普遍資方為什麼可以這樣做?
因為一張「承攬契約」變成了慣資方的擋箭牌,
對勞工而言,任何應該有的保障等等都沒有,
但是對於我們,當我們的老闆願意給我們一個穩定固定的薪資,
有異於一般業界普遍的做法,給予算非常好的工作條件時,
現在這樣的勞基法下去卻變的好像再逞罰好資方,
強迫好資方去學慣老闆的Cost Down了?
旅遊業的工作條件能夠變好,這是同業之間的基層勞工大家都想要努力邁向的目標
但是不要搞到連好資方為了「合法」,都要變成爛資方了!
真的很希望政府機關可以徹徹底底的做全面性的檢討,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就算了,
現在已經是要開腦來治盲腸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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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有勞檢有推1F 03/17 16:45
→ : 勞動署是什麼機關啊?2F 03/17 16:45
推 : 重點就是把資進黨換掉,換別的黨去做3F 03/17 16:45
→ : 南部被資進黨把持太久了
→ : 投無黨籍也爽,至少有機會改變
→ : 南部被資進黨把持太久了
→ : 投無黨籍也爽,至少有機會改變
推 : 推專業6F 03/17 16:47
推 : 好長7F 03/17 16:47
噓 : 太長8F 03/17 16:48
推 : 推專業9F 03/17 16:48
→ : 看不完 你可以說重點嗎10F 03/17 16:51
推 : 專業推11F 03/17 16:51
推 : 勞檢又怎樣 台南會開罰嗎 顆顆12F 03/17 16:51
推 : 好忙啊,一來就要資料,要不到就oo之前交13F 03/17 16:53
噓 : 超奴~通篇只看到奴性~沒職務代理人嗎?拿個出勤表很難?14F 03/17 16:54
→ : 不過台灣有台灣的玩法,連司機執照都沒搞好了15F 03/17 16:54
推 : 天喜?16F 03/17 16:54
推 : 政府機關本來就只會做表面工作而已17F 03/17 16:55
推 : 衝18F 03/17 16:55
→ : 所以不是訂了法律 然後進行勞檢嗎? 不懂哪邊有問題19F 03/17 16:55
→ gogobar …
→ : 一堆旅行社不幫領隊保勞健保,拿不出來當然會被當作沒有21F 03/17 16:56
推 : 沒打卡 違法 如何紀錄上班時間 製造業用彈性工時22F 03/17 16:56
→ : 我認真覺得你是老闆反串吧23F 03/17 16:57
推 : 老闆不錯 哪一家的?24F 03/17 16:57
推 : 癈話 勞檢本來就是一來就要資料 不然是檢個屁25F 03/17 16:58
推 : 小公司沒有職務代理人不太意外26F 03/17 16:59
→ : 你唯一的問題就是,這些話你應該發給主管機關一路報上去27F 03/17 16:59
→ : 而不是發在八卦版啊…
→ : 而不是發在八卦版啊…
→ : 你今天如果在爛公司 勞檢來要不到資料說那就不用給29F 03/17 17:03
→ : 怎麼覺得都挑合法的勞檢 違法怎麼都查不到30F 03/17 17:04
→ : 或是老闆講說管差勤的不在就打發沒事 我看你會想PO啥31F 03/17 17:04
推 : 給推 懷疑上面噓的人到底有幾個是真的已經出社會了32F 03/17 17:05
推 : 司機那個方法不錯33F 03/17 17:05
推 : 你講的那些 只要套用到不好的公司 你自己看看結果34F 03/17 17:06
→ : 勞基法也不是光只要適用你旅遊業 你的方法講得天花亂墜35F 03/17 17:12
→ booker12 …
推 : 台灣就製造業思維啊37F 03/17 17:12
推 : 推38F 03/17 17:13
→ : 拿去傳統製造業不也變成一堆漏洞 難道要每種行業分開訂39F 03/17 17:13
推 : 該彈性的地方要彈性,該嚴謹的地方要嚴謹40F 03/1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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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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